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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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十日谈-一个上海知青在缅泰的奇遇-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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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国的丐帮,最忌讳的是偷。因此对于犯偷窃罪的花子,处分起来往往很凶。
  这有两方面原因:第一:在黑社会中,偷是另一个行当,叫做“贼帮”。贼帮内部的规矩也很严:偷来的东西,必须全部上交,不许留一丝一毫。失主报案以后,警察会来与贼帮帮主接头,什么该还,什么不还,什么用钱赎取,该收多少赎金,等等。若干天以后没人报案的,才转手销赃。销赃的又是另一个行当,归另一个帮派。销赃以后,才根据收入多少给下手的人“提成”。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体系。正因为如此,大亨们丢失了贵重物品,跟警察局打个招呼,只要的确是贼帮干的,不出三天,准能把失物追回来。是警探的本事高明么?非也。警察和小偷儿,本来就是一家。警探破了案,得到赏钱,还有小偷儿的一份儿呢!
  花子是“伸手大将军”,但只许伸一只手,最多两只手。如果伸出第三只手去,就叫“蝗虫吃过界”,不但为贼帮所不许,也为丐帮所不容。因为丐在明处,贼在暗处。丐四处游走,人人看见,贼就是进了大门,还不一定知道他是贼。如果丐也偷东西,人人见了丐就轰,就防范,丐可就寸步难行了。因此,某一地区的团儿头,必须严厉治理手下的儿郎们,让居民们安心,都知道某某团儿头手下的花子是绝不会偷的。只有这样,善心的居民才能布施,也只有这样,办丧事的人家才敢雇用花子打执事。
  万一发生了花子偷盗的情事,哪怕情节并不太严重,团儿头也会下令把他的“第三只手”剁下来,装上个匣子,给失主送去谢罪,以挽回丐帮的“声誉”。
  这就是“花子许讨不许偷”的第二方面原因。
  花子群中,有人生小病,当然没人管;如果病重了,团儿头就出钱找江湖郎中给他们治。至于酷刑之后的伤残,一般并不经我们的手。他们既然敢于这样干,就有他们能够这样干的保证。哪怕剁了一只手、一只脚,他们都有代代相传的秘方,可以让伤口在短期内愈合。治疗这些外伤,他们是神医;这样的秘方,就连我这样与他们关系极为密切的人,也不可能看到的呢!
  刚说到这里,扎嘎一声吆喝,把马车停住了。
  用不着谁来说明,大家一看,就全明白过来:前面是一条小河,其实还不能算河,只是一条山涧,涧上架一座木桥。一者这座桥少说也有一二十年了,两面的栏杆早就不知去向,桥面的木板也已经腐朽不堪。再者,也因为山高涧陡,暴雨如注的时候,河床承受不了太多的水流,漫过了桥面,把已经很霉的木板冲走了不少。如今虽然有人在修,也是临时性的:砍几棵大树,架在桥墩上,再铺上枝杈,盖上黄土。如今工程没完,行人勉强可以通过,马车是绝对过不去的。
  怎么办呢?难道真如老板娘所说,打回票么?
  好扎嘎,只见他把上下衣裤一脱,从车屉下取出一根绳子来往腰间一围,走到小河边,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把绳子的另一端在一棵树上系牢,然后手拿一根木棍,试探着往水里走。水流很急,好在不太深。走到河心,河水不过没过了他的胸口,只是很难站稳。再往前走,水又逐渐浅了。
  他本来的意思,是想把空马车从急流中赶过去,可又怕连车带马全让大水冲走,反倒不好办。站在对岸琢磨了好半天,这才折了回来,大喊一声:
  “统统下来,拆车!各人拿上自己的东西,从桥上过去,当心点儿。有力气的,帮着把小件背过桥去。剩下车屉和轱轳,让我的哑巴伙计驮!”
  在这里,扎嘎是司令,谁都得听他的。
  大家纷纷下车,先把自己的东西放在一边儿,然后男人们除了和尚之外一齐动手拆车。这车,两天来已经拆了三次,怎么拆怎么装,几乎人人都知道了。不过两支烟工夫,全部拆开,除了小件,只剩下两个轮子和一块车屉。
  等到三匹马在扎嘎的牵引之下把三大件都搬到了对岸,再组装起来,起码耽误了有半个多小时。日色西斜,下午的时间已经不多。扎嘎全身湿淋淋的,发起性子来,光着膀子站在车辕板上,“啪”地猛甩一鞭,三匹马受惊似的一声嘶叫,就甩开四蹄,得儿得儿地小跑起来。
  大家经此一役,虽不是精疲力尽,也都想喘一口气儿,加上马车颠得很厉害,就谁也没有再捡起方才的话题继续议论。
  看看天色逐渐黑了下来,不知道离潘县还有多少路。可也真难为扎嘎的这三个哑巴伙计,中午饭没有吃饱,竟也还跑得动。紧赶慢赶,总算在天黑之后不久,赶到了潘县。
  由于天黑,潘县究竟有多大,也看不出来了。扎嘎是老泰北,每个县的旅店,他都熟识。他把马车停在一家旅店门口,大家都急于要吃饭休息,谁还打听旅店的大小和好坏?
  夜色中,看见这家旅店也是一个大院子,四周都是高脚楼。不过临街的一面是对外营业的饭店,院子里面也不像敖县那样北面的房子特别高大。吴永刚正在想:今天夜里,恐怕没有福气一人独住一室了。等旅店老板过来了一问,才知道这里的规矩是大小房间论间包租,不管住几个人的。听说有这样的“好事”,又高兴起来,急忙定下了一间。
  这家旅店不但客房平等,对旅客也一律平等:不论房间里住几个人,一律不送茶送水送饭。要洗脸洗脚,河边儿洗去;要喝茶,灶上沏去;要吃饭,店堂里买去。
  吴永刚好不容易收拾干净了,吃饱了肚子,回到自己包租的房间,恰巧碰见娜达莎。更巧的是:她就住在自己隔壁。她也包租了一间房间。见到吴永刚,只是微微一笑,依旧没有说话。吴永刚倒是半真半假地跟她搭讪:
  “娜达,到我房间里坐一会儿?咱们再聊聊?”
  “不了。”她眨巴一下大眼睛,微微一摇头。“还有什么可聊的呢?”
  “你不是说,还有许多话要告诉我么?”
  她没有正面回答,头一低,掩进自己的房间去了。
  牛不喝水不能强摁脑袋,既然她不乐意,一定是心情不好,那就算了吧。人在旅途,各奔前程,天下可怜的人多着呢,谁管得了这许多?
  临睡之前,这才想起多洛给自己的几封介绍信,其中有一封的潘县的,但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家。正想拿出来看,转念一想:反正房间也定了,饭也吃过了,无所求于老板了,即便正是这家旅店,再去找老板,还有什么用处?
  第四天
  第一个故事:蒙面客夜半绑票
  深夜零点以后,吴永刚的房间里突然跳进一个蒙面客来,要把他劫持到某一个地方去。
  娜达莎忽然出现。她被匪徒扎了一刀。
  扎嘎被惊醒。但他没能阻止歹徒行凶。
  倒是托钵僧急中生智,他赢得了时间。
  昭维和马哈有了用武之地,他们把凶手抓住了。
  娜达莎在临死之前,说出了两件秘密。
  这到底是一件什么案子?
  天气凉爽,旅途劳累,娜达莎没来串门,吴永刚早早地就睡了。他睡得很香。
  这一夜没再下雨,但是仍有薄云遮住了月光。四野万籁俱寂,各客房里的灯光,早早地就全部熄灭了。
  过了半夜十二点,从一间客房的后窗户里突然跃出一人。这种旅店的高脚楼,虽然也设有底层,但不是为了养牲畜,只是为了隔潮,所以窗户离地面并不太高,窗户下面,又是刚下过雨的湿泥地,加上那人武功不错,像猫似的,落地悄然无声。他四面观望了一下,贴着窗户根儿往东摸去。数了数窗户,站住,一蹲身,再一跃,两手抓住了窗台,引体向上,脚尖儿蹬到了楼板的边沿,把眼睛抬到与窗台一样高,悄悄儿往里面张望。
  房内没点灯,当然什么也看不清。不过借着薄云筛下来的微光,透过纱窗,至少影影绰绰地看清了房内的人已经睡熟,没有防备。
  他一个上跃,两手撑在窗台上,再一用力,整个胸部已经趴在窗台上面。然后腾出一只手来,从腰间拔出匕首,把纱窗拉破一个口子,伸进手去把插销拔掉,小心翼翼地把纱窗推开,最后像蛇一样把整个身子溜进了房间。
  一个睡得沉,已经失去了知觉,一个身子轻,没有发出一点儿响动,直到他把蚊帐撩起,吴永刚还没有醒来。
  闯入者用左手推了推吴永刚,他没醒。再加大力度推推他,他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
  “娜达,你不是说不来了么?怎么还是来了? ”说的当然是泰语。
  闯入者一惊,本能地往后一仰身,等到发现吴永刚是在说梦话,又推推他,同时发话:
  “醒醒,有话问你!”他说的,居然是汉语。
  吴永刚睡梦中听到有人喊,迷迷糊糊地醒了过来,睁开眼睛一看,朦胧中一把闪亮的钢刀在面前晃动,不由得大吃一惊,再仔细一看,蹲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个蒙面人,不禁脱口而出: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闯入者低沉而威严地继续用汉语吆喝:
  “不许出声!再出声我一刀结果了你!听我问你一句你回答一句,不许大声,不许说谎。先说第一件事:如今是雨季,泰北交通不便,你有什么紧急公务,要到王塔克去?”
  吴永刚意识到自己遇到麻烦了。来人蒙着脸,又说汉语,看来是个自己认识的人。识事务者为俊杰,想什么办法先把来人甩开才是呢?千句谎话,不如一句真话,干脆实话实说:
  “我是到曼谷来洽谈业务的,顺便到王塔克去看望朋友。纯粹是私事,不是公务”
  “什么朋友?”
  “十几年前,我从中国大陆出来,在中缅边境一家人家住过一些日子。我到香港以后,就失去了联系。所以此次来泰国,机会难得,尽管是雨季,也一定要去走一遭。”
  “你那朋友是中国人,还是泰国人?”
  “他们住在缅甸,应该算是缅甸人吧?不过是泰族。”
  “叫什么名字?”
  “这个……”吴永刚正要报出姓名来,忽然想到不能给人家带来麻烦,立刻改了口:“这个,无可奉告!”
  “你说不出名字来,可见你满嘴里胡说八道!”
  “你是干什么的?你要干什么?”吴永刚开始反问了。
  “甭问我是干什么的。你不肯说实话,那就跟我走一趟吧!到了那里,不怕你不说实话!起来,走!”
  吴永刚无可奈何地刚站起来,那人动作敏捷地把他的两手别到了背后,用一根细绳子把两个大拇指捆在一起。──这种捆人的方法,比用一根粗绳子捆住了两手既方便也更结实。看样子,这人是科班出身的职业土匪。但是他们为什么要绑票呢?为了要钱?还是为了追查什么行动?
  事情到了这一步,反抗只能导致早死。他们究竟要干什么,只有到了匪窟,方才能够找到答案。看来今天是凶多吉少了。
  匪徒一手抓住吴永刚,一手去开门。他带着一个绑着双手的俘虏,当然不可能再从后窗户跃出。探头看看门外,只有对面的马厩里还亮着一盏昏黄的油灯,别处没有动静, 就把俘虏推出房来,他在后面押着。
  出了房门,走在竹楼的阳台上,吴永刚故意加重脚步,踩得地板吱嘎作响。那匪徒在身后揣了他一拳,低声吆喝:
  “放轻脚步!招来了人,我跑得了,你可就没命了!”
  再走几步,刚到扶梯的旁边,贴墙一个全身穿黑的人转了出来,挡住了去路。怪不得在远处谁也没看清前面居然还有人。
  “把人留下,你自己快滚!”黑衣人低沉地吆喝。说的是泰语,声音果决而冷峻,但分明是个女人。
  “你不执行老板的命令,还来干涉我的行动。你不要命啦?快闪开,我不宰你,等回去让老板跟你算账!”
  “老板没吩咐过你,要你听我的命令么?”
  “老板也特意吩咐过我,如果你不听他的命令行动,就让我宰了你!”
  “胡说!老板吩咐过我,要我严密注意你的行动,不许你乱来。现在你听我的命令,把人放了。”
  “对不起,这个人,如今是抓得放不得了。现在是我执行老板的特别命令,你少管闲事,走开!”
  听他们的对话,这俩人分明是一伙儿,执行的也是同一个命令,不知道为什么,俩人意见不一致起来,那黑衣女子主张不抓吴永刚了。她见匪徒不听她的命令,不再说话,走前两步,就来拉吴永刚。但是他一只胳膊被匪徒紧紧抓住,无法脱身。黑衣女子和匪徒几乎同时发话:
  “你放手!你究竟放不放?”
  “不放!”俩人几乎又是同时发话。
  “那就对不起,我要执行老板的第二道命令了!”
  说这话的是蒙面匪徒。随着话音儿,他右手一刀递出,快如闪电。那黑衣女人“呀”地一声惨叫,捂着胸口,就倒了下去。
  “杀人啦!救命啊!”
  吴永刚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高声喊叫起来。也许他只想到了这个黑衣女子,而没想到自己的处境。这个黑衣女子分明是来救他的。她因救他而挨了匪徒一刀,他如果连喊一声也不敢,岂不是太对不起她了么?
  寂静的夜空,突然传出这两声令人毛发悚然的喊叫,显得特别阴森恐怖。客房中的人,有的可能睡得太死,根本没听见,有的可能被这可怕的喊叫声吓坏了,不敢出头。总之是一喊一叫之后,并没有人从房间里面冲出来。匪徒一急,一刀割下吴永刚的衣角,塞住了他的嘴,就往扶梯下拖。吴永刚无法挣扎,只好用脚使劲儿跺扶梯的踏板。但是无济于事,还是让匪徒给拖到了院子的中央,眼看离大门不远了。
  这时候,扎嘎首先从马厩里冲了出来,一手握着赶车的大鞭子,一面喊叫:
  “是谁这样大胆,敢在县城里绑票?给我站住!”
  他这一声喊叫,亮出了赶大车的嗓子,院子里的人再要说听不见,那可就是假装的了。匪徒见只来了扎嘎一人,手上又没兵器,并不怕他,一面继续往大门方向拖着吴永刚走,一面说:
  “躲开,这事儿跟你没关系,别来淌浑水!”
  扎嘎可不是好惹的,“啪”地一鞭甩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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