《都市剩女重生记录(完结+番外).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都市剩女重生记录(完结+番外). 作者:两颗心的百草堂-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马马琳不死心,又跑回去拍了一下弟弟,然后又跑了,还是边跑边回头看,弟弟有没有追来,跑了一段距离,看弟弟没有追来,自己就在那定定的站着,等弟弟。
 
   结果眼前一黑,看到弟弟扔了个破玻璃瓶过来。额,头上中招了,立刻血流不止。弟弟一看,吓傻了,怕马马琳揍他,赶紧不玩泥巴了,跑回家去蹭妈妈的怀抱。
 
   就这样,马马琳用自己的血淋淋脑袋换回了弟弟回家吃饭。导致她成年后,左眼的眉毛还是只有半截,后半截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但是,现在的马马琳,是个有30岁灵魂的老女人,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情了。
 
   马马琳刚刚准备冲过去把4岁的鼻涕虫弟弟拖回来吃饭,就看到他和玩伴打起来了。
 
   一个小男孩,拿起一个小锄头,往弟弟头上一挖,弟弟的头上立刻流血了,顺着黑黑的头发流下来。感觉像咒怨里面的小男孩。
 
   马马琳赶紧跑过去,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看到马马俊立刻去追那个小男孩,结果那个男孩跑回家,躲了起来。弟弟死命的在外面敲门。眼见血流越来越多,那男孩就是不开门,他们的家长也不开门。
 
   门上都是弟弟小手印上的血印,没有办法,马马琳只好拖着马马俊回家。
 
   拿着爸爸的简易药箱,马马琳熟练的给弟弟,把伤口的头发理了,然后开始用消炎水清洗伤口,在伤口上敷上药用纱布。最后裹上白纱布,一会儿弟弟的头就被包成了小木乃伊。
 
   弟弟很安静的被妈妈抱在怀里,也不哭,好像自己包的不是他的头,是个西瓜。
 
   刚刚想夸弟弟,就听弟弟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妈妈,我要吃棒冰!」
 
   真是瀑布汗,坚持到现在,居然在最后关头为了要吃棒冰,哭了。马马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弟弟抱着老妈,哭的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含混的说,「我要吃棒冰!」
 
   老妈就给了马马琳5角钱,「去给弟弟买根棒冰,你自己也买一根。」
 
   马马琳捏了捏弟弟的脸说,「姐姐给你买棒冰去了,鼻涕虫还哭还哭!」趁弟弟还没有还手,她就闪了。
 
   一路小跑,马马琳心里很开心。马马琳觉得自己的到来,至少是有一些改变的。前世,弟弟也是这样,头破血流的在别人家门口敲了很久,那家的大人,居然躲在屋里给小孩喂饭,弟弟敲晕过去在门外。有人去叫妈妈,妈妈急得不知道怎么办,而那时候的自己什么也不懂,就看着弟弟,哇哇大哭。后来邻居找了人去山里叫了爸爸回来,爸爸帮弟弟打点滴,包扎伤口,折腾到晚上很晚,弟弟才醒过来。
 
   重生后,自己也能给弟弟包扎伤口,爸爸妈妈也不用那么担心了。看着弟弟居然还活泼乱跳的想吃棒冰。
 
   这时候的棒冰,白糖水的是2角钱一根,牛奶味道的是5角钱一根。小时候能在大夏天里吃一根棒冰,简直就是奢华的享受。可是现在的马马琳却有点不屑了,成年后吃惯了各种冰激凌,这种棒冰,就是心里的一种美好念想,真吃的话,会很遗憾的!为了不破坏这种美好的念想,马马琳坚持不吃。
 
   买了两根白糖水棒冰,马马琳屁颠屁颠的跑回家,看到弟弟还赖在妈妈怀里。
 
   黑线,弟弟脸皮超厚的,一把年纪了,还整天抱着妈妈,手不自觉的就会摸妈妈的胸部。真是,人之初,性本色!
 
   马马琳把一根棒冰递给弟弟,弟弟流着鼻涕就笑了,迫不及待的吃,不知道这时候的棒冰是不是咸咸甜甜的……伴着那鼻涕。
 
   另一根棒冰递给了妈妈,「妈妈,你吃!我蛀牙了,牙疼。」
 
   妈妈接着棒冰,敲了马马琳的头,「叫你天天吃糖」。
 
   嘻嘻!马马琳也蹭在妈妈身边,「妈,这剩下一毛钱,给我当跑路费喽!」说着,又被妈妈敲了一下头。马马琳一点都不疼,很开心。
 
   看着妈妈也吃棒冰,她觉得很开心,满满的。
 
   晚上爸爸回来了,重新帮弟弟包扎了伤口。狠狠的教育了弟弟一顿,弟弟立马老实了。但是爸爸只是口头教育,雷声大,雨点小。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怎么会被老爸吓唬到的。其实家里老爸还要听老妈的,大概就是一个唱白脸,一个唱黑脸。
 
   老爸看到女儿,虽然才六岁,黑不溜秋的,但是看帮小俊包扎的比自己的都差不多,将来要是可以当个女医生就好了,真是越看越满意。
 
   马马琳,冷不丁的看老爸这样热情的眼神看自己,不会是发现什么吧。有些心虚的转换话题。「爸爸,我要学毛笔字,你教我写字吧」
 
   正文 第三章:吾家才女初长成
 
   马马琳前世是个典型的奼女,长的不丑,不会打扮,性格良好,厨艺不错,但硬是没有把自己推销出去,成了大龄剩女。
 
   她最好的消遣就是宅在小窝里看小说,迷穿越小说迷的一塌糊涂。
 
   做梦都希望自己穿越。试想,一个30好几的人,去做6岁小孩的事情,是不是小菜一碟。超牛的,说不定,还可以当个小神童。
 
   现在马马琳就决定迈出自己的神童第一步。
 
   爸爸给女儿准备好笔墨纸砚,还有字帖。看到她,黑黑的小手,握着笔,一本正经的小大人的模样,就觉得好好笑。
 
   马马琳心想:笑,叫你笑,老爸,一会你肯定惊讶的不得了!
 
   按照自己前世的拿笔经验,她小心的握着毛笔,端正的跪在桌子前,主要是马马琳太矮了,只好跪着,样子挺搞笑的。
 
   她想,先写自己的名字好了,不能太出格了。结果拿着毛笔的小黑手总是不停的颤抖,几个字歪歪扭扭的,比蝌蚪还不如。结果「马马琳」几个字就变成歪歪扭扭的「马马王木木」
 
   想来成年后一直用计算机,拿笔的时间都很少,何况是毛笔,看着这几个「马马王木木」,马马琳自己也很囧,看来神童不好做啊!
 
   老爸一看乐了,很好很好,至少没有写错。马爸爸对马妈妈说,「我家那口子,我们女儿很聪明啊,写什么像什么,将来一定是个才女!」 
   「瞧你得意的,不就写几个字嘛!」老妈没有理他。拽着弟弟,给他洗脸。弟弟的头包的和粽子似的,还是不老实。
 
   老爸为人师表的热情被女儿激发了,要教她写毛笔字。
 
   他是个典型的文化人。人生不如意时,还会自己写几句小诗。
 
   马马琳记得自己前世的手机里,还保留着老爸一个人在庙宇过端午节时,给她发的短信,是一首诗,文绉绉的。可是就是这样的老爸,让她很心疼。总觉得老爸是该放在图书馆里供起来的,而不是天天去干农活,为五斗米折腰的感觉。
 
   老爸的大手握着马马琳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横、竖、撇、捺,她写的格外认真小心。爸爸教了一会,就让她自己写。毕竟是曾经练习过,一会儿,她就上手了,写的很快。
 
   「不对、不对,写毛笔字要静心,你这样写不对」,看着女儿飞快的写字,老爸虽然惊叹她的领悟力,但还是强调,要静下心来,才能把字写好。
 
   嗯,马马琳也觉得自己太急躁了,自己的为人处事一直不老道,就是太急躁了。
 
   她决定从练习毛笔字开始培养自己的性格,说不定还能培养出一个书法家出来……又开始YY了,急躁啊!书法家就算了,培养自己成一个小才女就好了。
 
   不管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马马琳都一样的臭屁自恋。
 
   她让自己静下心来,临着字帖,慢慢的写了一篇毛笔字,和最开始的「马马王木木」比起来,已经是进步神速了。一头扎进书法中,她觉得自己的脑袋越来越明晰起来,前世的事情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的展开……
 
   外面弟弟的吵闹声、夏天的知了声、蛙叫声、小孩们的打闹声……一切都淡开了,马马琳沉浸在这个黑白世界里。
 
   兴许是心性开阔了,兴许是重生的原因,她看着自己写的字,又开始臭屁了。用大学同桌的话来说,就是有灵气。一个六岁小女孩的毛笔字,有灵气……
 
   老爸过了一会,来瞄了瞄女儿的字,有点不敢相信,咳咳,「还不错,继续努力!」然后摸着两撇小胡子转身走了。
 
   听到老爸在嘀咕「难道我女儿真是才女」,马马琳得意的奸笑。
 
   马马琳很有成就感,但是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她准备把弟弟也拖下水。要把弟弟培养成一个很儒雅的男人,从毛笔字开始。
 
   「小俊,过来,姐姐和你比赛写毛笔字吧,写的好的,爸爸有奖励棒冰哦!」
 
   马马俊一听有奖励棒冰,屁颠屁颠的跑过来了,我也要写毛笔字,一边说一边用手擦着长长的鼻涕……
 
   「我错了,卖糕的!」马马琳一看弟弟那长长的鼻涕就头疼,简直就是不可以逾越的障碍啊,还儒雅的男人……
 
   那个刚刚擦过鼻涕的手,一把抓着马马琳的衣服。「姐姐,我要你的毛笔!」 
   还没有开始写,弟弟就要抢工具了。
 
   马马琳不干了,要是以前,铁定打起来,弟弟哇哇一哭,妈妈就过来了,教育她要让弟弟。现在的她,训弟弟,一会就训的服服帖帖的。
 
   总结出来,弟弟就是一个贪吃鬼。为了零食,可以牺牲一切,4岁的男子汉尊严都不要了。
 
   老爸走进卧室,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场景,小书桌前,儿子和女儿排排跪在凳子上,写毛笔字。女儿写的很端正,儿子貌似在画符。一股为人父的豪情升起,自己一定要好好赚钱,让一双儿女都读大学。
 
   弟弟很贪吃,但是不得不说,很聪明。和马马琳比起来,弟弟马马俊是相当的有天赋的,不像姐姐,有作弊的嫌疑。一会儿就临帖的像模象样,但是有点心不在焉。「姐姐,棒冰什么时候给我……」马马俊睁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马马琳,如果忽略两条鼻涕,就真的很萌。
 
   第二天是礼拜天,还是休息日,这时候乡下的小孩都没有补课的概念。上学就上学,放学就玩,或者帮家里干活。今天由于弟弟头磕了,不能乱跑。马马琳还是使出了18般武艺,安抚了弟弟一起练习毛笔字。
 
   写着,写着,她的思绪就飘远了。
 
   厨房妈妈忙碌的身影和马马琳记忆中躺在冰棺中的身影,忽然重合起来。吓的马马琳,一不小心把旁边用来磨墨的水碰倒了。 
   一边的弟弟,正是无聊的时候,看到姐姐碰倒了水,开始吵闹了。
 
   「妈妈,姐姐把水碰倒了,不能写字了,妈妈……」
 
   看到这个总是喜欢在妈妈面前先告状的弟弟,在那里得意的等妈妈进来抱抱,马马琳非常理解,自己小时候怎么那么讨厌他了,真是小心眼多的小孩。
 
   「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快收拾一下吧!」。妈妈走进来,把弟弟抱走了。弟弟还不停的对马马琳做鬼脸。
 
   马马琳自己收拾了桌面,弟弟这样一捣乱,她也静不下心来练习了。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让妈妈好好的活着呢?
 
   记得那时候,家里人吃的东西都差不多,但是就妈妈生病了,得了癌症。后来陆续的,村里也有很多人得癌症走了。估计是我和弟弟都在外面读书,在家吃东西比较少,而爸爸也每天都上山下地的干活,身体比较强壮。
 
   「而妈妈,眼睛看不见,比较少外出运动,最常呆在家里,才会容易生病的吧,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让家人一起离开这里。」马马琳寻思着,现在才92年,自己才读1年纪,能做什么呢?
 
   中午的时候,突然,有陌生人来拜访。马马琳看到这个穿着西装打领带还拿着一个大哥大的油头粉面男,一脸讨好的带了许多礼物,里面居然有一双小孩的耐克鞋子,凭自己多年的挑剔购物经验,一看就知道是假的。
 
   我家有这么洋气的亲戚么?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正文 第四章:农夫与蛇 
   粉面男,自来熟的坐下了。因为家里也常常会有乡里人来找老爸看病,都是老妈招呼的。
 
   妈妈的长相放到十里八村都是说的上话的,听外婆说,老妈年轻的时候,上门提亲的人很多,但是老爸最有耐心了,两个村庄隔了十里路,老爸晚上出完工,还跑到外婆家去一趟,然后再摸黑赶回去。
 
   常常这样来回跑,终于把外婆给打动了,把老妈许配给老爸。据说,舅舅们不满意,嫌老爸个子太矮,家里又穷。
 
   老妈个高人漂亮,但是眼睛不方便。年轻的心,还是被老爸打动了。老爸有许多优点:有文化、能说会道、懂医术、为人实诚。
 
   漂亮、为人精明的老妈和有文化的实诚老爸,是典型的良配啊……
 
   想远了。
 
   马马琳装作好奇的样子,赖在妈妈身边,听他们说话。即使是精明的妈妈,面对陌生人还是比较不安心的,毕竟平时来看病的都是村里人。马马琳感觉到妈妈的不安,紧紧的抓着妈妈的手,坐在旁边。
 
   粉面男对老妈说,他和老爸在三江认识的,爸爸曾经帮了他大忙,这次来福城办事,特地来感谢爸爸的。
 
   「嫂子长的真好看,我哥是个有福气的人啊!」粉面男看着老妈说。他左手拿大哥大,右手缕了缕刘海,自以为飘逸的摇了摇头。
 
   可惜他不知道妈妈看不见他,Pose摆了也是白摆。
 
   妈妈静静的坐着的时候,不得不说,很美丽。身材匀称,加上妈妈比较少到户外,皮肤很白,头发很黑,脸上、身上更是没有一息打扮的东西,可是就是很赏心悦目。仔细看妈妈,眼睛是没有焦距的,只是茫茫然的,坐在那,像是早期的宣传画报上的女明星,有一种别样的美。
 
   马马琳看着粉面男,一脸色迷迷的样子,就很郁闷,爸爸的朋友?三江?耐克运动鞋?——「我知道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