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水三千》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祸水三千- 第2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但这些成员远远没有达到见习杀手的程度,我很失望。因为在《杀?绝》中,那些留下心得的前辈,都是顶尖的杀手,他们只比我高一层境界,我相信我能超越他们。

我开始了我的训练,训练一批暗花会标准中合格的杀手。

她们是女子,我更喜欢杀手是女子,因为她们够细致,够冷静。尽管她们会害怕蟑螂和老鼠,但我会训练她们成为一个合格的杀手的,或许是一流的杀手。

我渐渐发觉我变了。

我以前很冷血,但现在我会开始和陌离谈天,说些别人觉得很奇怪的话,一些只有我们俩能听得懂的事。

陌离是个很有心机的人,但她对我们这些祸水组织的人没有城府。

她的计划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她一定会帮我,让我报仇的。

于是我一直跟着她,怕她突然死了,那样我就不能报仇了。她像朵花,很柔弱的花,哪怕风一吹就会折断。但她很坚强,连我也惊讶她的精力如此顽强。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了,我的霓裳轩成员渐渐多了起来,也跟着训练的项目也多了起来。

看着她们疲惫的双眼和伤痕累累的身体,我告诉她们,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霓裳轩成员,就要吃尽所有的苦,遭受所有的累。

我以为她们会受不住,尽管我也希望她们能抗下来。但她们确实是抗下来了,我很欣慰,她们的成绩很好,我想,她们也算是一流杀手行列了吧,尽管是刚达到一流的水平。

杀手的境界,有些虚无缥缈。

有时候我很迷茫,杀手究竟为了什么而活?

我想,绝对不是生命,那是对杀手的一种侮辱。后来有一天我站在山顶上,想明白了。

杀手是为了杀人而活,或许是杀别人,或许是杀仇人,但终归是杀人。

我突破了。很突然的突破了。陌离也看出来了,她问我,是不是经常忘记一些事。

我想了想,确实是这样,我会忘记一些原本发生过的事,才不久发生的,但我很快就忘了。我以为我就这么忘了,但突然有一天还是会想起,但却会忘了别的事。

对于《杀?绝》的第六重,我并没有觉得太多的高兴,我只是达到我爹死前的境界。

杀手很强,比我强的有很多人,尽管我不认识。

当我成为祸水军的军总的时候,我认识了两个朋友。陌离不算我的朋友,她只能算是我的上司,或者是知己吧。

一个叫王小二,是个瞎子加哑巴,他的耳朵很厉害。他是个茶铺的伙计,茶铺老板经常不在,他经常又做小二又做掌柜。

但他喜欢做小二多点,因为他的名字中有个小二。

王小二很喜欢他的工作,每天为客人冲茶倒茶,他还喜欢煮茶,他煮茶都是给朋友喝。客人喝的都是泡的茶。

我是他的朋友中的一个,有幸能喝到他煮的茶。他有很多朋友,有朝廷里当官的,有妓院里做龟公的,三教九流、皇亲贵族、平民百姓都有。

但他的朋友很少来茶铺找他,有时候只是匆匆来过,茶也不及喝一口就走了。

但他不在意,他依旧迎接客人、泡茶、倒茶。

有时候我喜欢坐在茶铺外看着他忙碌的身影,我满足于看着他满足自己喜欢的事。

另外一个朋友叫单雄信,是个老叫花子。

但我从来不认为他是个叫花子,他是前朝的人,和开国皇帝李世民打过仗。

我很喜欢他的为人,豪迈、义气,因为我身上没有这样的气质,所以我欣赏,但也仅仅是欣赏。

很多人以为他死了,连我最初见到他的时候也这样以为。

我在说书的那听到过他的故事,所以我以为他一定是死了,但王小二介绍他给我认识的时候,我以为王小二是在骗我,尽管他从来没有骗过人。

单雄信是个疯疯癫癫的人,但我从来不认为他是个疯子,因为往往疯子是最清醒的人。在他外表疯癫的内心里,是否如他外表那般看似邋遢呢?

有时候我很羡慕他的快乐,他不记得以前的事了。

不记得事也算是件快乐的事吧,可以忘记很多很多。他可以不记得当初和秦琼、程咬金她们的友谊,他可以不记得李密出卖他,他可以不记得他曾经是瓦岗的大将。

所有的一切他都可以忘记了,包括烦恼。

他每天只需要嘻嘻哈哈的,就有一大堆人凑上来请吃这请吃那,因为他是王小二的朋友。

他有许多秘方,做菜的秘方,但他只做给真正的朋友吃,也只有真正的朋友才知道他会做菜,我得以知道和吃过他做过的菜,所以我也算是他的朋友。

和他在一起总是很快乐,他可以喋喋不休的说话,喝茶,我可以静静的坐在那听,不插上一句话。他不会反感我不搭腔,他喜欢有个人听他说话,譬如我。

唯一不快乐的就是他的病发作。

那是种怪病,他吃了一种可以延年益寿的东西留下的后遗症,发病的时候很痛苦。

我是他的朋友,所以我有责任帮他,而且我也乐意帮他。

每次发病,我会运功帮他压制病痛,这需要耗费一天的时间。每次完事后,我们都会全身无力,哪怕动动小指头都很难。

我经常会瘫倒在地上的时候想,如果现在来了一个人,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我们杀死。他杀的人可大有来头,一个是天下第一杀手,一个是前朝猛将单雄信。

算算我跟着陌离的时间已经有很久了,久到我都不记得具体的时间,或许是十年,或许是九年。这些都是小事,重要的是,我跟着她是为了报仇。

大周和唐国开战了,大周败了。

周俊撤军了,李长安又一次赢得了胜利。我想,以后天下人都会认为帅才只有李长安了吧,因为周俊输了两次给他。

其实陌离也是个帅才,但她不喜欢露风头。

如果不是祸水军的袭击,李长安绝对不会赢得那场战争,就算赢,长安军也只能运回十万具尸体。

十万具,很惊人,不是么?

陌离为他节省了许多拉尸体的车,也帮他挽救了几万原本要死却没有死的士兵。

战争结束了,我并不关心谁赢谁输,我关心的是,报仇。

陌离告诉我,她帮不了我了。

我愣住了,是的,愣住了。

她说她帮不了我。

为什么帮不了?

既然帮不了为什么不早说?

为什么要利用我?

我没问她,我转身走了。

我知道,她在我背后哭了,无声的,绝望的,哀伤的。

我想我应该是离开了。

离开了她,离开了红娘,离开了慕容悦,离开了霓裳轩,离开了那些所有叫着我叶轩主或者军总的人。

离开就不会回头了吧?

也不应该回头吧?

我不知道,我很茫然。

第五十五节 周俊(1)

周俊静静地躺在藤椅上,睁着眼,望着天空的白云。

天很蓝,却不是纯净的蓝,因为有白云。

陌离的眼睛,就像天空,纯净的蓝。但他不是那蓝色中的白云,那白云不是他。

回朝后,他消沉了。

消沉不是因为他打了败仗,周武大帝不再宠幸他,没有人会重用一而再再而三的打败仗的帅才。

庭院外,远远的站着守卫,就像陌离,触手可及,却远在天涯。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周俊慢慢闭上了眼睛,任由阳光撒满他苍白的脸。

我是个孤儿。

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个人收养了我。

她是个中年女子,眼睛很锐利,就像鹰,但她看我的时候,眼睛里是宠溺,像母亲对孩子一样。

但她从不让我叫她娘,我也不叫。

在她收养我之前,我是个流落在街头的小乞丐,每天和其他乞丐抢饭碗,但每次都是饿着肚子,因为我人小力气也小,抢不过他们。

在我又一次饿着肚子看着他们得意得拿着路人给的赏钱时,她来了。

她穿着很华丽的衣服,身边跟着很多小跟班,起码在那时我认为是跟班,只是她的跟班都很美,穿着很美的衣服,所以人就很美。现在想来那时多么幼稚,再华丽的衣服,如果胸口里面是颗毒如蛇蝎的心,也比不上街边乞讨的叫花子。

她注意到了我,走到我身旁,我有些害怕。

因为很多人和我说过,那些穿着很整齐很漂亮的衣服的人,都是坏人,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大奸大恶。

现在我身前的这个人,身上穿着的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华丽衣裳。

我觉得,她一定是吃人的恶魔。

她蹲下身,我蠕了蠕身子,却没有力气躲开她。

她回头招了招手,她的跟班在街边买了几个馒头,她递给我,说「吃吧。」

看着香喷喷的馒头,我心动了,是的,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饱饭了,我不记得上顿吃饱肚子是什么时候,或许是前几天,或许是上个月。

但我不敢接,我以为,她一定是想让我吃饱,然后再把我吃了,因为我很瘦,全身都是骨头。我看过酒楼里的客人吃鸡,都是肥嫩嫩的鸡,没有多少骨头,听他们说,有骨头就很难吃了,一口咬下去全是肉,多爽啊。

她把馒头递得很近,我很慌,我哭道「求求你,别吃我,别吃我,我身上没肉。」我说着撩起了我身上破旧的衣服,想让她看我身上凸显的骨头。

她身后的一个跟班上前一脚把我踹开了,骂道「休得无理。」

她皱了皱眉,呵斥着他,随即转过头来笑着问我「你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在我看来,那笑一定是在吃我之前的满足感,因为我看到过无数人在吃鸡之前都会笑。

我语不成句的告诉了她,然后求她别吃我。

她愣了愣,然后很开心的笑了,说「我不吃你,我不吃人。」

她的笑似乎很有感染力,我相信了,「你真的不吃我?」

她笑着说,「我不吃人。真的,不骗你。」

然后我看着她手上的馒头,她递过来给我,我接过来狼吞虎咽。

她问我「你是不是饿了很久的肚子?」

我含糊不清的点点头,没看到她眼里的疼惜,她说「跟我走吧,以后不会饿肚子,还有新衣服穿。」

我警惕的看着她,「你是人贩子?」

有个老乞丐和我说过,说有一种人是专门干卖人的事,就叫人贩子。

她摇摇头,然后笑,不是。

她的笑很亲和,有点像我娘,我在很小很小的时候,看过我娘的笑脸。

后来我跟她走了,因为她说不会饿肚子,还可以穿新衣服。

她的家很大,很多古董,还有好多跟班。

我洗了个澡,换上了新衣服,每天吃着大鱼大肉。

她很喜欢和我聊天儿,而我总是不知道她家里什么会有那么多东西。因为我家只有一地的杂草和破烂的门窗,因为我住在一间小破庙里。

她问过我的名字,我告诉她我叫周俊,她很喜欢这个名字,喜欢叫我俊儿。

她家好像只有她一个人,当然那些跟班不算。

说起那些跟班,我有几个和我很好的,他们都喜欢跟我玩,尽管我不知道那是她吩咐的,我只管玩就行了。

她给我请了老师,教我认字,教我读书。

但我不喜欢待在学堂,我喜欢带着那几个跟班玩打仗的游戏。

她又请了个教头教我武功,但那个教头说我的体质很差,不适合练武功,然后就教了我一些强身健体的动作,她有些遗憾,她知道我喜欢玩打仗的游戏,可我以后不能打仗,因为打仗是要武功的,她告诉我的。

我忽然对兵书有了兴趣,那是我一天无意中在书架上看到的,那本书叫《孙子兵法》,里面有很多奇妙的兵法,有三十六卷。

我偷偷的看着兵书,她不知道,我也不想让她知道。

因为有个跟班和我说过,做人要学会留着点东西,一旦全部都暴露了,就没有价值了。

所以我偷偷的看兵书,就是为了留点价值给自己,那样她就会一如既往的喜欢我。

有一天,我在外面玩的时候,遇到了一个老头。

老头长着白胡子,眼睛很有神,特别是他在看我的时候,很亮。

他问我愿意不愿意拜他为师,我问他你能教我什么?

他摇晃着脑袋说,你想学什么?

我抓了抓头皮,询问道「你会兵法么?」

他眼中精光一闪,说「你喜欢兵法?」

我点点头,他就带我去了他的住处。

那是座不太高的山,但很安静,我喜欢这里。

他的家是座破茅草屋,但整理得很干净,他拉着我走到门前,让我跪下来。

他指着茅草屋说,以后他就是我师傅了,让我磕了三个头。

老头教了我很多兵法,他是个怪老头,从来不会正面告诉我该怎么运用兵法,而是在地上画个圈,告诉我规则,让我破解那个圈。

我想了很久,好像有几天,然后再也忍不住,一脚把那个圈圈踩掉了。

老头出现了,笑哈哈的。他说兵法的运用就是跳出常人的思维圈,就像他设下的圈套,常人都会想办法照着他的规则破掉圈圈。

我问他,可你没有说要怎么样破才算。

老头点点头,所以把圈圈擦掉也算破解了。

我忽然明白了,老头又说,思维太局限,是不适合运用兵法的。

他问我是不是想用兵法打仗?

我说是,因为我不适合练武功,所以会兵法我就可以做军师了。

老头笑哈哈的,白胡子也跟着抖。

我喜欢抓着他的白胡子,很浓密,我问他,人老了不是都掉头发的么?

他哈哈一笑,说是掉头发,但没说也掉胡子啊。

老头总喜欢对我发问的问题笑,他老说我太单纯,我问他单纯是什么。

他睁着眼睛想了很久很久,然后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老头从来不告诉我他叫什么名字,也不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喜欢叫他老头,他总叫我小鬼,尽管我很多次申明我叫周俊。

和老头在一起的日子很快,转眼就去了十年。期间她总是来信问我什么时候能回去,我喜欢和老头在一起,总是敷衍她几句就打发了送信的跟班。

我十九岁了。

老头说我学成了,该下山了。

我呆住了,我从来没想过会是这样,老头居然赶我走。

我跪在他面前,拉住他,想让他别赶我走。他说,你已经学成了,该下山打仗了。

我很茫然,他说,你天生就是为了打仗而生的,你该去你的世界。

我很不解他的那句话,我的世界是什么?

老头最后送我的一句话是,如果遇到李长安要小心,他比我强。

我不认识李长安,但我听说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