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三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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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三八-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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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那片的男生女生也瞬间沸腾了起来,说说笑笑,你损我一句我损你一句,几乎都忘记了上课铃打过的事实。

    “俊熙”脸上含着若有若无的笑意,佯装着低头看书。眼光虽然没投到唐铭心身上,我却有个感觉,他的心思全在她身上。

    我有种嫉妒,这个女生,人缘真正的好。

    我听着唐铭心清脆悦耳的声音,看着她脸上淡淡的笑容,回想她进门的那刹那,我想:比起沈思琪,她更像一个公主。

    公主的周围有着很多人,可以少一个灰姑娘的陪衬,却不能少一个王子的存在。

    沈思琪周围有很多人,却独缺了“俊熙”这样一个,看着不存在、其实一直在静静关注的王子。

    开学一段时间,学校里有很多女生的心思都搁在“俊熙”身上。我觉得,原因很多,比如:

    方之学习好,是活学活用的那种优等生。有一回,他两个星期没来学校上课,可月考他还是全班第二,没人能撼动他的位置半分。

    方之篮球打得棒,自从一开学,他就被校队要过去了。那时候灌篮高手的旋风才刮过,冲着偶像去的女生几乎天天都徘徊在篮球场边上。

    方之走在哪身边都是一帮朋友。但他很少笑,在人群中的话也不多。只是他每次讲话,人群里就会爆发出大串的笑声。我将这个解释为幽默,唐铭心她们却说这是毒舌。

    喜欢方之的女生太多了。每每他骑自行车从校门而过的时候,总有女生扯了嗓子大叫。

    可是开学第一天,我却清楚得知道:喜欢方之的女生注定失望,注定变成路人甲。

    我忽然有点庆幸自己那时的“格格不入”。

    因为这种“格格不入”,我第一个摆脱了入戏的可能,也是第一个,清醒得旁观起这一段故事的始终。

    很多年后,文学女分析帝马上有美男问我,什么角度写一篇暗恋文看得让人揪心。

    我说:暗恋女的故事用第一人称来写。

    分析说:扯淡啊,这样下去全文都没男主角。

    我说:怎么了啊?不结果的花也照开啊。

    分析点头:可是我这个暗恋女有n个暗恋男啊~~

    我说:这什么女主角?一生都在暗恋?

    分析叹气:算了,我还是写番外吧。番外比较短,读者能忍受。

    “大家好,我叫唐铭心~~”

    出乎我意料的,唐铭心会上去竞选班长。

    她的口才真的好,一字一句能感觉说到我们心里去。我们看着她一颦一笑,听着她拍周老太的马屁,瞧着她和周大福一唱一和。大家心里都有一种感觉:她不做班长,天怒人怨。

    可是,不记名投票的时候,我还是写了沈思琪的名字。

    我猜得到竞选的结果,我只是想给沈思琪爸爸一个交代而已。

    唐铭心这个女生,果然不负众望,是个完美得让人咋舌的女生。

    她仿佛什么都懂,又仿佛什么都不懂。

    她有个亲生哥哥在初三a班,我开学第二天就听说了,叫唐铭言。我远远看过一回,人长得特别清俊,可也拽得厉害。他给人的感觉就是生人勿近,否则五步之内必见血光。没办法,谁要他学习拽得跟他妹妹一样,次次排名年级第一。千年不笑的一张脸,愣是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漂亮女生。

    唐铭言在学校的人气,就跟皮卡丘在所有神奇宝贝迷的人气一样,永涨不跌。(⊙o⊙)

    我上铺的周梅说他是江直树,前排的孙青青说他是入江直树。\(^o^)/~

    可是我觉得,她哥哥什么““”的名号,更适合方之。尤其是开学前几个月,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唐铭心故意和他冷战的那几个月。

    即便唐铭心和方之距离拉得再远,她上课睡觉,她书本没带,她有点感冒,方之都全部放在眼里,全部记在心上。

    许多女生不会想到,看上去酷味十足的方之,会小心翼翼得替唐铭心收拾书包,会偷偷摸摸得塞糖塞到她的书桌里,会故意让自己语文书滑落在她椅子上再让她拾给自己。

    他是这样一个男生,揣着明白当糊涂,只对唐铭心一个人幼稚的男生。

    那时候地方卫视正热播《彼氏彼女的故事》。我瞧着里面的女主又聪明又活泼可爱,宛然另一个唐铭心。

    可里面的男主却有点矫情,动不动就悲天悯地,回忆自己悲伤的童年。他不过才青少年啊,有必要学着大人喝心灵鸡汤么?

    这么一比较,我发现方之也有点矫情。因为他常常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不主动和陌生人讲话,也不笑。但如果留心看,只要唐铭心在四周,他脸上的表情都是暖暖的,甚至,还会笑。

    大概,这个就是前人说的,她在他的心上。

    唐铭心对每个同学都很热情,人缘好得确实没话说。

    男生女生都高兴往她身边凑,有事没事都想和她讲上两句话。有个男生一和她讲话,脸就红得像螃蟹。唐铭心看了就发笑,直笑得那男生一个劲得想钻地缝。

    可是,唐铭心讨厌沈思琪,几乎全班都知道。

    一次排练舞蹈。

    我没钱买定制的舞蹈服装,所以不想参加。

    沈思琪长得漂亮,以前跳过舞,也肯定有钱买衣服。可唐铭心却偏偏不挑她。

    下课的时候,唐铭心她递给我一套做工精致的类似小西装的礼服,又指了指自己,皱着眉头跟我说:“雯雯,裁缝给我做大了。你看看大不大,不大的话就你穿吧。跳下半场的女生还差一个呢。”

    体育课上,我看着她拿过我的外套研究了半天。我试也没试,笑着对她说:行啊~~

    又一次,沈思琪戴了一条满是紫金水钻的手链。她逢人就讲,是他爸爸从上海带回来的。怎么怎么贵,怎么怎么漂亮。

    全班女生都很羡慕,也有人暗地里嘲讽,但除了一个人。

    四天之后,唐铭心带了一包类似的手链到班上来。

    她跟发作业本似得一个个女生的发,一句废话也没讲。我甚至还没来得及说声谢谢,她人就飘到后面去了。我看着包装盒上满满的英文,只记得熟悉的$后面标着的50。

    刘薇薇当时就撇嘴:“靠,那个van有钱没处花了吧。二十几条说寄就寄,还航空快递。”

    我不知道那个van是谁,我倒知道那天方之的脸比沈思琪的还臭。

    不清楚唐铭心和沈思琪之间有着什么样的恩怨,我却觉得,我和唐铭心能成为朋友,不需要她爸爸资助学费。
第95章 李雯雯番外
    我叫李雯雯,雯是雨上文。在我们那片民工小区的孩子中间,我的名字算是好听的了。

    从出生到小学毕业,我都没有出过我们兰花村。兰花村其实离市区不远,运气好能挤上公交的话,一个小时也就到了。

    妈妈有个妹妹,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嫁给了市区里一个开花店的大老板。随后,每年过年的时候,我最盼望的,就是看到这个一年一个样的小姨。

    小姨很疼我,每逢三四个月,都会带上大堆好吃的和好玩的给我。

    爸爸不喜欢小姨,说她带来的东西会让我玩物丧志。

    妈妈从来都拗不过爸爸,等小姨一走,好吃的送了隔壁家的艳红,好玩的都也会当着爸爸的面放灶里烧了。

    爸爸之所以不喜欢小姨,我听艳红妈妈说,大概是小姨嫁的大老板是一个司机,而且是一个通过拍马屁赚钱的司机。

    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大人之间的事,我只知道我要将学习学好了。

    兰花村只有一家好的小学,学费也高。

    爸爸一年到头不抽一包烟,就是为了能让我好好上学。

    我特别喜欢做好学生的感觉,不仅老师喜欢,同学们崇拜我,而且爸爸和妈妈也会高兴,脸上的皱纹都不会显现出来。

    爸爸常和我说,只要我考上大学,有了出息,到时候我们全家都可以搬到城里去。这样我每周末都有机会去市中心的图书馆看书,每个月都能吃上一顿肯德基。

    爸爸说的话,对我而言,是个奋斗的目标,是个理想的梦。

    这个目标,这个理想,实现得特别快。

    小学六年级的下半学期,市里的金牌高校f中来我们学校招生了。

    班主任跟爸爸讲,只要我的监护人有市里的户口和房产证,学校就能将保送f中a班的名额给我。

    我听了挺模糊。我当时想着,我考完大学不是才能去市里吗?

    爸爸听了老师的话,脸色灰了。

    我什么也不懂,我只知道第二天爸爸就会告诉我怎么做。果然,爸爸吸了近半个晚上的烟,第二天带着我去市里找小姨了。

    小姨看着我和爸爸来,特别高兴。削了一个苹果不够,还买了半斤花生米回来给我拣着吃。

    我坐在那张软软的、躺下去找不到骨头的沙发上,兴致勃勃得看最近热播的动画片神奇宝贝。

    姨夫在旁边的茶几上,递给了爸爸一支烟。

    姨夫说:“行,这个问题,包在我和春华身上。不过,我得提醒姐夫一句。f中名气高,学费也高。在里面上学的孩子不单学习好,家底也要殷实。你和嫂子能支付的了雯雯六年的学费吗?”

    我眼睛望着电视上又黄又胖的皮卡丘,耳朵却伸到了讲话的大人那里。

    爸爸说:“我和春淑手上有点钱,能撑几年。至于上大学,我们心里也没底。”

    姨夫点着眼,吐出一口烟圈,含笑得望了爸爸一眼,张口道:“这样吧,我和我们老板说说,让他资助点学费。你们再辛苦一下,f中六年读下来,雯雯肯定能上个重点大学。”

    爸爸有点惊讶:“你们老板有这个闲钱资助雯雯上学?”

    姨夫点点头,扬起一个奇怪的笑:“老板不在乎,他钱多的是。她有个女儿,正好今年上f中初中。有雯雯在学校陪她女儿读书,他会更放心些。”

    爸爸点点头,第一次感激得看了姨夫一眼,嗫嚅了半天:“强啊,谢谢你。雯雯以后要是有出息了,第一个报答的就是你。”

    回家的路上,在街口等待公交车的时候,爸爸在边上的摊子买了一根玉米给我。玉米冒着热气,香气四溢,我很高兴得拿过来就啃。

    爸爸说:“雯雯,今天看的动画片好看吗?”

    我啃着玉米,含糊不清道:“好看。”

    爸爸笑了,整整我的衣领,又道:“雯雯,以后去了城里上初中,一定要认认真真的,不要和城里的那些孩子混在一起。”

    我点了个头,爸爸说什么是什么。

    “还有,你在学校,和一个女同学一定要搞好关系。”

    我望了望面前来往的车辆,点点头,“那女生叫什么啊?是我们村上的吗?”

    爸爸低了头,跟我道:“叫沈思琪。雯雯,沈思琪脾气再大,你也要和她玩,知道了吗?”

    我低头咬完最后一口玉米,闷闷道:“恩,我知道了。”

    后来,我在小姨和姨夫的带领下,满脑子心思得来f中上学了。

    整理好宿舍,走到f中初一a班的门口,姨夫将我拉到后窗,指着教室前排一个长发的女孩,跟我说:“雯雯,以后好好和那个女生玩,知道了吗?”

    我默默得应了。

    姨夫点点头,开着他老板的车,带上小姨走了。

    我一进班,就瞧见那个叫沈思琪的女生。她长得很好看。齐肩的秀发看上去就很软,一双大眼睛更是漂亮得让人羡慕。漂亮的红裙穿在她身上,让我感觉她是个公主。

    我有点拘谨,甚至有点害怕得从她身边走过。

    她身边已经围坐了一群男生女生,左一个“思琪”,右一个“美女”。我脑子里瞬间就有了一个说辞,那个说辞是:爸爸和姨夫只让我和她玩,没让我做她同桌。她身边已经有很多人了,不在乎少我一个。

    我这么想着,也就移动脚步坐到了她后排的后排。

    我坐下的刹那,才意识到一个问题:无论我坐哪,和这些市里的学生们一起,我都明显的“格格不入”。

    尤其是旁边一组并排的那三个男生,中间一个穿蓝衫的男生,长得比《蓝色生死恋》上面那个少年俊熙还要帅。我看了他一眼,不自觉得又侧头看他第二眼。

    他一直低头看书,崭新的代数书已经翻阅了一半。

    我想,他应该和沈思琪坐一起。两个人坐一起才会显得特别赏心悦目。
第94章 再见本巴恩斯
    方之收拾好书包,从我家走的时候,我还在角落里满脸抑郁得站着。

    老妈当着我的面,将几个我一直嘴馋的绿橙塞到了方之书包里。

    吃完晚饭就开车出去的老爸回来了,风尘仆仆得走进客厅,鞋都来不及换。右手捧着一盒东西,开心得递给方之,笑道:“方之,来,快试试,不合脚我赶紧拿去换。”

    宝哥果断眼红得看着一双防滑防脱胶、suede面料、有着完美抱脚结构的adidassc篮球鞋从鞋盒里掏了出来。

    要知道,篮球鞋可是宝哥的最爱啊。

    我看着也有点眼红,这款篮球鞋全市都没几家在卖。一千八的高价,连专业篮球运动员都未必舍得买。而且,2000年之前,谁高兴买一双贵得离谱的运动鞋?老爸为了奖励方之,真是花血本了~~

    方之忽视旁边存在的两只“兔子”,安然惬意得试着他的新鞋。

    看着他系着鞋带,在我家客厅地板上一蹦一跳、来回摩擦着,我的耳畔自然想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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