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下李姝一个人万分不解地在后头喊了几声,仍没见一幸有任何回头的反应。
一下午,一幸的脑海里不时的闪现李姝的那句话,“治疗情伤”,这四个字,一如细小的针尖,密密麻麻地扎上一幸的心底,伤口很小,只是她用了几年的时间也没有办法使它完全愈合。
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掬了大捧的水洒在脸上,微凉的水珠子顺着脸颊,一路蜿蜒,整张脸都是湿漉漉的。纤白的手指点上镜面,深呼吸,低声呢喃,开始做自我调节:“宋一幸,你清醒点,都过去了那么久了,人家都说了不喜欢你了,你还巴巴的做什么呢,……你怎么就不会学聪明点,何必自作自受……你也不年轻了,总不能一直这个样子……你要是一直这个样子,将来谁娶你当老婆……你既然惹不起,你躲开总可以……”
只是出去拿一份文件,也能擦身而过,也许这并不叫做擦身而过,因为,他就站在她的眼前。
“一幸。”他回来后,他们见了两次,这是他回来后第一次喊她的名字,声音一如当年那般清朗,静静地自她的上方落下。
虽然才做了自我调节,可一幸没有办法假装不听见,于是淡淡地迎上他的眼,道了一声:“许总。”
他的眼里有光线一闪而过,分不清是尴尬还是其他。
“我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毕业后我就在这里工作了……”一幸努力使语气变得同往常一样平淡,“如果没什么事情,我去工作了,许总。”
许亦扬仍站在那里,安静地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回味她刚才喊出的那声“许总”,习惯性地拧起眉目。
终于明白,原来5年真的可以改变很多事情,他变了,她也变了。
下班的时候才发现外面不知何时竟下起了雨,一幸拿着包,站在大厦下,这个城市,天气向来不定,明明上午还是万里无云,一片明朗,只隔了几个小时便淅淅沥沥下起雨来。
一幸仰起头,看着雨丝绵网一般,大片大片从天而降,路面已经湿透,空气里尽是湿意,传来一阵阵清凉。这里离公交车站仍有一段距离,早知道便应该将雨伞带好。
许亦扬从大厦出来的时候,一幸正站在门口,静静地望着雨丝发呆,他站在她后面,望见她纤秀的身影,想起读大学的时候,她也喜欢发呆,常常一动不动地望着某个地方,眼神飘渺迷茫。每次都是他去摸她的头,她才会一下子回过神来,神情模糊,似乎做了一场长长的梦。
问过她几次:“你看什么呢?”
她总摇摇头:“哦,没看什么。”
他又问:“那你想什么呢?”
她还是会摇摇头:“没想什么。”
那样的情形太多,他总是猜不透她的心思,猜不透她为什么老爱发呆,或者她发呆的时候都在想些什么。
他去地下停车场开了车出来,隔着车窗,看见她一副无措的表情。
将车开到她的身侧:“上车,我送你。”
她“唔”的应了一声,看见是他,表情变了变:“不,不用了,不用麻烦你。”
“上车,你没带伞。”他坚持。
“真的不用。”惹不起,总归躲得起,她不能总是这么笨,轻易陷了进去,到时候又是一个人挣扎,这样的经历,太叫人害怕,于是咬牙道:“我男朋友会来接我。”天知道她要从哪里去给自己找个临时男朋友来,何况林子衍也不在。
……
“是吗,那好,再见?”他的语气有些压抑,车窗重新关闭,车子掉头,驶入相反的方向。
“再见。”一幸松了一口气,心里面却空空荡荡的,涌起一股失落,望了望越渐细密的雨丝,拿出手机,摁下熟悉的号码。
“喂,宋一运,给你20分钟,来公司接我,我没带雨伞。”不顾电话里呼喊的声音,摁掉了手机。
20分钟后,一辆小型的摩托车停在益阳大厦前面,传来一阵喋喋的叫喊:“哎,姐啊,你可够狠,20分钟,你当我国际赛车手呢,开得我飙车一样。”
宋一运递过雨衣,有些埋怨:“不是我说你,姐,你的记性真是够差,走的时候还让你带雨伞,又忘了。”
一幸接过雨衣穿好,跨上车子后座:“可以了,走吧。”
“坐好了?”
“嗯。”
摩托车方离开不久,后方黑色的车子徐徐驶了出来,雨势逐渐大了起来,“嗒嗒嗒”地打落在车身上,顺着雨刷滑落成一条条细小的水纹,一波又一波 ,隔着水痕隐约可见车内他的脸,点漆般的眸子里一片晦涩隐忍。
第十章
那天晚上回了家,一幸严重失眠,一闭眼,满头满脑尽是大学时候的情景。
他穿衬衣的样子,他笑的样子,他说话的样子,他的声音,他的身影……一直以来都盘旋着占据在那个地方。
于是索性从床上坐了起来,盘腿,面壁,暗暗道:再做一次自我调节。
其实许亦扬离开的5年里,一幸的身边不是没有追求的男性,可无一例外,她都一一拒绝。这么多年来,一幸一直都生活在矛盾里,许亦扬刚离开的那段日子,想起他,她甚至有恨意,因为他的话,叫她丢尽了脸,叫她成了那么多人的笑话。可是一直到现在,自己始终恨不起来。
也以为时间真的可以磨平一切,可以让自己把他忘得干干净净,从此以后,过自己细水长流的生活,可是根本没有用。因为即使隔了那么多年,即使早以为自己不似当年,可那天在法国餐厅见到他的第一眼,心脏深处那钝重的疼痛却始终无法叫人忽略。
因为伤心,所以选择变得陌生,她无论如何都不会忘了那句清清楚楚的“不喜欢。”早已有前车之鉴摆在眼前,她始终不是铜墙铁臂,所以即使没有办法忘记他,她也要告诉自己不要奢望,不要期待,否则,受伤的依然是自己,她经不起这样的伤害,倘若再来一次,也许这辈子,她都不敢再去爱人。
第二天去上班,眼睑下一片乌青,遇见了李姝,竟然还打趣一幸说今天的烟熏妆很特别。整个公司都在讨论晚上的“新总裁欢迎晚会 ”,也不知是谁出的主意,好端端的,非得弄个什么欢迎会。李姝是太兴奋,从早到晚都在叽叽喳喳,自从见到了许亦扬,她的“腐女派异想天开论”也开始不断深入,说什么难得遇上许亦扬和林子衍两个极品,反正这世上所有好看的男人在她眼里一律成了攻或受。
一幸原本不喜欢太热闹的场面,而且也不适合,遇上了许亦扬,难免又是一场尴尬,下班的时候便和李姝说自己感冒了,晚上就不来了。李姝还替她惋惜,说什么难得近距离欣赏极品帅哥,若不是很严重便一定要过来。
晚上接到电话的时候,一幸正在家里吃饭,打电话的是李姝:“一幸,全公司的人几乎都到齐了,李副总向我问起你呢,说公司难得有聚会,你要不是很严重,赶紧过来。”
一幸一口饭还在嘴里,断断续续地说:“我严重着呢,真来不了。”
那端有一阵沉默,似乎和其他人说着什么,隔了几秒又传来声音:“我已经说了,总裁正站我边上呢,他说病了就好好休息,等聚会结束了他代表公司来看你。”
“啊……”这一听,惊得一幸筷子都差点儿落下来,反应了几秒,又急急地道,“唔,不用麻烦,其实我也不是很严重,我现在就过来了,马上过来。”
说完便匆匆挂断了电话,李姝还在那端莫名其妙:“不是病得很严重吗。”
回了房间,急急地换好衣服,又冲出客厅:“一运,一运,快送我去公司。”
那旁端着饭碗狼吞虎咽的宋一运,抬头看了一眼:“姐啊,我不是你的黄包车夫,而且我还在吃饭。”
“宋一运,别磨蹭,快点,你不想要你的鞋子了。”
“马上。”一听鞋子的宋一运,赶紧扔了饭碗,一转眼的时间已经由抱怨转为催促:“姐,快点,赶紧上来。”
一阵风驰电掣,宋一运仅用了15分钟便将一幸安全送达了公司。
三楼灯火通明,一幸到达的时候聚会已经开始了,来得时候匆忙,忘记戴隐形眼镜,大厅人太多,一幸稍稍走进,四下寻找李姝的身影。音乐声响了起来,寻常斯斯文文的人都像狂欢一样,一幸在人群里穿梭,不时地和旁人打着招呼,走了一圈也没见着李姝,最后站在僻静处,心里暗想,早知道便不来了。
正自我埋怨着,依稀听见后方有脚步声,转过头,倒是许亦扬,没有意外,既然来了,早知道会遇见,她做了那么多回自我调节,多少还是有些效果。
“许总。”
“听说你生病了。”一幸略微抬了头,他今日穿了一身黑色的手工西服,露出里面深紫色的衬衣,全身都散发出一股沉稳的气息。其实她不怎么见到过他穿衬衣的样子,以前在学校他都穿得T恤,极简单的式样,白色居多。那时候,每每见他穿T恤,她总觉得那样子看起来像个少年,从骨子里散发出来干净,疏朗,每次只要见到他,总会心生欢喜。如今他穿了正式的西服站在她面前,她忆 起的却还是当年他穿T恤的样子,当年的一切都在她心里生了根,发了芽。
一幸的脸有些发烫,她好端端的站在他的眼前,谎言不攻自破,可仍在做着垂死挣扎:“没什么,有些感冒而已。”
“你过来。”一直以来,他和她说话都是那样的语气,像是命令,不容违抗。
她没有移动,也不说话,摇了摇头,隔了一会儿才说:“有事吗?”尽量避开他的眼神。
两个人都有些僵立,气氛沉闷,他转身:“在这里等我。”隔了几分钟,他回来,递给她一个纸杯,里面是柠檬可乐,治感冒。
一幸顿了顿,没作声,接过纸杯,喉头有些发涩。
他复又站在窗前,长长的背影笼罩下来,他们的位置正是大厅的角落,灯光不知何时已调得很暗,身旁人声嘈杂,谈笑声,说话声,还有残留的音乐声,员工们平时难得遇上这样的放松场面,今日一闹,颇有些一发不可收拾的效果,所以也不会注意到隐在暗处的两个人。
一幸手里还拿着那杯柠檬可乐,却是一口也没有喝。还记得那次苏然感冒,喝得便是柠檬可乐,那时候一幸还不知道柠檬可乐还有治感冒的功效,所以见苏然端着喝,便惊奇地问了起来,事后才知道是因为他,苏然喝得也是他亲自送过来的。
果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只这样稍稍想起一些,便觉得自己益发无力起来。
其实她总是那般,像个孩子一样,手足无措的站在他的眼前,以前是,现在也是,茫然地几乎说不出话来,更不敢抬起头来与他直视,如今也是这样 ,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一直沿袭至今。
他突然叹了一口气,很低很低,可一幸却听分明了,她倒是从来没有听他叹过气,他不开心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将眉目拧起。
也许是她许久没有动静,他终于转过身来,眼里一片黯淡,苍凉地叫人心疼:“你不想见到我?”
一幸有些震惊:“……不是。”
“是不是都忘记了,以前的事?”他直视着她,眼里蓦然升腾出几许星点。
……
“嗯。”更低不可闻的一声,如同他方才的那声微小叹息。
他的眼里掠过一丝复杂,就那样,看了她很久,空气里才传来一丝声响,带着些许嘶哑:“我没忘记。”
一幸觉得自己一定是听错了,那一刻,她甚至希望自己是真的听错了,究竟是什么意思,他那句“我没忘记”,是提醒她早日清醒,还是暗示过了5年,他仍爱苏然而不会是她。她无法辨别出那句话的深层含义,他眼里,他脸上,有隐忍,有痛苦,有无奈……所有的情绪向她汇拢而来,慢慢化成一柄无形的利器,割开她心头的伤。
她无法持续着抬起头看他的脸色,她唯一的念头便是逃,只有当做什么也没有听见,什么也没有看见,才能自欺欺人地安慰自己。
她几乎是仓惶出逃,逃得狼狈不堪,他在她身后,再没有多说一句话,也没有追及,事实上,他也勿需追上来,多么可怜,又一次,她在他眼前溃败成殇,所以,她只留了一句:“对不起,我还有点急事,我先回去了,再见许总。”
连逃都逃得那么仓惶,一路上,心里都空空荡荡的,像破掉的衣服,总是补不起来,只有眼睁睁看着那方破洞越来越大,风风雨雨呼呼而过,击打着皮肤,痛楚一波波来袭,可她没有办法,即使找到了一方良药,治好了身体上的伤痕,也治不好心头上的疮疤。
夜晚的城市,繁华如梦,高楼林立,灯光璀璨。广玉兰灯沿道排列,延伸至远方,远远望去,橘光点点,汇聚成片。百货大楼上大屏幕不断跳跃,正播放着某个知名的钻戒广告,画面里的男男女女,笑容灿烂。
她一直走,路边的盆栽里栽满黄色的菊花,偎着路灯,排列成双。华灯初上,她才记起原来她是要回家。
坐上了末班公交车,车厢里乘客唯有她一人,去了最后一排,打开了车窗,看街外风景,从窗玻璃上一恍而过。
徐徐晚风吹过,冰凉而冷漠,这个城市,这个夜晚,也只有她一个人寂寞。
第十一章
作者有话要说:亲们啊,留个爪爪印吧,这文都要冻死人了。
难得轮休,一大早便被喊了起来,也不知两个老人家究竟又得了什么主意,好端端的非喊着一幸一起去寺庙。
一路去的时候,一幸也未多加猜测,哪一回都是,若是自己和两个老人家一起,必定都能见着林子衍,他平常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十天半个月,难得露一次面。每回下了飞机,便会开着他那辆招风跑车跑去一幸公司,死缠烂打地非得一幸陪着他一起吃饭。
自从毕业之后,一幸几乎没再去过寺庙,还是上大学那会儿,逢上节假日,寝室里几个人便拿了相机,零食,一个个寺庙轮着跑,四年下来,不说是本市的寺庙,就连临近市的寺庙也几乎全去玩过。照片一沓一沓,翻开来看,无一例外,背景不是高塔便是庙角。有一回,那些照片不小心叫林子衍给看了,记得当时他还取笑一幸,“你们这是想出家啊,有事没事往庙里跑,还是看上哪个小和尚了”,只差没捧腹大笑,差点儿将他那二十几年的翩翩公子形象毁于一旦。
也许是太久没有运动,体力竟不如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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