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沦为酒吧高级陪侍女子:我的风尘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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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沦为酒吧高级陪侍女子:我的风尘岁月-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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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到了老弟的地盘,还望老弟多多照顾。”
  肖建华说完,丢给阿三一根烟,阿三伸手接住,但肖建华对阿三旁边的两个人,却视而不见。这让阿三很尴尬,分明是看不起自己的兄弟,但又不好发作。
  “好说,肖老板,只要不动我的房,什么都好说。但兄弟把丑话说在前面,如果有人动我的房,就不要怪我不讲江湖义气。”阿三一手提着刀,一手捻着肖建华给他的那根烟说。
  告别了阿三,小敏拦下了出租车,对肖建华他们说先回去了,肖建华小声问她,记住那个胡传文的家没有。小敏说记住了,然后就上车先走了。
  肖建华和黑虎继续在工地上转悠。
  黑虎跟在肖建华身后,气鼓鼓的,他认为肖总不该对阿三那么客气,对他那么客气,还以为怕他呢,他问肖建华:“老大,干吗拉住我?他明显是在向我们示威。”
  “你以为我不知道?今天是开工第一天,只要他不找我们麻烦,我们又何必去惹是生非呢。”
  肖建华正说着,不远处响起了断断续续的警笛声,他知道,陶亚伟他们到外围巡逻来了。
  肖建华对黑虎笑道:“最好是兵不血刃的解决,我们已经过了那种初级阶段,不必要和人家拼个你死我活了,这是市府工程,要多用用他们。”
  肖建华说着,用手指了指警车响的方向,又说:“这个阿三,好像并不难对付,我以前和他见过几面,但没有真正打过交道,人家都说他怎样怎样,我看是徒有虚名。”
  黑虎不解地问:“何以见得?”
  “真正的高手是深藏不露的,你看我们今天刚进场,他就又是磨刀又是骂娘的。”
  “不不不,老大,”黑虎连忙说,“这个人我听底下的人说过,可不一般,心狠手辣,从来不按常理出牌,底下也有一帮为他卖命的兄弟,别看他看上去傻乎乎的,但很有头脑。底下为他抢生意进去了(指被关押)几个兄弟,但没有一个咬他,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他不是个好对付的人。”
  “我倒是和他有过几面之缘呢,只是没深聊,听说是个贩牛肉的。”
  “是啊,是做牛肉生意的,可做出名堂了。现在华城大大小小饭店的牛肉,都被他承包,以前做牛肉生意的是东北一帮人,都被他赶走了。你知道,能够从一帮东北人手里抢生意的人,不是太简单的人。”
  “这样啊,”肖建华沉思道,“那就更要多动动脑子,你也不要和他硬顶,你还在取保候审呢,知道吗?不要让人抓住了把柄。”
  “多谢老大提醒,我知道了,如果真要整他,我让底下的人做。”
  “这就对了,凡事多动动脑子。有事就给陶亚伟打电话。”肖建华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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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风尘岁月 二十三
喜来登大酒店,坐落在华城的一条主干道上。
  酒店的外墙,全部用青色的石块贴面,那些石块排列整齐,粗犷、悦目,整个酒店从外面看上去就像是一座石头城堡,气势宏伟,格调不凡。
  陶亚伟还是第一次带小敏来这么高档的酒店,平时一般都在每天一百元的小宾馆里。
  小敏随陶亚伟进入酒店豪华的客房时,对酒店的装修并不吃惊,这种酒店,她倒是常来。她只是不明白,陶亚伟今天怎么舍得开这么好的房。
  小敏迈着碎步,开玩笑似的问陶亚伟:“陶哥,你发财啦?”
  陶亚伟把身子重重地往酒店松软的沙发上一躺,说:“怎么啦?”
  “肯定是发财了,要不然你不会带我来这种地方的。你看你在酒吧里都从来没有喝过超一千元的酒。”
  “呵呵,发财倒没有。你哥哥我不是穷吗,要不然那几千上万的酒我不会喝?我要是有钱,我也请你喝路易十三,天天带你来这种地方,或者,干脆包了你。”
  小敏笑了,笑声清脆如铃。
  “怎么?不相信?”
  “我相信,可你就是有钱也不能包了我啊,我才不干呢。”
  陶亚伟伸手拉住小敏,拥她入怀,小敏坐在他的腿上,用手勾着他的脖子。
  陶亚伟望着小敏的眼睛说:“小敏,真的,我要是有钱,绝对不会让你再去酒吧上班的,可是我没有太多的钱,那一点钱,你也不放在眼里。”
  “别说了陶哥,我知道,我知道你对我好。可我不想被人包。以前肖建华也说要包我呢,我都没答应。”小敏说完,知道自己说走嘴了,赶紧闭嘴。她不该在陶亚伟面前提肖建华。
  陶亚伟没有生小敏的气,倒骂起肖建华来:“那个王八蛋,你听他瞎说,他钱是有,可是他妈的小气得很。”
  小敏心想,可不是?他妈的打牌喝酒舍得花,可要是跟他要钱,每次都一千两千的给,从没大方过。当然,第一次除外。要是真肯出多钱,说不定自己就不在酒吧上班了。
  “是,他是小气。”
  “我和他不一样,”陶亚伟在小敏光洁的额头上亲了一下,继续说,“我要是有钱,舍得给你。”
  这话,小敏相信。
  虽然刚认识时,陶亚伟给小敏留下的印象很不好,但经过这么长时间的相处,小敏倒觉得他人其实并不坏。这样想着,小敏看陶亚伟的眼神就温柔了许多。
  无关紧要地聊了一会以后,进入正题。
  陶亚伟洗漱干净,一丝不挂地躺在酒店的大床上,床和沙发一样松软,被单贴在皮肤上感觉很舒服。陶亚伟不知道,家里怎么就没这种感觉,其实家里的床和被子也很好的。
  也许是心理作用,陶亚伟想。
  小敏照样脱光衣服趴在他的身上,房间里很静,静到能听到彼此的心跳声。寂静之中,分明有一种和往日不一样的东西在流淌,它稀薄,无影,说不清,也道不明。
  小敏知道,那是她做得比往日用心。
  小敏很希望陶亚伟能早点好起来,好起来了,就不会经常找她。
  陪陶亚伟,从一开始就不是小敏心甘情愿的。陪他,耽误时间不说,还赚不到几个钱。小敏知道,不是陶亚伟小气,而是他真的不像那些大老板有钱。一个警察,能有多少钱?
  最让小敏不情愿的,是用嘴给他刺激,一开始,她很恶心,但没有办法,陶亚伟不是其他人。
  最初,小敏在心里骂过陶亚伟,该死的警察,让你一辈子都做不了男人。
  但现在小敏不骂了,他真心的希望陶亚伟能快点好起来。
  今天,也许是环境好的原因,小敏的心情不错,因此她就做得很用心。
  正所谓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小敏做得越用心,陶亚伟越是显得无能。
  往日,只要小敏的嘴唇和他的下体一接触,陶亚伟即使不能勃起,起码也会有一丝丝反应,但今天,他那东西就像是死了一样,随便小敏怎样努力,还是软塌塌地睡在那里。
  好长时间后,陶亚伟扶起小敏的头,让小敏躺在自己的怀里。
  “今天算了吧,小敏。”陶亚伟搂着小敏,眼睛里有愧意。
  小敏白得像一节莲藕的身体,在陶亚伟的怀里温顺地绻着,她眨巴着眼睛说:“要么,再坚持一会试试?”
  “不用了,”陶亚伟说,“真是难为你了。”
  小敏不说话。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等我以后病好了,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
  小敏看着酒店房间漂亮的墙布,那墙布上的花纹很好看,看上去杂乱无章,但淡雅、柔和,很顺眼。
  小敏看着看着,不知怎么,就和陶亚伟说起肖建华交给她的事情来,话一出口,就连小敏自己也吃了一惊。
  陶亚伟一听肖建华要小敏去说服被拆迁的对象胡传文,触电似的从床上坐直了身子,动作之快,简直把小敏吓了一跳。
  “妈的,这狗日的!”陶亚伟狠狠地骂起肖建华来。
  “陶哥,你别生气啊。我先同你说一声,就是怕以后万一被你知道了你不高兴,所以先同你说一声,其实我也不想的。”小敏怯怯地说。
  “那你干吗还要答应?”
  “我……肖建华说,要是我说成了,他会给我一笔钱。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不在酒吧做了,因为这笔钱加上我已经存下的,已经足够我回老家买套房子了。你不知道,我……就想有一套房子。”
  这是小敏的心里话,这话小敏可从来没有对人说过,包括老乡杨尚武也没有说过。
  这也是她酒吧女能够做到现在最大的动力。当初要是和阿杰有自己的房子,不和莉莉同居一个屋檐下,何至于发生那种事?小敏一直把那场变故归罪于合租。
  “你知道,那个老头已经差不多七十岁了。你怎么去说服他?还不是让你陪他?”陶亚伟前半句说得很有力,可后半句的声音,明显小了许多。他知道,自己没有理由不让小敏去。
  “我知道,陶哥。”小敏说,“我知道你在乎我,你就让我去吧。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千金小姐。”
  陶亚伟听小敏这么说,深深地叹了口气,他把小敏更紧地搂在怀里,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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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风尘岁月 二十四
上午十点,伍思雨打来了电话。
  此时,天气特别热。太阳像一个巨大的火球,不住地往大地上喷着热浪。
  许镇的工地上,热火朝天。工人们砌墙的砌墙,支模的支模,个个汗流浃背。这里,肖建华承建了八幢住宅楼,现在都已经建到了五层,再有一层就封顶了。
  肖建华手机响的时候,正走在五层的楼面上,检查工人有没有戴安全帽,还好,红压压的一片,个个都带了。天热,这些工人嫌那安全帽戴在头上不舒服,以前有很多人不戴。
  这个工地的队长,体谅工人的苦处,有时候也睁只眼闭只眼,肖建华为此狠狠地批了一顿这个队长。他说吃建筑饭的,要时时刻刻记住安全第一,不管什么理由,哪怕天再热都不能不戴安全帽,以后如果发现一个工人不戴安全帽,就扣你一千元。
  这一招果然管用,看来队长下力气管了,今天没有一个不戴的。
  肖建华掏出电话,没看号码对着话筒里唉了一声,话筒里传来了伍思雨娇柔的声音:“建华,你在哪呢?”
  一听是伍思雨,肖建华在心里笑了一下,说:“是您啊伍局,我在工地上。”
  “哪个工地?是花园浜拆迁工地吗?”
  “不是,在许镇。”
  “哦,那你来一趟天上人间,我在那等你有事。”伍思雨的声音不亢不卑,她从来这样,即使真正寂寞的时候,想肖建华了,也依然如故。
  “伍局,又到天上人间?还要重复那天的事?”肖建华今天很高兴,就在电话里和伍思雨玩起了暧昧,肖建华知道,伍思雨需要这些。
  但真正见面后,当伍思雨真的需要他时,他有时候又借故推脱,在这点上,他总是游刃有余,伸缩自如。
  “别没正经,我和你说正事呢,快来。”
  伍思雨的声音,还是不高不低,但分明有一种不容推辞在里面,说完她就挂了电话。
  肖建华想,你有什么正事?不就是那事吗,今天老子可不侍候了。
  但去还是要去的。
  肖建华一边想,一边下楼来到了车前,正准备上车走的时候,忽然想起什么似的,停了下来。
  他又走到钢筋棚里,钢筋棚里的工人正在扳钢筋,一根根粗壮坚硬的钢筋在工人的手里,就像是没有被油炸时的天津麻花条,想怎么弯就怎么弯。
  工人见大老板来了,个个礼貌地叫了一声后,就继续埋头卖力的干活。杨尚武也一样,对肖建华憨厚地笑笑之后,就夹杂在人群中干活。
  肖建华把杨尚武叫出了工棚。
  杨尚武空穿着一件黄色旧军装,军装被钢筋上的铁锈染得锈迹斑斑,脸上也有铁锈,汗水和铁锈混在一起,大约是用手擦过脸上汗水的缘故,脸上还留有几个指印,样子很滑稽。
  见老板叫自己,杨尚武不知道是为什么事,就有一丝紧张。
  “老板,有事?”杨尚武窘迫地问。
  “嚯,没事,在这边还习惯吧?”肖建华递给杨尚武一根烟,那是一根中华。
  见老板找自己只是问这事,杨尚武的心放了下来,他小心翼翼地把那根烟夹在耳朵上,语无伦次地说:“谢谢肖老板收留我,很习惯,比以前做苦力的时候好百倍了,又能学到手艺。”
  “你是小敏的老乡,”肖建华说,“我岂能不收你?你学会了钢筋工,随便到哪个工地上都能混碗饭吃了。要好好学。”
  “我知道,肖老板。我会听师傅们话的。”
  肖建华见杨尚武舍不得抽他给的那根烟,就掏出打火机帮他点上,杨尚武见老板帮自己点烟,满脸涨红地把烟点着了,很享受的抽了一口。
  肖建华帮他点完烟后,想想,又把口袋里的大半包烟塞到杨尚武手上。
  杨尚武有点受宠若惊,连连摆手,但摆了几下又不摆了,不好意思地收下烟,说了声:“老板,没有事的话,我就干活去了。”
  “去吧。”肖建华对杨尚武挥挥手。
  看着杨尚武离去的背影,肖建华想,多好的一个小伙子啊,就像当初刚到华城的自己一样。
  但是,现在已经不是十年以前,小打小闹就可以起家。现在华城的各行各业,只要农民能够插足的地方,几乎都被人捷足先登,要想脱颖而出,简直比登天还难。
  肖建华想,像杨尚武这样的农民工,恐怕一辈子都是卖力气的命了。
  如果当初自己没有碰到伍思雨,或许现在还像杨尚武一样做苦力,碰到伍思雨,真是自己上辈子修来的福。这样想着的时候,肖建华便对伍思雨增添了一分感激,这份感激其实一直埋在肖建华的心里,只是不方便表达出来。
  谁叫伍思雨是当官的女人呢?如果她不是当官的,如果不想在她身边捞到更多的好处,可能自己就不会对她那样虚与委蛇。
  肖建华想,他这辈子确实很幸运,娶了丽娟这样的一个好妻子,然后又让他碰到伍思雨。命运之神在他人生最关键的时候,狠狠地帮了他一把。
  十年之前,那个夏日的傍晚,伍思雨摔倒在地,旁边有那么多人远远地看着,却没人上去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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