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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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之末-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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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刘,你觉得像我这种身份,应该喝点什么?”墩子再次装出一副洋腔,不过从他那难堪的表情可以看出,他跟我一样,该是头一回到这种场合,根本不知道应该点些什么。



  “查理先生不是一直都喜欢喝伏特加吗?”羽凡露出诡异的笑容说道。



  “噢,对对对,差点忘了,就这个东西,我最喜欢喝这个了。”墩子傻兮兮地说道,他根本就不知道那伏特加究竟是啥玩意儿,估计还以为是一种类似百事可乐的饮料。



  正当我为墩子愚蠢的行为偷偷鬼笑的时候,那服务生突然转头问我道:“那么,这位随从先生,你要喝点什么?”



  我心里暗自骂道,随从先生?**能有点眼光吗?穿一件燕尾服就是大师,我这工作服的就是随从?再说了,你就不能动动猪脑子想想,这都哪个年代了,还会有随从?不过也没办法了,墩子既然已经将我说成是随从,那我也只能乖乖地扮演下去。



  我很不高兴地瞟了他一眼,然后嘟囔着嘴说道:“我只是个随从,喝一杯白开水就够了!”



  羽凡和墩子纷纷捂着嘴,搁那咯咯地笑个不停。



  其实当时我也是准备要可乐的,毕竟口渴得要命,但这又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进西餐厅,根本不知道到底该点些什么,曾经听朋友说白开水是连接上下层社会的必备品,既不庸俗,又不夸张,所以我选择了它。



  “好的,请稍等,马上就来。”



  趁程之初还没来,我去了趟洗手间,其实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小晓打个电话。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有公交车报站的声音,我知道小晓正在回来的路上。



  “在回来的公车上。”



  “噢,小晓,我跟你说一下,我在外面陪朋友吃饭,可能要晚点回来。”



  “好的,你玩吧,别太晚了,路上注意安全。”



  “嗯,要吃点什么吗?我给你打包回来。”



  “不用了,我肚子饱饱的,晚上吃得有点多。”



  “那好吧,你回去以后早点休息。”



  上完厕所回到餐桌时,程之初仍未到,饮料却都已上了桌。



  我和羽凡都默默地注视着墩子的表情,他先是故作优雅地用手掌摊起高脚杯,然后含着杯口咕咚咕咚猛喝了几口,数秒之后,那眉毛鼻子几乎都挤兑到一块儿了。



  “噗——!我草!”墩子条件反射地将那口酒喷向桌边。这不文明的躁动实在太大,餐厅内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伸长了脖子,像一只只土拨鼠似的注视着我们。好在大多为外国人,似乎并不明白这个“我草”究竟是什么意思。



  墩子抹着嘴,挡着脸,轻声骂道。“这他妈什么呀?明明就是二锅头!”



  羽凡鬼笑着回答道:“对,您可算是说对了,这啊,就是他妈的二锅头,俄国姥酿的,好喝不塞牙!”



  “靠,你们竟然唬我!老子渴得要命,还让我喝这玩意儿。”墩子知道自己上当受骗,赶紧伸出手抢羽凡的可乐。



  见此状况,那贱羽凡立马用舌头在自己的可乐杯口舔上了一圈,得瑟地说道:“这可是专属于我的。”他猛地喝上一口,然后幸灾乐祸地对着墩子打了一个响嗝儿。



  墩子见希望破灭,又立马将矛头瞄向了我的白开水,我的做法却没羽凡那么恶心,而是赶紧将自己杯中水一饮而尽,然后将那个空杯子恭敬地塞到墩子手里。



  “你们!”墩子气急败坏地看着我们,一副无奈至极的表情。



  我生来就对那些洋玩意儿不太钟意,让我来这种场合无异于沐猴而冠,平日里去一些咖啡厅,我也会装作时尚的样子点上一杯拿铁或卡布奇诺,但每次的结局都是一样——将满满一杯咖啡闲置在旁边,再重新点上一杯茶水。起初,我以为只要自己坚持下去,终有一天会爱上咖啡,伪装着混入上层社会的队列,但事实证明,那种浓浓的苦涩味道始终占据不了我的味蕾。我是在农村长大的,吃饭喝酒都是用大口土碗,设想一下,端着土碗盛装着红酒咕噜咕噜大口喝着会是什么样子?西方人认为红酒是艺术品,不能“喝”,只能“品”,每次品之前,先晃动酒杯,再用鼻子深吸一下,然后浅尝一口,让酒液在口腔保留一段时间,之后才咽下去。在我看来,这他妈简直就不是喝酒,根本就是在喝中药,至少我平时喝中药就分这几个步骤。



  “她怎么还没到,不会是放我们鸽子吧?”墩子发着牢骚。



  羽凡瞪大了眼睛,然后转过头望着我,“你这同事靠谱儿不?她不会真放咱鸽子吧,这地方的服务费可不低,我今儿可是专程打算来吃白食的,根本没带钱包。”他将两个裤兜掏出,表明自己真的分文未带。



  “怎么可能!应该是有什么事耽误了,再等等吧,要不再来杯喝的?”我只能如此缓解情绪,虽然我确定她一定会来,但不能确定她到底何时能到,催促她、提醒她毕竟不是绅士的作为,所以我只能选择等待,同时平定这俩跟班儿的躁动。



  “我还要可乐!”一听说还有喝的,墩子的情绪立马发生了大转变,笑嘻嘻地摇着尾巴乞求再来一杯,这小东西着实容易打发。



  “喝!喝!喝!你就知道喝,难怪还是光棍一条!”羽凡斜着眼鄙视着墩子。



  “刘易斯先生,请记住自己的身份!我现在是钢琴家,钢琴家懂不?”墩子挺起胸,装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



  “你就得瑟吧!说不定一会儿人家店主邀请你弹奏一曲,我看你咋办!”



  “不——不会吧?”墩子长大嘴巴,似乎被羽凡的话吓到。



  “怎么不会?你这逼装得有多高,死得就会有多快!”



  正当二人互掐之时,安静的餐厅突然生出一丝躁动,我们仨同时抬起头,循声望去,想探个究竟。我们发现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每个人都瞪大了眼睛,长大了嘴巴,整个餐厅就如同被时间定格、静止一样。



  寻着焦点聚集的地方,我们发现了一个女人,与其说是女人,不如形容为天使,黑亮而柔顺的头发自然地披散到项背,自信而又婉约的笑容映照着餐厅的每个角落,眼眸黑白分明,仿似盛满了人间的一切喜怒哀乐,悬垂式耳环在耳垂下悠然地摇摆着,对称的小酒窝更显玲珑活泼,而身材则更加堪称极品,170多公分的个子,白色的长裙从胸部一直延伸到脚底,一双水晶样式的高跟鞋,除此之外,全身上下并未添加任何其他修饰,自然的魅力展露无遗。她虽瘦,但胸部却毫不吝啬,上半部份显露在外,下半部份则涨开绷紧的衣服,跃跃欲出。深深的乳沟、纤纤的细腰和丰润的翘臀无一不诠释性感的真正含义。站在她身旁的是刚才引导我们的服务小姐,这服务小姐本是清秀美丽,但此时却突然失了光色。如若我是女人,定会嫉妒这份姿色与身材,责骂上天为何会生出这般尤物。



  那天使顺着服务小姐手指的方向朝我们这边看过来,与我的目光进行了一次接触。她看着我笑了笑,挥了挥手,我这才惊讶地发现,这位天使尤物不是别人,正是我们等候多时的程之初,只不过平时被职业装所包裹的她并未展现自己独特的魅力。



  在服务小姐的带领下,她来到我们旁边,我愣了半响才站立起来。



  “来——来啦?”不知道该怎么说,仿佛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场景有些尴尬。



  “实在不好意思,路上堵车,让你们久等了。”程之初向我们解释道,连这道歉的姿势也是如此优雅。



  等候多时的神秘人物,竟长得如此好看,令那两人纷纷长大了嘴巴。墩子则更夸张,呆坐在那里,一直盯着程之初性感的胸部,一刻都未曾眨眼,甚至连口水都差点流了出来。



  “你看你!哈喇子都掉下来了!”羽凡假意伸手给墩子擦掉口水,实则打破沉默,其实他已经能判断出眼前的这位女子便是程之初。



  “机器猫,对吧?我就是游戏里的梅毒,真名刘羽凡,羽毛的羽,凡尘的凡,很高兴认识你。”我还未作介绍,羽凡便主动站起身来与她握手。



  “你好!程之初,之乎者也的之,初恋的初,也很高兴认识你。的确是让你们久等了,不好意思。”程之初再次道歉。



  “哪儿的话,像你这种神仙姐姐,再等多久我们也绝不会有半丝怨言。之初,好名字啊!人之初,多有雅韵,多上档次!”油腔滑调的羽凡磨合着我们尴尬的气氛。



  “谢谢!你的名字也不错啊,羽凡,有羽化凡尘之意,更有深意。”她客气道。



  羽凡转过头看着我和墩子,瘪着嘴作出一脸惊呼状:“你瞅瞅!你瞅瞅!这有知识有素养的人就是跟咱不一样,我这破名字都能让人家给剖析得如此诗情画意,如此高雅脱俗。真是才女啊!佩服!佩服!”



  “得了啊,这拍马屁也该看看场合。”我训斥着羽凡,然后腾出位置让程之初坐下。



  “我——”墩子用袖口擦掉即将流下的口水,准备伸出手作自我介绍,却被羽凡给拦了下来。



  “噢,他叫郝墩,我们都叫他墩子,很好的哥们儿,你以后也可以叫他墩子。”羽凡竭力阻止墩子与程之初握手,仿似他已将程之初视为己有,容不得他人抚摸。



  “你好!墩子,那以后我可就这么叫你了,不介意吧?”程之初主动站了起来,向墩子伸出了手。



  见此状况,羽凡赶紧起身,接过程之初的右手说道:“这手就不用握了,他刚刚手上沾了奶油,油腻得很。”



  这刘羽凡也真他妈够损,连握个手的机会也不给人家。墩子因没能摸到女神的手感觉有些失望,一个劲儿地瞪着羽凡。



  程之初似乎是看出了这一点,再次向墩子伸出右手,微笑着说道:“没事,奶油不脏,这第一次见面,请多多关照!”



  墩子先是有些发愣,等反应过来之时,赶紧站起了身,猴急猴脑地抓住程之初的右手,一个劲儿地点头。



  可虽为握手,他却始终不肯放开,傻愣愣地注视着程之初,场面再度陷入尴尬。



  “好了啦!人家手都被你捏肿了啦!”羽凡将墩子的手扯开。



  此时,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其实我们都已经明白他们议论的内容,程之初高贵、时尚、优雅,就如同童话世界中的白雪公主,我们仨平庸、粗俗、不羁,大不了算是围坐在白雪公主身旁的小矮人。



  尽管如此,那白雪公主与小矮人的戏还得继续演下去。



  “怎么?你还在为昨天的事耿耿于怀?”程之初侧着脑袋问我道。



  “没有啊,我可不是那种小气的人。”我不敢正视她,今晚的程之初与先前身着T恤、腿裹牛仔裤的她截然不同,此刻,我所面对的仿佛是另外一个人,一个上升了好几个档次的人。突然感觉有些陌生,甚至有些适应不过来。



  随即,程之初招来了服务生。



  “请问几位,想吃点什么?”服务生的声音柔和却又恐怖,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该点什么?菜名儿是什么?怎么去吃?所以我打算跟着他们走,他们点什么我就点什么,他们怎么吃我就怎么吃。



  “我要一份菲力牛排,五分熟。”程之初点完后将菜单交到我们手里。



  “我也来这个吧。”我只能如此选择。



  “先生,请问你的菲力牛排要几分熟?”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五分熟对于我这种常吃中餐的人来说不太合适,所以我偷偷给自己多加了一分。“六分,谢谢!”。



  当我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那服务生一脸疑惑地望着我,当然,我也看出了那疑惑表情中带着的鄙夷。



  “给他七分熟吧。”程之初重新帮我确定下来,我也不知道她为何私自替我更改,这个原因直到到后来我才弄明白,原来西餐中牛排分为一分熟、三分熟、五分熟、七分熟和全熟,根本就没有六分熟的说法。
第十五章 醉黄泉
  “我要T骨牛排,也是五分熟。”羽凡盯着菜谱,一副专业的样子,好一会儿才作出了选择。



  “那么您呢?先生。”服务生转头望着墩子问道。



  “我——我——我要热——热狗,有没有?”墩子支支吾吾半天,才挤出么一句。



  “热狗汉堡,可以吗?”服务生问道。



  “可——可以。”



  “那么,请问要喝点什么呢?”



  “来瓶儿拉菲吧,怎么样?”程之初向我们征求意见,我们自然是无任何异议。



  “这地方感觉还不错吧?其实这以前是一间教堂,后来被我爸,不,被一老板买了下来,改装成了西餐厅,不过有些东西还是保持了原来的样子,比如穹顶的壁画,教堂所用的老钢琴,这些老旧的东西,代表着记忆和神秘,感觉上会显得更有情调一些。”程之初给我们讲述着这家餐厅的由来,不过我能听出她的话已说漏嘴,这家店应该是他爸旗下的,只是我没想到程董的生意如此之大,涉及面如此之广。



  “好是好,就是有些阴森恐怖。那耶稣老头儿让我联想到美国恐怖片里的吸血僵尸。”墩子喃喃道。



  见墩子如此不解风情,羽凡痛骂道:“你这个凡夫俗子,懂得了什么!按圣经来说,万物初始之前,宇宙本是无边无际混沌的黑暗,只有上帝之灵穿行其间。上帝对这无边的黑暗十分不满,于是用了七天时间创造了万物生灵,当然了,也包括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后来才能有我们的出现。”



  “亚当和夏娃?就是那俩搞乱仑,不知羞耻的东西?”墩子瘪着嘴鄙夷道。



  “人家那叫偷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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