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那天晚上我们走在路上,你沉默着,就像武汉那特有的闷热无雨的天气。是我主动承认的:“我没喜欢过你,一直是骗你的。”
你不回应,只是走路。
“一切都是假的!我不是大学生!我家也不在北京!我就是个社会闲杂人等!”
你还是走路,把我甩在身后。
“对不起!”我抱住头,哭了,慢慢蹲下身去。
你终于回过头来:“请别再说了。”
你停了两秒钟,像是在等我,但我没有追上去。于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我结束对你的欺骗,放过你了。我没有再见过你,在拉萨,我山穷水尽。自动取款机只能取出百元整钞,我却已经穷到只能去取零钱买一碗牛肉面的份儿上。我来到银行。
银行职员问我:“想取多少钱?”
我想你会变成这样都是我害的(4)
“我还有多少钱?”
“还有五千多块?”
“五千多?”
“对。最近有一笔钱从武汉打回了你的卡里。”
我取了那笔钱,高兴地对银行职员说扎西德勒,我买机票,从拉萨回了北京。在崇文门大街,有一个人走过来,笑容可掬地对我说:“小姐我是星探,你的气质很好……”
我看着那个人,看着看着,我愤怒地悲伤起来。
“您适合做演员!您看您的气质多好,您……”
我给了那人一个耳光,周围的人一静,马上围拢过来。“你打人?三八,你打人?”
我又给了他一耳光。
7
我在网吧里坐着,看你的博客。2005年的夏天,你的博客更新很频繁。人们说,博客只有在两种情况下才会被频繁更新,一是博客主人心情特别不好,二是博客主人太想走红,而你显然不属于后者。
我看到你在博客上贴照片——你居然学会抽烟了,你头发长了没有去剪,乱七八糟像个拖把,你家里堆满了喝空的啤酒罐,还养了一条狗,它和你在这个夏天一起感冒了,你们吃了很多白加黑。
我看到这些照片都还没有怎么伤感,令我伤感的事是,你居然学会这样娘娘腔地写起博客。还在用“想你像喝了一杯冰冷的水”、“你快回来”、“我成为这样一名忧郁的男子”这种肉麻的文字表达你的心情,有些人留言来骂你,你回应他们:“你们不懂,我不怪你们。”
我在网吧待了一整天,傍晚时分,QQ上你终于上线了,那一秒,我慌忙把自己隐身了,不知道为什么,我怕看到你,我不敢和你说话。
那天我本来想问问你,为什么不要我还你五千块。我还想告诉你,不论你要不要,我以后都会还给你。但我又特别怕你说,你怎么那么在乎钱?或者,谁要你还我钱了?
最怕的是,你也许会对我说,回来吧,我在这里等你,
“回来吧,我在这里等你,一年为期。”你的博客在去年夏末出现这句话后,就没有再更新了。你去了哪里?在忙什么?你过得好不好?你还难过吗?我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一年以后,你QQ的IP地址已经变成了秭归,那是湖北省的一个小城,是你的家乡,而你离开武汉了。
也许你离开武汉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只是你累了暂时想休息,或者是辞职了换了份工作,这都没关系,我安慰着自己。但我却没法阻止自己一次次想到那个“一年为期”。是的,期限满了,你不再等了,你失望了,你离开了,你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你眼睛里只有一片灰色。
你会变成这样都是我害的,对不起。我知道说对不起不够,我有罪,我应该赎罪才对。
我的罪是以思念你的方式宣判下来的,这一年来,我不停地想到你,时时刻刻查看手机,担心有你发来的短信息,我上网什么都不做,就是盯着你QQ的头像——那只黄色的小熊——发呆。
我还记得,从前的你有多快乐。你早睡早起,食欲很好,走路虎虎生风,下班走出医院的大门,往门口垃圾筒那儿响亮地吐口痰,同时对报贩子招手:“喂,来份小报。”那是个热爱生活的你,我不得不承认,那是我曾梦想过一起生活的你,虽然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真正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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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事情
潘耕/文
两个人,难道不是感情好就可以永远在一起的吗?是不是还有太多的事情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外?可为什么又偏偏是感情?
我走进剧场时,人声嘈杂,一片混乱。女演员尖声大哭,导演烦闷地大骂,配角们抽烟嬉戏,几个员工嘿哟嘿哟地拖着地布。我耳根发痛。
他坐在观众席的第一排,静静地读着剧本,他有高高的眉骨和鼻子。黑色的绒衣将他的脸庞衬托得十分干净。周围的一切仿佛都肮脏。
他握着我的手打招呼,冰凉而有力气。杨籽。我总是从下仰望他,因为他爬到那么高的剧场顶端去,带着发黑的白色手套,就像斯坦利的工人的白手套一样。一束追光下来,白炽,灰尘在光线中飘荡,舞台呈现出一种静谧和华丽。
最后一场演出时,他问我。要不要上去体验一下?我惊讶地点点头,安心地顺着两层楼高的竖直梯向上爬,因为他拿着两瓶矿泉水跟在我后面,用沉稳的声音告诉我,我就在你下面。
到最后一个灯光时,他笑着叫我尝试。他打开机器,我握着把手,他在我后面拖着我的臂肘。“她要去架子那里拿一个玻璃杯子,下蹲,然后过去在沙发上坐下,等待天亮。”观众鸦雀无声,女主角沐浴在光尘中,异常美丽。“啪”关掉追光灯机器的声音,而后是震耳欲聋的掌声。我也几乎跳了起来,几天的演出无一失误。
“最后一场你不下去谢幕吗?”
杨籽微笑着收拾机器和杂物,淡淡地说:“几十场演出了,谢幕和献花从来和我们无关。听见你刚才吸鼻子,明天陪你去医院好了!”
“我没事,总算收工了,一会儿去喝咖啡好了!”
“今天一夜要拆台哦。”“一夜?”
“对呀。”
他还是在下面护着我,我回到和上面完全不同的鲜花世界
第二天约见一起看研究生创作的《长梦》,他迟到了十分钟,溜进来坐在我身边,带着一股变色卡片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我们注视着昨天一同度过演出的楼上的位置,一个小胖子奋力地摇动着手臂摆弄机器,我们都笑了。我哈着气想温暖我的手。
“冷了?”
我点点头
“你看,说带你去医院你不去。”他说着,用手掌盖住我的小拳头,放在坐椅扶手上。
顿时温暖。我看着自己被拥起来的小手,脑袋空白。是那首《UNDER THE LEAF》,有如梦境。
“快看吧,傻瓜。这是一个分不清现实和梦境的故事。”
漫长的寒假,我在北,杨籽在南,很远。他说不,至少能天天联系。可是怎么算远呢?我们之间,触碰不到的距离,就觉得很远。
我害怕分别,这让我不敢更多地投入自己的感情,我害怕遥远。所以他告诉我,毕业后他会留在北京,哪里也不去。我问起和杨籽同班的丝丝,她告我杨籽的才气是被很多老师所欣赏的,大大小小的国际演出都带着他。我明白,除了优秀的才能,他也不是个随便许诺的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我消除了恐惧。安静地等待开学。
再见时,已是初春。他笑眯眯地站在宿舍楼下,靠着生锈的铁栅栏,祝我生日快乐。在他脚边,是一幅用白色绸缎包裹起来的画框。
这是一幅夏加尔作品的临摹,就叫“生日”。一个女孩子手里拿着一束花站在窗前,一个男孩子好像从天而降一般飞来亲吻她。整个画面色调鲜艳,但不知为何又略显感伤,或许是那种斑驳的处理手法,就好像童话世界一般朦胧,不切实际。他同样亲吻了我的嘴唇,把我的身体包裹在他的夹克衫中,他告诉我,不要担心,他会留下的。我将头埋进他宽厚的胸膛里,就像在极端疲惫的状况下忽然被放置在松软的床上那样安逸、舒坦,甚至有些飘飘然。
到了三年级,课程紧张起来,我几乎见不到杨籽。他除了做毕业设计外,还不断地在找工作。他蓄起了扎扎的小胡子,看起来真的成熟了很多。一次他接我到他租的房子,做了一桌好菜。杨籽落实了工作,是一个广告公司,只是钱少得有些可怜,而且半年一签,不解决户口问题。但他还是掩饰不住兴奋。
“你不介意跟着一个北漂吧?”他用胡子扎着我的脸蛋。
我使劲地摇着头,用脸胡乱地蹭着他的脸。
毕业将至。他终于又出现在学校里,我羡慕地整理着他的学士服,他却酷酷地变得一言不发。丝丝告诉我,他妈妈病得厉害。我问他,他总是笑着说没关系,不碍事。拿到毕业证后他还是迅速地飞回了家里。
再次见面时,是他回来搬东西。
他把自己的一幅幅作品像废物一样丢弃,不做声。
我站在门口,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他
明白这将是很久的一段离别。
“工作找好了?”
“找好了,和我的专业没什么关系,就是薪水高,能照顾我妈。”
“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停下来,顿了一会儿,又迅速地收拾起来
“有了时间,就来看你。”
我点点头。可是我不懂。
我从来都没有碰到过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男孩子。他会在过马路时牵着你的手,用身体挡住车流;会偷偷在你宿舍门口放上你最喜欢的水果;会在剧场的顶棚上操纵机器一言不发;会在寒冷的湖边静静地坐上两个小时观察什么是萧条。他是与众不同的,干净的,安静的。他是我冬天里温暖的粗线围巾,夏天里清凉的黑麦啤酒,深夜写作时的一支摩尔,是我日复一日的梦想。
他离开我的时候说,我没能实现我说的话,你是不是很后悔当初和我在一起?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可我不后悔,爱他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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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赠我空欢喜(1)
尹珊珊/文
其实,我们有过很快乐的时光,只是从头到尾我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不是她的情人。
其实,她更加愿意说我们的关系是想干吗就干吗的关系。
其实,最可怕的事,并非火云如何撕碎了我的心,而是把我的心变成了石头。
我喜欢王尔德说的话:“没有乌托邦的地图是不值得一看的。”但是时不时,我们也会期待自己极端反乌托邦,因为,每个戏都是一个“不一样的失败”。
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古怪女生的时候就叫她火云。其实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叫她火云,只是觉得她就是为了这个名字而生的。头发乱糟糟的,门牙很惹眼。火云啊火云。
火云很聪明,并且有女超人的身材,我觉得她很好亲近,完全没有校花之类美丽女生与生俱来的骄傲感,但久而久之你就会知道,有的女孩,看似难以接近、拒人于千里之外,但只要你一搞定她,她就死心塌地跟着你;而有的女孩,看似和你亲密无间,但只要你一靠近她,就会发现自己永远在靠近她的渐近线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做无底洞式的自由落体运动,累死之前先渴死,搞不好还会觉得她反而离自己越来越远了。这是一次海市蜃楼吗?生命一下子就变得哐当哐当的,破风铃声不绝于耳,估计火云就是这后一种女生吧。你见过把单车骑成两半的人吗?她就是。
今天,我想说火云,粗略地说说这段长长的奇闻,我生命最初的灾难。
18岁的时候我认识她,她告诉我,她难看得很。我不信,这么聪明古怪的女生怎么可能太难看呢?后来我看到她的时候,信了,但五分钟后,又觉得她身上的古怪气质一下子把我吸引住。她说:“作为一个要考重点大学的学生,你的作文里冰川可以吱吱作响,鲜花可以当飞镖用,但是森林怎么能够堂而皇之地站出来杀人呢?”
我目瞪口呆,我有这么写吗?
她咯咯地笑说:“你没有写啊,我就那么一说。”
我当时的感觉是,我站着,而她飞了起来。
大学第一天报到的时候,她走到我这里说:“你今天好像绿箭口香糖哦,我请你吃吧,我老家的特产——绿箭口香糖!”说着她就拿出一盒绿箭给我,我当时想,什么时候绿箭成了云南特产?简直离奇。
火云从外地来到这里读书,第一件事就是要带她去外头的澡堂洗澡。虽然刚见面就要求一个男生带着自己去洗澡,说起来很奇怪,但她是火云啊,我当然说:“好吧。”然后我们来到胡同对面的一个进出都是大妈、二大爷的澡堂。她进去之前对我说:“坐了一天的火车,好脏,你等我久一点哦,我要洗干净一点。”我说:“好。”然后就在路边坐下,心想女生洗澡怎么都要个20分钟的吧,谁知道,大概五分钟吧,她就出来了,说:“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说:“这还久啊?你平时洗澡该多快啊。”她撇撇嘴:“五分钟还不够久吗。”
果然,接下来,我提议去后海散步,她答应了,结果就是,那哪里是散步,简直就是无影腿,那个速度赶得上我骑单车……末了,她说:“夏天北京的风好大啊!”我怯怯地说:“根本就没有风,是你走得太快……”
速度快是火云一个很大的特点,我总是觉得她好像一阵龙卷风,估计在她眼里,世界就是慢动作电影。她和身边的人都太不一样,说话快,走路快,思维快,总之,她什么都比你快,你永远赶不上她。我还是扁平足,所以开始计划要买一辆单车。
感谢你,赠我空欢喜(2)
后来有一天,我终于看到火云慢下来的样子,那天她手里拿着一个酒壶,戴着大围巾在胡同里慢慢走路,一边喝酒,表情好像有很多心事,然后就蹲在墙边看云,天是白的,云是黑的。
我突然想起一句台词:在斐济有一种发光的海藻,一年只浮出水面一次,我会看到它的。
你知道,很多人会让你一见钟情,很多人会让你日久生情,但也有少数人,你只是觉得她奇怪,和别人有所不同,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