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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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支离别的歌-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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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7 17:36:37(第38楼)



    32)
不过,在他飞过14000公里回到我身边的时候,我并不知道。12月31日的上午懒洋洋的在床上度过,吃过午饭,我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问我晚上有什么节目。我说打算租个碟看电影然后睡觉。被嘲笑了一通之后,他说晚上长岛一栋大房子里有个派对,如果我想去他可以带我进去。他夸张地说,所有人都会在那里,但是没人知道派对的主人是谁。我想起前一天刚刚买下的一件宝蓝色小礼服,收腰的,下面是及膝的蓬松裙摆,觉得不穿一下可惜,于是就说,好啊我去。

下午买了一双相配的鞋子,晚上快出发的时候,穿上裙子,却发觉后腰的蝴蝶结怎么也绑不好。只好照着镜子反手绑了一个歪歪的,外面穿了个斗篷式的黑色羊毛外套。然后开了差不多两小时的车去那所传说中的长岛海边大宅。到了地方发觉排场果然很大。虽然时间尚早,场面未暖,但是客厅,室内游泳池,温室的人都已经不算少。门廊和露台上也有暖气,有bar有乐队有舞池,午夜的时候,还要放焰火。勾搭我来的那个人带我进了门就不见踪影。我谁也不认识,于是就怀着单纯的混一顿吃喝的心态,检视了一下餐台。正要开吃,却发觉有人在拉我的裙子。

回头一看是一个不认识的男人,35到40岁的样子,挺高,穿着tux却敞着衬衣领口没有打领结。深蓝色的眼睛似曾相识。

“Anyway; I don’t believe you are really under age。”他说。我想起来他是谁了。
“Do I know you?” 我装蒜,时过境迁,我不想跟其他人有什么瓜葛。
“No; you don’t。”他干脆地说,“ I’m sure you have no idea who I am。” 一边说一边解开我背后的歪结,在我提出抗议之前又帮我打好了一个很正的蝴蝶结。
“Oh; that’s good。”我看一眼自己在落地窗玻璃上的影子,然后问他,“why don’t you tie a cute bow tie for yourself?”
“Tying knots,that is something men & women do to each other。” 他微微笑了笑。

我正想着怎么回答这句带着点调情意味的话,手机响了。接起来,是林晰的声音:“我到机场了,还要拿行李,大概还要两个钟头到家。你在哪里?”
我惊喜地跳起来:“我在外面,我马上回家。”

“That Robin Hood?” 那个男人问。
“My lover。”我回头朝他眨了下眼睛,然后满心欢喜的跑出去。

半路因为超速被警察叔叔拦下来,我装可怜,同时深情的说,我赶着回去kiss my boyfriend at the stroke of midnight,求求你饶了我吧。结果真的开恩把我给放了。车开到公寓楼下,看到5楼那个房间的灯已经开了。黄色温暖的灯光,差一点让我落泪。我一路跑进去,电梯在6楼停了很久,我等不及就爬楼梯。气喘吁吁的到了门口,又有点怕怕的,拿钥匙的时候,发出轻轻的金属声,他一定听到了。门开了,一下把我拉进去,然后关上门,在我开口说话之前就深深的吻我。

我感到他的嘴唇和手微微颤抖,“你怎么了?”我小声问。
“我紧张。”他回答。
“怎么会?”我不相信。
“我也不知道。”他嗫嚅着回答。“可能是因为认识太久了。”

那天晚上,新年钟声敲响的时候,我们在他的床上做爱。第一次他任由窗帘大开着,月光烂漫的昭进来。事实证明,我的感觉没错,林晰确实是个过来人。他的手和嘴唇温柔但坚定,月光一样轻抚过我身上每一寸皮肤,同时也像月光笼罩着整个房间一样摄住了我,他诱惑我,引导我,深情里带着点冶艳,在我颤抖退缩避让的时候,他让我无处可逃。  

2008…10…28 11:40:20(第39楼)



    33)
一般来说,新形成的关系会带来新的政治局面。这句话在我和林晰身上没有应验。他并没有因为和我做爱而成为听话的男朋友,而是和从前一样,管教我,对我若即若离。

有的时候,他奉我为公主,点起散发着荷叶香气的蜡烛,在浴缸边上单膝跪下,伺候我洗澡,帮我擦干身体,涂上肉粉色的乳液,穿上丝质睡衣,一丝不苟仔仔细细。有时候,他自诩时尚专家,陪我逛街,幽幽的告诉我,女生穿sandals才性感,但是不要选那双太过花哨的Christian Louboutin 。一时间他是情人,在床上取悦我,同时循循善诱,教我如何让他欲罢不能。一转眼,他又成了家长,要我拿成绩单给他看,汇报出勤情况,低眉顺眼的解释为什么有节课没有去上。

不管怎么说,一时间,我迷上了和他在一起,嬉笑亲吻抚触做爱吵架。我一有空就往纽约跑。甚至开始打算转学。他却叫我趁早断了那个念头。
“为什么?”我搂着他的脖子发嗲。“你不想和我住在一起吗?”
“现在还不想。”他一本正经的看书,正眼也不瞧我。
“大坏蛋。”我抢过他的书,扔的老远。“自私鬼,怕我影响你自由自在的日子是不是?”
他不生气,把书捡回来,坐在床边上对我说:“我是怕影响你独立。”
我从背后抱住他,手在他胸前摩挲着,说:“不会的,我保证不麻烦你。”
他被我挑逗起来,转过身来吻我,我以为这下搞定了,他却还是轻轻的但是坚决地说:“不行。”
我生气了,捶着床问为什么啊?他看着我的眼睛,回答:“因为我爱一个人就停不下来。”
“那就不要停下来,永远在我身边照顾我。”我听得心里暖暖的,抱着他耍赖。
“这个不好保证的。”他笑着说,不知道是存心逗我,还是当真的。
他看我变了脸色,伸手抓乱我的头发,说:“你骨子里是个坚强的人,干嘛老是摆出这副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我转过去不理他,喉咙口好像梗着什么东西。他又过来我,说最受不了这个表情。我们默不作声的做爱,直到他用在我耳边说,“我爱你。”声音沙哑,然后问我,“你爱我吗?”我说嗯。他又问一遍,我就点点头。他看着我,在我嘴上亲了一下,然后起来套了件衣服进了浴室。留下我在床上不解,怎么今天就这么没头没尾的结束了?

我没敢问他,好像做了件坏事。我真的真的想对他说我爱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说不出口。




    34)
后来我再没有提出要住在一起。他在同居这件事上的态度让我又回到了那种没有安全感的状态。但也带了好的影响,我开始把学业和工作看得很重。我开始明白我没有人可以依靠,我要一个人住,所以要拿学位,要找工作,要付房租。

和林晰见面的频率慢慢的固定在一周一次。由此引出了那个BFGF间的经典问题:Pill or condom?

“你吃药。”他一开始就坚持。
“自私的男人都一样。”我恨恨的回答。
“吃药99。99%有效,TT只有80%。”他说,“如果你觉得心理不平衡,也可以既吃药又带套。”
我忍不住笑出来,“你是不是上次在医院吓破胆了啊?”
“是啊是啊。”他忙不迭的点头。

另一个则是我的经典问题:长发vs。短发
90年代末的短发潮过去之后,新世纪伊始又开始流行长发。一次看runway show回来,我照着镜子问他:“你喜欢长头发还是短头发?”
“长头发。”他想也没想就回答。
“为什么?”我问,心里说,TMD没见过这么不会说话的。
“这有什么为什么的,就跟喜欢乳房和大腿一样。” 他两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回答:“而且我还知道,你也喜欢长头发。”他走过来和我一起端详镜子里的我,然后说:“把头发留长吧。”

我突然明白自己反反复复问这个问题,想要的似乎就是这样的答案——喜欢什么,就去做吧。

于是,那个春天,我开始一心一意的留长头发。其间修修剪剪,到03年毕业的时候,终于留到我理想中的长度:披在后面可以让肩胛骨若隐若现,拢到前面来能遮住胸部。这件事,林晰又一次说对了,长发和乳房大腿一样是种性感的东西。短发可能很酷,很称那种小巧立体的脸型,但是在床上绝对是扫兴的东西。就是这几十厘米的变化,让我慢慢的觉得自己像个真正的女人,我逐渐养成一些秀气的小动作。而林晰也乐在其中,他会帮我把刚洗过的头发吹直;会把头发拢到一边,在露出来的脖子上印下一个吻;睡觉的时候我的头发在枕头上铺散开来,他会把脸埋进去,闻混杂着香波和香水味儿的气息。

2003年夏天我从BU毕业,在纽约一个会计师事务所找到一份工作。领到第一份薪水的同时,我信心满满的剪掉了妈妈给我的信用卡。不过,第二个月收到第一张自己的信用卡帐单的时候,我发现差100美元没办法全额还款,第一次真切的体会到生活不易啊。

与此同时,我终于搬进了林晰的公寓。那一年,他已经开始有机会和时薪上千美元的模特合作,身边也有了专门的助理和灯光师。不用说,收入肯定不差。不过他根本没坦白过赚多少钱,更不用说像传统的上海男人那样上缴收入。他给我买昂贵的礼物,带我去旅行,但是从来不会帮我还信用卡的欠款。




    35)
我的工作非常非常非常的底层。主要干的都是贴database和盘点库存之类的简单重复劳动。Mason这个23岁的老麻豆依旧在做着fitting model这种不露脸不上台面的工作,却也口口声声说,你怎么这么想不通,去做这样无趣的工作。

而我自己知道,这个无趣的工作也来的不易。毕业前的大半年,就开始疯狂的job hunting。履历表一沓一沓的印,穿梭在马州和纽约州各处的Talent fair,填申请表,参加充斥着各种古怪问题的assessment。然后,如果运气足够好,就会得到一个30分钟的机会,在未来雇主面前摆出职业的表情,努力证明自己有资格成为某个大机构里可以被随时替换的零件之一。

在做论文的同时,我终于在一间不大不小的银行得到一个实习的机会。在Treasury部门,当然不是金库main treasury,而是财务部的那种,具体工作是核对几个中转账户的资金进出,把相对应的划入和转出匹配起来,然后对冲掉。听起来很白痴,实际上也是,但是这样的进出帐每天有成千上万笔,牵涉汇率问题,做起来却需要很大耐心和仔细。

而且,这样一个预计年薪不到5W刀的位子也不是拿稳了的。原本在财务部做Part time的Ms。 Morrin也想要转成全职工作,加入了竞争。我开始觉得她挺可怜,因为此女30多岁,做家庭主妇多年,离了婚,因为经济原因才出来做事。她只有一个社区大学成人再教育的文凭,穿超级市场里买来的几十块钱的鞋子,做事瞻前顾后磨蹭的不行。但是,两个月之后,我就是输给了这样一个人。带我的mentor给我的评价是smart but not the best fit for this job。财务部经理与我握手,祝我能在其他地方找到属于我的career opportunity。两年之后,我和Ms。 Morrin在机场偶遇。她已经升了两级,刚刚从伦敦培训回来,减了肥,穿着得体,带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不得不承认,当年的我比起她真的缺少了一些东西。生活,我慢慢体会到真正的生活的滋味儿。

我回去气的大哭,恨死了这个女人,觉得她肯定是马匹功夫了得。
“我要是找不到工作怎么办?”我哭哭啼啼的问林晰。
“会找到的。”他只管摆弄他的相机。
“万一找不到怎么办?”我追问。“我觉得好累。”
一般情况下,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不要工作,我养你。但是,他却抬起头,看着我说:“你最好问问你自己怎么办,你会想到办法的。” 

我发现我的境况斌不比有个拖欠抚养费的前夫的Ms。Morrin好多少。我的男人会帮我改履历,帮我写信封帮我寄信,和我练习握手、模拟面试的情景,但是不会说:“你看起来好累,停下来吧,我来养你。”

第二天我擦干眼泪,继续写我的求职信。一次去一家化妆品公司面试一个市场部的职位,到了那里发现他们竟然通知了所有寄去简历的人,房间里坐得满满登登,当然原本约好的时间也是不作数的。从下午3点等到6点多,又舍不得就这么走了。终于轮到我了,HR的女人看看我的黑色Jipsy单肩包,说,“我们要找一个年薪4万五千元的市场部助理,你觉得你合适吗?”语气里透着些揶揄。我很想说,适合适合,求你考虑一下我吧。但是嘴里说出来的却是:“恐怕不合适,再见,女士。”然后,转身,骄傲的走出去。

到了外面才发现自己又做了件完全没有sense的蠢事。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开车回去。天已经黑下来,经过一个冷落的街区,等红灯的时候,我正想心事,突然有人来开我的车门,一个黑人,拿起我放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包就要跑。我一下子扑上去,抢回来,他拉住背包带子往外拖,我力气没他大,就整个人压在包包上面,一面拼命的大叫。不知道僵持了多久,可能只有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又有车子经过,那人才松手跑了。我浑身发抖的关上车门,锁上,立刻离开那里。一路上慢慢的平静下来,擦掉眼泪。想想实在后怕,自己当时很有可能受伤甚至送命。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蛮勇,或者只是借机会出一口怨气,好把找工作受的委屈排解掉。

这件事我后来始终没有告诉林晰,只是对他感叹,4000刀的包包果然比较牢。我再也不想让他因为舍不得我而做出有违他初衷的事情,我不想强迫他说“我来养你吧”。就像他说的,我看到自己骨子里是坚强的人,我不想再做出受伤的小姑娘的表情。

03年春天,在1次笔试,1次assessment center测评,和3轮面试之后,我终于拿到现在这份工作的offer。我很得意地拿给林晰看,然后可怜巴巴的对他说:“这点薪水在纽约只能住贫民窟,能不能来跟你住啊?”他拥抱我,点点头。也许注定了的,他永远要对我让步。  

2008…10…29 11:24:23(第45楼)



    36)
正式搬进林晰的公寓之后,他无论如何没办法适应我的生活习惯。我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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