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 杂志精华本:女友2006-2008年珍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女友 杂志精华本:女友2006-2008年珍藏-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你会接受,还是会皱起眉头,警告我不要摔下去?
  我知道这样不好,嘉应,我知道。可现在酒精已不再能麻醉我,酒精不是橡皮擦,它没法把你从我脑海里擦去。我很想你——那么想你,贺嘉应。
  天气好了我也会在顶楼晾晾被子,不小心踢到喝空的易拉罐,在上午的太阳里,它们发出清脆的撞击声,并不比百灵的声音逊色。想到下午要去工作室,我马上健步如飞地下了楼,看啊,嘉应,我还是很经摔打吧,虽然昨晚醉了,头疼,我还是跑得比谁都快。
  下楼时撞在大铁门上,额头青了一大块。
  你就是卡在我心头的一块玉
  你就是我的心脏
  吐出你,我就死去
  同事一致认定我藏了个喜欢毒打女人的男友。他们指着我的额头问:“家庭暴力?”怎么解释!我甚至想跟他们说对不起,是我没事撞自己玩,让他们白操这么多心。
  担惊受怕的人里,有个叫牛志卓的,三年后,成了我男友。嘉应,实话说他对我比你对我好,他会在我喝醉时背我上楼,在我呕吐时轻拍我后背,不嫌弃我,只是特别怕我吐不出来把自己憋死。据说邓丽君是因为醉酒后呕吐物阻在气管里窒息而死,而当时她的法国男友不在她身旁。
  事后报纸新闻上写:“保罗脸上无哀伤。”
  那时我才知道,大明星也会有这样凄凉的收梢,这种凄凉,是一场厚葬无法弥补的。幸好我是普通人,我还有牛志卓,我醉了他都陪我,拍我后背,说:“想吐就吐吧。”
  忽然想起和你第一次喝酒。那天,英语四级成绩公布。全班其他人都过了,就我们俩没过。在大家同情的眼光中,我们很自然地凑到一起。我说:“喂,借酒浇愁去吧!”你转过头,很婉转地笑了,那时我才发现你有一双多情的眼睛,好像里面养着小金鱼。你说:“没过也不必这样兴高采烈吧!再说,男生没过情有可原,你个女孩家,好可耻吧!”
  你把我给气着了,但马上又把我逗笑了。因为你接着说:“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有缘啊,同学!”古人云,臭味相投,从来都是爱情最好的理由。
  没错,那时候我就喜欢喝酒,也没觉得女孩喝酒有什么不好。难道女孩们只能爱喝可乐?早在之前两年,我就常在放学后,从爸爸的旧书架上找本书,夹在腋下,一手端一碟花生米,一手提瓶白干,坐到榕树下的石桌椅上,边咂酒,边吃花生米,边看书。

巴西木醉了(2)
要好的女同学找我时,看我那样子吓了一跳。问我:“你怎么喝酒了?”
  我知道她们惊讶的不是我喝酒,而是我怎会用这种又土又大叔的方式喝。我没法解释。
  嘉应,大概从十七岁起,我就是一个老气横秋的人了,并时常感到一种老气横秋的寂寞。按一般逻辑,一个人寂寞通常因为:一没朋友,二没爱人,三没事业。也有人说我是装出来的。是啊,当年那个穿白色校衫的我,没法向世界解释十七岁的寂寞。
  还好后来遇见嘉应你,你从来没有惊讶过我喝酒。那天我们两个四级败类在学友餐厅大吃大喝,额手称庆、喜极而泣,以致老板娘担心我们借酒乱性,一个劲儿劝我住她家,把你赶走。其实那天我们都没醉,但谢过老板娘的好意后。我们从此改变了仅是同学的关系。
  我们回来时在操场左边第二个秋千上荡了一会儿,你说:“你怎么这么笨呀,好笨!四级都过不了的女生,谁会要你啊!”
  一会儿你又小声嘀咕:“那就是我吧。”
  现在我总梦到大学那会儿的事。但从来没梦到过这美妙的一幕。你大概不能体会我当时的欢喜。其实,我等这一刻等了一年。那是一年前,我们才入校,男生帮女生打扫寝室,哼哧拖地的是刘祈军,把窗玻璃弄碎的是赵哲铒。站在我的上铺,装作手持吉他,大唱Metallica什么也不干的是你。那会儿我就爱上了这个不三不四、不务正业的你。
  草坪上玩耍的孩子穿得五颜六色
  我再也不能成为
  他们的一员
  大四的冬天我们在一间小阁楼里住,每天从一只饼干盒里拿十块钱,买晚餐所需的菜。楼下房东在吃火锅,香气猛烈地蹿上来,满是鸡肉、鱼、海鲜。而我们,萝卜、白菜、豆腐,也是火锅。你边吃边跟我讲小时候的事。你说你五岁那年,爸妈第一次带你去动物园看熊猫,看完后,你特别想有一件熊猫那样的衣服,这个愿望当然被扼杀了。后来你得到一只熊猫公仔,走到哪里都拖着它。虽然不喜欢,但是没有熊猫外套,公仔也是好的。你说:“千万别羡慕小孩,小孩其实很可怜,想要什么也得不到。”
  你忽然说这个,是因为那一年我们的处境确实是什么都得不到。我们想工作,可好难找;想要房子,可太贵了;我们想要钱,可是钱——除非我们走私熊猫。
  毕业了,我们反而像两个小孩,一无所有,一片空白。我有点后悔没在大学时学点诸如裁剪缝纫之类的手艺,以备失业之需,你则到一家网吧做网管。那么老了,还被十一二岁的小朋友呼来喝去,“掉线啦”、“死机啦”、“叫外卖啦”,你都得干。
  但那一年我们没有分离,为什么后来生活变好了我们反而分开了呢?可见社会学家的理论有点道理,他们说中国的夫妻能一起受苦,却不能一起享福。外国的夫妻则正相反。
  外国人我管不着,但外国人却管着我。后来我这个差生居然靠一口乱七八糟的英语找到了一份外企的工作,老板是个金毛瑞典人。他总让我加班,他说你们中国人好奇怪,都没有私人牙医,这充满优越感的语气把我给激怒了,周末我就把我两颗虎牙给拨了。
  这下你就生气了,小气的嘉应,两颗虎牙真那么重要吗?
  你说:“我告诉你赵茜玟,你浑身上下最招我喜欢的就是这俩虎牙!”
  我真不知道你喜欢我那两颗龇着的虎牙。
  我一直以为是我的下巴、锁骨、小腿,或者我的无名指。。 最好的txt下载网

巴西木醉了(3)
有时候我喜欢看你睡觉的样子
  看你睡觉又会突然觉得恐惧
  当深夜酒醒,明月照临
  那不是你,那是我自己
  未来的尸体
  后来那网吧倒闭了,你又失业了。你只好闷在家里帮人做网站,收入微薄。可你对我好,每天我回来,你总把饭做好,我说你不学无术,说你没用,你从来不恼,只是瞪瞪我,笑一笑。你把你赚到的钱给我买草莓,冬天的草莓好贵啊,我说不要再买了,可你宁可抽劣质的红双喜也一袋袋地给我买鲜美的草莓,你说:“我的钱不多,但你想买什么就拿去买。”那时你宽厚如同我的佛,可我却因你的仁慈和好欺负冒出狠话,没心没肺:“我怎么舍得花你这一点点钱!”
  你只好讪讪地,像安慰我也在安慰自己:“等我慢慢找工作嘛。”
  其实,我不是真心刺伤你,深夜我偶然醒来,看到你的脸我会觉得安心。可这安心又让我恐怖,我怕以后的日子就这样了,一眼望得见头,像是转眼而至的秋,我们收获了对方,吃掉了对方,然后仇深似海。
  我真怕那样。
  所以我又开始喝酒了。外国人要我加班,加完班他走过来,拍拍我的肩:“Good girl!”他历来这么叫我,不知工作能力挺差的我哪根筋对了他的胃口,但我知道若是答应和他喝酒就是在打扰一只暂时温顺的大兽。但那会儿我想试试,我发现我那容量不大的心里,你已变乏味了——每天回家,房里任何事物都不能让我惊讶,包括你。
  所以你走了,走之前。你磨好一把小刀。外国人送我回家时,你把刀刺进了他厚厚的肚皮,像滑进一块牛油那样容易。
  你被警察抓住时。我请求外国人不要起诉你。当他终于答应,并以我辞职为条件时,我一百个愿意。他说要扣我当月薪水,我也一百个同意。
  他又提出另一个条件。
  我站在空空无人的办公室,想了想,头也不回地离去。
  其实我很自私。
  外国人说,如果你同我上床,我就放了你男朋友,Good girl。
  如此这般的天气适合写信
  给一个不知道地址也许根本
  还没出生的人
  那天我一直在看你。
  看你走出关了你一年的监狱铁门。你还穿着一年前的旧衣服。你头发被剃得那么难看,身体微偻,像老了十岁。你在门口徘徊了一下——我们的家在左边,火车站的方向在右边。我轻轻在你身后喊了一声:“嘉应!”
  你听到了吗?你一定听到了。
  那时候,天空很静,鸦雀无声。
  你一定听到了。可是你顿了一下,没有回头,朝右边走去。
  嘉应,你不要我了。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了。现在听说你过得很好,结了婚,开了自己的店,有了小孩,这是我在同学录里,找了无数个可能知道你近况的人问来的。不知道你的小孩是否也想要一件熊猫那样的外套,我希望他幸福,如我希望你幸福一样。
  你曾说,小孩很可怜,想要什么也得不到。那一天,我大概是作为一个成人,第一次体会到生命里真实的痛苦。但是嘉应,也因如此,我才知道幸福多么珍贵,作为一个大人,我想我应该学会珍惜,珍惜一切平静与失去。
  牛志卓会在年底前带我去看一幢房子,86平方米。趁房价还没涨得太厉害,我们必须去买。那将是我的家,我最终老去的地方。我也会有一个孩子,在他五岁时会拥有一件熊猫那样的外套。
  在到达新生活之前,我想再尽情地想你一次,贺嘉应。以后,我会控制自己,不喝太多酒,努力工作,不为外界所诱惑,不再抱着楼顶上的巴西木发狂,渐渐忘记你。
  虽然我一直非常想念你,直到如今。
  生活中醉倒的我们症状好相似,愿望变大,控制力变小。在薄弱的意志力和旺盛的情绪中,我们常犯让自己后悔的错。细细读完了这个故事,你是不是也发现:快乐和美好不在于从未醉过或永不醉倒,而是懂得适时从沉醉中醒来,只要你醒来,一切都是新的。
  

乌龙爱情(1)
橘子/文
  谁说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就浪漫得不得了呢?其实,从小有个大尾巴的成长生活,还真是麻烦多多,当然造化好了,可能幸福也多多。
  1
  在小得还不足以分辨科学、迷信、神话等词汇真实含义的时候,纪小琛就一相情愿地以为自己上辈子绝对做了了不得的坏事,隔壁的罗小蓁简直就是神仙派来惩罚他的“瘟神”。
  而当他大到有足够理性分析事物及其内在规律的时候,“被隔壁的罗小蓁欺负”这回事已经习以为常。自两岁那年,纪小琛被罗小蓁红口白牙地诬陷为偷吃整盒巧克力的罪魁祸首起,牙都没长全的纪小琛便成为“罗小蓁”牌恶作剧的代言人,无论事故大小,他都是替死鬼的不二人选。
  罗小蓁身穿红白格运动衫、紧身短裤,球场上醒目鲜明远胜裁判。罗小蓁换人上场,五分钟后灵活无比地越过中场,紧接着禁区射门得分。是的是的,她,罗小蓁,成绩永远第一,服装永远招摇,体育永远耀眼,她想不成为全校偶像都不行。
  其实纪小琛也是很出色的男孩子,修长白皙、五官清秀、笑容温暖、彬彬有礼,成绩也是数二数三的优秀,可这个世界上确实有所谓的“天才”存在,纪小琛只能活生生成为“刻苦认真”的好注脚,再努力也做不到罗小蓁那样一边ICQ聊天一边翻书,随随便便就能考全市第三。
  所以纪小琛对罗小蓁的感情很复杂,这也促使他从稍有自觉的年纪起就刻意把自己和罗小蓁区分开来:罗小蓁精力无限活动多多,纪小琛就是认真读书课业第一;罗小蓁不守规矩自由跳脱,纪小琛就是本本分分的模范学生;罗小蓁的追求者可以从操场排到校门口,纪小琛就是克己复礼和女生话都不多一句;罗小蓁奇装异服风格夸张,纪小琛就是笔挺整洁的学生装扣子扣得一个不落……
  不对盘了整整18年,而当纪小琛踏入Z大电子通讯系的那个秋天,阴魂不散的罗小蓁亦在同一时间顺利升至Z大中文系三年级。两边的教学楼正好是个大对角,纪小琛的梦魇依然没有结束。
  2
  那年高考结束后罗小蓁顺顺当当进了Z大中文系,报到那天老师同学都被吓了一大跳——中文系的女孩子不都是黑发飘飘白衣长裙吗?可这罗小蓁,吼吼吼,七个耳洞,栗色爆炸头,破烂仔裤搭皱巴的露肩上衣……
  可罗小蓁不在乎,以她的天赋搞定中文系不在话下。更重要的是,她终于可以摆脱隔壁的讨厌鬼了!没错,罗小蓁不喜欢纪小琛,三岁起就不喜欢!罗小蓁一直都觉得自己被无良的父母欺骗了,说什么可爱*的小弟弟,明明就是只会哭和睡的肉团团,整日在地上爬来爬去,阿米巴原虫一样的单细胞生物!可天才儿童罗小蓁却被迫照顾这只不晓得花多少年才能进化成板凳狗的低等物种!剥夺他人玩乐时间且毫无自觉的麻瓜是最可耻的,罗小蓁决定替天行道,顺带为自己谋取些许福利。
  巧克力被吃完了,那一定是纪小琛干的;
  为什么裙子这么脏,阿琛要去沙子堆玩我只好陪他;
  今天怎么没有按时回家,哎呀,我是为了给小琛准备生日礼物……
  罗小蓁本以为这种可怕的生活会在自己上学后有所改进,可两年后同样场景再度上演,罗小蓁牵着纪小琛的手微笑着向两家父母告别并保证说:“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他的。”
  罗小蓁觉得自己是天下最最倒霉的女生,青春年华凭空多了一只体重身高逐年增加的拖油瓶。全校同学都知道一年级三班的纪小琛是罗小蓁的弟弟,甚至上课到一半也会有低年级导师跑来说:“罗小蓁,你弟弟身体不舒服快去通知家长吧……”

乌龙爱情(2)
什么跟什么呀。
  长大后的纪小琛更是可恶可恨,罗小蓁本以为在她的教导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定和自己一样聪明伶俐、活泼大方,可纪小琛居然变成沉默寡言、冷静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