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手边的黄杨木盒子,犹豫一下改扯过身下的一个软垫砸了过去。
距离虽近,但软绵绵的垫子被病得手无四两力的柳荷衣软绵绵地抛出去的速度,只要想闪,是个人都能够闪开。
风飞扬却只是眼看着软垫在自己头上砸了一下向地上掉落,才伸出左手将软垫抓住。
精致整洁的月白缎子软垫从他头上沾下一层灰之后,又被抓出了五个黑黑的指头印。
“说话啊!” “说——什么?”一个垫子就打傻了不成?
那换个方式好了。
“飞扬小弟弟乖!”柳荷衣刻意温柔的声音腻得滴出蜜来,“好好跟姐姐说——” “说——说什么——”风飞扬几乎不见昔日稚气的脸上红得要滴出血来。
“玻璃。”柳荷衣笑嘻嘻地眼睛弯成少见的月牙,“什么时候做出来的?” “初——初——初——”滴血般的涨红脸庞,却在断断续续的三个“初”字之间,尽褪成最初不见一丝血色的惨白。
牙齿格格地碰撞出一个模糊的音节。
近在咫尺,精于音律的女郎灵敏的耳朵精确地捕捉到了根本不情愿进入她耳中的声音。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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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幸福
作者:丰色尔玉
大盛皇朝端平六年九月初二,当那一炉通红的液体沸腾在眼前时,十八岁的风飞扬的心,跳得就象三年前在“醉花丛”的厨房里,看到那个满面尘灰烟火色,却笑得比东风怒放花千树还要灿烂夺目的女子,轻悠悠地念出“风吹柳动,荷衣飞扬”的那一刻。
取过一根细铁管,沾了一些液体,向管子里轻轻吹气,缓缓地,一个圆颈曲身的结晶开始反射他眼里无法掩盖的光芒。
“玻璃——这就是你要的东西吗,荷衣?”没有那娇媚的声音纠正他“叫姐姐”,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砸过来,让他十分不习惯地侧一下头,几乎立即要飞奔回去,把心中牵挂的女郎带到这火热的窑炉前。
止住他的脚步的,是记忆中的对话。
“玻璃?那是什么东西?”初听到这个闻所未闻的名词时,他的瞠目结舌、呆若木鸡状,与他的养母其实并没有太大分别。
“那是——”怀里抱着裙下拜臣送的一尊琉璃观音,柳荷衣皱着眉头,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语言回答风飞扬的问题,只得含混地说道,“勉强算是琉璃的一种吧,不过烧制之时,需要的温度比琉璃高得多——”那一尊在风飞扬看来碍眼之极的琉璃观音,是勾起她对玻璃的怀念之情的罪魁祸首。
而眼前瞪大眼睛的小男孩,不对,已经从昔日的高低相仿长到超出她一整个头的大男孩,则是激起她发明创造欲望的绝对导火索。
“飞扬小弟弟——”她忽然用那种笑眯眯、甜蜜蜜的娇嗲激出他直到耳根的满脸涨红,“似乎有人跟我夸口,论玩火的本事,他认了第二,也没人敢认第一,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于是就有了这个琉璃窑。
无论是改造过的炉窑,加大了的鼓风机,还是精选的焦碳燃料,那架势都象是炼钢炼铁远胜过烧琉璃。
然而一炉炉烧出来的却尽是琉璃。
他望着她失望的眼神问:“你究竟想要玻璃干什么?” “什么都想做啊,玻璃用途很多的,可以做窗户,做灯罩,做杯子盘子碗哪碟哪,哦,还可以做镜子——”她最想做的,还是镜子吧?
玻璃镜子,她口中赞叹不已、怀念不已的东西,究竟是怎么的美妙?
一直以来,她喜欢到几乎是倚赖、时时刻刻不能缺少的东西,就是镜子。
而他最喜欢的,则是火。
从第一次用一个生锈的火镰与一块小得被人丢弃的火石生起有生以来第一堆火,他就迷上了火焰燃烧时的飞舞、跳跃、高热,迷上了火焰燃烧时带给万物的变化,食物会熟,树木会枯,房屋会倒塌,钢铁会熔化,平凡的泥土会变成美丽迷人的瓷器或仅仅是盖房用的砖瓦。
端平三年十五岁时,他跟养他的那个老女人要求做个铁匠或是烧砖烧窑的,那老女人却给他一顿风雨交加的痛哭兼痛骂:“你个没出息的小兔崽子,老娘真金白银养你这么大,供你读书你不好好读,供你学武你不好好学——”他不服气地争辩:“喂,你说我不好好读书我认,别说我没好好学武啊,哪个师傅不夸我是武学奇才,是他们教不了我——” “你还跟老娘顶嘴!小小年纪跟人家混黑帮——” “别狗咬吕洞宾啊,我是为了罩着谁才搜罗那些小混混的!” “呸,老娘混了几十年了,还要靠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罩?你老老实实给老娘读书去,凭你那点破材料,高点的出息是没指望的,将来中个秀才老娘就认了——” “老娘你没病吧?院子里天天来的那些穷酸嘴里道德文章,底下男盗女娼,哪点好啊?” “你个混蛋小子,谁让你天天来院子里的?跟你说这不是你来的地方!滚!”大笤帚扫他出门,谈判破裂。
他终究不能不顾养母的意愿去炼铁或是烧窑,却也不曾听了老女人的吩咐呆在她为他另行安置的小屋里读书。
在遇到那个连火都不会生却号称和他有缘分的笨蛋女人后,他连少往“醉花丛”跑的“母训”也很少遵守了——虽然是“母命不可违”,但他不看紧点,他老娘半辈子折腾的一个“醉花丛”,还不早让那笨蛋女人给烧了!
而且,过了年之后老娘的院子生意越来越差,老娘万一想不开做什么傻事他怎么办?
他还是偷偷盯着放心点。
但是,他已经在厨房里转了七八回了,柳荷衣,柳荷衣,怎么还出现?难道是打水时掉井里了不成?
那个女人笨的,什么都有可能。他不放心地往井边找。
不想被老娘发现,他通常都挑老娘没起床的清晨来院子里混,却不想这一天老娘居然一大早就在后院的水井边,跟柳荷衣说话。
“你知不知道老娘是干什么的?你知不知道老娘这里是什么地方?你知不知道老娘现在的情形?你知不知道你再不快滚,老娘逼着也要卖你?” “卖艺不卖身?” “呸,你有屁的艺卖!” “姨娘可以教我。” “反正也没指望你赚钱。” “相信我,姨娘。柳荷衣一定会帮你达成心愿。” “你以为你能混个花魁?” “还有八大名花。”不——撕心裂肺的哀号在胸中回荡得山鸣谷应,却偏偏没有任何声音,可以在那个冷冷的清晨,冲出他干涩紧窒的喉咙。
发出声音的,是忽然发现他的存在的柳荷衣:“飞扬!”亮闪闪的眼看过来时,他本来已经准备飞到三十三天外的身体,瞬间石化成一尊残存最后一丝气息的雕像。
他的老娘风落尘闻声也转过头来大叫:“小兔崽子!”将近十六年来第一次,他那泼辣天下无双的老娘没有掂起大笤帚赶他,反而盯着一动不动的他,若有所思地问道:“你们——早就认识了?”他没有说话。
柳荷衣则点了下头。
“也好——小兔崽子,帮你老娘一个忙吧。”帮他老娘保护“醉花丛”轰动京师的绝世花魁柳荷衣,在繁花乱眼、纸醉金迷的风月场中,坚守被无数淫邪之眼紧盯不放的纯洁无瑕。
那——真不是一件轻松如玩火的举手之劳啊!
当年十月二十八,在几乎将“醉花丛”烧成白地的大火中,他抢在准备将他五马分尸的老娘之前问:“老娘你早就知道会有今日,才一早拖我下水的是不是?”他老娘僵住了离他脑袋一寸不到的扫把,瞪着他反问:“你后悔了?”不。
用今生最喜欢的火,守护今世最重要的她,是他梦寐以求的最大幸福。
只是他的幸福,却在端平五年二月十三那渲染了半个夜空的火焰中,渐渐失色。
因为那次火灾中唯一的丧生者,那个其实已经起意纵火,不过晚他一步的笨蛋,那个其实并不完全无辜的所谓无辜。
——她的所谓清白,不值得用任何人的生命来交换。
——命是拿来好好珍惜的,不是拿去随便糟蹋的。
在最初的震惊与愤怒平息之后,她不复往常的笑谑,无限温柔地给他讲了一个他从未听过的盗火神仙的故事,对他说火是天上神仙用永生永世的痛苦为代价,带给人间的神圣之物。这样神圣的东西,是用来创造更好的生活,而不是用来毁灭眼前的一切的。
他犹在愤然她宛如对待三岁孩童般的语气与态度,她却已经用与当朝宰相、朝廷亲王的频繁交往逐渐脱离了他的羽翼,倚仗皇朝亲贵的权与势,守护自身的清白,让他曾经的职责,渐渐失去存在的意义。
创造——毁灭——他可以创造什么?他不能毁灭什么?
在幸福渐渐暗淡的日子里,他寻不到问题的答案。
而她就在他几近崩溃的时候,抱了那尊琉璃观音,笑眯眯、甜蜜蜜地要他烧制那种他从未听说过的东西——玻璃。
红艳的火苗跳动在窑中,她满眼希冀地陪着他站在窑前,讲述着那种叫做玻璃的东西,吹制成一块平板,一面镀银,便可以形成让这世上一应铜镜都为之失色的——玻璃镜子。
那——就是他可以创造的东西吗?
窑炉中的火焰飞舞雀跃,那日渐暗淡的少年眼眸,却比那飞舞雀跃的火焰,更加明亮,更加火热。
大盛皇朝端平六年九月初二,当那一炉通红的液体沸腾在眼前时,十八岁的风飞扬的心,跳得就象三年前在“醉花丛”的厨房里,看到那个满面尘灰烟火色,却笑得比东风怒放花千树还要灿烂夺目的女子,轻悠悠地念出“风吹柳动,荷衣飞扬”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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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禁忌
作者:丰色尔玉
“久积辛劳,近逢大变,内存郁结,外感风寒——”那一张素白的湖州贡宣上,一个个颜体楷书工笔写就的墨字被那优雅低沉的声音优雅低沉地念出来时,平仄和谐,抑扬顿挫,普普通通的一份脉案,硬是透出诗歌般的韵律来。
“陈卿这一手颜体正楷,倒比以前更见功力了。” “草民惶恐,陛下如此谬赞,草民实在担当不起。”花甲之龄的一代名医陈知和,虽说在告老致休之前已经拥有了御前不跪的殊恩隆遇,真正做了无官一身轻的草民之后,逢圣上亲开金口一赞,还是要激动万分地叩谢圣恩的。
“陈卿已是归守田园之人,寡人卤莽见召,卿犹闻声即至,赤诚之心,朕已亲见,卿就不必多礼了。”平展展的贡宣被套着九曲蟠龙碧玉扳指的手指捏出一点皱痕之后落在了堆叠着数本奏折的书案上,书案后的男子微微一扫的目光,飞速掠过书案前那必恭必敬、诚惶诚恐地躬身行礼的老者。
虽有金口玉言如是说,陈知和仍是行完了那必恭必敬、诚惶诚恐的跪拜礼之后才站起身来回话:“草民老迈,陛下不嫌,犹肯驱使,实乃草民毕生之幸。”那一扫而过的目光虽说无形无影,落在身上之时,却如有实质,重逾千钧,压得老迈的陈知和即使勉力站起身来,也只能垂首低眉看着紫檀木的案脚回话。
轻轻的声音,遥远如在天边。“她——病得厉害吗?” “——呃,病人情况看似危急,不过高烧退后,好生调养一月半月,应无大碍。”开口时会有期期艾艾的迟疑,不是因为一时之间,不晓得书案后那至尊无上的男子口中的“她”,指的是三千个“她”中的哪一个,恰恰却是因为清楚明白地知晓,那个“她”,指的并不是三千个“她”中的任何一个。
名动天下的皇朝第一名妓,便是如他这等花甲老朽,也是久有耳闻的。
几乎脱口而出的“柳姑娘”一词,到了嘴边终于被拦回了肚子里去,近三十年皇朝太医生涯,虽已告老,自称“草民”、被称却仍旧是“卿”的陈知和的脑子却一点也没老,那个毫无任何感情色彩在内的“病人”的说法,才是此时此地最合适的称呼。
“陈卿医术之精,冠绝当世,朕素来是信得过的——嗯,应无大碍?”目光落在薄薄的宣纸上,语气平和,声调如初,只是最后四个字稍稍缓了速度,显得分外从容。
究竟是自己久离宫廷以至于分外藏不住心事,还是在这年轻的皇朝天子面前,什么事情都是隐瞒不住的?
陈知和头垂到胸前,看着自己赭石色员外袍上的福字,迟迟疑疑地道:“这个——这个——病人的身体十分特殊,若要安然无恙,还有——一个禁忌。”话到此处住口不言,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前任太医胆敢在一国之君面前卖关子,实在是这个“禁忌”,真的不大方便对一朝天子启齿。
只是那忽然静默的气氛中渐渐沉重的压力在无声地警告着他,让他稍一犹豫之后,还是如实说了出来。
“防孕阻胎之药,于病人身体有损,不宜——不宜再用——”越来越低的声音,在越来越静默的气氛之中,酿成越来越沉重的压力,让陈知和十分懊悔不曾咬紧牙关,把这件未曾书写在脉案之上的禁忌,隐瞒到底。
皇朝天子未及而立之年,正是人不风流枉少年之时,私下临幸了那名满天下的皇朝第一名妓,也算得上是风流韵事,无伤大雅,只是皇室血脉,至尊至贵,那么卑微低贱的风尘女子,有幸承恩侍御,已是前生积福,至于孕育“龙种”,那是绝对不可能被允许的。
除非皇帝陛下从此不再临幸那个美丽得不见半分风尘之色的风尘女子,否则,卑微低贱的青楼妓女的身体健康与皇室血脉的高贵纯正相比,孰轻孰重,取谁舍谁,还不都是明摆的事情。
他此时所说的,纯粹都是废话。
“倘若再用,又会如何?”打破沉闷的语声,依然是最初的优雅低沉,和谐顿挫,却让曾经的皇朝太医在九月的轻寒之中,汗透了背心的衣裳。
“轻则体虚力弱,缠绵病榻,重则——重则——再无生儿育女之能——”
弯如月牙的笑眼瞬间凝固,柔若无骨的纤指却猛地一抖。玻璃镜子映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