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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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综]福尔摩斯夫人日常-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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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显而易见,英国政府里除了他还有谁会闲得脑袋发疼?”
  鉴于夏洛克口中闲得脑袋发疼的对象是他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雷斯垂德明智地选择了无视这句话。
  “他在铜像上安了监控器?就为了监视你?”
  “别傻了。”
  夏洛克把视线从铜像上撤下来,路德维希已经走进了屋里,而且看上去没有再出来的打算。
  “监控器那种东西一秒钟就能破坏,我甚至只要手机就能干扰它……麦克罗夫特还没蠢成这样。”
  〒_〒“那他是怎么监视你的?别告诉我他在贝克街安插了眼线!”
  “整条贝克街都是麦克罗夫特的眼线……是不是,珍妮?”
  水果摊胖老板娘龇着带着烟渍的牙,有些尴尬地笑了一下。
  雷斯垂德的心情大概是这样的:
  我觉得我受到了惊吓……
  贝克街果然是我辖区里的特区!
  
  “顺便说一句,如果我是你就会向麦克罗夫特提出抗议。”
  夏洛克顺手拿了水果摊上的一颗免洗樱桃。
  “同为英国陆军情报六局的一线特工,好沃德超市的搬运工阿尔法罗斯工作量比你小的多,但他每天都有闲钱泡妞,而从你下巴上报废轮胎一般的赘肉看来,你已经很久没去塑脸了。”
  雷斯垂德淡定地安慰一脸血的老板娘兼眼线:“别介意,他就这样。”
  老板娘:我不介意,真的,跟雷斯垂德探长您每天都要经历比起来,这些都弱爆了——我们每天都看着呢。

  ☆、似是故人来{壹}


                        
  ……
  “夏洛克,你去哪儿?”
  “回贝克街。”
  “捷克板材的老板还躺在地上!”
  “这种三级以下的案子不需要去现场。”
  “……既然你不去现场就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为什么不直接告诉我,还要我和你傻兮兮地跑出来站在冷风里?”
  有那么一秒,夏洛克修长的背影僵硬了一下,随即他倒退了两步,在一个贩卖机里拿了一杯咖啡。
  “因为我渴了。”
  “别告诉我你家没有咖啡,到底谁是凶手?”
  “他的妻子。”
  夏洛克面无表情地把罐装咖啡打开,打断他喋喋不休地探究。
  “证据,夏洛克。”
  “香水。”
  “香水?”
  “你的脖子上,除了劣质的仿羊毛气味,还有女人的香水味,而你的手臂上,也有同一种味道。”
  “……我的衬衫是羊毛的。”
  “仿羊毛。”
  “羊毛。”
  夏洛克不再说话,一副“爱信不信不想再说”的表情,用对雷斯垂德的漠视体现他对雷斯垂德智商的鄙视。
  雷斯垂德决定再也不去那家店买衬衫:“可这不能说明什么,夏洛克。”
  夏洛克嘲讽地说:“它什么都说明了……在两个小时以前,有个女人把头埋在你脖子上哭泣。”
  “不要停下,继续,谢谢。”
  “鉴于你两个小时以前正在办案……当然不可能是多诺万,上次我见到她时她已经和艾伦搞到一块去了,那么只可能是受害人的妻子……”
  “什么!多诺万和艾伦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夏洛克像没有听见一般继续说:
  “而你的手臂上有同一种香水味,受害人的妻子伏在你肩膀上痛哭过,从你衬衫的皱褶程度来说,哭的时间还不短,说不定看上你了。”
  “那么手臂上的气味……”雷斯垂德沉思:“是我搬动尸体时留下的?”
  “劣质香水里的乙醛太过刺鼻,非常明显,虽然你显而易见没有闻出。”
  夏洛克对每次都要做大量解释十分厌烦:“我不排除你把受害人的妻子打横抱起来的可能性。”
  雷斯垂德皱起眉头:“我怀疑过他的妻子,但是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她昨天深夜从东区来到了捷克公司。”
  “地铁。”
  雷斯垂德断然否定:“不可能,地铁出口处都有摄像头,我已经查过了。”
  “未必是从出口处出去的。”
  “你的意思是还有其他出口?”
  夏洛克大步走在前面,讽刺地说:“哈,苏格兰场的探长竟然连伦敦地铁有几个排水口都不清楚。”
  “……夏洛克,不要表现的像一只吃了枪药的刺猬,我明白路德维希小姐使你生气了——虽然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一定要她去现场。”
  夏洛克飞快地说:“只有没有案件这件事会使我烦躁,人类不能使我生气,我很好。”
  “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倾慕对象可不能被称作是普通人类,是不是?”
  “雷斯垂德。”
  夏洛克冷笑一声:“不要把你的口味附加在我身上,然后作出毫无根据的判断。”
  “在你喊她维希之前,你还可以用这条反驳我。”
  雷斯垂德笑了:
  “承认吧夏洛克,你动心了,至少我没有听过你喊迈克罗夫特‘麦克‘。”
  “有时间在这里想你臆想中的情感问题,不如趁气味还明显的时候把检验报告做出来。”
  “那你呢?”
  “回贝克街。”
  “案子就这么破了?”
  “就这么破了
  
  路德维希不在房间。
  她回了新居所以后,怎么都看不进书,索性换了一身衣服,去了最近的酒吧。
  只是了以后,才很囧的意识到……没钱了。
  现在她身上剩下的现金,每一天都是计算好的,今天多用了,就意味着,在不远的未来里的某一天,路德维希吃货小姐要饿肚子。
  Erich刚从一群缠着要他调花式酒的小姐们那里解脱出来,就看见昨天刚见的路德维希小姐一个人落寞地坐在吧台旁。
  她穿着一件极短的亮晶晶的小吊带,披着镂空刺绣长外套,十分养眼,却喝着……苏打水?
  “看来今夜无人请你喝酒,miss。”
  路德维希正郁闷地喝水,听见声音,一抬头,就看见一个漂亮的栗色头发帅哥斜斜地倚在吧台上,朝她微笑,眼波流转,却半点不使人感到轻佻。
  路德维希一笑:“这么直接,可不是一个绅士的品格,你是来打压我取乐的?”
  “不。”他压低了嗓音,故作神秘地微笑,却并不像大部分故作玄虚的男人那样使人厌恶:
  “我是来解救公主的。”
  “哦。”路德维希盯着眼前有些眼熟的男子,晃了晃手里的苏打水,像在摇晃红酒:“可惜这里没有公主,只有女巫。”
  “小姐,请容许我这么称赞您,您是女巫,也是公主。”
  他眸光深深,温柔地、一眨不眨地看着路德维希。
  绚丽的灯光下,他的眼睛落下浓墨一般的倒影。
  那一瞬间,如果不是的确素不相识,路德维希真的会相信,他爱了她很久,很久。
  会相信,他一直都把她放在心里。
  从过去,现在,到将来。
  
  这个笑容……
  这个笑容啊……
  有那么一刹那,酒吧的嘈杂,灯光和人语,通通都消失了。
  路德维希眼里,只剩下了那个温暖干净的笑容。
  ……
  漫惹炉烟双袖紫,空将酒晕一衫青。人间何处问多情。
  小时候蹲在家门口的小青石板上背的一句词,拉扯过十多年的时光,忽然就因这个似曾相识的笑容,从记忆深处翻滚了出来。
  已经不记得词从何来了,却记得,教她写词的那个人。
  那人持腕,毛笔点落在白色的熟宣上,墨色丝丝缕缕晕染,笔下生花。
  那个季节,窗外紫阳花还青小,门廊上挂的那只画眉也未老,啼声清清脆脆的,左右应和,仿佛要叫醒一个春天。
  ……
  不,这太荒谬了李维希……
  这不过是一个二十岁不到的高中毕业生罢了。
  路德维希用力握着水杯,痛感从指甲上传来,将脑海里纷乱的思绪剔除。
  ……
  因为路德维希盯着他的时间实在过于长了,就在男子以为这是她的回望,微笑着想要在她脸侧落下一个轻吻时,就听路德维希说:
  “你认识我?你是谁?”
  艾瑞西哭笑不得:“艾瑞西,我叫艾瑞西,你几天前在我的咖啡厅喝咖啡,我们互换了姓名,你不记得了?”
  路德维希这才想起,眼前的男人不正是三天前那个土豪变装服务生,跑来与她调情还装的无比纯情的咖啡厅老板Erich么?
  艾瑞西叹气:“你真使我挫败。”
  路德维希奉承得毫无压力:“应该是我的记忆力感到挫败,它连和我高中同桌三年的同学都无法记住,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无论这个男人多么优秀。”
  这倒是实话,她高中基本没有去上课,谁知道她的同桌是什么样的呢╮(╯▽╰)╭
  “都记不得了吗?”他笑着,却微微垂下了眼睛,睫毛在脸上留下一圈阴影:
  “你过去的朋友,听见你的话,大概要伤心了。”
  路德维希不以为意地说:“所以被我记着的朋友,才会更为幸福。”
  “说的没错……可有荣幸请你喝一杯酒?”
  “艾瑞西先生,在请我喝酒之前,你总该知道我的名字。”
  他怔了一下,随即低低地道:“也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
  他绅士地屈了屈身,抬起头,笑容像是清晨薄薄的雾。
  “小姐,请容许我有这个荣幸,知道你的芳名。”
  “路德维希。”她像举红酒一样举了举手中的苏打水。
  却扭过头。
  “路德维希……维希。”他低低地咀嚼着这两个字,笑容倏忽明亮起来:“维希。”
  “我想你明白,维希不是一个姓氏,路德维希才是我的名字。”
  “我不愿意那么生疏地称呼你。”
  他眼神柔软,看她时,就像是看爱了许久的爱人。
  为什么?
  路德维希压下因他的笑容而纷乱的思绪,低头喝水。
  刚才一定是饿出幻觉了……否则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似是故人来{贰}


  
  
                        
  “加一份小玛德琳蛋糕……不,两份的话,我就允许你请我喝酒。”
  路德维希一手摇晃着苏打水,除了弱碱,不参杂任何杂质的清澈液体,灯光下竟也有几分潋滟的味道。
  路德维希饿得毫无形象地趴在吧台上。
  好吧,她已经破罐破摔了——
  在她把把顺杆就爬,不见好就收,葛朗台形象演绎到极致之后。
  艾瑞西轻轻一笑,走到吧台里,原先的调酒师打了一个响指就出去了,他熟练地拿出两瓶预调酒来。
  路德维希:“……你不要告诉我这个酒吧也是你的。”
  心里却更为确定,之前那一切不过都是饿过头的幻觉。
  她有喜欢酿酒的朋友,却绝对没有喜欢调酒的朋友。
  在他们那个小镇子上的人看来,酒应该被好好地收藏在梨花木的酒桶里,酒桶上刻着缠枝莲花,静静地等待来年一次不经意地开启。
  而这种花式调酒不够内敛安静,野蛮的摇晃酒会失去酒最原本的味道。
  安和那么喜静的人,连看见喧闹的街市都会避之不及,又怎么会在这样光怪陆离的酒吧里调酒呢?
  ……
  是她错了。
  她曾经和安和一样,对酒吧,夜场,以及花哨的生活嗤之以鼻。
  这里找不到她那个从小就认识的,亲密的小邻居。
  这里只能找到,太会调酒,也太会说情话的英国人。
  突然十分想要离开这里。
  
  “不,这是我朋友的,我只有一间咖啡厅,标准的中产阶级。”
  艾瑞西手指眼花缭乱地翻飞着,一边游刃有余地微笑,意有所指:
  “家族的财产不足以让我挥霍,但使我和我爱的人生活富足安稳,足够了。”
  他伸手把一杯调好的鸡尾酒放在路德维希面前。
  酒非常漂亮,各种各样的绿色,一层一层如水晶堆砌出的,泛着通透光泽的塔。
  “她真美。”路德维希赞叹道:“她叫什么名字?”
  艾瑞西深深地望着路德维希的眼睛:“维希。”
  “……”
  ……所以,这货怎么可能是严谨到不可思议的段安和,段安和怎么可能肉麻地用她的名字去命名一种酒。
  如果她问段安和,这种酒叫什么名字?
  他只会认真地说,既然是用梨花酿的,就叫梨花酒吧。
  ……
  “她叫维希……这是我为你调的酒,只为你而调。”
  他的语调带着英国绅士特有的真挚和深沉,他望着你的时候,全世界仿佛都只有你一个人。
  而他,要把全世界唯一的你刻入灵魂。
  他握住路德维希的手指放在唇边吻了一下。
  嗓音还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温柔。
  “以此纪念,我第一次看见你时,那瞬间的错觉。”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就好像,我们不是初次见面,而是分离了许久的爱人……在日日夜夜的别离和思念之后,我终于找到了你。”
  “你坐在窗边,雨水划过玻璃,人来人往,你却仿佛与整个世界都不相干……你抓住了我的心,我的小姐。”
  即便是在坦诚爱意,述说肉麻的爱语,他的眼睛,也是不可思议的干净。
  “……世界那么大,而你偏偏来了英国,英国有那么多咖啡厅,你偏偏走进了我的……这不是偶遇,而是注定。”
  路德维希:……尼玛这年头的英国人都这么要命么,抒起情来比法国人更坑爹啊。
  还好,我们的路德维希小姐是属于夜场上,你狠她能比你更狠的典型。
  “很好,我抓住了你的心,你抓住了我的胃,一拍即合。”
  路德维希一口气喝了半杯,“你家还是宾馆?”
  艾瑞西愣了一下,随即有些不知所措地说:“我没有这个意思……维希。”
  路德维希又一口气灌下了剩下半杯,涂了一层唇彩的红色的嘴唇与绿色酒液碰撞,暗红色的灯光下,勾出无限暧昧。
  接着就听路德维希冷冰冰地说:
  “我也是真心的,但只限于这里。”
  她用脚尖点了点脚下的土地:
  “我不太懂英国人的规矩,但是,我曾和太多人虚与委蛇说着情话……不要露出这种不赞同的表情,艾瑞西,不要忘了,我也是法国人,你眼中,只会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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