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军精锐,论武功,她手下的叶孤城可以藐视群雄,论才智,她比我心思慎密。
我确实不及她,但我欣慰,这样的女人,将得我所有,尽管现在她对我不冷不淡。
唐国与大周的战争姗姗来迟,这次依然是周俊,但没有我。
我派了修谬去。
我知道他有这个能力,所以我很放心的让他去。
战争出奇的顺利,蓝月军败退,周俊病倒。
周俊倒了,大周的铁桶江山也就有了缝隙,只要周俊不参战,我有信心将大周打下来,算上陌离的祸水军,或许可以平下匈奴。
但在这紧要关头,一切都化成了泡影。
修谬篡位了。
我一点都没有发觉哪里不对,等到皇城我的寝宫外响起兵戈之声时,内侍才慌慌张张的跑进来告诉我,修谬造反了。
修谬确实有那个能力,但他把野心埋藏得很好,很深,以至于我从来没在他身上嗅到过背叛的味道。
我带着一些随身物品在护卫的保护下逃离了都城。
在路上,我给李洵写了信,告诉他发生的事,让他不要轻举妄动,修谬不至于杀了他,因为唐国需要他这样的将军。
我告诉李洵,静观其变,留住青山,保不住我哪天会杀回来的。
修谬还算有些良心,不至于把我赶尽杀绝,我也知道,他要的只是唐国的江山。
但尽管如此,随身保护我的护卫还是死尽了。
我一个人仓皇的逃窜,就如同当年的陆玉涛一般。在歇脚的时候,我会想,陆玉涛当年会不会如我今天这般狼狈,随即笑笑,我觉得不会,因为他听到风吹草动就已经跑到了大周。
在逃亡的七日后,我终于支撑不住疲惫的身子,滚落山崖。
在落下山崖的空中,我想,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苦笑,我还有那么多事没做,还有那么多计划没实施,还有那么多梦想没实现,可我现在要死了,什么都成了空想。
我突然想到了绿衣,她会怎么样了?蓦地想起了绿衣说的那句话。
这一刻,我知道了那句话的意思。
天空蓝蓝的,白云白白的。
因为我是片天空,蓝得清澈,蓝得彻底,而你就是我的那朵白云。
我仰起头,看到了绿衣时常看着的天空,天空是蓝蓝的,白云是白白的。
那蓝蓝的天空,浮现了陌离的面孔,而眼睛,正是那两朵白云。
我似乎看到了陌离,那张绝世的容颜,那柔弱的身影,那苦笑时浮现的淡淡酒窝。
她跟我说,长安,我们可以去实现我们的梦想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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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到现在已经完结了,原本只是写第一卷,第二卷不大想写,留待日后续写。
但现在看着这13万字我有些悲凉,索性就写出来罢了。
这就像一个故事,故事的发展不会按照我们所推测的那样,因为这是谜语小说,任何一个段落里不起眼的一句话,就是解开整本书某些疑惑的关键所在。
或许会有人跳出来反驳,现在大家都不喜欢看这些稍微有些内情的书了,因为大家没那个精力没那么多脑细胞去细细理解、体会。
对于这类人,我不想发表太多意见。
这本书叫《祸水三千》,祸水,指的当然是女人,但不是后宫,不是赖上王爷、皇上的丫头什么的,没有愚蠢的上位者,没有白痴的低级阶层人民,不会因为一句脑残的话就可以钓到一个金龟然后权倾天下,或者被皇上爱得死去活来一句话就把得罪自己的人满门抄斩。
这是幻想,这不是童话。古龙曾经在武侠书内无数次说过: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而我想借用这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无论在皇宫也好,江湖也罢,哪里都有争斗。世界不是单机游戏,不可能让你一个人雄霸天下,江湖没有天下第一高手。
写这本书,只是想尽自己的能力改变女频现在的风气,千篇一律的王妃、丫头、总裁某某某。
无论最后我是否失败,我无怨言。因为这也是我想写的一本书。
内涵谈不上,但起码不是小白文,不是快餐书。
我写的,只是谜语小说,坑无数,能不能看出里面的内容,那就是看读者的心了。
第一卷结语
从去年十月开始构思,然后拟定剧情,然后设定人物,拖拖拉拉的写,然后在最近两个月才正式告结。
全本十三万五千多字,算是短篇吧。
原本拟定是写一百万字的,但我不想用字数来堆情节,那样会把这本书写成快餐书。
整本书,每一字一句都灌输了感情进去写,在我看来,每一段都是其必留之处,因为我总共删了十八万字,只留下了这十三万多字,我觉得值得。
全文没有哪一段是胡乱写上去的,都是在灵感来袭时写的,有的甚至是在潜意识中码上去。当然,这本书没有修改过,因为我觉得比起反复的修改,我更倾向于我在无意识中写的东西,因为心主导了脑。
其实说真的,全文我更倾向于后半部分,因为那正是我想要表达出来的。
文风、剧情的落差、心境的变化,这些,是这本书的真正意义。
从头看起,我倾向于用看《流星蝴蝶剑》的心境去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需要的是平静,很安静很安静的心去读,你会发现,原来比起看快餐书的那种心情,用平淡的心去看这本书,会发觉很多很多触动人心的东西。
周俊逼陌离喝下毒酒后的眼神,陌离见到李长安后的表情,叶孤城,耶律宏碁,修谬,修罗等等,这些隐藏着的情感,在结局的最后都一一解答。
在结局,码完周俊之后,我忍不住哭了,那是个何等痴情的男人,只一面,深深的爱了十二年,相比起李长安,我更怜悯周俊。
……………………………………
叶孤城是可怜的,为了报仇,跟随陌离,最后梦想破灭,离去的背影很孤寂。他回忆起在祸水的点点滴滴,回忆起小时候的事情,回忆起那个凤儿。如果他的离开,是梦想的破灭,那他的以后,会是怎么样的?每天去王小二的茶铺喝茶?每天吃着单雄信的拿手好菜?或者继续他的报仇大业?没有人知道。
周俊是可怜的,为一个女人,把爱埋藏了十二年,最后,还是埋在心里不肯表达出来,但表达出来又能怎么样呢?她爱的不是他,她的天空中,那朵白云是李长安。他的后半生,是躺在藤椅上浑浑噩噩的过?还是在哪天遇到他想相守一生的女子?世事无常,没有人能知道。
修谬是可怜的,他是个喜欢读书的学子,原本可以安安静静的坐在学堂内,但他跟武则天走了,成为了她的手下。我还记得开篇前的那个画面,他穿着紫色衙装,冷漠的指着陌离逃去的方向。他是个杀手,他的蜕变,没有人知道是什么,或许是他无法抗拒武则天,或许是他为了他的弟弟修罗,他要爬上高高的位置,然后让弟弟拥有一切。原来,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爱。
李长安是可怜的,这个不懂女人心的家伙,他永远不知道,陌离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他自以为是的认为有了足够的能力就可以给陌离想要的一切。当他还是大唐将军的时候,他不能带陌离走,当大唐覆灭后,他还是不能带她走,等他成为乌迈国元帅的时候,等他成为唐国国君后,他还是不能带她走,那个破碎的梦,依然无法完整。等他想带她走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一切。
在最后的最后,那句天空蓝蓝的,白云白白的。
让我忍了许久的泪水滑落下来,至始至终,陌离的心中依旧还有他,至始至终,绿衣的心里还存着他。[WWW。WRSHU。]
她们的眼中,那朵白云都是他,但他却忽略了。
在落笔的时候,我再也忍不住。
我不是心思细腻的女生,我做不到挖掘每一个感情点的变化,但我实实在在的为这故事的结局所感动。我从来没想过会是这样的结局,至始至终都没有想过,但当最后一个字敲出来的时候,我沉默在电脑前,一直到烟烧到我的手指,我才惊醒过来。
当我写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在想,有人能看懂么?能出版么?我茫然,最后我想到,这本书,对我意义很大。
我想到我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的文字,只写给看得懂的人。
End。
送篇文章给读者。
……
不成功的人都有一项共同的特征,就是知道失败的所有理由,而且抓着这些他们相信是万无一失的借口不放,以便结实他们为何成就有限。
他们所有的精力与时间都花在寻找一个更好的借口上,失败是必然的结果。
其中有些托词是有点小聪明的,而且也是情有可原,但是借口不能用来赚大钱,世人只会问你成功了没有。
找借口是根深蒂固的习惯,这种习惯跟人类一样自古长存,却是成功的致命伤,为什么抓住借口有如抱着宠物不肯放手?答案很明显,因为他们创造了借口,所以他们维护借口。
人类的借口全是自己想象力的产物,呵护自己头脑的产物,是人类的天性。
习惯很难革除,尤其是这些习惯能为我们所做的事找到合理的结实时,更是积重难返。
柏拉图说:“最大和最初的成功,是征服自己。最可耻和罪过的,莫过于被自己打败。”
“对我而言,这始终是个迷,”哈伯德说:“为什么大家花那么多时间处心积虑捏造借口、搪塞自己的弱点、欺骗自己?如果时间用不到的地方,同样的时间足以矫治弱点,然后借口就派不上用场了。”
某些人的通病就是在失败后不停的找借口为自己开脱,就算被人识破也会死鸭子嘴硬不承认自己的失败。
失败不可耻,可耻的是失败后不仅不反省自己在哪里做错了,反而绞尽脑汁找一个自认最完美的借口。
性格分析家编辑出一列最常用到的借口清单,曾经在网络上公布出来,让大家参加投票,选出那些最频繁用到的借口。
一、要是我有很多很多的钱……
二、要是我的运气好一点的话。。。。。。
三、要是我受过良好的教育。。。。。
四、要是我父母是高干。。。。。。
五、要是我有自己的事业。。。。。
六、要是我的才华能被人发掘
七、要是我能抓住机会
八、要是我有他人所具有的天赋
九、要是老板赏识我
十、要是生辰八字对了。。。
借口,永远是这个世界中存在的东西,很多事,失败了就失败了,为了那点所谓的虚荣心或自我安慰而找遍借口,只能说明这个人活得很失败。
失败是成功之母,但并不是说失败之后就会成功,成功的因素有很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树立自己的信心等等,这样才会为成功创造条件。
成功的人会自行创造出各种有利于自己的环境,而不是被一般世俗的环境所影响。拿破伦曾说:“我会设法创造或改造那些对我有影响的环境。”
可惜,大部分的人未能具备这种力量。当他们分析“为什么我在工作岗位上不能有所长进”的时候,他们总是会为自己找个借口开脱。“那是因为上司有眼无珠”或“我的才华被淹没了”
成功只降临在那些会自觉会成功的人身上。
失败则降临在满不在乎、任由自己自觉会失败的人身上。
在美国闻名于世的西点军校,从这里毕业的人都知道有4个获益终身的标准答案,其中有一个重要的答案就是:没有借口。
美国西点军校有一个由来已久的传统,遇到学长或军官文化,新生只能有4种回答:
“报告长官,是!”
“报告长官,不是。”
“报告长官,不知道”
“报告长官,没有任何借口”
喜欢找借口的人,永远也无法成功。
而成功的人,永远也不喜欢找借口。
成功与失败其实只有一步之遥。
' 第二卷 情劫 '
第一节 陌离的苦衷
天泛蓝,看不见一丝白云。
风很轻,轻得只能微微荡起白色的裙角,那黑顺的长发披散在柔弱的肩膀,曾经绝世的容颜如今早已悄悄浮现了沧桑。
繁华的街道,人来人往的潮流将她渐渐带到了一座楼阁前,莺花楼。烫金狂草的三个字像是长矛般深深的刺入了心脏,尘封的记忆如海浪般袭来。
那个曾经在这生活了许多年的地方,埋葬了太多太多的回忆,那些渐渐模糊的音容霎那间充斥脑海,欢笑、调弄、和睦、团结,像是土里扎了根的长藤,缠绕全身,窒息。
「姑娘,是来赏乐的么?」门前的仆童仰起青春的面孔,带着和熙的笑容。
陌离愣了愣,随即点点头「是,今日献乐的是哪位姑娘?」
仆童将她迎进来,道「今日上台的是彩悦姑娘。」
陌离定了定有些激动的心神「哦?彩悦,她还好吗?」
仆童转过头来道「姑娘认识彩悦姑娘么?」
陌离止住了脚步,有些恍如隔世,「算是旧识吧。」
仆童不再言语,引着陌离走上了二楼的雅座。莺花楼早已不是曾经的那般,装潢改了,二楼的包厢都拆建成了雅座,只是每间雅座中都隔着屏风,虽然看不见隔壁的人,但还能听到谈话声。
陌离在靠近舞台的雅座坐下,吩咐仆童上一壶龙井,便渐渐聆听彩悦的乐奏。
很多年前,当彩悦还不是祸水的侯阶前,她在莺花楼负责的就是器乐,尤其擅长抚琴。手中一把芭蕉五弦琴声乐动人,加上琴技高绝,算是莺花楼的一大招牌。
看着台中抚琴的女子,陌离心中很是愧疚,当年那个青春女子,历经十余年后,早已沧桑不堪,容颜未变,却已满心伤痕。
她失言了。曾起誓推翻大周政权,最后却草草解散那么多年的心血?——祸水。如果当初没有祸水,她会静静待在莺花楼做她的头牌器乐,然后在哪天遇到真心待她的男人,相携到老,过着平淡安定的生活,学着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日子,又或,过着牛郎织女未分散时的生活,织布耕田,粗布麻衣,朴素却幸福。
岁月的痕迹爬上了她的眉梢,那曾经带着无限活力的脸庞早已被忧伤所覆盖。如果没有那段祸水组织的日子,她的脸上、她的眉梢,还会挂着彷徨绝望的哀伤吗?
茶早已端上,陌离却悄悄的泪流满面,仆童以为她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