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但是我们自己并没有笑,那是因为我们或许正好忧心忡忡或者心不在焉。可是根据经验,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什么样的笑话会引起哄堂大笑,而这个笑话正巧是这一类。虽然当时的情绪不允许,但是我们知道平时我们完全会跟大家一起开怀大笑,所以我们并不反对朋友的笑声,觉得那是理所当然的。
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所有的情绪。一个面容悲戚的陌生人在街上与我们擦肩而过,继而有人告诉我们他刚刚收到父亲去世的噩耗。此时我们不可能对他的悲伤心怀疑问。然而,虽然我们并不是冷血动物,我们却无法体会他悲痛欲绝的心情,甚至根本想不到对他表示一点关心,这种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也许我们与他和他的父亲素不相识,也许由于杂务缠身,我们没有时间去想象他此时的处境。但是经验告诉我们,遭遇如此不幸的人必然是痛不欲生,而且我们清楚,如果有时间周到地为他着想,我们无疑会对他深表同情。正是因为意识到这种有条件的同情,我们才会认可他的悲痛。即使有时实际上并未产生同情,事实也是如此。日常经验使我们懂得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有什么样的情感,于是这种规则就会改正我们暂时的“不合适”的情绪。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面对无瓜葛的客观事物
内心的情感引发行动并且决定善恶是非,我们在考察它的时候无非是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方面是产生它的原因或者动机,另一方面是它的目的或后果。一种感情是否符合造成它的原因,决定了随之而来的行为是彬彬有礼还是野蛮粗俗。一种感情的意图是行善还是作恶,决定了其后果是有益还是有害,该赏还是该罚。
近来,哲学家们考虑的主要是感情的目的,却很少注意激起感情的原因。但是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对人的情感及其行为进行裁判的时候,一般离不开以上两个方面。当我们责怪一个人对自己的爱恨缺乏自制时,我们考虑的不仅是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还有造成他内心激动的微妙因素。虽然我们觉得他不至于那么激动,或许他所欣赏的人物并没有那么出色,他的遭遇并不是特别悲惨,激怒他的事情也不是非常糟糕。但是只要他的情绪还不算特别离谱,我们就能谅解和容忍。
根据我们是否对别人的感情抱有同感,我们可以判断它是否恰如其分。这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激发感情的事物与我们和当事人都没有特殊的关系;二是它们对我们当中的某人有特别的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在面对那些与我们双方都没有什么瓜葛的客观事物时,如果对方的感觉时时与我们相吻合,我们就会觉得他品味高雅、见识不凡。壮丽的河山、华美的建筑、绘画的构图、演说的谋篇布局、第三者的所作所为、数字的奥妙、宇宙大体系中各个构件神秘的运转,所有这些有关科学和品味的一般事物,与我们都没有什么特殊关系。我们会从相同的角度去观察它们,而且没有必要对它们报以同情,因为我们与对象之间不需要感情上的和谐一致。但是,由于我们各自的生活经历使我们习惯于关注复杂事物的不同部分,或者由于我们意识的敏感性差异很大,我们常常会有不同的感受。
如果朋友对某件事物的观感跟我们完全一致,没有人有任何特别的见解,虽然我们内心会表示赞同,却不会觉得钦服景仰。但是如果他们在观察对象的时候留意到我们所忽视的大量细节,使得他们不仅与我们观点相同,而且还能指引和点拨我们,那么我们不仅会感到英雄所见略同,而且会被他们过人的敏锐和悟性所折服,仰慕之情油然而生,惊叹之余,自然会赞不绝口。说出尽人皆知的真理并不能让人钦佩,比如认为绝代佳人胜过丑陋的残废,或者二加二等于四。那些品味不凡的鉴赏家能够在毫发之间鉴别出美丑高下,那些头脑清晰的数学家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就解决一团乱麻似的难题。只有他们才当得起我们的仰慕,无愧于我们的颂扬,因为这些艺术和科学领域的天才指引着我们,他们广阔的视野和超凡的见识总是让我们意想不到。
人们或许认为,我们之所以赞赏这种才气是因为它有用,它的实际效果赋予它特殊的价值。但是,最初我们在肯定别人的见解时并没有考虑它的效用,只是觉得它正确得当,实事求是。毋庸置疑,我们觉得别人有眼光只是因为他们的看法合我们的意,别无其他原因。同样,我们最初对别人的品味表示赞同也并不是因为它有用,而是因为它公允精到,恰如其分。评价其功用只不过是事后的想法。
面对特殊关系的事物
2对于那些跟我们和对方都有特别关系的事物,就很难做到这样的心平气和,虽然这一点至关重要。我的朋友当然不会从我的角度去看待我所遭遇的厄运和伤害。这不像欣赏一幅画、一首诗或者讨论一套哲学理论那么简单,因此我们的感觉会截然不同,我所受的影响更为直接。如果朋友在评价那些客观对象的时候与我观点不一致,我会觉得无所谓;但是如果他对我所承受的不幸和伤痛没有感同身受,我就不太受得了。即使你对我所欣赏的一幅画、一首诗甚至一套哲学理论感到不以为然,我们也不至于为此吵起来,从常理上讲我们都没必要太介意。因为这些对于我们双方都无关紧要,即使我们的看法针锋相对,也不致为此伤了和气。但是如果事情跟你我都息息相关,那就大不一样了。即使在理性上你的见解与我截然相反,在个人喜好上你的感觉跟我格格不入,我都可以很大度地接受。如果我心情不错的话,还可以兴致勃勃地跟你探讨这些话题。但是,如果我厄运缠身,悲痛欲绝,你既不报以同情也不愿为我分忧;如果我蒙冤受屈,满腔激愤,你毫无同感,更不用说仗义执言,那我们之间就无话可说了。我们互相都受不了对方,你反感我的激动狂热,我也痛恨你的冷漠无情,甚至连对方的朋友我们都会看不惯。
即便如此,旁观者和当事人之间仍然可以达到心灵的沟通。首先,旁观者必须尽可能的体谅对方的处境,从最微小的细节上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的痛苦。他必须事无巨细地了解对方的情况,真正进入对方的世界。
即使做出这样的努力,旁观者的感受仍然与受难者本人有很大差距。虽然人类天性慈悲,但他也不至于为了别人的痛苦让自己陷入同样的困扰之中。设身处地地想象虽然能够产生同情,但不会长久。他在意识深处总觉得自己是安全的,没有真正地遭受折磨。虽然在想象中他们可以产生与受难者多少相似的感觉,但是不会那么深切。当事人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渴望得到一种更完美的同情,一种感到旁人与他悲喜与共的安慰。在内心激烈的挣扎中看到旁人与自己心意相通,是他唯一可能得到的慰藉。但是他只有控制自己的情绪,让旁观者可以接受才行。说实话,为了照顾其他人的心情,他不能任性而为,语无遮拦。旁观者在潜意识里总是觉得他对当事人处境的体会不过是一种想象,这不仅降低了同情的程度,而且改变了同情的性质。因此他人的同感和自己的悲伤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两者的感觉总是存在差别。但是这两种情感之间的协调一致已足以维系社会的和睦。就算它们无法严密合拍,我们也心满意足了。 出于人类的本能,旁观者与当事人为了互相沟通都会努力去设想对方的处境。旁观者经常设身处地地去体察当事人的情绪,当事人也同样会把自己放在旁观者的位置,用对方的眼光来冷静地看待自己的命运。旁观者常常想如果倒霉的是自己会有什么感觉,受难者也时常顾影自怜。同情让他们学会了从对方的角度反观自己的处境。在旁观者面前,受难者感到旁人会公正无私地看待自己的遭遇并深深为之感动,他内心的波澜必然会因此平息不少。
朋友在身边会让心乱如麻的人平静下来,知己的出现会让我们的心灵得到某种宽慰。同情会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我们一想到他正在关心着自己的处境,就开始像他那样可怜自己。我们不能指望一个普通相识像至交一样同情我们,他不会不厌其烦地倾听我们的唠叨,因此我们在他的面前显得非常镇静,尽量三言两语就把自己的情况说个大概。我们更不能指望一群素不相识的人会对我们多加关心,因此我们在他们中间更加心如止水,努力将自己的情绪控制在他们能够接受的范围内。这不仅仅是装模作样。只要我们能够控制自己,的确一个普通相识比一位知己更能给我们带来安宁,身处一群陌生人中间比面对一个熟人更能让我们平静。
因此,无论何时,如果我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参加社交和谈话都是调节心情的好办法,能让我们恢复平静和愉快,自得其乐。离群索居,爱好苦思冥想的人,经常为了自己的烦恼忧伤,闭门郁郁不乐,虽然他们慷慨仁慈、自尊自爱,却很难获得凡人常有的平和心态。
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可敬的美德
旁观者将心比心去体谅当事人,当事人也力求控制自己的情绪以照顾旁观者的感受,这两种努力确立了两种不同的美德。前者带来了温文尔雅、和蔼可亲、公正无私和谦逊仁慈;后者则造就了雍容持重、自我克制的人品,将激情纳入自尊自爱、合理恰当的轨道。
如果有人以慈悲的心肠回应着他人的点滴感受,为他们的不幸而伤心,为他们的遭遇而不平,为他们的好运而欣喜,他在我们眼中会是一个多么和蔼可亲的人啊!如果我们将自己换作他的朋友,我们就不难理解他们对他的感激之情,感受到他们从挚友那无微不至的关怀中得到的安慰。相反,一个铁石心肠,自私自利,对别人的欢乐和痛苦无动于衷的人,在我们看来又是多么面目可憎!此时,我们也完全能够理解他给周围人带来的痛苦,尤其是那些最令人同情的可怜人和受害者。
另一方面,那些为了维护自尊、体谅他人而刻意自制,在任何环境中都能做到处变不惊的人,他们高贵得体的风度总是令人难忘。那些只会唉声叹气、哭天抹泪、吵吵闹闹来博得同情的人实在让我们讨厌。但是,那种庄重沉静的悲哀,只有在红肿的双眼、颤抖的嘴唇以及看似冷淡无心却动人心弦的举止中才有所表露的痛苦,却令我们肃然起敬,让我们同样陷入沉默。为了表示我们的敬意,我们忐忑不安地检查着自己的行为,生怕举止不当破坏了这来之不易的和平。
无独有偶,当我们放任胸中的怒火不加任何节制的时候,那种傲慢蛮横的态度是最令人讨厌的。但是那种愤恨之中却不失宽宏大量的气度却让我们由衷钦佩。即使遭受莫大的伤害,它也不会超越公正的旁观者发自良心的义愤,纵容自己内心的怒火恣意的反击。它不允许言行越过情理的界限,甚至内心也像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一样平常,丝毫不要求更痛快的报复和更沉重的惩罚。
因此,完美无瑕的人性,就是关心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就是公正无私和慈善博爱的情怀。唯有如此,人与人之间才能达到感情上的沟通与和谐,才能产生得体适度的行为。基督教最伟大的律法规定,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去爱我们的邻人,因此我们对自己的爱不要超过我们给予邻人的爱,换言之,我们爱自己不要超过邻人爱我们,这也是一条举世无双的法则。
如果我们对超凡脱俗的品味和见识赞不绝口,深感敬佩,那么这种细腻的感觉和敏锐的眼光一定是难得一见。同样,在人们看来,敏感和自制的品质绝非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只有卓越不群之士才能具备。仁慈使人和蔼可亲,不过确实需要一种远非粗俗匹夫所能想象的细腻情感。宽宏大量纵然崇高,但无疑要求软弱的常人所无法达到的自制力。就像小聪明中产生不了天才一样,日常的伦理规范也造就不了美德。美德是卓越非凡、崇高优异的品质,远远超越世俗的标准。善解人意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会让人觉得和蔼可亲,那温文尔雅的态度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常常出人意料。自我控制到了一定的程度就令人肃然起敬,能够抑制常人按捺不住的激动实在让人惊异。
在这方面,那些可钦可敬的德行和那些只能点头认可的品行之间的确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很多时候,只要具有多数凡人所能做到的平常的敏感和自制(有时甚至连这点都不用),就可以达到完美适宜的水平。举一个非常粗俗的例子,在一般场合,肚子饿了就吃东西当然是无可非议的,没有人会表示反对。但是我们如果说这是美德,那就滑天下之大稽了。相反,在有些情况下是很不容易达到尽善尽美的,比如那些需要竭尽全力克制自我的场合,这时行为只要超过了人们的预期,即使并不十全十美,也仍然是一种可贵的美德。当人性遭遇强烈的刺激时,即使已经做了最大限度的克制,但由于人类天生的缺陷,软弱的人性总要发出叫喊,无法将内心的激动限制在旁人能够容忍的程度。因此,此时受难者的行为即使不是十分得体,也仍然值得称道,甚至可以称得上有修养。这种宽宏大量是常人力所不及的,虽然不是无可挑剔,但是比起在这种难堪的场合中司空见惯的行为来,仍然非常难得。
在我们决定如何对一种行为加以褒贬的时候,常常会采用两个不同的标准。首先是得体适度、完美无缺。在那些艰难的处境中,人的行为不可能达到这么高的水平,总是有可以指摘之处。其次是虽不完美但有所接近,这是大多数人所能做到的。只要超过了这个标准,无论这种行为距离无可挑剔有多远,似乎都应该受到表扬,可是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应该受到责备。
我们在裁判那些依赖于想象的艺术作品时采用的也是同样的方法。如果一个评论家用所有作品都从未达到过的完美的极致来要求大师们的诗歌和绘画,那么他看到的就只有败笔和瑕疵。但是,如果他将这些作品与同类作品相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