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世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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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世锦年-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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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看见了她,晴绿。

她围着厚厚的围巾,裹成熊猫的样子,一个人望着湖面,不知在想些什么。

镜面一样的湖泊结成了冰,很厚实,有孩子在上面咯咯笑着滑冰,我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她,真的不远,只要上前几步,就可以叫住她,可我也知道,这几步,怎么也无法跨出去。

我只能站在这样的距离,远远看着她。

湖很美,阳光微弱,冰面空旷,反射出淡然的光,而她背对着我,这么近却又那么远,我忽然就想到这句话,冰池晴绿照还空,唯有南风吹断肠。

2009年,我结束了四年的坚持。

这份坚持,如一场华丽开幕的戏,有着无法宣泄的强烈情感,但到最后的最后,结局却出乎意料的平静,如一个武士用尽全身力气,想要刺中最后一剑,一看,对方原来只是个塞满棉花破絮的草包枕头,轻轻一用力,便土崩瓦解。

那一日,席朝阳对我所说的一切,大多都已经知晓。

父亲是一名检察官,耿直忠实。

年少时,便有各种各样的人上门,神秘兮兮的带着大包小包,几乎都是带着东西回去,脸上虽笑着说先走了,但神色都已不大好看,也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信件,没有署名的信件寄过来。

我一直以这样的父亲而骄傲,那是专抓坏人的英雄啊,那些拎进来的零食,玩具,虽然眼巴巴地看着,但事后总是义愤填膺的和爸爸说:“那些坏人,怎么都不知道羞耻啊。”

那一次来的人,带着一套昂贵的画具,有着看不懂的字母标牌,我一眼就喜欢了,自那人进来便一直盯着看。

“喜欢吗?喜欢叔叔就给你,”那人见我眼巴巴看着,便笑着说,“这可是外国小朋友专门用来画画的哦。”

爸爸笑着推辞,那人却说:“颜监察,我也不是要求什么事,只是过年了,代表我们厂的人过来,也没带什么东西,知道你的脾性,连东西也不敢带过来的。这个画具,不过是国外一朋友买来送我家孩子的,可惜他也不爱这种玩意,听说你家孩子在这方面很有兴趣,我顺道便带了过来。孩子喜欢,你就收下吧,又不贵的。”

父亲见我真心喜欢,便笑着收下了,只是出门时也塞了箱海鲜作为回礼。

若那个时候,自己不要巴巴看着那带来厄运的画具,一切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父亲也不会被抓,更不会死。

从席家离开的第二日,我便飞去了广州,找到了席朝阳所说的那个人。

一个还关在大牢里,已经瘦到不成样的,半头白发的人,一双眼睛浑浊无神,他涎着脸问我:“有烟吗?”

一根香烟,他就交代了曾经犯下的罪。

这个人,知道父亲掌握了他的证据,几次三番讨好不成,便欲下手,趁着席朝阳求他有事,当下要求他帮忙送一份礼。因为席朝阳,既不是官场的人,与颜家亦没什么利益来往。

他将数目足够坐好几年牢的现金夹在画具夹层,等席朝阳送出后,便找人盯着,然后,搜查,人赃俱获,又在父亲保释之前,找内部相识的人员暗地威胁,无奈父亲软硬不吃,加上当时看他父亲碍眼的人多的是,于是睁眼闭眼,便定了罪。

那人显然一点悔改之心都无:“我本不是要你爸爸的命,想着关他几年,总会老实的。谁知道,在牢里又出了那档子事。”

我怒不可遏,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差点将那玻璃打破:“为什么……要放火!”

“嘿嘿嘿,放火?我可没说是我干的。”他浑浊的眼睛忽地放出精光,“小伙子,话不能乱说,放火杀人,可是要杀头的,我在这里呆着啊,牢底坐穿,日子也就这样过呗……”

我反而平静了下来,这样的人,活着才是一种折磨,行尸走肉,他还知道什么是活着的滋味吗?我冷冷一笑,忽然不想再计较,转身要离开。

“小伙子,还有一分钟呢,别着急走,来来,再给根烟,我便告诉你。”

我厌恶的看了他一眼,索性将整包烟丢了进去。

“嘿嘿嘿……够客气啊,既然这样,那我不妨……”他满脸的皱纹都挤到一起,双眼放光,将脸贴着那玻璃,低声说道:“你别瞎折腾了,那批官啊,全成了我这样的,刚好撞到枪口上,至于放火的那些,早就被枪毙了。”

他的声音带着某种蛊惑:“只是,当时的政府怕牵扯太多,乱了人心,都暗暗处理掉,没对外公布,所以外人不知道,而你父亲,不过是做了个导火线,大家心知肚明。政府给你们娘俩去处都安排好了,所以年轻人,凡事不要太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不过是一根烟明灭的时间。那么,我的曾经呢?

小时候那些深刻入骨的回忆纷纷而来,家里来往着检察院的大盖帽与公安,神情严肃的将家人一个个带去分别审讯,父亲离开之前,还摸着自己的脑袋:“南南乖,爸很快就会回来了。”

我知道,电视剧都这么放,说这话的人一般都不回来了,爸爸真的没有回来。母亲并没有崩溃,她依旧淡淡的,配合着公安的工作,在他们的安排下,离开了广州。

新的地方,再没有人在背后议论纷纷:“喏,他的爸爸是个贪污犯,不要和他一起了,记住没?”

我不知道原来命运可以如此无常。

一场持续了四年的战争,没有谁输谁赢,就这样结束了——和我丢失了的心。

回到原来的城市,我找到了顾清初。

他已经得到了想要的,但同时,我和他都知道,失去了的是什么,我们的生活,我们所在意的人,一切如昨日之水,再无法挽回。

顾清初,他不是我单纯的伙伴或则朋友,不,应该算不上是朋友,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我也没有和他说自己的事情,只是告诉他:“那个秘密,就烂在心底吧。这样,对我们,对她,都是最好的。”

这个顾清初一直害怕被揭开的秘密,以这样一种方式,存在于我们的过去——他只是我的朋友,受托照顾晴绿。

走之前,我对顾清初说:“听说你要当爸爸了,我也没什么好送的,只给你一句话吧,怜取眼前人。”

我再没有去找晴绿,虽然,从开始到现在,在我的心里,都没有过第二个人,从来是她,一直是她,满满占据着心,任何人都进不来。

如果,一开始,那个炎炎夏日,你没有那么简单快乐的笑容,我亦没有上前叫住你,我们的交集,一直如同两根平形线,是不是,对你我都好。

绿子,我是爱你的,无论何时,你都不能怀疑这一点,我不知道最终我的路会走到哪里,但是,我一直一直爱着你。

如今的我,是不是只能祝福着你,找一个爱你的,你也爱着的好男人,继续简单幸福的生活,那个男人,会送你大把大把的玫瑰与百合,会陪你度过每一个情人节,会陪你再一次去看大海蓝天,直到地老天荒。

绿子,如果我不能给予,那我要,看着你一直幸福下去。

还好还好,你是幸福的,也请你,连着我的份,一直幸福下去,直到垂垂老矣,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番外之清初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句说,也可以理解为,所谓的幸福,是需要追求的。

我以前不这么认为,一直觉得,自己生下来就是一个幸福的人,根本就无需追求。

我有一个美好幸福的家庭,生活无忧,父母恩爱,还有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志趣相投,拥有这些的我,感觉很满足。

直到有一天,发生了意想不到的改变,一切都不一样了,如一条笔直朝前,向着幸福奔流不息的河流,忽然转了个向,流向未知曲折的远方。

原来父母恩爱是假的,妈妈爱的人并不是父亲,原来一直和蔼的伯伯也并不可亲,竟然毁了自己的家。一向教导自己要听话的妈妈,却擅自挪用了银行的资金,被捕入狱,遂抛弃了自己自杀。

那一天,见到母亲最后一面的那天,什么预兆都没有,天空晴朗,地球照样转,她温柔的对着我笑:“之凉啊,要听话,要多吃饭,好好长大,妈妈爱你。”

我没料到,这番话是她这辈子对我说的最后几句,她选择了自杀,抛下我,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恨她,恨她的不守承认,那时候觉得她的爱也不过如此。

我想,乔之凉在那天之后其实就已经死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为什么要自杀,原来,她一直以另一种方式,陪伴着我成长。

同样愤怒的,是我冲动的爸爸,他仿佛一只困兽,双眼红肿,从小到大,那也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他将母亲留给他的最后一封信撕的粉碎:“你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的抛下我!”

过后,他又发神经似的要将那些碎片拼凑完成,那是妈妈给他的遗书,他却看不到了,直到死,或许,也只有死亡,他才能明了妈妈的心意。

父亲的恨意是□裸的,之后他将自己关起来不见任何人,整整一个星期,等他出来时又已经冷静如常,他对我说了许多事,好像我不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而是与他平起平坐的大人。

他让我离开广州,让我做许多事,我都答应了,他是我的父亲,我什么都听他的,可惜的是,数年之后,他死了,死的很突然,我没见到最后一面,甚至没有参加葬礼,只是收到了他的一封遗嘱。

他竟然叫我好好重新生活,不要管再那些事了。我觉得好笑,一切已经不能回头了。

我离开广州的时候,没有与席川没有告别,只是如寻常一样,一起上学,吃饭,下课,回家,然后悄然无声的走了,离开了这个有着我全部童记忆年与幸福的地方。

我将自己的过去封存在了那个城市,从此再不回头。

我是跟着一位带着眼镜的杨叔叔走的,带着父亲的所有资产,来到了另一个沿海城市,杨叔叔是一位律师,他将一切都打理到位,而我也拥有了一个新的身份,一位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叫着顾清初,而真正叫这个名字的孩子,据说在某一天出去后走失了,便再也没有回来。

不过我知道他在哪里,成为他的时候,我仔细的看完了他的所有东西,包括相片和他写的凌乱而充满恨意的日记,所以,在我第一眼看见那个小混混时,便猜到了他是谁。

他叫阿力,是当地一个黑社会组织的小头目,也是负责绑架席川与晴绿的那伙人之一。

向凯绑架席川的事情,我是知道的,本来不过是睁只眼闭只眼而已,只不过没想到会牵扯进晴绿。我知道他顺水推舟的,想拿晴绿来威胁我,真是可笑,就他那点手段,我一点都不在意。

在向凯的房间里,我看见了叫阿力的那人,在听到我名字的时候,他明显一怔,然后我朝他笑笑,出来之后我们一起吃了顿饭,不过谁都没提那些往事。

告别时,我让他照顾晴绿,别让她吃苦,阿力只是笑笑,说,“她这样的人,很勇敢,不会吃太多苦头的。”

后来再也没有见过这个人,好像是离开了这个城市,去了北方,因为什么,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无所谓了,现在叫顾清初的人是我,而他叫阿力,至于乔之凉,早就死了。

在环信的这些年,我尽量避免与席家的人接触,包括席川,所以,但凡有些活动,也是找些借口离开,至于那几次的升职机会,也总是有意无意的错过。

最后悔的那次,是利用晴绿演了一场戏,虽然没出什么大事,但心里总归是难受的,我不想再欠着她什么,这个世上,我最对不起的人便是她,而可笑的是,我爱上的人,也是她。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什么时候呢,好像是一个春光明媚的午后,我站在马路的对面,看着隔着一条街的颜南和他身边笑颜如花的女孩子,她手里捧着一盒冰淇淋,宝贝似的,(奇*书*网。整*理*提*供)大口大口往嘴里送,唇角沾着的奶白色,感觉特别温暖。

那日的阳光出奇的好。五月的风带着丝丝的花香,碎金子一般的阳光打在她的身上,米色长裙微微飞扬,同样温暖的是她脸上的笑容,就如她的名字,晴空碧池般的纯粹与淡然。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笑,那样的美好幸福。

后来,我无数次希望她对我,再一次展开这样的笑颜。

没过几天,我便按照计划找到了独自一人的颜南,看着他有些莫名的神情,我伸出手介绍:“我叫顾清初。”

从咖啡厅出来后,身边的这个男子紧紧抿着唇,我看得出他的愤怒与震惊,以及眼里深深的伤痛。

分别时有些意外的碰到了席曼和她的一群同学,她娇红着脸问:“你是不是美院的颜南?”

那时候,与席家人接触最多的,倒是席曼,出事时候她年纪小,对我没什么印象,而且她并没有在广州长大,一直生活在这个城市的阿姨家,她是个很任性的人,大概是从小被宠坏了的缘故。

我看得出,她喜欢颜南。

几天后,我接到颜南的电话,他说:“好。”

第二次见到晴绿,是在她的大学里,穿着简单的外套和牛仔裤,脚上还套着粉红色的拖鞋,长发凌乱的垂着,正低着头趴在颜南肩膀哭泣,身子一颤一颤。

我耐着性子等,过了一个小时,她还是在哭,连姿势都没变过,那时候我觉得这个女人真是麻烦。

后来,颜南终于走了,她却追了上去,死死的拽着他的衣角,抬起满是泪水的脸,表情绝望哀伤,与第一次见到的她判若两人,我微微一愣,直到周围慢慢聚集起一些人,对着他们指指点点,颜南终还是拥她入怀,轻轻拍着她的背,又拿出纸巾细细擦拭她的泪。

她哭着笑了一个,样子很难看。

又过了一周,我和颜南一起吃饭,意外或者说蓄意的碰到了席曼。

我指指欲要走过来的她,轻轻对颜南说:“她就是席朝阳的女儿。”

颜南的脸色瞬间惨白,差点失手掉下水杯,片刻之后,他却是站起身,绅士地为席曼拉开了椅子,清浅一笑:“听说你也学画?”

之后的之后,席曼与他顺理成章的在一起。

再次看见晴绿,是在美国的街头。

她看着四周陌生的高楼与路牌,神色茫然,在肤色各异的行人中分外的萧索孤单,她似乎是在问路,眸光不经意扫过这边时,她的眼神让我微怔,流露出来的倔强与绝望的双重情感,强烈的仿佛溺水的人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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