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万英尺的高空突然想起了美人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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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第一次都伴随着刻骨铭心的痛。美人鱼第一次用美丽的鱼尾换来双脚,但每走一步,都是铭心的痛,最终王子还是成为了泡影。不知道她有没有在剧痛袭来时,后悔过当初的选择。
每天、每秒钟,都有好多个第一次发生。就像我第一次,孤单地踏上从广州飞往悉尼的飞机。
第一次走向国际机场,接受那个普通话说得不好的工作人员例行公事的盘问:“是第一次出国吗,去干吗?”
“……是的,我去留学。”本来是意气风发的一句话,到我这里,却有了一些意外的饱经风霜。
第一次出国,我要去投奔我的梦想了。明明是自己早就想去的地方,明明离开的是让自己伤心欲绝的城市,可为什么却会这样心痛。夜太黑,前方看不清楚,而中国又已退出我的视线,去和留都让我痛,在深深的夜里,终于痛得哭了出来。
在三万英尺的太平洋上空,我哭了出来,想起与我遥遥相望的深深的海底,美人鱼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在哭泣?
我没有想到我会哭得这样厉害,此时也只有自己安慰自己:哭出来吧,人生哪个第一次不是哭着等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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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戏中有你(1)
赵赵/文
他比我小两岁,穿我的旧衣用我的物上我念的学校在我的班主任门下甚至——他的初恋女友,都是我第一个马子。但他,帮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
我最近一次见到立轩的真人,是在“麦乐迪”。
也不是约着同去的。因为“麦乐迪”每间包房的门都是透明的。
也不是因为门是透明的才看见,是因为他们那间包房里正好有个人出来,我当时又正打那儿过。
我就看见我亲爱的弟弟,正一脸痛苦状,使着大劲儿,摇头晃脑闭着眼唱情歌,像极了便秘。
我站在门缝那儿看着他,站了足有一分多钟,他才把眼睁开。可见投入的程度。
他看见我,脸上闪过了不好意思,咧嘴一笑,唇红齿白,大声叫:“哥,进来啊。”
一屋时尚男女,都往门口探头探脑,我犹豫了一下,还是进去了。
他给我递了根烟:“怎么这么巧?”
旁边马上有人给我点上火,我点头谢了。旁边有人怪叫:“立轩,你哥比你精神多了,你丫别混了。”
立轩笑我也笑。我很少见到他的朋友,尤其是娱乐圈里的朋友。
立轩说:“不新鲜,从小别人就这么说。”
我问:“平时还唱不够,又跑这儿唱来了?还唱得挺使劲儿,满头汗。”
他无所谓地甩了甩已经长到脖子的长发:“反正也没事干,就当来练练歌。”
在人堆儿里,我跟立轩不知道说什么:“你要是真没什么事,多回家看看爸妈。”
他点点头,也没什么话说。我想,我是长子,要担负起没话找话的任务:“最近去外地演出吗?”
“明天去沈阳。”
立轩总是很忙,他现在还够红,穴多,爸妈想见他,或者想听他的声儿,倒不如打开电视更方便。
以前,他没当歌手的时候,我带他出去玩,介绍说:“这是我弟,立轩。”别人就会说:“文轩,你弟比你看着体面多了,你别混了。”
我还说:“那以后就少带他出来。”
立轩一直就不爱说话,闷闷的,脸上老挂着个老实的笑容,是骨子里犯坏的那种小孩。那会儿除了我,恐怕没人知道他喜欢唱歌。可是,虽然我知道他喜欢唱歌,也没想到他能当专业歌手,我一直觉得他唱得够难听。
海青说:“你对你弟最惯了。”
我吃惊:“是吗?”
我老觉得欠他的。立轩比我小两岁,穿我的旧衣用我的旧物上我念的学校在我的班主任门下甚至——他的初恋女友,都是我第一个马子。
“马子”虽然是台湾话,不过叫马晓静倒正合适。马晓静的长相是中小学里最得宠的样板:圆脸浓眉大眼小嘴酒窝中等身材,外加上学习好,当年被高年级男生猛追。我一周之内劫了她八次,开始她不说话,只躲,她躲到哪儿,我自行车的前轱辘就顶到哪儿,后来她边躲边笑,再后来,就答应了。
真的只是个马子,我跟她泡了一个礼拜,就把她甩了。傻了吧唧的,除了说她们班的事,最远能扯到她们年级,我烦了,就懒得再找她。她也没来找我,起初还互相“照个眼儿”,再后来,纵使相逢应不识。所以,当立轩大二那年暑假,头一次把她领进家门,我刚打厕所出来,光着膀子,嘴里叼着报纸,手里还正系皮带的瞬间,我与马晓静迅速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立轩总是能干出让人大跌眼镜的事,从马晓静这儿,我早就该看出来了。
马晓静一毕业就出国了,剩下立轩一颗破碎的心让我们家里人帮忙收着。我不忍心看着立轩消沉,让他好歹找个工作,他充耳不闻,每天只关在屋里拉着窗帘听伤感的流行歌曲。二十多岁的人了,躺下半人多高站起来一人多长,让人看着真是于心不忍。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还好,戏中有你(2)
我背地里骂马晓静不是玩意儿,海青说:“你算了吧,男人,不能这么说自己的初恋女友。”
“谁是我初恋女友?海青,你才是啊。”
海青悻悻地嘟囔了一句,就陪我妈聊天去了。
但谁知道我*语说得比中国话还好的高材生弟弟立轩竟因为失恋而恶补流行歌曲而当上了歌手。
开始我还劝阻,到底书香门第,干什么不好干吗唱歌呀?可他说:“我乐意,轻省,挣钱又多,我喜欢唱歌。”
我没办法,只好说:“如果你一定要唱,就唱吧,可是你的专业废了,我还是觉得可惜。”
立轩板着脸说:“我自个儿不觉得可惜,就不可惜。”
行行行行行。
妈气得脸色铁青:“唱歌?何立轩,你读了十二年书,受了四年高等教育,从大学出来你居然去唱歌?”
立轩就跟什么都没听见似的,盯着天花板。
我劝:“妈,立轩喜欢唱,就让他唱呗。”
海青也说:“阿姨,只要是真心喜欢的事,就让他干干试试。”
我妈也不是善茬:“他还真心喜欢马晓静呢。”
立轩红了以后,就从家里搬走了。
海青也适应不过来:“这么一个木了吧唧的立轩,怎么就成了歌星呢?你告诉告诉我,心理怎么调试?”
再后来,随便打开电视就是立轩的时候,海青的“三八”劲更成瘾了:“说说说说,你是从什么时候发现立轩有过人天分的?”
什么时候?我能告诉你吗?
海青爱看电视,最近迷上了看《绝对星内幕》,就是那种把明星请到直播间,专往人家伤口上撒盐的节目,不把嘉宾弄得涕泪横流不罢休。海青每看一次就陪着人家流一次眼泪。
她不知道,这个节目做立轩那期的时候,来采访过我。
我没答应。我不能容忍立轩被人这么耍弄。我打小就见不得他们欺负立轩。
但我理解立轩,人在江湖,总有游戏规则。那天播出他那期的时候,我还是端端正正地与海青一起坐在电视机前。
女主持人问:“立轩,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登台是什么时候?”
立轩想了想,说:“十一岁吧好像是。”
“是在中学?”
“对,初一,刚上初中。”
“能给大家讲讲当时的状况吗?”
我突然紧张起来了。屏幕上的立轩也有点不自在似的坐立不安,我起身去倒水。
“我小时候特别喜欢唱歌,可是觉得自己唱得特别难听,根本就不敢当着人唱。我哥就说,你怕什么呀?你就当着人唱一次试试,就当练练胆儿也值啊。”
“学校那年汇演,我就鼓足勇气报名了。”
“天天回家练,关上门,我哥当观众,我一遍一遍地练,我哥就给我指导,因为是首英文歌,我哥帮我纠正发音。练得做梦都在唱,做梦都不会唱错。”
“到演出那天,我还化了两个小红脸蛋,穿着白衬衫蓝裤子就上台了。”
“一上台,看见台下黑压压的人,就晕场了。等前奏放完了,全校师生就听见优美的旋律,没人听见歌词。”
主持人问:“为什么?”
“因为我根本就没张嘴。”
“那怎么办呢?那后来呢?”主持人特别真诚地追问。
我大口大口地喝着开水。
“后来底下就‘嗡’一声,大家都笑开了。”
“我站在台上不知所措,连是不是应该哭都反应不过来,完全傻了。”
主持人问:“再后来呢?”
“再后来,我就看见我哥从他们班的队伍里站起来了,他穿着和我一模一样的白衬衫蓝裤子,也没跑,就慢慢地走上台,跟台侧放音响的老师特有礼貌地说,麻烦您再放一遍老师。”
“然后,我哥就走到我身边,拉住我的手。前奏就响起来了。我看了我哥一眼,他根本就没看我,只是使劲儿捏着我的手,我就觉得心里突然特别踏实,充满了勇气,我们俩一起,在全校师生面前,把这首歌完整地,而且是完美地唱完了。”
我看见不争气的海青,居然和那个女主持人一样,哗哗地流起了眼泪。
“干吗干吗呀?”我踹她。
很识相的摄影师,马上把镜头推成特写,我看见立轩红红的眼圈。
完了,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全被煽情节目打倒了。
海青无声地啜泣着,然后一头扎在我怀里。
一个月后,我给立轩打了个电话:“在哪儿呢?”
“慈溪。”
“我礼拜日结婚。”
“好啊,”他淡淡地说,“想要什么礼物?”
“不用了,回来就行了。”
“要帮什么忙?”
“不用,帮忙吃口饭。”
立轩在电话那头笑,半天才说:“你看我那期《绝对星内幕》了吗?”
我也笑:“你这个笨蛋。”
他说:“海青看了吧?看完就跟你说,咱们结婚吧,是不是?”
这就是默契。我弟立轩,帮助我成功娶到了海青,而且是她向我求婚的,从此我在这个家庭里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就确立起来了。
人生如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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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落了(1)
张曼娟/文
雅典是在那一刻,有了谋杀他的念头的。
当雅典按下快门的时候,他欢呼来,与餐厅老板娘握手,一边把旅游杂志上老板娘的相片展示给她看,一边用蹩脚的日文说着,为了寻找这家餐厅,他们花了多少时间。老板娘非常有耐心的样子,微笑着在他们面前送上烤烫的锄形铁板与鸭肉。他兴高采烈向雅典演讲,说这种料理是皇家出外狩猎时,乡间农民在锄头上把肥鸭烤出来,招待皇室的佳肴。
“你看!你看!真的是锄头耶。”他整张脸都泛着兴奋的红光。
老板娘说了一堆客气话后,鞠躬离开了。
他为什么这么高兴呢?这不是他们俩最后的离别旅行吗?雅典估量着,如果把烧热的锄头砸向他的太阳穴,会不会致命?他死后她会立即离去,收拾简单的行李搭机回台北。
反正,没有人知道他们结伴旅行,没有人知道,他们曾经相恋。
“哇!你尝尝,尝尝这鸭肉的味道,真是,真是不错啊。”他把一片刚刚烤好、滴着油的暗粉色肉片浸在她的调味碟里。
华灯初上,异乡的夜晚,她只有他一个人,她不能杀他。
雅典把马铃薯一片片排列在锄头周围,再把鸭肉片放中间。
他无声地笑起来:“你真是有天分,最会吃的女人。”
追求她的时候,他看见的绝不是她吃的天分:“世界这么大,可是,如果没有你,到哪里也是荒凉的。”
他还给过她承诺:“我和我老婆早就互不相干了,只是以前没遇见你,所以,没有离婚的理由。”
他也给了她保证:“如果要我在孩子和你之间选择,我当然选你。孩子会长大的嘛,他们有自己的世界,我也有我的世界。”
就是因为这些那些动人的肺腑之言,她才爱上他的。
他们的恋爱很秘密,只有每年三次的旅行,才能光明正大地同进同出。
刚开始旅行的时候,她怂恿他为老婆孩子买点礼物,他总说没必要。后来,她发现他悄悄地在旅途中买女装、巧克力。
上一次旅行也是到日本,住在东京的饭店里,他打开冰箱拿出一袋彩色糖果,不小心哗啦一下弄破了包装,再放不回去了。
“好吧,我吃吧。”雅典说。
他一把抢回来:“这是小孩子吃的。”
说着,疾迅地塞进自己的行李中,雅典怔怔地站着,那时便隐隐觉得了什么。
“我觉得你最特别的就是理性美。”他是这样与她谈分手的,“我没勇气向老婆和孩子交代,他们不会原谅我……但,我知道你一定能谅解。”
为什么?为什么我一定要谅解?她并没有与他吵闹,只是开始失眠,大把大把掉头发。
一个多月之后,她约了他见面,问他:“你答应过我要去京都旅行的,还去不去呢?”
他看着她打薄剪短的头发,暗紫色的眼圈,一种颓废的美感,慨叹地:“女人真是多变,瞧你像个孩子似的,去啊!怎么不去呢?”迟缓了一下,他眯了眯眼,像在缅怀什么,“反正是最后的旅行。”
为什么要约他去旅行呢?
她明明知道到这个地步,是非分手不可的了,可是,什么时候结束?什么方式结束?得由她来拿主意。
她向他要了这次的旅行。
一到京都车站,她就后悔了,完全不是她想象的古朴素雅。
高阔崭新的京都车站,四面都是玻璃帷幕,阳光明晃晃地穿透进来。尖利地照射着,仿佛能割人。一层又一层的滚梯,有种穿透云霄的气势,却完全不是她所以为的样子。
樱花落了(2)
她沮丧了,他却很高昂:“时代在进步啊,连京都车站也这么后现代,太壮观了。”
进入房间,她习惯性地去浴室看看,一个亮晶晶的浴缸等在那里,过去,他们一进房间,总是先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