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的几年,我以为我们还会遇见,就算你还恨我,恨着一个故意算计你的人,可是这么多年过去,我们竟然一次也没有遇见,这个世界很小,想要找一个人,不会很难,况且,我一直站在那里,我不敢离开,怕你找不到我……后来的几年,我是真的放弃了,我想我们的缘分可能只有那么多吧,做错一件事,便要永远的失去。”
她的话让他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竟然是微笑,得之觉得自己一定是酒喝得太多所以眼花,只见卫家齐淡淡开口,“没有,我们的缘分还长。”
他猝然吻下来,她还来不及躲闪理智就轰轰然崩塌,他的嘴唇温暖如昔,让她那么那么的想念,不觉沉溺其中。
“昨天太近,明天太远,默默聆听那黑夜,晚风吻醒荷花叶,让我醉倒在池边……”
手机铃声迅速让得之回神,她开始奋力挣扎,不自觉咬破他的唇,他终于松开她,眸光深邃的让她不敢多看。得之逃一般的跳下车,往公寓大门奔去,她靠在电梯门前接起电话,慢慢喘气。
那个声音熟悉,带着一丝慵懒,电话那端隐隐有水声传来,“公主殿下,你丢了一样东西……”
第十五章 可以?不可以
得之疲惫的靠在墙上,声音极尽可能的敷衍,“我没有忘记什么东西,我记性一向很好。”
“那真是太遗憾了,你的心没有忘在我这里吗?看来我的魅力不够大。”
殷其雷故作伤心状,电话那段隐隐传来音乐声,慵懒奢靡,像极了他身上的调调,可是她现在实在是没有力气跟他多说一句话,电梯的红字一格一格跳着,无声而寂寞,脑子里面闪过的是恐怖小说里面的场景,生硬冰冷,她为自己的念头可笑。
“你的魅力无以伦比,是我神经太粗,你的电流在这里没什么作用。”她听见自己的声音烦躁的要命,也许真的是没有什么力气了,她不想再与他纠缠,“殷先生,时候不早,我要休息。”
“王子带走公主,我这只狐狸怎么办?”他突然没头没尾的来这样一句,似乎他自己也觉得不妥当,立刻说,“好了,不打扰你。”
得之觉这真是个疲倦的夜晚,最后一点精力全数用在浴室里面,可是洗完澡却又觉得清醒无比,一点睡意也无,在床上翻滚半天,终于还是起身下床。
这样失眠的夜晚,这两年已经少之又少,她给自己到一杯酒,打开电脑看好友博客,她的同学都比她大一两岁,平时很少联系,她喜欢半夜静静看他们的博客,看到有人把自己的照片PS成拉登的模样,看到有人把日子比喻成柿子,疲软酸涩;而今天她看到有人写:
也许没有一个人,是刻意记着昨日的,装腔作势写出这样的话,只不过忽然发现自己的遗忘能力不尽如人意。
顿时觉得胸口被一只手紧紧攥住。
看来,不仅仅只有她一个人,明明知道不可以,可还是做不到。
看到眼睛发酸终于有了睡意,看来明天的黑眼圈一是不可避免,谁怕谁?到了这样的年纪,早就不靠这张脸吃饭。
胡乱睡下,可是睡得很痛苦,不停的做梦,只是一些片段和场景,类似医院,机场,疼痛,分离,不清楚却分外真实。
那时她很傻,是真的很傻。
那时候,她已经跟父亲完全决裂,她已经失去一切,磕磕绊绊毕业,严重的是,她发现自己怀孕两个月,真正的走投无路。
她不敢呆在家里,因为她觉得哪里每处都有卫家齐的气息,她不敢去阳台,因为自己总是出现幻觉,看见卫家齐的车停在那里,他靠在车上向她招手。
那天她是在叶仰之的公寓,两个堂哥比她大太多,总是把她当小孩子,根本不同意她把孩子生下来,而且,还是一个有可能连亲生父亲都不知道他存在的孩子,可是他们拗不过她,不敢让家里知道只好把她藏在叶仰之那里,这个堂兄是出了名的狡兔三窟,平时并不大回来,只有她和一个阿姨在那里。
她还记得那天早上,她翻开那份美国华文报纸,本来只是无聊想看副刊上面的小说,没想到却在社交新闻中看到了卫家齐跟别人在纽约订婚的消息,寥寥几个字却把她的最后一点坚持磨成粉末,消失在空气中。
她疯一般的冲到停车场,随便开走叶仰之的一辆车就奔出去,她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去哪里,只是本能的想要找到她,只是想找到他,只要找到他。
只要找到他,就可以。
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什么都可以的。
人在绝望中都是愚蠢而执着的,她咬着嘴唇拨出那个熟悉的号码,却久久没有回应,她可以想象出来,电话那边的他是何等冷漠的看着电话屏幕一明一暗,听着音乐一声一声地消失而不与理会,他也许再也不会跟她说一句话,他在也不屑于跟一个背叛自己的人说话,哪怕他曾经亲口说,“以后就算有天大的理由,我们都不要放弃彼此,我们谁都不可以先放弃……”
现在,这段错误就只有她还没退出。
那天真的是晕了,晕着把车往卡车开,等到她清醒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面,所有的直觉就只有疼痛而已,她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事,只感觉到血在不停的流,她整个人便被这种甜腥的气息包围着,几乎窒息。整个天地都像是一张红色的网,而她是里面的一只小虫,丝毫动弹不得。
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嘶哑,捉着医生的手,“求求你,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
最后,似乎没有什么最后,痛苦和折磨到现在都没有结束,哪里还有什么最后。
做梦到这个时刻,总是惊醒。
这些年来,每一次想起这些来她总是用尽全身的力气来忘记,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告诉自己,这些都是过去了,不会再发生了……
可是打起精神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所以,这次她想要狠狠任性一下。
第十六章 寂寞的兰花
失眠加噩梦缠身的结果就是两只超级熊猫眼,得之差一点把所有的遮瑕膏都抹在了脸上。打卡的时候依旧是双颊浮肿面色发青,看得阿Kit差点从格子间里面跳出来,“你这是怎么回事?”
她依旧是有气无力,“没睡好……”
“哦~~~~~”Kit语气突然暧昧,“怪不得,老板今天没来上班哎,说,你们昨天……”
这句话吓得得之立刻精神抖擞,险些被薄荷茶烫了嘴,“表乱说,我和老板没任何关系啊,他昨天把我扔在会场就闪,我还要找他算账。”
“那你是怎么回去的?”Kit的眼光里面有无数个星星在闪烁。
“我……”还没等得之回应,就有花店小妹走到她们面前来,“请问哪位是叶得之小姐,这是您的花。”
得之眼光扫下去,呵,一盆铃兰,样子清雅香气宜人,她记得很多名牌香水都有铃兰香型,一点点从皮肤渗进灵魂。
送花的人十分用心,知道她不是用一捧荷兰玫瑰就可以打动芳心的寂寞女郎。送铃兰,真的好像是小说的桥段,兰花是何等的优雅高洁,不过这些伎俩真的很让人受用,至少,她叶得之是这样。
银灰色的卡片很是精致,上面的字确是手写,飞扬凌厉,她并不熟悉,但是卡片上的字却让得之很感兴趣,谁曾为我束起许多花枝
灿烂过又憔悴了的花枝
谁曾为我串起许多泪珠
又倾落到梦里去的泪珠
我认识你充满怨恨的眼
我知道你愿意缄在幽暗中的话语
你引我到了另一个梦中
我却又在另一个梦中忘的你
我的梦如我的遗忘的人
哦,受过我暗自祝福的人
终日有意地灌溉着蔷薇
我却无心地让寂寞的兰花愁谢
终于有人文艺到了用徐志摩的诗追求女孩子的地步,得之对这个人霎时有了兴趣,可是卡片上除了这首诗连个落款也没有,花店小妹也不肯透露半个字,得之撇嘴,我就不信,你永远不露面。
昏昏沉沉过了一天,得之神智在快下班的十分终于变得清醒,手机却在这个时候唱起来,号码似曾相识,“你没有让我的兰花寂寞愁谢吧?”
原来是他。
“殷先生,我很喜欢那盆花,谢谢您。”
“那可以请喜欢我的苦心的叶小姐一起晚餐吗?”
“今天我要健身。”
“我可以等。”
“那你就等吧,啊,我要接个电话,不好意思……”
得之匆忙挂了电话,原来是他,自己早该想到,昨天太过混乱,她还没有时间想清楚这个殷其雷到底要干什么,他是因为什么走到她的身边,她必须睁大双眼看个清楚明白,因为她再也没有做错的机会,再摔一次会粉身碎骨,永世不得欢颜。
她不是没有应酬过别人,吃一顿饭或者是看一场话剧,后来不肯出去人家也不再勉强。可是殷其雷这个人应酬起来真的很有风险,昨晚那支舞已经让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她害怕,害怕再次走入深渊。
拿起包包下班,得之又望了望那铃兰一眼,她不是个可以被轻易打动的人,说实话她真的喜欢这份礼物,新颖别致,花足心思。可是送礼的人的心确实至关重要,太多人因为感情纠葛万劫不复,她不愿意这样。
偌大的瑜伽教室,得之的脖子隐隐酸痛,汗水沿着身体缓缓淌下,整个人都舒展开来,惬意极了。可是得之的手机铃声却划破了一室的宁静,她本来不想理会,可是某人相当执着,铃声响个不停,甚至连温婉可人的瑜伽教练都忍不住提醒她,“叶小姐……”
得之一阵脸红,只得收拾了东西跑出来接电话,还是那把低沉好听的声音,晚上听起来,魅惑极了,“我在会所门口等你,给你十五分钟好吗?”像是志在必得,根本不容她拒绝。
“我说过,我在健身,我 ……”
殷其雷并不理会,“还有十四分钟,可爱的得之小姐……”
得之没办法,只好草草洗完澡出去,走出会所的时候头发都是半干的,远远就看见殷其雷倚在一辆黑色的跑车上,他只穿一件黑色凯斯米大衣,里面是黑色衬衫,并没有系领带,显得他落拓不羁,有几分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味道。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得之觉得自己笑得很僵。
“只要有心,找到一个人很容易,并不需要等七年。”
听得此言,得之脸上微微变了颜色。
第十七章 欲盖弥彰
“这并不是个秘密。”得之笑得很职业,但心中已经警铃大作,她不是在意别人提起过去,而是害怕有人利用这段过去。
殷其雷替她拉开车门,“谁没定过一两次婚?”
叶得之穿着白色短外套,头发披散在肩膀上,一张脸白的近乎透明,因为没有化妆,所以看起来与往日不太相同,眼睛在灯光的映衬下愈发的灵动,盈盈像是有流光闪动。
殷其雷的眸光不由得深了几分,她在他面前从不示弱,让他觉得事情变得越来越有意思,这样的女子,对于他来说,是前所未有。
车里面暖气很足,让得之温暖,音响里面诺拉琼斯的歌声婉转悠扬,带着丝丝的感伤,Spinning; laughing;dancing ;To her
favorite song ;A little girl with nothing wrong ;Is all alone 。Eyes wide
open Always hoping for the sun ;And shell sing her song to anyone ;That
es along……
好像流水一样,流进她心里面,浇灌那朵已经在里面枯萎了很久的花……
她不知道自己最近是怎么了,为什么会突然被这些东西打动,很轻易的打动,而且总是被这样不经意的一些东西,她好像回到了自己的十几岁,那时候,真的是天真的可耻,真的很可耻,让她从来不去想那时候。
殷其雷一直没有开口,她也不想说话,于是两个人就这样僵持着,僵持的有点暧昧。终于还是殷其雷先打开了僵局,“有没有人对你说,你很特别?”
她迅速转过头看他,微微翘起嘴角,单单这一个动作,就让殷其雷的心漏了一拍,只听她懒洋洋的说,“已经很多年没有人说过了,我这样的,整个CBD还没有个几千名?”得之像是来了兴致,“殷其雷,有没人说过你很执着?”
他动了下眉毛,“从来没有,没有这样的机会。”
原来是这样,他这样的类型,怕是只能让别人为他执着,一班女子为他打破头,而这个人很有可能只是微笑着作壁上观,搞不好还会抱怨,怎么这么久还不见胜利者站出来……
他带她去的是一间主题餐厅,菜名全是电影名字,服务生穿的好像是场记,上菜时大喊“开卖啦”,得之只觉得新奇,像个孩子似的笑,殷其雷微扯起嘴角,“只有这个地方适合我们一起讨论小白。”
得之觉得窘,脸有点烫,“小白,小白龙,我最喜欢小白龙了……”说完又觉得不妥当,好像是在变向表白,“千寻的一家我都很喜欢……”
“白爱着她……”殷其雷轻轻啜一口酒,“小白肯定是爱着千寻的。”
“也许,也只有爱着一个人才能那样平和隐忍坚持,像一个天使,救赎我们的心灵。”
“原来你还相信爱情……”他挑起眉,露出一个玩味的笑。
“难道你不相信?”得之反问,但是答案她已经明了,不过是那样,如此而已。
出去的时候,外面已经飘起了雪,一片片好像羽绒,落在人脸上迅速融化,无尽缠绵,得之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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