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伯直接大手一挥,就给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这边住过,只不过后来因为上学和女朋友的缘故,才从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两人一直相处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无儿无女,一个人住本来就有些孤单,而且他也上了年纪,一个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实自从之前他听说金沐晨和马凌分手之后,就想叫他回来住了,毕竟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还能有个照应。
金沐晨想了想,也没推辞,直接就答应了下来。
方伯的古董店一层是做生意的,二层的面积也不小,房间就有三四个,三楼还有半层,他自己一直住二楼,三楼足够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没墨迹,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辆小货车,把自己的东西都搬了过来。
他的东西不是很多,除了两个行李箱的衣服,还有书籍电脑,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锅碗瓢盆之类的,当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张大床。
这张床可是当年在马凌的强烈要求下,去家具店买的新床,加上床垫可是一共花了两千多刀,虽然很贵,但是这张床绝对物有所值,睡起来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这张床。
这些东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会叫搬家公司的人过来帮忙了,可是现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气,一个人应付起来很是轻松,就算是那张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个人很轻松的就搬上了货车。
一个小时之后,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来还想过来帮忙,金沐晨没让,看到金沐晨一个人只用了一个小时不到,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搬到了楼上。
方伯笑哈哈的来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这一个月的搬运工,总算没白干,到时把身体给练出来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划了一下自己的二头肌:“那是当然。”
晚上方伯要做饭庆祝一下,不过金沐晨没让,拉着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顿,毕竟两个大老爷们,就算做的再好,饭菜也就那样。
从饭店出来,方伯接了个电话,一个老友约他过去打牌,而金沐晨则是吃的有点撑,打算一个人走回去,顺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缅街上,一派的纸醉金迷,车水马龙的景象,整整一条街的两边都闪烁着各种各样的霓虹灯。
街边人流如织,来来往往的几乎全都是亚裔的面孔,时不时才会夹杂着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黄色面孔的店家张口闭口那蹩脚的英文,还有那些霓虹闪烁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会以为自己已经来到了国内的某个城市呢。
难怪人家说,法拉盛现在是纽约除了曼哈顿之外,唯一一个二十四小时,人气都旺的地区呢。
沿着缅街向前,走上半英里,就是一连串的银行,汇丰,美洲银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后就是国泰,华泰,亚细亚,冠东,移民银行等等这些华裔背景深厚的亚洲银行。
光是看着这些密集的银行,你就不会奇怪,为什么这里被称作是纽约的第二个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兰殖民者开始在这里定居,等到美国建国之后,又有大量的犹太人和意大利人迁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这里才开始有华人住进来,不过那时候主要也是以台湾过来的移民为主,但是现在这里的主力居民则是来之大陆的新移民。
至于当年开拓这里的荷兰人的踪迹,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辆座他们留下的古典建筑。
而且你还不得不说,中国人很会找地方扎根,除了旧金山;洛杉矶;也体现在这里,如果你打开地图查看法拉盛在纽约地区的地理位置的话。
你就会发现,从这里坐7号地铁半小时就到曼哈顿,又可以乘长岛铁路直达长岛。
开车的话495号高速公路直达曼哈顿或长岛,两个主要机场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来去方便。
所以也就难怪这里涌入的华裔移民是越来越多,而且地价也是随之疯长了起来。
十年前这里还很难能找到一座超过十万美元的房子,而现在别说是法拉盛的核心区域这一带,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边的一些区域看看。
那种独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没有低于三十万美元的。
第13章 第二次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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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走在缅街上,一边感受着这里的繁华,一边琢磨着,自己该多和方伯学学鉴定的知识和手艺,多赚点钱,这样一来能快点赚到钱,然后给家里多减轻一些压力。
方伯的古董店就在联合大道上,从缅街左拐出来,穿过几条小巷,就会到方伯的古董店的后巷,不过一般在美国,很多人不会选择在晚上走这样的小巷子。
虽然法拉盛的治安状况很好,可是这里毕竟是皇后区,所以很多人晚上八点之后,就不会走这样的小巷了。
但是金沐晨到并不害怕,因为他对自己的力量有绝对的自信,而且他现在的眼力非常好,甚至夜视能力也变得非常惊人,所以他有信心能够提早发现,并且避开那些小巷子里的危险。
穿过了三条小巷,一路平安无事,即便是发现了几个在巷子口晃荡的黑人,金沐晨也是早早的就绕路躲开了那些家伙。
很快就来到了方伯家的后巷,不过刚进了这个小巷,金沐晨就听到了一声女人的尖叫,快步往前走了两步,刚好发现前边的垃圾箱旁边躲着两个黑影。
“嘿,伙计,这不关你手机看小说哪家强? m。quledu。 ; ;无错小说手机阅读网的事,如果够聪明的话,就给我滚远点。”
躲在垃圾箱旁边的黑影,一看金沐晨发现了他,就语气愤愤的从黑影里走了出来,这是一个黑哥们,不过他胳膊里还挽着一个白人姑娘,不过显然那姑娘不是自愿的。
因为这哥们的小臂,刚好勒在她的脖颈上,而且手里还拿着一把亮晃晃的匕首。
金沐晨知道,自己遇上了皇后区最经常发生的事,抢劫!这也是很多人,不喜欢在晚上走小巷的原因。
金沐晨举起双手,往后退去:“嘿!伙计,这是个意外,我没打算惹麻烦!”
同时心里也在嘀咕,要不要这么背?
在纽约,每天晚上,最少都会有上百起的抢劫案发生,这还是报警之后记录在案的,如果再加上那些没有报警的,那么最起码每晚发生的抢劫案要破千。
不过这些抢劫案发生的地区,大多是在哈林区,辛克莱社区,这样的黑人和拉丁裔的聚居区。
法拉盛以前的治安状况虽然能算的上好,但那也是相比较而言,比起布鲁克林和布朗克斯算是好,可是和曼哈顿的上*城@区比,那可就没得比了。
所以技术含量最低的抢劫案,每晚在这里最少也要有十几起,如果碰上节假日什么的,这样的案件有可能还会更多。
金沐晨以前在这里住的时候,就碰上过,不过还算够幸运,他到不是被抢劫的对象,因为那时候的他一看就是个穷学生,他只是目睹过有人被抢劫。
在美国碰上这样的抢劫案,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立刻趁着劫匪发现你之前,转身走开,然后报警。
就算是劫匪发现了你,你也不要试图去见义勇为,而是趁着劫匪没有被你激怒之前,赶紧抽身离开。
这是金沐晨刚到美国的时候,所有的老师们都会教他们做的事情。
人家告诉你很清楚,碰上这样的事情,立马转身就走,千万别逞英雄,见义勇为在这里是不被提倡的。
所以即便现在金沐晨自信自己的拳头够硬,可是他也没打算强出头,去当什么英雄!
虽然现在他是功夫高手,可是他可没练过金钟罩铁布衫,更没练过白莲教的神功,所以他还没狂倒认为自己已经到了刀枪不入的地步。
更何况美国枪支可不是一般的泛滥,平均下来人手两只都不算多。
所以这里的劫匪一般都有枪,如果你逞英雄的话,很有可能会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上,而且还有可能会导致其他人质受到伤害。
就算你出手把匪徒给制服了,可是如果你对匪徒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的话,搞不好人家还会把你告上法庭。
所以在这里,根本就不要有见义勇为这样的想法,碰上这样的事情,你能做的就是赶紧躲远一点。
金沐尘举起双手,示意自己并没有要坏了对方好事的意图,然后转身缓缓的往后面退去。
对面的黑哥们,一看金沐晨撤了,脸上紧张的表情开始缓解,到后来甚至开始变得有些嚣张了起来。
而他怀里的那个白人姑娘,则是开始拼命的挣扎起来,看着金沐晨缓缓后退的眼神,也变得越发的暗淡。
女孩的挣扎,也惹恼了黑人,他一只手勒住女孩的脖子捂着她的嘴,另一只握着刀柄的手,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姑娘的头顶上:“给我老实点,你这个**,等一下有你好看。”
姑娘抖得越发的厉害,甚至开始发出了轻微的啜泣的声音,金沐晨猛地一顿,这孙子太混蛋了,如果只是抢劫的话,自己也就不参与了,可是看这家伙的样子,好像不光是要抢劫,还打算要干点别的什么。
再看看那姑娘,被捂住了半张脸,看起来有些脸熟,尤其是她啜泣的时候,胸前那不断抖动的巨大双球,看的那老黑更是一个劲的在咽唾沫,可金沐晨却感觉那硕大的双球把他晃得脑子有点迷糊,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金沐晨停住了脚步,可是却激怒了那个老黑:“赶紧给我滚,你这个中国佬,如果你不想挨一刀的话,赶紧从我面前消失。”
原本金沐晨是有些犹豫的,可是对方接下来这句中国佬可是激怒了他,要知道他生平最狠的就是种族歧视的家伙。
所以他站住了,而那黑人也明白了金沐晨的态度,立马恼羞成怒了起来。
这个中国佬,显然是欠教训,不过这家伙胆子倒是不小,不像以前自己见过的那些中国人,只要一吓唬,就立马跑开。
不过你不跑又能怎么样?难道你以为你是李小龙吗?
“中国佬,难道你以为你是布鲁斯李吗?你以为你是杰克成吗?”
黑人怒气冲冲的拎着刀冲了上来,再三确定了对方身上没有枪之后,金沐晨也就不再担心。
黑人冲到了金沐晨一臂远的距离,抡起了手里的刀,冲着金沐晨就扎了过来,金沐晨根本就没有躲闪,就在他集中精神的一刹那,对方的动作,在他的眼里看来,简直就和电影里放的慢动作一般的慢,他不过伸手一抓,就一把就捏住了对方持刀的手腕。
黑人感觉自己的半边身子都麻了,那家伙的手就好像是老虎钳子一般,牢牢的掐住了他的右手,还没等他喝骂出声,眼前陡然一黑,一只钵大的拳头就结结实实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然后那身高一米八多,体重二百多斤的黑人大胖子就直接凌空倒飞了出三米远,之后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再也没爬起来。
金沐晨上前几步,来到了那姑娘的身前,这时候那姑娘正靠在垃圾箱的边上,已经停止了啜泣,不过却在大口大口的喘着气。
“怎么样?要我帮你报警吗?”
金沐晨看着那个女孩问道,女孩抬起头,借着巷口的路灯一看,金沐晨不由得一愣。
“怎么是你?坎迪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这个女孩,正是前段时间,在红色小马驹酒吧里撞见的那个女招待坎迪斯,当时因为她,自己还和沃尔玛配送中心的乔伊干过一架。
后来那天晚上,还是这姑娘送自己回的家。
之后他就再也没去过红色小马驹酒吧,金沐晨也就在也没有遇见过这个姑娘,没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在这里碰上了。
“是你?我没事了,今天真的要谢谢你。”
坎迪斯眼睛红红的,已经开始渐渐的从刚刚的恐惧当中恢复了过来,不过当看清楚救了自己的居然是金沐晨的时候,她的情绪明显舒缓了许多。
“真没想到,竟然又是你,救了我第二次!”
“是啊,我也没想到,我居然第二次救了你!”
金沐晨打了个哈哈,这时候多和女孩子说两句,对她有好处。
“我帮你报警吧?”
金沐晨一看坎迪斯这副摸样,决定报警,可是电话才掏出来,却被坎迪斯一把按住。
“别,那家伙伤的不轻,如果你报警的话,搞不好你会有麻烦。”
坎迪斯说道,金沐晨也是一阵犹豫,回头一看,那个老黑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过脸上的状况可不太好看,鼻梁已经被砸塌了,牙齿也飞出来几颗,看样子最低也是个轻微脑震荡,搞不好还会是重度脑损伤。
如果报了警,到时候警察虽然抓了他,可是如果他伤重的话,搞不好地捡还会告自己故意伤害,那可就划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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