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照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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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照影-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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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实在有些不寻常……初七再次站在沈曦的卧室外,心里有些七上八下的。

    最坏的可能也不过是被沈曦糊一脸虫子,有倒霉催的清和生啃活虫在前,这种程度一旦接受了,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初七定了定神,将手按在了门上。

    “……曦小姐,请恕属下僭越。”

    小心翼翼地推门而入,这是初七第一次进沈曦的房间。室内陈设眼熟得有些过分,甚至跟旅途中投宿过的客栈房间大同小异,显然是没花什么心思直接照搬了。要说与众不同之处,那就是占了一整面墙的架子,上面挤挤挨挨全是蛊罐……

    想想小姑娘成天没事叽叽咕咕玩虫子的场景,初七觉得还不如让她蹭毛绒绒呢。

    不大的里外两间,转个身一眼就能望到底,空荡荡的床上只有没叠的被褥,沈曦昨晚整理好了打算今天穿的衣服散乱地扔在床上,领口冒出了一对白绒绒的长耳朵……

    初七默默移开了视线:曦小姐你终于发展到了偷偷在卧室养宠物的地步吗?

    他面无表情地抖开床上的衣衫,抓起兔子耳朵,打算找个笼子把那只还不到巴掌大的白毛团塞进去……

    然后白毛团就顺势挂在了他的手指上,小门牙深深地啃着不肯松口,浑身的毛都乍了起来,显得更圆了,牙缝里漏出一种嘶嘶的叫声,黑黑的眼珠眨也不眨地盯着初七,似乎想用视线在他身上烧个洞出来。

    这只兔子还真嚣张……初七用手指揉了揉那毛绒绒的小脑袋,很有些居心叵测地估计,沈曦打算养多久再把它当做储备粮宰掉。

    对峙了一会儿,小兔子似乎觉察到了初七不会伤害它,渐渐松了口,前爪扒着初七的袖子爬上了手腕,大着胆子嗅了嗅,然后从收紧的窄袖里咬住一枚铜钱,扯了扯。

    初七迅速抓住兔耳朵将捣蛋的白毛团揪下来,放到一边的矮几上:“别乱跑。”

    从手指上的齿痕看,初七毫不怀疑小兔子牙齿的锋利程度,只是咬着扯了几下,就把串铜钱的红绳磨细了一圈。

    正打算找段更结实的红绳重新串一下,一低头就看到小兔子蹦跶着跳下了矮几,瞅准了墙边架子最底下的一只蛊罐,用两只毛绒绒的前爪掀开了盖子,然后一头扎进去……等小兔子的脑袋抬起来的时候,三瓣嘴里已经咬着一条半死不活的大毛虫了。

    此情此景结合差点被咬散架的铜钱串,初七只觉得细思恐极。

    首先,这世上还没有爱吃虫子胜过吃青菜的兔子;

    其次,当初某人确实看这串压岁钱百般不爽试图收回……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一个答案,初七很想对正在津津有味地嚼着大毛虫的小兔子说一句。

    ——不作死就不会死

    玩脱了吧,自己都变成小兔子了好吗!

    初七用最快的速度叠好衣服把乱七八糟的床收拾舒坦了,小心翼翼地托起那只小毛团,放在了枕头上。

    “曦小姐勿要惊慌,还请细细回忆,究竟发生何事致使曦小姐变成这般模样,属下也好对症下药,寻找解决之法。”

    小兔子径自在软硬适中的枕头上打滚,整理着长长的耳朵,压根就没搭理初七半分,一副“本兔就是这么叼你特么来打我呀”的欠揍神情。

    “属下心知曦小姐必有难言之隐,然而为了尽早恢复,还请曦小姐勿要隐瞒……”

    看到初七蹲在床边不厌其烦地对着小兔子絮絮叨叨的场面,沈曦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实在想不出来,自己出门买个油条——而且还没买到——的空当里能发生什么事让初七蛇精病一样对着兔子叽歪成这样。

    初七你这么逗比我哥知道吗?!

    “……你是不是把脑子扔菜场里没带回来?”

    沈曦完全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一张被面具遮掉了上半部分的脸上看出名为惊悚的表情的,更加不知道自己这副长相还能把认识的人吓成这样——还是这屋里来了伽椰子?

    得知沈曦起床出门买油条半路看到有人卖小兔子,就买了一只放卧室里,初七忍不住看了一眼先前扔在床上的衣服……买兔子干嘛还换衣服?

    顺着初七的视线看过去,沈曦干咳了一声:“那什么……小兔子太调皮了,把袖子咬了个洞,我就回来换了衣服再出去……”

    “……”

    被沈曦和小兔子联手驴了一把的初七默然扭头,他很想知道,如果沈曦得知她养的大毛虫被小兔子啃了,会是什么表情。

    #

    半年时间一晃而过,六套衣裳被咬破、不计其数的蛊虫被吃掉之后,沈曦终于下了决心。

    ——兔子养肥了就该吃肉了。

    得到这个消息的初七第一时间找出了他藏在厨房里的菜刀。从小兔子被沈曦买回来那天起,他的日常里就多了一项磨菜刀,虽然觉得钝刀子割肉更解气,但这么一来,处理过的肉就不好吃了……

    一边想着,他用没拿菜刀的手托着下巴,非常认真地盯着尚不知大难临头的大白兔,比划着从哪里下刀更合适。

    被咬坏的衣服、还有用许多珍贵药材喂养的蛊虫,一笔笔算起来,哪怕是先前睡觉都要抱着兔子的沈曦,面对严重超支的费用,也不得不痛定思痛了……初七觉得,就这么宰掉兔子吃肉,似乎太便宜它了。

    于是他暗搓搓地通知了上次来串门时同样被兔子咬坏过衣服的清和。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既然是大快人心的事,把受害人都找来围观,这样才解气。

    剥下来的兔子皮还可以给曦小姐做毛绒绒的帽子,曦小姐一定很喜欢。

    初七手起刀落,愉快地决定了。
第49章
    虽然兔子被喂养得十分肥胖,但是三个人显然还是不够吃的,沈曦想了想,干脆做了麻辣兔丁,因为里面要加很多葱、朝天椒和烤花仁,所以成品看起来满满一大盘,分量相当足。兔头单独卤了,打算明天早上配粥。

    当然,对于清和提出小酌几杯的要求,依旧被沈曦一口否决了。

    “我这儿没酒,只有饭菜,所以饭菜不用你出钱。”小姑娘用筷子指着友人,“想喝酒,自己出去买。”

    初七很不厚道地笑了,然后在两人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迅速调整表情,恢复了面瘫。

    他与沈曦认识清和的时间也不算很短了,自然知道这人平时喜欢收集各种乱七八糟的法宝,导致积蓄一直在持平和负增长之间徘徊。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温留从到太华开始,就没碰过荤腥,而清和本人也经常因为囊中羞涩捉襟见肘,跑去同门或是好友那里蹭吃蹭喝。

    不过事后听清和说,温留想了想那只平时好吃好喝长得肥嘟嘟但是变成了盘中物的大白兔,突然觉得吃素其实也不错。

    至于温留从沈曦养储备粮这件事得到启发、开始啃太华秘境中囚禁的小妖怪,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饭局结束清和就回太华了,沈曦和初七收拾一下饭厅该干嘛干嘛,各找各窝洗洗睡了。

    但是初七万万没想到,次日沈曦又从她自己房间里人间蒸发顺便往被子里塞了一只还不到巴掌大的小白兔,简直就是大半年前那个早上的场景重现。

    ——已经对家养储备粮这个神奇物种深恶痛绝的青年不由自主在脑子里演练了一遍如何肢解神奇物种的步骤。

    似乎是觉察到了锋锐冷利堪比菜刀的眼神,趴在尚有余温的棉被里的小兔子抖了抖耳朵,睁开了眼睛,随即惊得睡意全无,一个激灵蹦起来,两只前爪在雪绒绒圆嘟嘟的身子摸索了一遍……

    饱受惊吓的小兔子战栗片刻,然后开始用脑袋撞床板。

    看来脑子有点问题,记得提醒曦小姐不要卤了这只的脑袋吃……初七决定趁着沈曦还没回来,先下手为强,直接庖丁了新来的家养储备粮。

    至于怎么跟沈曦解释新买的小兔子死了,这也不是问题,告诉她小兔子又吃了她好几罐蛊虫结果食物中毒就行了。

    看到近在咫尺的菜刀,小兔子顿时炸毛成了一个小毛团,爆发出与迷你体型极不相符的强大潜力,一个挣跳弹得老高,躲开初七窜到墙角,前爪扒住一块了地砖,用力掀开。

    初七忽然感到一股寒气爬上了脊梁骨,这是沈曦平时放一些大额钱物的地方,他以前虽然没有来过沈曦的房间,但是也被告知过……那这只兔子……

    ……难道这次是真的?!

    他迅速放下菜刀,小心翼翼迈出一步,便看到小兔子更往墙角里缩了缩,长长的耳朵耷拉下来被两只小爪子紧紧攥着,眼睛还盯着他放在一边的菜刀。很显然,这是被初七刚才打算肢解家养储备粮的行为给吓到了。

    “……曦小姐?”初七试探着,轻声问道。

    小兔子像是松了一口气,用力点了点头,转身抓起地砖下面的一些散碎金粒,四肢并用在地上摆出了一个字,然后重新摆第二个、第三个……初七在心里把四个字连起来念了一遍,立刻单膝跪下,双手捧起了还没有停止发抖的小兔子。

    那四个字是“初七混蛋”。

    “属下未能及时认出曦小姐,一时冒犯,本应任由曦小姐责罚,然眼下曦小姐……”

    确认性命无虞之后,小兔子终于止住了颤抖,然后默默翻了个白眼,她眼下这副模样,连最简单的交流都得广播体操全身运动,更遑论什么责罚。而且这么小的兔子,牙齿爪子都不给力,想抓挠咬还得担心会不会崩断指甲和门牙……还能更坑一点吗?

    “为何会发生如此变故,不知曦小姐可还记得?”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兔子还差点被肢解,这种感觉不要太糟糕……沈曦默默举起毛绒绒的小白爪,在初七的掌心划了三个字,不知道。

    想了想,她又划了三个字,我饿了。

    上一只家养储备粮昨天才宰掉,之前养兔子的饲料什么的还没来得及处理,不过初七倒不敢让沈曦啃干苜蓿,而沈曦也明确表示她现在要吃肉、不吃素。

    厨房里唯一的熟肉食是沈曦昨天卤了准备当早点的兔头,初七想象了一下一个软糯可爱的小姑娘啃人头的画面,果断将卤兔头扔到了院墙外面那条野猫野狗经常出没的巷子里。

    初七顶着小白兔哀怨的眼神,犹豫了很久,终究还是放弃了自己下厨给沈曦煮点什么的想法,决定出去买些吃的。

    出门之前发生了一点小小的争执,沈曦觉得变成小兔子被人看到太丢脸了,而初七又不放心她一个人、或者说一只兔呆着,万一被闯进来的野猫之类叼走那就哭都找不到地方了。

    胳膊拧不过大腿,更何况以沈曦现在的体积,四肢摊平了算上耳朵都铺不满初七的手掌……最后她只能趴在初七的领口深藏功与名。

    ——两人都有志一同地没有提过是否要将此事通知沈夜。

    初七的穿着一向以轻便为主,衣服并不厚,所以能够感觉到胸口趴着一团热乎的毛球,暖绒绒软绵绵的触感新奇又舒服。唯一的问题是,毛球实在太小了,只要他有什么轻微的动作,就会骨碌碌往衣领里面滚下去……

    低头看看四肢并用扒着布料纹理使劲往上爬的小兔子,初七觉得,自己忽然有点理解沈曦为什么那么喜欢毛绒绒了。

    不过,其他毛绒绒还是算了吧。

    一大清早,食档中出售的大多都是早点,很少出现肉食,符合沈曦要求的也只有肉馅的面食,初七权衡一下,买了包子、茶叶蛋,然后又去沈曦平时很喜欢的小摊点了碗抄手,找到空位坐下,从怀中掏出了小小的毛团子,放在面前的矮桌上。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沈曦自然不会做出写字这种会吓坏路人的事情,出门前两人就沟通过,小兔子只用点头或者摇头来表态。

    经过初七单方面的一番艰难交流之后,沈曦便一口咬住剥好的茶叶蛋,两腮鼓了几下,咽下了对她来说有些弹牙的蛋白,而初七用筷子挑出的包子馅也送到了嘴边,再典型不过的饭来张口,至于衣来伸手……沈曦已经选择性无视了自己现在压根就是果奔的现实。

    看看扫荡一空只剩包子皮抄手皮的桌面,初七无法直视地扭开了头。真要说起来,沈曦现在也就一个半茶叶蛋那么大,吃了一整个茶叶蛋四个包子馅加一碗抄手的肉馅,除了体重增加,外表一点都看不出吃下去的那些东西都装在那里。

    不等初七继续思考这个一直困扰着他的问题,原本心满意足眯着眼睛趴在桌上的小兔子又不安分了。

    看到经过小摊的农妇挑着的箩筐里那群挤在一起叽叽喳喳的绒球小黄鸡,沈曦忽地窜到桌子边缘,眼睛都绿了。眼看一只小毛爪就要够到箩筐了,初七果断伸手一抄,提起了小兔子后颈的皮毛——他还记得兔子不能随便抓耳朵,将跃跃欲试的沈曦塞回了衣领里。

    几番挣扎发现反抗不能,沈曦气恼地发出了咕咕的叫声,见初七不为所动,智商已经渐渐开始与外表同步的小兔子立刻气急败坏地扒着初七的衣领,调整了一下位置,面对他的胸膛,隔着里层的布料一口咬了上去。

    正在往回疾行的脚步微微一顿,片刻之后又恢复了行走的速度。初七暗自庆幸戴着面具,他也不确定自己此刻究竟是何表情,但是肯定不能让沈曦看到就是了。
第50章
    新的一天从喂饱小兔子沈曦开始。

    从沈曦变成小兔子到现在,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关于她为何会突然发生变化的原因,初七一直没有找到。

    沈曦打死也不想被第三个人知道自己变成了这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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