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将宝玉一推,笑道:“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宝玉见王夫人起来,早一溜烟去了…
读者不妨从今天办案人员的角度判断这个“案子”。首先,应该肯定二人的“犯罪”情节是微不足道的了,二人一没有肢体接触,二没有不堪入耳的情话,如果当时王夫人的确熟睡,那么她醒时听得的无非是那句“拿环哥儿同彩云去”的话,就算此话不中听,打她两巴掌教训金钏儿口无遮拦也就罢了,没什么要说撵出去之类的话呢?她后来说只是吓吓她,但金钏儿两天不见人来贾府,她为何未作安抚工作呢?一个跟了自己十几年的贴身丫鬟,对她的性情应当了如指掌,所以不是“吓唬”二字能解释得通的。
事件的整个过程中,王夫人一直闭着眼睛,她只是个耳闻者而不是目击者,何况她的儿子也不是没有和女孩子鬼混过的,就算看到什么不雅之举动,按理,她也不该说将金钏儿撵出去的话,此案必有隐情,问题出在金钏儿说的那句“巧宗儿”话上。
再看宝玉,他这天特爱金钏儿,或有缘故。此前,金钏儿要宝玉吃掉自己脸上的胭脂,姑且算*过宝玉,而这一回,责任全在宝玉。一开始,金钏儿就“摆手令他出去”,但宝玉置若罔闻,还将“身边荷包里带的香雪润津丹掏了出来”放入她的嘴里。这是本案的一个关键情节。然后,若宝玉惧怕母亲,他不该选择这个时候向金钏儿提不该提的事,因为王夫人随时会惊醒(天知道是不是假寐)。如果王夫人早有防患之心,她就应当睁着眼睛。如果宝玉确实爱金钏儿,当王夫人打金钏儿嘴巴时,他就不会“早一溜烟去了”。
案情分析结果表明:这是一个早已设置好的陷阱,因金钏知道“巧宗儿”秘密,嫌疑人王夫人母子俩,早存“逐钏”之心,至少王夫人如此。当康熙对某个女人有兴趣的时候,他身边的正宫娘娘,受宠的皇妃,总得想方设法打压、排挤乃至陷害与之争宠的女人,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定则。被害人的结果,要么成为宫廷争斗的牺牲品,要么因祸得福。金钏儿属于后一种,他并没有死于井中,而是有一段时间沦为平民女子。书里的“井”,乃市井之“井”。故当宝钗闻听金钏之死时道:“怎么好好的投井?这也奇了”,曹顒之所以说“奇”,是奇怪康熙皇帝为什么会放这个女孩一条生路。大凡汉族女子一旦进宫,是鲜有活着走出来的。
宝钗作为贾府中洞察秋毫的智者,看得最清楚,难怪她说:“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了,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弃】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弃】,也【爷】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还有一个细节,宝钗送金钏儿衣服,并不觉得忌讳,而且一送就是两套,证明金钏儿没有死,而是搬到宫外去住了。
大家注意【】内的字。“下去住着”、“ 出去”均证明金钏儿还活着。“弃”比喻金钏儿毅然放弃荣华富贵,而“爷”是个糊涂人,这个“爷”指的是谁呢?解“香雪润津丹”,这是三个词组组成的一个物名,显然,“丹”后藏一“田”字,“香雪润津丹田”拆开念即【香润丹】、【雪津田】,谐音即【香云丹】、【雪今田】。意思为:香菱就是红玉,姓白的就是田氏。金钏儿姓白,她就是我解读“猫儿狗儿打架”时提到的那个田氏。她是弘时之妾,李煦的外甥媳妇。
野史记载,康熙曾将自己的一个妃子赏给胤禛做儿媳,后来生下弘时,胤禛始终怀疑弘时为父亲“下的种”,后来将弘时送给自己的死敌胤祀抚养,并断绝父子关系。不久弘时早逝,弘时之妾田氏又被雍正霸占。弘时就是书中的秦钟,而他的母亲则可能是李煦家中的某个女子,上文的“爷”可能指李煦。关于田氏的身世,我未能考证的确,聊作参考。但金钏儿指田氏,是没问题的。“钏儿”谐音“川二”,两个“川”字合在一起,就是田字。她姓白,“白”字上一笔放在“日”字中,也是田字。
谈到这里,金钏儿对宝玉说的那句话就不难解了。“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李曹两府的当家人都已被你控制,两府女孩子们怎能逃脱你皇帝的魔掌,属于你的,终归是你们帝王家的。联系黛玉的判词,“金簪雪里埋”一句虽然说的薛宝钗,但“雪”即是“薛”,“雪”亦是“白”的,当然包括“掉在井中”的两家所有女子。
至于后来贾环向贾政告状说:“我母亲告诉我说,宝玉哥哥前日在太太屋里,拉着太太的丫头金钏儿*不遂…”等语,仍然打着王夫人旗号,导致宝玉挨打,不能证明贾环有害钏之心。纵观整个案子,无论康熙还是皇后,还是贾环三人的行为,虽出自不同的用心和目的,最后的结果却是让金钏儿到了好处,这是不争的事实。
作者将金钏投“井”事件安排在宫廷颁布皇令不久,是企图为此事的严加保密提供一个借口,实际上,朝廷视人命如草芥,绝不会为贵族奴仆颁布任何保护法令。贾府对金钏儿失踪必须实行严格保密。
此事件最后从傻大姐边哭边说的一句话看出眉目:“人家都说他是自个投井的,又不是我推下去的,你们只管扭住我打做什么?我回老太太去!”这是有人故意叫她这么说的,只有傻子才不会说谎。若不以“死”相掩盖,宫廷就会追究这个人,倒不是田氏姿色名分很重要,而是因为她是李煦家的至亲,又是宫帏内幕的知情者,所以不能以失踪相报,更不能说父妃做了儿媳,唯一的办法就是宣布死亡,这就是金钏投井事件的始末。一段蒙侧批隐隐约约道出了事件真相:
世人多是凡事欲瞒人,偏不意中将要着开露,理之所无,事则多有,何也?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14问:林黛玉是“沉湖”而死的吗?
实言相告,这一问题本不在我写作计划之内,因为我在本书第四章第七节解读《戚序》时,已精确考证出林黛玉(曹寅)于乾隆五年(1740年,庚申,猴年)七月七日深夜,老死于杭州,享年八十三虚岁。次日由他身边的两个儿子于住处就地烧化,骨灰草草埋葬在房前的一棵不知名的树下。其它文本文字的解读也支持这一结论。现在之所以又将这一不是问题的“问题”再度提出来,实因林黛玉“沉湖”一说至今垄断红学界,忽悠或者愚弄着千千万万的红迷们。我如刺鲠喉,不吐不快。
尤其是我们的在校大学生,因他们没有时间细读《红楼梦》这部巨著,故试图从知名的学者那里获得一些现成的东西以充实自己的见识。他们象崇拜歌星影星那样膜拜当今的“红人”,根本不知道个别“红人”的说教其实在“哄人”,他们连自己都没有看懂《红楼梦》,竟然被一群糊涂虫拥上了讲台。有感于年轻一代缺乏对真知、谎言、谬说的辨识能力,我有必要再度“出示”更有说服力的文本证据,证明黛玉“沉湖”说的荒诞可笑。从而规劝懵懂无知的学子们一笑而散,走出讲堂去翻书吧。
黛玉“沉湖”而死的说法,乃梦人呓语,是多动症兼癫痫病史者编织的“童话”。依我“诊断”,《红楼梦》已在他的脑海里产生幻觉。首先,他认为黛玉是天界的绛珠仙草,因下凡以泪还债才来到人间,又因血干泪枯,只得到湖里去舀水还债,至于为什么不去河里、海里打水,编故事者没有说清,我在此为他补充一条供他参考:因为河海里的水太脏。
还有一个所谓根据,就在七十六回,这一回写到,在中秋之夜,黛玉和湘云两个人很寂寞地在湖畔联诗。联出两句,他认为这两句“惊心动魄”:湘云那句是“寒塘渡鹤影”,林黛玉那句是“冷月葬花魂”。你看,这诗里又有“塘”、有“月”、有“冷”、有“葬”,黛玉不死在这里才怪呢!假如作者这两句诗为:“明堂观烛影,赤峰葬花魂”,我敢打赌,此人的研究结论必定是:黛玉*火焰山。一笑。
第二十三回,林黛玉初进大观园住进潇湘馆,和贾宝玉偷读了《西厢记》,分手以后她一个人慢慢地走回潇湘馆,听见远远传来了学戏的那些小姑娘唱曲的声音,唱的就是《牡丹亭》里面的句子,什么“花落流水红”“水流花落两无情”、“流水落花春去也”等等,都是些“水汪汪”的诗句,再加上“潇湘”二字,也是“积涝成灾”。你看,潇湘馆都快被淹了,黛玉若不“沉湖”而死,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算了。“沉湖”一说的灵感来源大致就是这些,我也没有足够的笔墨为“大师”画像了。最近一位名叫“我痛红玉”的网友提醒我:“你写你的,都是为了生存,你管人家干嘛?”此话朴实简捷,倒象平儿语气,于我却如菩提灌顶。是的,肯定自己,不必否定他人。现在言归正传,阐述本人自己的观点。
第二十三回写黛玉葬花,并非写黛玉将死。而是写刺杀雍正的计划。且解析一段文字。“却是林黛玉来了,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囊,手内拿着花帚。”这四句末尾一字谐音连读是【锄了狼主】庚辰眉批:“此图欲画之心久矣,誓不过仙笔【不过险避】不写…且不能久留都下,未几南行矣。余至今耿耿,怅然之至…”“…什么书”?宝玉见问,慌的藏之不迭,便说道:“不过是《中庸》《大学》【大写雍种】。十六【百二十】出俱已看完。作者已将写作主旨交代得非常清楚:现在危险已过,剩下的工作只是如何将“锄了狼主”之事写进《红楼梦》里的问题。
二十七回写《葬花吟》,经解读得知,内容与黛玉之死毫无瓜葛,诸多批语反证亦然。“沉湖”论者在此回中引证带“水”的文字,无异于向和尚借篦子――找错了门。九十八回系曹顒补述黛玉之死的文字,通篇看不出黛玉投水或游泳不慎溺亡的证据,反而白纸黑字载明黛玉系老病而亡。作为红学大师,为什么信口开河,一口咬定黛玉沉湖而死呢?
黛玉和宝钗的判词,是考证二人结局的最可靠内证。“玉带林中挂”,拆字谐音倒读为【寿归终,林黛玉】,预示黛玉(曹寅)寿终正寝,属正常死亡。而预示宝钗结局的“金钗雪底埋”,“雪”底是“彐”,“底”底是“氐”(形似纸),谐音顺读即【金钗写纸卖】,暗示曹顒将写完《红楼梦》。并以此为终身职业。以往的研究家们,要么忽视,要么不解其意,结果默认“沉湖”之说为权威结论,谁也拿不出新的证据将其推翻,诚可惜矣。
第15问:您想知道“晴雯撕扇”背后的史实真相吗?
晴雯撕扇发生在第三十一回,那天宝玉的心境确很糟糕,一连串不遂心的事让他很郁闷。午间,王夫人治了酒席,请薛家母女等吃午饭,宝玉见宝钗淡淡的,也不和他说话。王夫人见宝玉没精打彩,也只当是金钏儿昨日之事,越发没理他。林黛玉见宝玉懒懒的,只当是他因为得罪了宝钗的原故,心中不自在。故无话可说。凤姐、迎春诸姊妹见众人无意趣,大家坐了一会就散了。
素喜热闹的宝玉郁郁而归,心中闷闷不乐,回至自己房中正长吁短叹,偏遇晴雯上来换衣服,不防又把扇子失手跌在地下,将股子跌折。宝玉此时一腔无名之火正无处宣泄,因骂道:“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
这里宝玉借故晴雯跌折扇骨子,发一通无名之火后,继而发表一篇“爱物”之妙论,他说:“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有性情;比如那扇子,原是煽的,你要撕着玩儿,也可以使得,只是别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欢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砸了,也是使得的,只是别在气头上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晴雯听了,笑道:“既这么说,你就拿了扇子来我撕。我最喜欢听撕的声儿。”宝玉听了,便笑着递给他。晴雯果然接过来,“嗤”的一声,撕了两半。接着又听“嗤”“嗤”几声。宝玉在旁笑着说:“撕得好,再撕响些。”正说着,只见麝月走过来,瞪了一眼,啐道:“少作点孽儿罢!”宝玉赶上来,一把将他手里的扇子也夺了递给晴雯。晴雯接了,也撕作几半子,二人都大笑起来。麝月道:“这是怎么说?拿我的东西开心儿!”宝玉笑道:“你打开扇子匣子拣去,什么好东西!”麝月道:“既这么说,就把扇子搬出来,让他尽力撕不好吗?”宝玉笑道:“你就搬去。”麝月道:“我可不造这样孽!他没折了手,叫他自己搬去。”晴雯笑着,便倚在床上,说道:“我也乏了,明儿再撕罢。
没有想到,就为这针尖大一点小事,为晴雯埋下了祸根。由于晴雯说话太直,且毫无顾忌反唇相讥,不仅得罪了宝玉,连来劝架的袭人也被奚落一顿。最后,宝玉一定要回了太太去,至袭人一干丫鬟跪下求情才罢。到了第七十七回,心高气傲的晴雯爬在芦席土炕上被拉下来撵了出去。不久忧郁而死。王夫人以“女儿痨死的,断不可留”为由,命即刻将其送到外头焚化了。
晴雯与宝玉作最后告别时,心中交织着不明不白的冤屈。她挣扎着与宝玉换了贴身小袄,希望能穿着它躺在坟墓里,以抗议自己的被诬,并安慰自己没有“白担了虚名”。可这样一个愿望竟也不能遂愿。最后,也许出于忏悔,宝玉作一篇晦涩难懂的《芙蓉诔》祭之,可谓老虎戴念珠――假慈悲。
自《红楼梦》面世以来,作者巧妙地利用这些虚构的真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