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样想着,不知又在马路牙子上坐了多久,直到宴会厅里的人三三两两结群出了大门,他才起身,拍拍身上尘土,这时有旁的汽车启行的灯光照来,苏井在这刺目的光里,就看到了几乎贴在车窗上看他的钟离翡。
不是欣悦,也不是痛苦,就是一张没有情绪的脸,却意外叫人觉得无比悲伤——似乎是非常害怕他就此离开,却也能接受他就此离开。
见苏井起身,那张脸的主人换了动作,他飞快在后座躺下,装做自己仍旧没有睡醒的样子。
虽然星光烂漫,他想,苏井有心事,是看不到他的。
就像那七年漫漫,苏井不也到如今才看到他吗?
若是他没有一直等着,早就完蛋了——若非他一直等着,他们两个人,哪还有什么可能在一起呢?
文火慢熬,也不过是这个理而已。
如今既然苦尽甘来,自己又还妄求什么呢?
能得一天,便赚得一天,岂不就是这样吗?
苏井开了车门,坐到驾驶位上,往后偏了偏头,“坐起来吧,蠢小鬼。”
钟离翡慢吞吞地坐起来,“你蠢。”
苏井翻了个白眼,“行行行,就你聪明,你聪明你趴窗户……”
“我自己乐意。”
“……”真是天大的缘由都胜不过这个“我自己乐意”了。
苏井无奈地倒车,扭方向盘,开离了叶家。
开车回去的路上,钟离翡没抵住倦意的再次来袭,在后座倚着,又睡了过去。
苏井整个人有些云里雾里。
看见钟离翡,他便觉得欢喜。而钟离翡将他堵得哑口无言的那些话语,其实他并不是还不上口,他只是不想开口,不想用言语破坏对方那可爱的样子——每每钟离翡口头胜过他时,眼睛里总会不自觉地萦上一点如同猫偷腥了一般的光,令苏井觉得他尤其可爱——他活了二十四年,永远是咄咄逼人,不将人说到无话可说便不罢休,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自甘如此克制。
(即使是从前与杜恪在一起,也是对方顺着他来,丝毫不与他争舌。)
然而他并不讨厌这种感觉,为爱人退让——甚至他觉得颇有浓郁的幸福感。
得了,这回是彻彻底底陷进去了——他开始明白,七年前,他能够亲自下手取了杜恪的性命,不过是因为他爱得不够深罢了。
一夜堪堪过去,到再抬头时,金乌已经高起,无边光芒穿透厚重云层,映出无垠大地。
车站一如既往,热闹非凡。
苏井昨夜并未动作,是以今日的钟离翡看起来,气色红润,颇有精神。
工人们将装箱的货物,有条不紊地往车上递着,苏井与钟离翡看了一会儿,便携手上了车去。
他们并非两人独去,孙墨与曲怜儿也与他们一同前往。
孙墨虽为孙家第三代独子,孙老爷子祖上却是出过将军的,虽然行的是商人生意,却一直以武德治家,不知在谁那儿听说了这么个机会,也不顾孙父孙母的反对,独断专行地就要将自己的嫡孙送上去谒阳的火车。
孙墨既然要去,曲怜儿自然陪着。他是京玉堂的台柱子没错,可京玉堂也是能人辈出的地方,孙墨一走,京城也不会真是个太平地方,还不如就这么,刀山火海闯个生机来。况且,他对孙墨,并非没有真情。
苏井啧啧称奇:“放着富贵温柔乡不要,非要你去硝烟丛里打滚,孙墨,你爷爷真奇人哉!”
孙墨重重“哼”了一声。
钟离翡抬了抬眼皮,“孙家在京城根基不如另几家稳,你又不肯同苏小姐联姻,孙老爷子这时将你放出去,算是另辟蹊径,也未尝不是一种保护。我在谒阳一天,便尽可能地保你一天,孙墨,你要争气。”
孙墨听见他这话,瞬时茫然,“根基不稳?……爷爷他?”
曲怜儿亦是脸色大变,“这么说,京城危矣?”
眼见气氛变得凝滞,苏井轻笑一声,将那凝滞略微散去,不以为意地开口:“没有家破人亡那么严重。不过——你们家做的是古玩生意,若是真打到京城去了,必定是不好再做下去了。”
古玩字画,个个都是难存易毁之物。若战事真蔓延至京城,即便北系顾忌民生不去烧杀抢掠,这生意也难以维系。
孙墨虽然性子火爆,却是赤子之心的表现,并不真地懵懂无知,苏井知晓这么一点拨他是必定明白,遂是并不深劝,接着又说下去,“孙老爷子想必也存了换行业之心,这回放你出来,是有意打磨。若是你不幸身死,只当你孙家注定没落,若是你从此崛起,也给孙家打开新局面。”说到这儿,他有意无意扫了孙墨一眼,又笑起来,“孙老爷子也是孤注一掷罢?有你这么个炮筒子似的孙子,想必就算没有这场内战,古玩生意也是做不长久了吧?”
孙墨听完这话,提起来的心略略放下一些,他本来对孙老爷子这举措只是抱怨一二,如今倒是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便坚决执起了另辟新路这一重担。
这一责任堪堪负起之后,他为自己的新未来做了头一件奠基的事——
孙少爷捋起袖子,开始揍向苏井。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曲怜儿在京城并无亲眷——事实上,在这世上,他也是没什么亲眷的了,他本是孤儿,漂泊无依,因为钟离翡的无心之举,才得以进了钟离家当个小书童,钟离氏灭门,他因缘际会没有被杀,一路往东游荡,后来被京玉堂班主看中,这才学了戏——他本来担忧也只是为了孙墨,这会儿听完苏井讲说,又看着踌躇满志的孙墨,心便放下来。
见孙墨与苏井打得正欢,甚至一路从人群里穿过,打到了下一节车厢。估量着两人得打一阵子才回来,他忽地做了甚么决定一般,凑近钟离翡,在他耳边喃语几句,便抬头看着钟离翡。
钟离翡的脸色变了一霎,随后他沉默下来,也看着曲怜儿,声音里带着一股子不易察觉的颤抖,却异常严肃,他问:“泽晋,若是你,是选生,……还是选死?”
“当年我贪玩,回去之时已经……你从大缸里爬出来,我只远远望了你一眼。后来你离开,我就坐在大门口看你。你那时不过八岁,本来你也只是钟离家天真无邪的小少爷,可是那一天,你的背影抻长,却让人觉得恐惧……”曲怜儿沉声而道,他是戏子是伶人,声音带着一股子浑然天成的清气秀韵,便叫人忍不住沉溺于他的言语,“我料想你这一辈子,都放不下仇恨的,只是……”
钟离翡苦笑,“我放不下,我只是……藏了起来。”他痛苦地闭上眼睛,似乎随曲怜儿的话又忆起那一幕灭门惨像,他声带颤抖,“我欠钟离家的,我死后自会还。我死后可以下十八层地狱,可以烈火里烧油锅里炸——可是当我是钟离翡时,我……我只想同他在一起。”
“人间非羽……”曲怜儿喃喃自语一句,忽地笑起来,“若是我,也会旬生’。”他说:“就像如今你不是过去的钟离羽一样,我也不是以往的曲泽晋,我们都该有崭新的人生。”
钟离翡深呼吸一口气,好半天终于调整好了情绪,他道:“多谢。”还想再说什么,见苏井与孙墨两人哥俩好地并肩走回来,立即就缄了口。
苏井脸上挂了彩,眼角有道青紫的痕,脸上也有几处红印,反观孙墨,却是分毫无损,钟离翡清楚知晓,依苏井那性子,吃不了什么亏,还是担忧地迎上去,“疼吗?”
苏井甩了孙墨的胳膊,立刻揽着钟离翡坐下,附到他耳边:“你亲亲就不疼啦。”
他只是开个玩笑,本以为钟离翡会脸红而不去理他,却不想他说完之后,钟离翡真地偏了头,轻轻地在他眼角亲了亲,随后睁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问他:“好点了吗?”
苏井只觉,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呢?简直可爱得让他恨不得把对方藏起来,藏到一个除了他谁也看不到的地方——叫他的光华只给他一个人绽放。
将钟离翡揽得又紧了点,苏井正心魂荡漾,对面的孙墨便狠狠咳嗽起来,这个打扰他人气氛的人犹嫌这般做法不够,咳完了又巴到曲怜儿身上,眨巴眨巴眼睛,“阿晋,我也要亲亲。”
曲怜儿伸出一只手推开他靠近的脸。
孙墨不死心,“阿晋,真的,我受了内伤。”
曲怜儿惊诧,“你是想让我给你添几道外伤吗?”
孙墨立刻闭嘴了。
苏井幸灾乐祸地冲孙墨挤眉弄眼,收到对方怒火冲天的眼神之后笑得更艳丽。
那过分白皙的肤色便在此刻,因这一笑显得异常动人。
雪肤英貌,清朗神韵,带着七分不羁,有如春日最自由的那一丛风——钟离翡痴了。
他八岁见得全家惨死,未将家人收葬便匆匆离开了靖川。他本是天真无邪、不明世事的小少爷,离去之时,根本不知要带金银细软,于是饥餐与流浪几乎要毁灭了他,他最大的姐姐将他藏起来时跟他说“要活下去”,他就跌跌撞撞地一个人漂泊着活下去。而后他昏于街角,被人贩子看中皮囊,洗干净罢,便被卖进了南馆。
到他十二岁时,他已见遍世人辞色,对这溃烂的人世再无希望之时,他遇见了苏井。
他说他是鹰。
是鹰——就该在天空翱翔,而非在这流莺群里,任人折辱。
他听出话外之音,所以他同苏井离去。
他先奉苏井为师,称他一句先生,却不想,慢慢竟将对方当作救命稻草,从此便起了不该起的心思。
他爱他,恨不得揉进骨血嵌于魂灵地爱他。
他从未开口说过,却全在眼神中表达了出来。
苏井慧眼,自然可以发觉。他揉了揉钟离翡的头,“别愣神了,蠢小鬼,看看爷的战利品。”
说罢,他拿出一方流墨玉胚放在手心,那玉胚是和田所出的上好玉料,墨色流畅,竟无半分杂质,叫人一眼就心生欢喜。
“这是?”
“回礼!”苏井将袖摆折起来,露出一串墨玉珠链,笑得绚烂,还有几分洋洋自得,“孙墨赔我的极品玉胚,我早年跟人学过几手,回头正好也给你刻个定情信物。”
说罢又想起来什么,解释道:“放心,除了你,我没给别人送过。”
钟离翡面红耳赤,挣扎着反驳道:“你现在还没弄好,也不算送……”
苏井并不辩解,只将嘴唇凑过去,堵住了钟离翡的话语。
……竟是完全当对面两人不存在。
曲怜儿眼角抽了抽,将头转向孙墨,“那老玉胚你跟爷爷求了恁久才求过来,你就这么给苏少了?”
孙墨不好意思地低声解释:“我打了苏井三十拳。”
受了三十拳居然还活着,曲怜儿心中的苏井的形象立刻高大了几分,“……苏少真耐打。”
“我觉得也是,嘿嘿嘿他怎么会这么耐打呢。”孙墨作为“妻奴”的自觉性在此刻完全显露出来,他谄媚地附和着曲怜儿,再次眼巴巴地望过去,“阿晋,这回能亲了吗?”
曲怜儿:“……滚。”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京系踞于龙首的位置,具体可分为里、中、外三层。
谒阳便是外层与中层的交界之处。
由于顾如玉的大意,亦是刘庆安的隐忍与悄无声息,外层几乎已经失陷,如今的谒阳,正是战火最纷乱的地方。
顾如风在这儿已经将近一周时间。
刘庆安的兵不愧有“悍兵”之名,这一周间只有一回小小对战,却也惊他一身冷汗。
他有预感,京系被吞并不过是早晚的事。他的努力,不过是为了叫京系再苟延残喘几天罢了。
大哥顾如玉已经四十六岁,再没有从前那种生杀决断,如今的他,已经开始腐朽了。
二哥顾如梦善军术善权谋,搁至古时,能当个好丞相,却决计不适合这个以武力为胜的年代。
为盛修,他已变得无心军事,更毋须提对军事毫无所知的苏井。
京系,其实已经是大厦将倾之局。
他守在这里,是因为愚忠——忠于他的长官,忠于他的大哥顾如玉,亦是为了赌。
赌……盛修的心意。
胜,则皆大欢喜;败,则万劫不复。
“三叔。”苏井指指工人正在搬运的箱子,“一共是三个夹层,上层是在海城倒换的中等衣料,做军装是可以的;中层是药品,叶家私下里提供的,这个人情有小舅舅替我们还,不用在意;下层是枪支弹药,我对这些东西也不懂,回头你自己去整理吧。”
顾如风点点头。
“我会同二哥说的。”
苏井特意与他说“人情与苏渝”的关系,无非是要他在顾如梦面前替苏渝说几句好话。既然他能做到,也不会不相帮。
苏井笑了笑,又问:“这一片有什么舒适点的地方吗?我不想跟孙墨一样住在你这军营里。”
(由于苏井两人先去海城再来谒阳,所以比孙墨二人晚来几天,孙墨与曲怜儿已经在军营里安顿下来。)
顾如风想了想,“从小碍口一直往东,约十里左右,有个大宅子,原来是一家土财主的,前几日此财主往京城逃命去了,就空了下来。”
“……逃命?”苏井眼角几不可察地抽了抽。
“大抵这些人,对危险总是过于敏感吧。”顾如风向来八风不动的脸上溢出一丝笑,夹带一些无奈的弧度,“谒阳虽有千山屏障,形势也不容乐观。前几日有潜进来的北系小队,虽然被全歼,却着实费了不少气力。”
苏井惊诧,“仅是小队就如此了?”
顾如风负手而立,定下结论:“北系不愧‘悍兵’之名。”
“虽悍而有缺,”此前顾如风与苏井核查物资,钟离翡便去了校练场察看士兵,一去已经有将近一个钟头,此刻他回来,身上似乎也带了那般的士兵英气一般,眉宇间尽是神采飞扬,“如同南系居于南方,南方气候温,便造就了他们的“柔”,北系居于北方,北方气候烈,造就了他们的‘刚’。而京系,虽然无‘柔’之婉转,无‘刚’之坚韧,却有一条,便可胜于南北两系。”
顾如风看他的眸光一亮。
钟离翡轻轻一笑,眉里眼里尽是写意风流,“用兵最是平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