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的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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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夏夜的天使-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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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我也潜意识地心想了一下,不想碰到他。早一点来,就遇不到了。这样的回避,至少可以让我不用手忙脚乱,我也害怕,面对那样天使一样的脸孔,我会语无伦次。
  哈哈。。。我交叉了一下手指,就开溜了。
  。。。。。。
  好几天过去了。
  我翻转了几下手里的闹钟。它是粉红色的,被我玩弄得经常四脚仰天。小猪,你真可爱。我对它说。
  迪亚斯并没有给我来电话,也没有给校长打电话。
  我想他应该是放弃了我吧。
  。。。。。。。
  。。。。。。。
  。。。。。。。
  学校里正常上着课。
  下午的时候,金城来接我。
  面对久违的母校,他也很是想念。
  “是想念我?还是想念别的什么人呐,初恋情人?”我打趣道。
  “什么初恋情人。”他看着我,露出浅浅的笑意。
  “蒋冰啊。”我说。
  “她现在在淡江,远的很。”他回答。
  “什么,你还有联系啊?”我说。
  “不是。我知道她在淡江大学广播学院,提前批的。”他回答。
  “哦。一个舞蹈学院,一个播音学院。一个舞蹈家,一个主持人。”我嘀咕着。
  “你说什么?”他一脸疑惑的样子,有点不解。
  但很可爱。
  “恩。没什么。没什么。呵呵呵。。。。。”我傻笑。
  女人的思维模式,果然是很奇葩。这想必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代沟。女人来自金星,男人去火星啊。
  “我准备开公司了。”他忽然说。
  “什么?开公司?”我很惊讶,“你要开什么公司啊、”
  “外贸的。”他说,“我英语过关了。现在国际贸易正是好时候。”
  “我这么说的时候,我母亲是极力赞同。看来,我还是要走上母亲的老路了。”他接着解释道。
  “那读书怎么办?”我问他。
  “我等你。”他说,“等你毕业一起去。”
  我一路无言。
  他却侃侃而谈。
作者有话要说:  

  ☆、成功

  阿莫成功了。
  他的歌友会完美谢幕。这是他的首场歌友会。
  现在,围绕他的只有鲜花,掌声。也许这都太俗。应该写成:粉丝,名气和钞票。
  他会钢琴,会吉他,会写出影响一个时代的音乐。……这就是媒体对他寄予的期望。
  而他也确实实至名归。成为了一个超级偶像。不仅仅只有女生,还有越来越多的男孩子,疯狂迷恋上他为大家所编织的世界:以太的世界。虽然我不太懂这方面。
  “我将来还会尝试导演。先从导演MV开始”他在得将感言上说。
  “OK,这是真的吗?”
  “安东尼,你这是要进军影坛吗?”
  “对啊。不做偶像派,要成为实力派吗?”
  “啊,那下一届金紫荆奖影帝,请问你有信心吗?”
  记者们几乎喊破了喉咙。
  。。。。。。。。。。。。。。
  。。。。。。。。。。。。。。
  “小若,阿莫休学了。不对,现在应该是安东尼。”雯雯告诉我。一脸的欢喜。
  “不会吧,我们才高二。”我说。
  “那有什么。校长决定给他开毕业证明了。只要他去参加高三届的毕业会考。谁叫他是咱校的荣誉校友呢。”她说。
  “看你美的。又不是你的事。这么高兴。”我说道。
  “不过,阿莫很杰出。”我由衷地赞道。
  她说那是。她说以为阿莫会考飞行员。因为那样才是一个帅哥真正的归宿。再不济,也得是警官学院什么的。
  “对了,你要记着。以后如果有人要给你介绍个男朋友飞行员,可千万别拒绝,都是帅哥。”她鬼精灵的,向我眨眨眼。
  我点头认同她。
  “恩。”我说。
  。。。。。。
  “对了,你和你的那位Mr。right发展得怎么样了啊?”她问道。有点咄咄逼人的气场。
  “他现在回来了,在家里。”我安然地说。
  “哦。”她回答。
  “怎么了?怎么关心起他来了。“我说。
  “关心你呗!好歹他当年也是号称:“北门第一帅”,呵呵。”
  “什么。。。什么是'北门第一帅 '啊?”我疑问。
  “就是东门,西门,南门,北门,以政府大楼为中心,划分片,你们家住北边,当然就是北门第一帅了。那么多女孩子追,还不叫第一帅啊?”雯雯呵呵道。
  “哦。。。。那岂不是K县四大帅哥之一。东门一个,西门一个,南门一个,北门一个。。。”我打趣道。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她说道。“不过,都是职高女生胡乱评的。。”
  “嗯哼。。?”我不知可否。
  也不知道,得交往过多少个女朋友。才会有如此雅号。虽然他是不错。那也很夸张啊。
作者有话要说:  

  ☆、Fighting会

  既然,我们的班草如此成功,理所当然是要请客的。
  人家现在是大明星了。万千少女的偶像。
  下星期四,是阿莫要开庆功会的日子。全班同学都决定去给他加油。也就是说Fighting会。
  现在的天气。不知道是春天还是秋天。我能说我经常分不清楚吗?因为春天的空气是暖洋洋的,而深秋则是忧郁透骨。但是一旦,不表现这两种特质。我的感觉神经就消失了。特别是当秋天吹着春风一样的气息时,我就找不着北面了。
  我记得那天晚上,我穿了一条裙子。施施然便跟着大部队的脚步,往目的地前进。我似乎娴熟了一些。不再拥有患得患失少女一样的无奈心情。
  原来。我们是去暗搓搓的现场的。
  人潮涌动。
  阿莫为品牌走秀。代言丹麦BESTSELLER集团旗下的服装品牌Jack Jones。
  我觉得太成熟了。他还是应该接接美特斯。邦威,森马这种更贴近小年轻的牌子。当然他的经纪人,可不这么认为。我看见杰米,带着金丝眼镜,忙前忙后的傲娇大叔样子。
  风度翩翩,帅,酷,萌~~。词穷。我算见识了什么是真正的第一个模特揽走所有光辉的场面。他轻轻抬着一贯朦胧而灰滴滴的眼神,一边举手托衣齐肩,后面的队伍齐刷刷跟着他,一场走下来,三千后宫无颜色。。。。。。。
  此刻在镁光灯下,印衬得他格外迷离。魑魅魍魉!
  阿莫,太棒了。。。太棒了!!!大家欢呼着,仿佛他是宇宙的中心。
  我当然,觉得他很好。极偶像的!
  但,却不知道,也许这并不是他所想听到的最好的赞美。
  。。。。。。。。。。。。。。。
  多年以后,回去想他,仿佛如同一个梦一缕雾一样。那“完美得像梦”一样的面容,性感的双唇,梦幻拉丁外表。呵呵~~~。唉!直到有一天,看到了一个名字Santiago Montero的阿根廷男模时,他出道时非常的瘦,完全是一副纤细柔弱的小王子形象。这又让我回忆起初高中时期青涩的阿莫。他们有一样痴情的眼睛和类似的气质。可能阿莫还更单纯些。
  我想,我将永远铭记。
  但是,每次想起来,还是会洌洌地心痛。我也不知道了。我让这样一个“上帝的宠儿”在我手里受尽委屈。那样的小脸蛋却泛着痛苦而狰狞的表情,任谁都下不去这样的手,而我,却卑鄙的。。极度凶残的。。。。我感觉我的眼睛都要出血了。酸涩的水珠迷漫,还是咸的,还是普通的眼泪,可是真的疼啊。。。磨砂一样的眼泪。。。我为什么会折磨他?他看起来是该被我这样的女人虐吗?我配吗?就我这样的搓衣板一样的身材,瘦弱的近乎病态的小马一样,怎么也养不成的女人味。我自己都放弃了。
  每每,我就会更心痛,像针扎一样心疼。无力呼吸,总是捂着胸口,恨不得,让我代替他受那份罪。每每那时,我就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他身上所受的煎熬。真怀疑下了蛊一样,像电流一样能够传导,或者是感应?也许是我太紧张。每每汗流浃背,金城都会问我怎么了?我只是说“胃疼”。
  我想他应该忘了我吧。他现在应该已经不再想起我了。男人都是善忘的。这点我是知道的。只要我不再出现在他的视野里。他便不再记得我。因为他也会有他的妻子,有他幸福的生活。他渴望的平淡和快乐。
  如果。人们总是问我:“你遇到的男孩子里面,哪一个最帅?”
  ………我不会回答。因为,在我心里,这是秘密。
作者有话要说:  

  ☆、笔记本

  演出结束后。
  骚年主动邀请大家去happy一下。包括他的工作团队。不过,今天没有看到迪亚斯。我们的同学都很热情,这从去年的篮球赛就可见一斑。
  “我要回家,就不去了。”我对班长说。小班劝我还是去吧,大家都去。
  “不了。我还有事。”我推辞道。
  “别难为她了。人家有人等着她回家,要不让他来接你。。”同学丽丽道。
  “不用了。真的不去了。”我说。。。
  “真可惜。。”众人叹气道。
  。。。。。。。。。。。。。
  我看了一眼,远处,灯光流曳中,正在和杰米谈论阿莫的雯雯。。。我一扭转身子,自己便离开了。
  
  昏黄的灯光下,橙黄的夜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桔子水味道。。。。不知道风是从哪里吹来的。。。。掠起人的裙角,婆娑地飘动着。
  春风是慵懒的,可惜,少女时代的多愁善感,注定是一场萧索的梦。也许十年以后,你会怀疑,当初营造的那个世界,是否真实存在过。因为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实在不是一星半点。如果能永远活在这个梦里,该有多好。
  我不知道,那一晚,我是如何走到家的。
  我回去的时候。没有见到金城。
  我自己回到房间里。开始摊开我柔皮的笔记本。我想写点东西。
  …
  岁月是无情的。
  青春,如同一场年轻而不真实的梦。。。。
  虽然,甜美,却太容易凋零。。。。
  30岁的我,一定会是个老太婆吧。。。
  。。。。。。。
  我会老吗?
  很难想象,我会怎样一点一点变成。。。。。
  。。。。。。。。
  ……
  我自知,在写下这些东西时候的我,是完全美好的。
  虽然成熟,但只是幼稚的状态。因为这一切都不会是以后。以后的人生,是我一个17岁的小女生所不能预知的。完全想象不到的。没有能力去猜测。
  这一刻的自己是多么地完美。就像每个人都曾经拥有过的17岁。是完美无缺的那段岁月。仿佛是居住在另一个外星球。与世隔绝,也不必担心任何生存方面的问题。
  我合上笔记本。
  诸如此类的,简短话语。我写过很多。无论是描写,还是抒情,我都非常随性。
  我也有过很多笔记本。这也是我最初的收藏品。
  一本又一本不同风情的笔记本。虽然有的并不用。喜欢了就想占有。因为我坚信,我是他们真正的主人。
  。。。。。。。。。。
  不过笔记本和人就不一样。
  因为他们并不愿意只躺在抽屉里,等着我有时间看一眼,十天半个月的。
作者有话要说:  

  ☆、质疑

  转天回去上课。
  大家说阿莫不会再回学校了。 
  我,忽然觉得,昨天晚上,或许是他的欢送会。
  我有一点懊悔。
  为什么总是后知后觉。。。。。不过,已经这样了。
  。。。。。。。
  中午的时候。
  大拨的女生,跑来我们教室门口。确定阿莫今天真的没有来。
  。。。。
  “放弃吧。。”女生们一边死心着。
  文科班的女生指责,我们昨天晚上没有通知她们。我们班的女生也不是好惹的。“你们班的男生死光了?要来喜欢我们班的男生”。。。。大家叽叽喳喳的。
  我突然觉得,所谓的友谊班,原来也是因为阿莫的缘故。
  “就算,你们来了,又怎么样,阿莫昨天晚上醉成那样,能认得到你们?
  “什么,你们居然还灌他酒。。。。。他现在要保重身体,你们班的男生太。。。。”
  “谁灌他酒了。。。我们都不知道,他自己就那样了。。。”
  “什么就那样了,你们不让他喝,他还自己醉的啊。。。”
  。。。。。我埋着头。听着她们的争吵。
  原来阿莫昨天喝醉了。还好,那就不会知道,我没去了,我不是存心不送他的。
  我心理舒坦了些。
  继续写着我的卷子。
  6.下列实验能证明某无色气体为SO2的是 ( )
  ①能使澄清石灰水变浑浊 ②能使湿润的蓝色石蕊试纸变红 ③能使品红试液褪色,加热后又显红色 ④能使溴水褪色,再滴加酸化的BaCl2溶液有白色沉淀产生 A.①②③④ B.①③④ C.③④ D.②③
  化学,真的太有意思了。因为很简单。
  我真的觉得,人如果能一辈子做学生,其实也挺好的。
  为什么一定要升学,一定要出社会,一定要接触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现在的我,真的觉得,我可以无忧无虑的,平平淡淡的,开开心心地过完我的日子。
  因为我没有欲望。
  无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的。
  。。。。。。。。。
  刚刚疾飞思绪。窗外的被我抛弃的闲言碎语,似有若无的又漂回到我耳边。
  “不会是为了她吧?。。。”
  “你说谁?”
  “你们班最温柔的那个。。”
  “别瞎说。人家昨晚压根没去。。。”
  
  我只是纳闷。
  为什么会有人这么说。
  ………
  俗话说。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传闻空穴来风?我只想知道,这风是怎么吹进来的。。。。。
  我这样想到。
  小班就坐到了我的眼前。
  她递给了我一样东西。
  “班长,你给我什么东西啊”我说。
  她看了我一眼。又转身,瞧了瞧窗外正盯着我俩的一双双眼睛。
  “不是我,是阿莫叫我给你的。”小班解释道。
  我看着谦逊温和的她。顿时語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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