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诶,对了,你爸给你介绍那姑娘,你去见了没有?”
“噢,你还甭提这事儿,一提我就来气。啥姑娘啊,喊她大妈还差不多,刚从澳大利亚回来,说是什么博士,还谁谁的女儿。我看啊,就是一剩斗士,黄脸婆,属于念书念傻了那种,呆头呆脑的。你懂的,哥喜欢的是御姐,可不是那种木头。”羽凡露出一个奸邪的笑容。
“你就将就一下吧,找个单纯的人踏踏实实地过,你爸是想让你结婚,又没让你选美。”
“这他妈操蛋的社会,单纯的人哪儿找去?窑子里能有?幼儿园培养?那也还得等二十年吧,对不对?哥可没那耐性。所以呀,这女人呐,压根儿就没有单纯与不单纯之分,只有懂事儿不懂事儿的。唉,你老打听我干嘛,你咋不关心一下你自己!一把年纪了,还没谈过恋爱,我都替你丢人!”。
“要你管!”我别了他一眼。
“噢,我明白了,难道是?你那玩意儿有问题?来,让洒家鉴定鉴定。”羽凡一手抓着方向盘,一手朝我裤裆抓来。
“**那才有问题!哥这是在等风云逆转、宝剑出鞘的机会。”我甩开羽凡的手说道。
“哟哟哟!还宝剑,都绣了吧?要不给你介绍一妹子?给你那宝剑除除锈,做做保养?”
“滚一边儿去!”
“哎!你呀,太无知了!Tooyoung;Toosimple!”羽凡朝着我投来鄙视的目光。
我从未将遇见邱小晓的事向羽凡透露半个字儿,一方面觉得事情既然已经过去,就应该有个结束的样子,我不希望再有第二个聆听者,因为如此而来,我也就会变成那个故事里的人;另一方面,对于天生大嘴的羽凡而言,将此事告诉他,也便等同于告诉了全天下人,这事毕竟不光彩,所以,我打算将它作为心底的一个秘密,永远尘封。
汽车在拥堵的车道上缓慢地行驶着,一阵阵的车鸣声让人心烦,若不是我与羽凡调侃着,暴脾气的他早已将头伸出窗外破口大骂了。成都虽大,大得让我无法想象,但无论多大,却怎么也容纳不了这拥堵的车辆和烦闷的情绪。儿时的记忆中,汽车是奔驰着的,就像脱缰的野马一般,奔跑是它的宿命,似乎永远都未曾驻足停留,而如今我所见到的,则是一辆辆佝偻着的汽车,他们虽遵守着城市的交通规则,却也失去了本应属于自己的天性——奔跑。
经过大概一个小时的走走停停,我们来到了目的地。这是一家四星酒店,店面装修得何止华丽,让普通人望而生畏,不敢接近。服务生打开车门,引领我们进去,坐了电梯,上了6楼,来到一间包房,里面坐满了一大桌人。其中几个我是认识的,都是羽凡部门的下属,我们在酒桌上奋战过不止一次,想必他们早已安排妥当,只等我们就位,而另外几个则是生面孔,年纪稍大,不过从穿着和气质上来看,我知道他们便是羽凡口中所谓的“孙子”了,应该又是哪家公司的老板。
第四章 邋遢的新朋友
饭桌上的刘羽凡宛若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大方得体,充满年轻人的蓬勃朝气,年纪虽小,可气场却足以压倒一片。从那帮老头欣然的面容上,我看到了他们对这位后生的赞许。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觥筹交错,饭局也接近尾声,桌下酒瓶歪歪倒倒,桌上已趴着几个酣睡着的人。那几个老板已喝得神志不清,走起路来踉踉跄跄,我们将他们送上车,准备让服务生开车送他们回家。
汽车发动之时,他们透过车窗对羽凡说着酒话:“兄弟!下——下次,咱——咱再整,我——我埋单。”
“好的,乖孙子!你们先回家,爷爷下次再带你们出来玩,一定要乖啊!”这刘羽凡也真他妈不是东西,趁人家酒醉不清醒时占人便宜,不过这倒为我出了不少恶气,刚才在桌上,那帮孙子可没少给我灌酒。
“你就不怕他们还清醒着?”我捂着嘴笑呵呵地问羽凡。
“清醒个屁!明儿准保什么都给忘了。”他笑着说道。
“好!下次再——再一起喝,我——我们就先走了,爷爷再见!”那几老头儿的确是醉得够呛。
“瞧见没?他自己这么喊的,可不关我的事。”羽凡摊开双手,一副无辜的表情说道,弄得我苦笑不得。我只听过酒醉乱性,这酒醉乱姓的,我还是第一次遇见。
安顿好一切,我们也准备打道回府,坐在车上,打开车窗,羽凡却并没有发动汽车。
“还好吧?”每次饭局结束后,羽凡都会问我同样的一句话,话中带着些许自责与惭愧。
“我要有事儿,就该跟他们一样叫你爷爷了!”我打趣道。
羽凡从包里拿出那份签署过的合同,再一次摇头晃脑地唱着:“军功章啊,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说!虞功臣,想要点什么,哥现在就给你买去!”
“我要——我要你今晚都属于我。”我打着酒嗝儿,挤着眉,假意挑逗道。
“好嘞,我现在就去把身体洗干净,您,尽管玩儿,随便怎么玩儿都可以,小的我绝不反抗。”羽凡并不躲闪,而是以更恶心的表情对我说道。
他拨动车钥匙,点着了汽车。
“别闹了,我们到底去哪儿?”我正经地问道。
“趁着这酒劲儿,咱兜兜风,娱乐娱乐?”他一副精神十足的样子。
“都这么晚了。”
“那又怎样,他们的聚会已经结束,我们的happy时间;才刚刚开始!Let’sgo!!”羽凡像打了鸡血一般,将车速提到极限,我真真没搞清我们之中到底是谁喝了酒。
果不其然,目的地仍是那家令我厌恶的迪厅,羽凡自然是这里的常客,一进门他便跑进舞池,扭动着自己的屁股,动作激情、夸张,十足像个顽皮的孩子一样。每次见他跳舞,我都忍俊不禁。当然,我也是这里的常客,只不过每次都是作羽凡的跟班而已,我不会跳舞,更不喜欢那震耳欲聋的音响,以及那闪得让人眼花的灯光。在这里,我所能做的,仅是坐在吧台里点上一杯啤酒或饮料,观察着舞池里的城市人用自己的方式发泄着对生活的不满。
过了一会儿,羽凡蹦蹦跳跳地朝我走来:“咋了?不舒服?”
“没有,有点闷而已。”
“那咱走吧,出去透透风。”羽凡也并不自私,他知道我不太喜欢这种场合。
“没事,你玩你的,我搁这坐着也挺好。”
“走吧,今晚这没什么好成色的女人,玩着也不来劲儿。”
这家迪厅位临府河,出门后我们便来到了河边,背倚着护栏,河风一个劲儿地往颈窝里钻,吹得我打起了哆嗦,我们点燃了烟,那风似乎更想抽上几口,没多久,一根烟便殆尽熄灭。
“我有一个问题。”闲着没事,我突然说道。
“问题?”羽凡疑问道。
“对啊,你说你爸那么能喝,怎么你就这么怂?”
没想到,当我这话一出,羽凡再次沉默了。
“以后,你能不再问这个问题吗?”羽凡的语气突然严肃起来,随着打火机的‘咔嚓’一声,他再为自己点上了一支烟。
他将脸转向另外一边,即使是在这漆黑的夜晚,我也能清楚地看清那面颊上的泪痕,一直以来,他究竟在逃避着什么?隐藏着什么?仿佛承受着巨大的压抑不能释放出来,痛苦到了极点。这时的羽凡跟平时的他判若两人,他变得非常神秘,变得让人琢磨不透,变得极度陌生,甚至让人感觉有些畏惧。到底因何原由他不敢喝酒?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情绪如此突变?我很想知道答案,也很想替他分担那份痛苦,可我却能明显看出,这个秘密的背后必定隐藏着一段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不愿意讲给任何人听,宁远自己永远保存。
接下来,我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任凭车水马龙,任凭汽笛轰鸣。整个世界仿佛安静下来,昏黄的路灯灯光洒在我们身上,抬头仰望,夜空中竟没有一颗星星,其实它们只是被城市里耀眼的霓虹灯所掩盖住了。多怀恋家乡的夜空,月光与星光交织,笼罩着整个大地,山林、麦田、河流被照得通亮,它甚至要照进每一个人的心里,照亮每一个人的心灵。多希望这样的月光也能照进羽凡的内心,让他从痛苦中挣扎出来,能够得到真正的解脱。
那天晚上我仍旧住在羽凡的小屋里,这是大四时,他父母送他的生日礼物,这离学校比较近,房屋虽只有七八十平米,但对于独自居住的他而言已经完全足够了。他曾多次提出让我搬进去与他同住,都被我拒绝了,我不太适应羽凡的生活习惯,尤其是不习惯各类面孔的女生在房间里进进出出。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羽凡打电话约我泡吧,还特兴奋地告诉我有一哥们儿介绍我认识。羽凡身旁的朋友多得去了,可专门提出来介绍给我认识的,这还是头一个,所以我不免有些好奇,充满期待,甚至是有些兴奋,这个能让羽凡如此看重的人会有怎样的三头六臂?
还是那家常去的酒吧,当我到达时,他们已经等候多时,可令我没想到的是,这个带着传奇色彩出场的人,却是如此的普通与平凡,以致可以说令我大失所望。我仔细地打量着他,胖是他最大的特点,170cm的个儿,体重估计却不下于80公斤,光头,大鼻子,粗脖子,发馊的夹克,以及踩到脚底的牛仔裤,沾着泥巴的帆布鞋,从头到脚,简直就是猥琐的代名词,我甚至开始怀疑羽凡的眼光,他是否真正地了解面前这个人,还是,他根本就崇尚这类货色?
羽凡给我们相互做了介绍,原来他叫郝墩,大家都叫他墩子,也不知道是谁给他取的这俗气的名儿。为表尊重,我还是对他保持着谦卑礼貌的笑容,希望能通过交流的方式,发现他内在所潜藏着的美。可事实却并非如此,几番交流下来,这个人再次让我失望,他不仅外表猥琐,就连内心也极度让人恶心,语言粗俗、淫秽,每句话都带着浓重的脏味儿,让我着实有些承受不住。不光如此,说话时,他还喜欢靠近你的耳朵,生怕你会听不见似的,却不知那大嗓门儿几乎震破我的耳膜。最难受的是,我敢断定,这小子压根儿就没听说过世界上有牙刷这玩意儿,两排歪歪斜斜的大黄牙,伴着浓重的口臭,如若说话时再喷上几点唾沫芯子在你脸上,会让听者顿时抓狂,生不如死。可令我不解的是,平日里接近洁癖的羽凡,却丝毫不在意墩子的这些毛病,反倒是与他搭肩而坐,有说有笑。
“力齐,既然是羽凡的哥们儿,那我肯定信得过你,来!初次见面,我们先干了这瓶!”刚说完,这家伙便抱着一瓶啤酒咕噜咕噜地喝起来,如此看来,喝酒便是他的长处了吧。
“还等什么呢?”羽凡笑着拍拍我的肩膀,指了指眼前的一瓶啤酒。我哪能向他示弱,随即拿起瓶子和他对干起来。
见他如此爽快,本以为喝酒会是他的过人之处,更希望通过这点长处加深对他的好感。可没想到的是,就连这个优点都被摘除掉了,那晚并没喝多少,而他却吐得一塌糊涂,这让我彻底丧失了对他的兴趣。
晚上,我们一同留在了羽凡的小窝里,墩子已经烂醉如泥,像头死猪一般。我们将他打扫干净后抬上了床,而我和羽凡却并无睡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算继续聊会儿天,我想从他口中打听到墩子的具体信息。
“对了,羽凡,那个——。”我吞吞吐吐地说道。
“怎么啦?”
“这个墩子——,他——”我仍旧吞吞吐吐,不知如何说起。
“哈哈,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觉得他很粗俗?”羽凡大笑起来。
“嗯,你笑什么啊?难道——你不觉得?”
“觉得啊,怎么不觉得,而且,他不是一般的粗俗,而是极度粗俗,超级低俗。”羽凡笑得更加厉害了。
我感觉莫名其妙,不知该如何发问。而羽凡大笑之后,却突然转为沉默,不发一言。
过了一会儿,羽凡突然说道:“既然善良的外表下可能会隐藏着丑恶的内心,那么,丑陋的外表又为何不能包裹一颗纯洁的心呢!”
“我当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羽凡的话的确在理,但我还是不能说服自己,一个连自己都打理不好的人,又怎么会赢得别人的尊重?
“那这样吧,你先听我给你讲一个故事,或许听了这个故事以后,你会改变对这个粗俗男人的看法。”羽凡将凳子挪到我旁边,我洗耳恭听。
八十年代,大中城市中游走着这样一个群体——修鞋匠,而墩子就恰巧出生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之中。由于条件艰苦,八岁时,墩子的母亲便抛弃了他们父子,至今未归,而他父亲也没什么文化,只会修鞋这一门手艺,所以这些年来,父子俩受了很多的委屈与冷漠。但父亲却是个志向远大的人,他省吃俭用,想尽一切办法让墩子受到很好的教育,将一切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由于特殊的家庭环境以及母爱的缺失,墩子在学校总是受人排挤,同学们欺负他,老师漠视他。可倔强的性格并没有使他向所有人屈服,而是采用了另外一种方式回报别人对他的歧视,那便是以暴制暴,通过打架斗殴的方式,赢得别人的尊重。没过多久,墩子便成为了学校里的风云人物,也正是从那时候开始,他感受到了别人对他的尊重与恐惧,这让他兴奋不已,至少,同学们不再瞧不起他,而与此同时,他所失去的却是父亲与老师的希望。对于成年人而言,通过暴力证明自己的方式似乎太过幼稚,可对于一个屡受歧视的孩子而言,这却是赢得人格尊严的最佳做法。
羽凡与墩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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