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曹薇便一冲动,就执起笔来,边写还觉得不够,认为画出来更有意思,不过她倒是没有用这玩意来牟利的想法,大概也是为了保持心中的那份纯粹,她虽然很爱钱,但绝不是掉进钱眼里的人,大约这就是一种爱好而已,毕竟她又不缺钱,即便她的父亲曹洪并不喜欢这个愚笨的女儿,但却也不可能抛弃之类。
当然了,曹洪的吝啬,那在整个魏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当年连曹丕问他借钱,他都不肯,至今曹丕心里都有个疙瘩,也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发出来。
曹薇的第一篇小说,荀粲那也是有幸拜读过的,文笔说不上有多好,但读起来却是极其流畅的,题材也并不算新颖,虽不是才子佳人类型,但却是江湖侠客类型,或许唯一的异端之处,就是主角是个采花贼。
或许曹薇也知道,若是她的这种三观极其不正的小说发表出去,只要火起来,那肯定得引起轩然大波,如果不火的话,那自然也无所谓了,反正影响到的人不多,她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这放在一般的武侠小说中,这采花贼往往是最不入流的反派,下场都是极其悲惨的,完全是用来给主角刷声望的玩意,只是这曹薇小说中的采花贼,却是在不断玩弄各种各样女子的同时,这江湖地位还不断的上升,最后还神功大成,当上了江湖世界中的最有权势的人物,武林盟主。
而曹薇这部新写的仙侠,这主角依旧是个邪恶无比的家伙,他从小就是个坏到骨子里的家伙,出身豪绅之家,天天鱼肉乡里,无恶不作,仗着自家在乡下颇有势力,便常常做那欺男霸女,强抢妇女的勾当,总之在这个主角的身上,简直找不到任何闪光点。
荀粲看了个开头后,就觉得此书必扑,太黑暗了,完全让人找不到任何认同感,这怎么能火起来?
现在曹薇正写到,这个邪恶的家伙把具有真善美的正道侠客阴死后,终于遭受到追杀,于是机缘巧合之下,他获得了一种名为欢喜魔功之类的玩意……
第五百一十八章 歪见
听到荀粲吐槽她所创造出来的主角,曹薇并没有有任何不悦的模样,那明艳的脸颊上依旧显得有些迷糊,她无所谓的说道:“世人所说的邪恶,只是世人的愚见,这个世界本就应该是混沌的,为何要变得那么秩序呢?”
荀粲倒不知道曹薇会有这样的想法,这女孩看起来还是混沌邪恶属性啊,不过也可以明白,曹薇并不会将这样的属性带到现实生活中,大约只会将她的想法投诸笔端吧,在幻想世界中,大可随意制定世界观,无需在意别人的看法,反正也是用来满足自己的东西。
“薇薇,这样的想法随意放在脑子里想想就可以了,混沌总是会慢慢发展成秩序的,正因为有了秩序,有些人才能正大光明的统治别人,而若是没了秩序,这个世界就乱了,这样一来,没有统治者,任何人都可以当统治者,但是这不见得能让整个人类都得到发展。”
荀粲侃侃而谈,其实对他而言,自然是希望秩序的世界,因为他属于权贵阶层,制定出来的秩序,对他虽然也有限制,但终究没有那些平民百姓来得大,可以说,他本身都代表着万恶的统治阶层。
不过若是没有统治阶层的话,说不定那些平民百姓过得生活更差,从人类的发展史看,也是从混沌到秩序,从野蛮到文明,野兽大约是没有阶层的,全靠真正的丛林法则,不过人类却始终是要分阶层的,因为这代表着文明。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曹薇似乎一针见血的归纳出了荀粲的见解,其实这也非常符合平头百姓的想法,乱世之中,虽然没有了强有力的统治者,可以乱搞一气,但是自身的生命却也得不到保障,吃饭穿衣都是个问题,或许这时,百姓们就有了所谓的自由,乱了嘛,人人都可以当统治者,人人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大约就算是一种可贵的人权?只可惜乱世无法保证人存活下去。
而若是天下太平,那免不了就要拥有强有力的统治者,要有个明君嘛,但即使有了明君,却也无法保证下面的人治是否清明,而有了这样强有力的统治者,那在这样的统治者身旁,肯定有跟随在他身旁的统治阶层,总不能靠皇帝一个人来统治整个国家吧。
于是,虽然是太平盛世,那平头百姓的生活自然应该算是不错了,远远超过乱世的生活水平,不过他们在权贵眼中,却依旧只是可以随意践踏的犬类而已,这就是古时的秩序,有个官位的名字叫做“州牧”,而牧民也算是一个很寻常的词汇,从这个“牧”字就可以看出,百姓大约就是牲畜般的存在,他们身上的产出的羊毛,自然是用来贡献给统治阶层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世界越来越文明,却也改不了某些永远无法改变的事实。
荀粲听了曹薇的话,却再也不想在这个话题上闲扯了,因为他不会在意那些太平犬抑或是乱世人,那些人终究没有太多的选择权利,不过只要有了才能,那当然就有可能出人头地。
“不提这些了,我倒是好奇,你为什么一定用设定这样的主角呢,难道是心里的阴暗通过这样的手段来发泄出来?这主角身上毫无闪光点,有什么意思呢?”
荀粲看着似乎是陷入了沉思的曹薇,随意转移了一个话题。
他倒是没有意料到,曹薇还会思考一些这样的问题,这种问题其实也和道家的那些谈玄论道有些关联,想可以想出好多看似深刻的东西,就好比谈玄论道,常常能让外行人觉得好高深好玄奥的感觉,进而便会对那些善于谈玄论道的名士产生一种崇拜情绪,这么会清谈的人,肚子里一定很有料。
但事实上,这种问题思考了也毫无作用,解决问题的办法往往是很难想到的,这大约就是时代的局限性。
“谁说没有闪光点的,我这个主角,姑且就按照那些世俗的说法,很没品,无恶不作,但是我认为,这些都是小恶而已,他不过就是个豪绅出身,再怎么恶也无法造成太大的影响,而他的闪光点则在于,他的那种完全的自私自利,一个小人物,居然敢做那么多逆天的事情……”
曹薇非常流畅的解释着,而她脸上的迷糊之色也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坚定,对自己笔下主角的坚定,对自己幻想世界的坚定,这世上有那么多宣扬惩恶扬善的小说,而她写的却是,为了自己,可以抛弃道德法律善良公正的主角。
“我已经构思好结局了,那就是天道不容这个主角,毕竟修真乃逆天之事,修为越高,对自然的掠夺就越多了,所以天道会降下惩罚,这就是我对雷劫的设定,然后结局是,天道要毁灭世界,来毁灭他这个人,原因是他身上有种遮掩天机的法宝,按照一般小说的设定,这个主角应该要主动站出来拯救世界,牺牲他一人,顾全大局嘛,不过我这个主角一定不会这么做,哪怕这个世界上,还有他唯一动心的至爱,不过他却能毅然放弃至爱,一意孤行,坚持自己的信念,嗯,最终结局就是整个世界都毁灭了。”
曹薇说得十分激动,似乎是认为自己的想法出奇制胜,不流于凡俗,而且她在内心深处认为,若是让荀粲去修真,那肯定就是这种人,完全只坚定自己的道,而不会因为任何东西而动摇,哪怕这道是邪道、魔道之类,难道这不算闪光点吗?
荀粲听了曹薇的话,虽然脸上的神情没变,但心中还是很欣赏曹薇的说法的,当然啦,按照前世的说法,这曹薇写出来的小说,绝逼是有一种浓浓的中二之气的,不过杀伐果断倒也不少,关键时候还可以杀妻证道,这种混沌邪恶式的主角,确实很少,毫无底线,毫无下限,往往遭人诟病,若是有了那么一个底线的话,这样的主角其实还是很受欢迎的,比如说珍惜亲情,护短之类的底线。
可惜曹薇的主角,却是关键时候可以放弃这些,只为了心中的信念。
荀粲觉得自己怎么说也算是个邪恶的反派,当然啦,在别人看来,那绝对正派的不得了,作为名动天下的大名士,掌握了话语权,难道还会被人说成是邪恶,统治者怎么可能是邪恶的,它可是作为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的啊,荀粲觉得自己就是为人民服务的人,谁都不能否认,他的发明,让许多百姓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而他本人也就坚持自己的享乐自私之道而已,享乐是指毫无节制的玩弄女人,那种肉体的欢愉可以愉悦本身,这虽然有道德上的瑕疵,但不能否认的是,大多数人都是追求享乐的,况且这对于有权有势的人来说,只要做得低调些,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约定俗成的东西嘛,而自私则体现在,他只顾自己,以及荀家了,完全没有其余穿越者那种拯救万民,拯救祖国于水火之中的心态,这实在是太没有节操了。
其实荀粲的转变有个过程,原本的雄心勃勃,似乎在这些年养尊处优的悠闲日子里弄没了,或者觉得,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和他这个权贵阶层有什么关系呢,这是屁股问题啊,他只要自己活得开心,活得自在不就行了嘛,其他的东西,关他什么事?
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
无疑,荀粲的为国为民的觉悟实在太低了,或者说,他已经自我到了极点,不过他也不会去阻碍一些有道德有理想的青年,所谓人各有志,就是这个道理,没有人规定穿越者一定要拯救世界的,安安心心当米虫也是不赖的选择。
“哎,那你写的这本小说,还是个悲剧性的结局咯?这还真是不爽,看来我还是比较喜欢看那玉散人写的《极品才子》,代入里面的主角,可以体会到草根崛起的爽快,也可以代入里面的‘荀粲’,可以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暗爽,因为那个‘荀粲’真是个高大全的正人君子,而现实中的我,却是个喜欢粉饰太平的家伙。”
荀粲的语气有些自嘲,他其实也知道自己是愈发的堕落了,但他却完全不能控制自己,这难道也算是时代的局限性?还是他的本性,就是这般懒惰虚伪?
曹薇看到荀粲这副模样,倒是很善解人意的握住了荀粲的手,仿佛是给他鼓励一样,在她的眼里,这才不算自甘堕落,而是愈发具有吸引力啊,那些高大全伟光正的玩意,她是真的一点都不感冒,按照她的逻辑,这世上没有真正的高大全伟光正,因为这些人即使表现这样的高大全,也不过就是为了寻找一种内心的满足感而已,这样的欲望,其实和荀粲爱玩女人没有什么高下之分。
“玉散人写的那些东西,打发时间还是可以的,虽然剧情很俗套,但是他讲故事的水平不错,还有些小才华,其实我倒是认识这个玉散人,他还是太学学子呢。”曹薇如此评价道。
荀粲一听曹薇还认识玉散人,顿时就来了兴趣,若他没有记错的话,这玉散人算是开了小说之先河啊,若没有他先在《旦榜》上连载小说,加上荀粲暗中用自己的权势为其推广,那现在这个小说娱乐业的发展,根本就没有这么繁荣。
第五百一十九章 本该如此
“哦?你怎么会和他认识呢?”
荀粲毫不掩饰自己对这个小说家的兴趣,或许是因为玉散人在他的小说中,把荀粲描写的特别高大全的缘故,让某个实则心里十分阴暗的家伙有种暗爽的感觉。
“我认识他,他当然不认识我,也是一次偶然吧,那个家伙在他的圈子里吹嘘自己写的东西,虽然看起来好像对自己的作品无所谓的样子,但只要听到别人的赞赏,他都会非常快乐。”
曹薇很随意的诉说着,倒也显得十分中肯,并未表现出太多的褒奖或是鄙视,“我在福纸楼里,也常常见到那人,他总是来购买自己的作品,那种得意的模样,让人很难忘,好像那个人叫吴顺吧,是富商之子,在那些寒门圈子中,很有人缘。”
荀粲知道了这个姓名之后,就暗暗记住了。
随后他与曹薇两人共进晚餐,倒是显得极其契合,仿佛是天生的夫妻一般。
在曹薇走时,荀粲忍不住脱口而出道:“薇薇,做我的正妻如何?”
荀粲的问题显然十分唐突,他其实与曹薇之间相处的日子,极其短暂,但是直觉告诉他,在这个女孩面前,其实也无需伪装什么东西,她能包容他的一切阴暗,而不像其他女人那样,只看到他那完美无比的外在。
而荀粲虽然看不透这个一脸迷糊的女孩,但他却感觉到,自己的想法,还不如就这样直接的表现出来,哪怕这句话说得,貌似毫无诚意,就跟吃饭喝水那样简单似的。
不过曹薇在瞬间就能感受到,这是荀粲一生中只会说出一次的东西,哪怕用这样轻描淡写的语气,但是若她错过的话,那她也会毫无意外的出局。
哪怕荀粲的一见钟情蕴含的情感再炽热,他也不会慷慨的给出第二次机会,因为这就是荀粲,她所彻底了解的荀粲。
“本该如此。”
曹薇回眸一笑,那明艳的俏脸上的迷糊神情完全消散,仿佛洞察了一切。
她回答的速度也极快,没有一丝一毫女孩的矜持,一点都不怕被别人看轻,她的语气中倒是蕴含着一丝激动,显然她对荀粲能问出这个问题,表示很欢迎。
等到曹薇离去的时候,荀粲才仿佛舒了一口气,他的心里,饱含着一种充实,那种精神上的愉悦,比起肉体来说,丝毫不差,他觉得自己真的沉溺到了那种付出爱意的行动之中。
他想把曹薇娶为正妻,一直陪伴在自己的身旁,这样他才能永恒的付出自己的爱意,至于这种炽热的爱情,会持续多久,他自己也不知道。
不过荀粲却非常清楚,这样的爱,不是永恒的,再热烈的爱,在时间的推移中,也会变得倦怠,但是明明知道结局,却依旧会义无反顾的这样做。
而曹薇的心思,他却一点都不懂,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回应自己的感情,这个看起来十分迷糊的女孩,其实是大智若愚,她明明非常了解自己,甚至也可能明白,自己毫无缘由的爱,是非常突然的东西,持续时间肯定不会太长,可她却甘愿当自己的正妻。
荀粲想了一会也没什么头绪,不过他也不在意,等到自己丧失热情的时候,便用对待其他女孩的方式,对待曹薇就行了,反正做那些事情,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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