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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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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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常听人用这个词来形容陷入爱情的女人,曾经我还能抖抖脸上的赘肉横一个不屑,从未想过,自己会有成为飞蛾的一天。

    傻就傻了吧。太后曾说过,“如果你是因为害怕受伤而不敢尝试,等你老了再回忆时你一定会后悔为什么当初不试着勇敢一点。有的时候错过了可就是一辈子。”

    我不想后悔。

    想到这,我仰头看他,他身形削瘦而修长。

    小屁孩,你还真该得意。从前栽在你身上十年,现在人生重来一次,我这次又一头栽在你手里了。

    “任金笙,我走后不准你再和别人单独出门,约会。一旦在场有男生每次至少要两人以上陪着。”

    “那讲话呢?”

    “只能讲功课而且身边要有罗莉或者王木木陪着,手机也只准接我的。”小屁孩很鸭霸地捧着我的脸仔细反复叮咛。

    “手机?”我哪有手机呀。

    他从口袋里拿出一款乳白色的翻盖手机递到我手里,“送给你。”

    哟!还是最新款的,有钱人呐。

    我低头看看手机,再抬头看看小屁孩,内心在激烈的进行自我挣扎。收不收,到底收不收?

    他保持着面无表情,抓着我的手把他的号码一个一个的输入手机,再顺道把他的号码给设置成快捷键1,“号码你也知道了,以后就用它和我联络。我打来的电话不准不接。”

    我嘟起嘴,“这个不准,那个也不准,你试用期还没过呢。就不怕我火起把你给一脚踹咯。”

    他双手环胸,直接又无视我。

    我横他一眼,反正他家钱多,这手机我就当路上捡的随便收了吧。

    “你要去美国多久?”虽然嘴巴在问,但我心里早已知道答案。

    “五年。”小屁孩微邹眉头丢出这两个字。

    果然不出我所料。

    “我会尽快赶回来。”他保证。

    我点头说“好。不过太迟了我就离开。”

    他不爽地眯起眼,“离开?”离开去哪?

    我转头不说话。

    总不能说我知道你原计划是五年,但后来因为你遇上了你的真命天女和她在美国拖到第六年订了婚之后才回国吧。

    我在赌,赌自己在他心目中的份量。

    小屁孩,不准你喜欢上别人。

    小屁孩,不准你和别人订婚。

    小屁孩,不准迟到哦。绝对不准!

    “任金笙,等我五年,五年一到我就回来。”他保证,并向我索要承诺。

    “五年。我只等你五年。”我也明确划出我的底线。

    “好。”停了两秒,他又板着冷脸补充,“不过在这五年之内你不准和别人交往,而且之前的五年之约也算数,等高中一毕业我就试用期满。”

    “……”你土匪啊。

    “任金笙,要等我。”

    “知道啦,知道啦。”

    “不准和别人交往。”

    “知道啦知道啦。”

    ……

    “丫头,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地干嘛?”

    才进了家门,正轻手轻脚地往房里摸去的时候却听到太后的温声细语。

    太后?温声细语?

    那还不变天了。

    我定睛一看,黑灯瞎火中努力地听菜刀声闻太后。

    呀呀~我衰啊。

    朱丽叶的楼台相会就没被她老妈发现过。就是发现了,她老妈也不是使菜刀的主。

    “慌啥?还不过来。”

    我摸黑顺着声音挨到太后身边,把脑袋往她膝上一伏,忏悔了。

    “对你娘还装!”太后“啪”的一声扇了我脑门一锅贴。“放心,你爸不知道。还在屋里睡着呢。”

    就是这样我才不放心啊。

    我哭丧着脸,待会哪句话不合您心意,没老头子在你把我一刀劈咯怎么办。

    “三更半夜的出门耗了两个钟头,干什么去了。”太后开始审案。

    “你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出门?”

    “你在房里乒乒乓乓那么大响动,也就只有你爸睡了跟死了一样,完全没反应。”

    这样吗……我声音真那么大?

    反省一下,我就一五一十撒豆子一样全招了。末了,不忘摆一个我很悲切的表情,努力博取太后的同情(大汗,几年下来就这招练的最熟溜)。

    太后摸摸我脑袋,“那你是打算等下去了。”

    “您……不怪我?”都背着家长夜半楼台相会私定终身,在古代那还不沉塘。

    “我开明。”太后呛声,“你都这么大了,我相信你自有分寸。”

    “可是……我有点慌。”我抱着太后,闭着眼睛把头依在她肩上,“心里慌得厉害。”

    “那你后悔了吗?”太后搂着我问。

    “……不后悔。”我摇摇头。

    不后悔。

    春日游,杏花吹满头。

    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

    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扭转乾坤之肥女翻身 正文 番外篇 陈曦(一)
章节字数:3490 更新时间:08…05…18 04:15
    番外篇陈曦(一)

    为什么会喜欢她?

    曾经有段时间,她天天追着我问个没完。

    说实话,其实一开始,我讨厌她。

    准确的说,我讨厌笨蛋。尤其是又烦又爱引人注目的笨蛋。

    小六前,我一直没发现班上有这号人的存在,直到那天。

    那天同之前的每一天一样,早读课我站在讲台上带读。她提着书包在上课前几分钟才进教室,等她走到教室中央却傻了,像进错了地方一样迷惘。

    课间操时,她竟像完全不会一样地杵在操场上发呆,在排排动作一致的学生中,醒目的吓人。

    “笨蛋,你就不能聪明点别老发呆吗?”

    她愣了一下,带着几分惊吓打击的看我。

    我不屑地扫她一眼,她在搞什么?装失忆吗,明明看她还认得人。

    课间操结束后我嘲弄地对她说,“是睡了一觉后就忘了吗?”

    她不答话,竟满脸通红的跑走。

    犯花痴了?

    虽然学校里经常有女生对我犯花痴,但不表示我会接受一个笨蛋喜欢我。

    她很吵,每天下课后常和罗莉粘在一起大吼大叫。

    她很呆,老是时不时对着窗外发呆或者上课睡觉。

    她很讨厌,总是以一副长辈的态度俯视其他人(自己不也是小孩),还对着我叫“矮冬瓜!”(这点尤其是不可饶恕!)

    但奇怪的是,她的成绩却一下子突飞猛进,硬是把我挤下了头名。

    被一个整天发呆睡觉的笨蛋比下去,简直是奇耻大辱!

    但不论我怎么苦读,追赶,直至我高二出国年段第一名也依然是她。

    老妈看我沉着脸不说话,试探的问,“是不是又是那个叫任金笙的同学?”

    我没回她,对着老爸说,“从这个月起我每天要加一罐牛奶。”

    升上初中的头天军训,看着她从头到脚装备森严的模样我同其他人一样默然无语。

    就算成绩变优秀,笨蛋也果然是笨蛋。

    走到她眼前我比比两人的身高,大家现在都已经差不多了,以后你别想再俯视我。

    她眨眨眼睛,完全在状况外。

    我挫败地甩头走人。

    我错了,我不该指望一个笨蛋能理解我的意思。

    不想,头2天军训后我就中暑了,爸妈劝我向学校请假养病。我毫不犹豫地拒绝又咬牙继续撑下去。她都没倒,我怎么能比那个笨蛋先倒。

    强撑了几天,在下午军训时我眼前发黑,不由自主地向后仰倒,在倒地的瞬间,一个柔软的东西接住我。

    回头,对上一张同样煞白的小脸。居然是她?

    难道她一直都在注意我,才会在我一倒下时便及时接着?(作者:你想太多了……)

    在医务室里犹豫良久,我艰难地开口,“刚才……是你……接住我?”

    她低低“恩”了一声。

    “那个……谢了……”

    说完,我闭上眼转身背对她,不想让她看见我微热的脸。

    窗外的知了麻雀叫的正欢,闭上眼睛后更能清楚的嗅到阳光和泥土的味道……

    啊!真是个不错的夏天。

    好像……她也没那么讨厌。

    军训结束后就正式上课,我和她,算和解了吧。只是没想到,才开学第一天她就被一个高二的校篮球队队长表白。

    她有什么好?

    不就是头发长了点,皮肤白了点。你在F中这么多年了难道就没见过女孩子吗。

    第二天那个篮球队队长又递了封情书,看着她又犯花痴的捧着情书不放,我只觉胸中有一把火烧上来。

    任金笙,之前你不是盯着我的脸犯花痴吗?既然你喜欢我怎么这么容易就被一封情书给动摇了。

    把那封该死的情书毁了,回家时经过一家超市的玻璃橱窗前我停下来,她的话浮上脑中:

    “……虽然我很喜欢你的脸,但要跟我交往你至少要长到180哦~”

    进超市买了个篮球带回家,在饭桌上我沉着脸对爸妈说,“以后我要再加两罐牛奶。”

    180是吧,这可是你说的。

    每天中午放学后我都带着球到篮球场打球,打完浑身大汗淋漓地回教室上课,她还嫌弃的闪得远远的,不准我靠近她。

    体育课,操场上迟迟不见她的身影。我心不在焉地打了半节课篮球就退场四处找她,最后,终于在教学楼后的角落找到她。

    她靠在一棵高大的树下睡觉,点点明亮的光斑透过层层枝叶洒在她脸上,她侧着脸,在睡梦中泪流满面。

    我单手撑在树上,俯身向她。

    原本我只想擦去她的眼泪,看到她哭我心中竟也不由的隐隐刺痛。等我回过神时,才发现自己的嘴正覆在她唇上已不知多久,忙捂着嘴狼狈的退开,看着她被吻的微肿的唇脸红心跳。

    她的嘴很软,尝起来……尝起来就好像小时候吃过的棉花糖……

    她醒来后摸着嘴还以为是毒蚊子咬的,我移开视线也做太平无事状,只是不知道脸上的烧红褪了没有。

    拉着她的手走在秋日的操场上,我故作不经意的问她,“喂……你为什么哭了?”

    “啊,可能是因为作了个噩梦吧。”她笑着擦干眼泪,“一个很长很长的噩梦啊。”

    她不知道,此刻她脸上的表情有多伤心。我紧了紧拉着她的手,撇撇嘴,“笨蛋。”

    任金笙,以后我不会让你伤心。

    1996年秋,我想……我喜欢上了一个笨蛋。

    她很吵,我还是觉得她和从前一样吵,现在还多了个王木木,吵起来就让人想把她们三都丢到楼下去。

    她很呆,我还是觉得她和从前一样呆,整天在课上发呆睡觉但还是很可耻的稳稳霸着年段第一名。

    她……不讨厌,我不像从前一样讨厌她,却开始不自觉的记起她的一言一行喜欢厌恶。

    她不会煮饭,虽然声称饭菜面全能。但其实饭也只会蛋炒饭和西红柿蛋炒饭,菜也只会炒蛋,煎蛋,荷包蛋还有西红柿炒蛋。面的话,她只会煮泡面。

    好吧,为了以后自己的胃着想。她不会,那就由我学。

    煮出第一道菜时,老妈神秘兮兮的冲我眨眼,“又是任金笙?”

    我冷着脸无视她。

    她……她的胸很平。这是她的禁忌和死穴,是任何人都不能触碰和逾越的逆鳞。这是我顶着一个巴掌印一星期又跟她冷战了半学期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

    她喜怒无常。总是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让我不知所措,最长的一次是在过年后,她整整躲了我将近一年。但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时自己是做错了什么。

    她还很暴力。平时娇娇弱弱的一个小女生竟然会穿着高根鞋踢爆几个大男人的小弟弟,还意尤未尽的抓着足有她半人高的木棍把他们一个个都打成猪头。

    要记下了,以后家里决不能出现高跟鞋和棒球棍。(喜欢打棒球的老爸你就忍耐吧)

    她意志薄弱。几次有男生约她都兴冲冲的去赴约,李遇和那个高中部的谁有什么好?不就是高了点嘛,我多喝牛奶再打几年篮球就能赶上。再说,他们有我优秀吗!一个只会整天脸红,一个就怕别人不知道他有酒窝,每天傻笑!除了一副傻大个他们还能余什么……扒拉扒拉扒拉扒拉(小屁孩外表面瘫内心已陷入暴走ING)

    听到我的表白她居然像见到鬼一样,被我吻完竟还吓的一边叫妈一边跑回家?

    我有些郁闷。

    我的吻就那么可怕吗?

    虽然由于紧张我的吻技差了一点,但以后多练习几次自然就熟练了。

    幸好她妈妈对我的印象很好,若她这边进展缓慢我还可以曲线救国,来日方长,我就慢慢耗着。

    原以为还有的是时间,谁知竟惊闻高二下半期全家就要出国。

    我很烦躁,刚知道消息的那晚就去找她。

    确切的说,应该是不安。

    从认识她到现在,越靠近她我就越隐隐觉得她在抗拒我。我不知道原因,几次旁侧敲击均宣告失败,虽然后来她的态度放开许多,但我能感觉到她对彼此的未来充满了不确定。

    我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她相信我,甚至于我不能肯定她是否真的喜欢我。

    这感觉很玄妙而难以言喻。

    她仿佛近在眼前,又仿佛当我伸手向她时便会在下一秒消失。

    我越是霸道的主控着和她相处的局面,心下便越是不安的生怕她会离去。

    多年后,我才领悟到,其实当年不安惶恐的并不仅仅是我。

    年少的我太矜持也太骄傲,不敢回头把自己脆弱的一面暴露在她面前因而也看不见身后的她的脆弱。

    少年时的爱恋脆弱的像一个一碰即碎的玻璃杯。

    若还能回到那个彼此约定的晚上,我会回过头,紧紧抱住同样深深不安的她,告诉她——

    任金笙,我不想错过你。

    任金笙,我喜欢你。

    任金笙,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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