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粲想了一会也没什么头绪,不过他也不在意,等到自己丧失热情的时候,便用对待其他女孩的方式,对待曹薇就行了,反正做那些事情,都是很娴熟自然的。
翌日,荀粲依旧过得悠然自得,不过心中却已经把娶曹薇之事提上了日程,只待什么时候娶妻的欲望最强烈时,便上门提亲,没错,他现在无论在什么事情上,都喜欢依着自己的性子来,这样才能保持他那时刻愉悦无比的姿态。
荀粲觉得,自己遇到曹薇之后,就仿佛完全惑溺在她的一颦一笑之中了,昨日她回眸一笑,仿佛使他的世界满树花开。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纯粹的喜欢一个女孩,没有任何的缘由,甚至摒弃了肉体的欲望,他都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是因为玩腻了以前那种直接的方式,还是因为什么其他的原因。
总之,这让他有一种莫名高尚起来的感觉,他都觉得这很有讽刺意味。
突然想到那个名为“玉散人”的小说家,荀粲的心情变得愈发愉悦起来,虽然从未见过那个家伙,但是也不知是不是因为近日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缘故,或者说看谁都顺眼的缘故,导致他很想见一见这个小说家。
既然这个玉散人敢在小说里,将自己这个荀粲写成了主角的后台,若是现实中自己也成为这个玉散人的后台,那会是怎样有趣的情景呢?
荀粲随意利用暗阁的底层人员,去向这个有趣的家伙,下了道想要见他一面的邀请,这绝对是属于他的殊荣。
自从洛阳成为魏国的帝都之后,随着整个国家的稳定,它的发展也显得极其迅速,尤其是当各种新奇的发明兴起时,便更加推动的商业的发展。
洛阳的商业较长安更为发达,富商巨贾频繁贸易于三市。南市百行各业,共有三千多家铺子,甍宇齐平,遥望如一,榆柳交荫,通渠相注。珠宝店、书局、麸行、奴隶市,重楼延阁,互相临映,招致商旅,珍奇山积。北市东连漕渠,天下舟船集于桥东,常有万余艘船人,填满了河路,商贾贸易,车马堵塞市间,无论是胡商,还是西域商人,都云集在这里,多出售香料、珍玩,采购丝绸、茶叶、肥皂等商品,旅店、酒食店也多处于这一带,鳞次栉比,将洛水南北的两市连成一片。西市与南市相仿,不过更偏重于批发,主要客户是其他各地的商贾。这里的“市”只有到了日中时分才开,当然,开在各个坊里的小货摊儿不受此限。洛阳的每个“市”都有四个门,吴顺来这市中购物,在这南门处,他一瞧坊门打开了,便立即加快了脚步,也不知是想要买些什么东西。虽然刚刚开市,可以因为一天里只能开半天的市,所以刚刚开坊,早就做好了准备的商贾们就卖力地吆喝起来,招揽着刚刚走入市场的洛阳百姓。李家漆器什物铺,王家花果铺子、萧氏纸墨笔砚、刘家炭薪、陈家酒庄,牛羊肉铺,一路行去,绣旗招展,掩蔽天日。其间还有许多由胡人开设的珠宝坊和香药铺子。各种各样的人,官绅士子、淑女佳人、大家闺秀、胡姬番女,贩夫走卒,国人胡人,参差其间,骑马的、乘车的,步行的,各行其路。放眼望去,美女很多,就算不想买东西,在里边随便逛逛,瞧瞧美人也是很养眼的,但是“满城尽是大馒头”的旖旎景像你在这里是看不到的。因为开胸装只有两种女人在两种地方才可以穿,一种是命妇贵女、使相千金,可以在府邸和宫闱中穿。另一种是歌伎舞伎,可以在青楼妓坊中穿,其他女子连穿的机会都没有,更不要说穿到大街上现眼了。
由此可见,魏国的寻常妇女,还是非常保守的,所以别看那些荀粲搞出来的奇装异服非常的超时代,但却只是在闺中流行,而且是上层阶级喜欢玩新奇调调的家伙,真正敢将那些奇装异服穿出来,绝对会遭到围观的。
也正是如此,得以保存了古代的那种古风古韵,不过由于科技早就超越了原本的三国时代,便导致整个三国时期的民俗风情,往隋唐时期靠拢了。
不过在文化方面,则像是两晋时期,清谈的风气很浓,以道家经典为尊,儒家反而被压制的厉害,汉朝的时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时代已经过去,这个时代由于开放了言论,仿佛又恢复了百家争鸣的辉煌时期,其中荀顗起了很大的作用。
而小说家的崛起,无疑就是个很好的例证,原本它早就属于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之一了。
其实道家哲学算是中国思想的浪漫派,儒家则为中国思想的经典派。确实,道教是自始至终浪漫的:第一,他主张重返自然,因而逃遁这个世界;并反抗狡夺自然之性而负重累累的孔教文化;其次,他主张田野风的生活、文学、艺术,并崇拜原始的淳朴。
道教一种游戏的游戏姿态,而儒家则为工作姿态。这使你明白每一个中国人当他成功发达而得意的时候,都是儒教徒,失败的时候都是道教徒。道家的自然主义是服镇痛剂,用以抚慰创伤了的中国人之灵魂者。
无疑,在这种真正的言论自由的黄金时代,道家文化更加有市场,因为它如此的浪漫而奔放,再加上有何晏、荀粲这种倡导道家玄学的大名士,便使得这样的文化愈发风靡起来。
而这又是乱世渐渐稳定之时,人民的伤痛尚未过去,文化中自然也会有种逃避现实的感觉。
不过此时洛阳的繁华,倒一点都没有乱世的感觉了,反而有种纸醉金迷的味道,当然,比起建邺来说,它还有些差距。
吴顺来此购物,却又碰到了之前偶遇的熟人。
一个完全看不出性别的少年。
第五百二十章 义气
这个少年,自然那个名为韩洛的家伙。
吴顺本来正欲进那胡人开的珠宝坊中挑选一些好看的饰物,以送给自己那年芳十四的亲妹妹,她马上就要及笄了,一想到等到十五岁的妹妹就可以嫁给其他男人时,他的心,便会隐隐作痛,他才不会告诉别人,他其实是个妹控呢。
吴顺的妹妹名为吴媱,若说起容貌,其实也只能用平凡二字来形容,不过性格倒是颇为刁蛮,当然,她的刁蛮,仅仅是针对他这个亲哥哥,而在其余朋友眼里,倒是个知书达礼的好女孩。
但吴顺却一点都不介意妹妹的不可爱,反而依旧深深的宠溺着这个妹妹,他对妹妹的爱,非常纯粹,并不奢求获取怎样的回报,大约在付出自己的兄爱时,便能获得无上的满足感,哪怕妹妹总是对他又捏又掐。
不过若是对他无比傲娇的妹妹,难得一次软软甜甜的喊他“哥哥”的话,他一定会心中大呼着“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可爱”,然后再无比开心的接受妹妹的称呼。
或许他的妹控之魂已经无可救药了吧,吴顺常常这样嘲笑自己,但对妹妹的宠爱却依旧不减。
吴顺的身边,除了有几个家丁之外,当然还有一些损友,他们的出身和吴顺大抵相同,但身价却比不得吴顺,所以这些人对吴顺而言,应该算是帮闲一样的存在。
吴顺一见到韩洛,这心里就有些腻歪,好像吃了苍蝇一样,上次这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就把他写的小说讽刺得一无是处,让吴顺这个对自己的作品很有信心的大神小说家,郁闷了许久,总觉得像韩洛这种一边看还要一边骂的读者,当真是让人恶心,尤其是考虑到对方还有看盗版的可能性。
韩洛见到吴顺这一群人,倒是一眼就找出了为首的吴顺,心说这个富商家的公子还挺有势力嘛,居然有这么多人隐隐以他为首,也不知赵姐的麻烦,他能不能解决。
于是韩洛便大方的走上前去,主动和吴顺打招呼道:“吴公子,真是巧啊,居然能在这闹市中遇到你。”
吴顺见韩洛如此热情的对他打招呼,心中觉得有些诧异,上次怎么看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挑刺的存在,很没礼貌,却没想到这次居然主动的和他打招呼,他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妖,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回礼还是很有必要的。
但吴顺也不想表现得太有礼,毕竟他还是对自己的身份很有优越感,其实按理来说,以他的出身,还无法获得“公子”这样的称号,只有名门出身,才能称为公子,不过怎么说他也是出身富商之家,有钱人嘛,就是讲究个面子,大家互相喊个“公子”,也不算出格,于是喊着喊着便习惯了。
“哟,是韩小子啊。”
吴顺大咧咧的应了一句,就想直接进这珠宝坊,其神态动作充分体现了他对这个韩洛的不爽,这是好脾气的他,很难得做的事情。
韩洛也感受到了此人的傲慢,也便收敛起了自己难得表现出来的热情,不过他最讨厌的,便是这家伙身上的优越感了,不过是个商人之子罢了,有必要这么得瑟吗,别以为韩洛高傲,他虽是那颍川韩家的庶系,但终究也算出身名门,哪怕这个韩家早已被铲除一空,但他骨子的傲气,还是从来不缺的。
但想到赵姐遭遇到的麻烦,他便强行压下心中的不爽,只是十分平静的陈述一个事实道:“吴公子,赵姐遇到了一个麻烦。”
吴顺一听是小赵的事情,顿时便上心了,对那个固执谨慎的女孩,他还是很欣赏的,哪怕对方是个小贩,不过他当然不会承认,他对她最欣赏的地方其实是因为这个女孩在听他说八卦时,会自然而然露出一种憧憬加向往的神色,这往往让他这个喜欢吹嘘的家伙,获得一种无上的优越感。
“哦?是什么麻烦啊,难不成是那李家人看她嫁妆少,要退婚?这算什么麻烦啊,能用钱解决的事情,都不是问题!”
吴顺豪气的说着,身边的帮闲们一通马屁,拍得吴顺眉开眼笑,说真的,吴顺的性格和那位大名士何晏有些类似,都比较喜欢听到别人的吹捧,不论是真心的还是故意的,可惜他家虽然家财万贯,但这出身终究不高,这一直让吴顺无法真正融入上流社会。
韩洛见吴顺这副土财主暴发户的样子,心里暗暗鄙夷,他抚了抚额,动作倒有一种女子般妩媚的风情,让一帮男人摸不透这家伙到底是男是女。
“当然不是,那李家怎么说也算是书香门第,虽是寒门,但如今科举已出,一旦金榜题名,做了官之后,门第什么也不算问题了,赵姐的那位也算是良配,对赵姐一心一意,只是这几日,却有一位一看就是豪门大族出身的纨绔子弟,看上了赵姐,想要强行将其纳为侍妾,赵姐自然不从,于是他便扬言要砸了赵姐的摊子。”
韩洛娓娓道来,说出了前因后果,他见吴顺神情诡异,却又添油加醋道:“赵姐的摊子被砸也许是小事,但若那个纨绔做出强抢民女这样的事情的话,可就是大事了,那个李家的寒门子弟虽然深爱赵姐,但如今他正在应举的关键时候,赵姐却不想将这事告诉他,不过吴公子若是能助赵姐一把的话,那我便可以为公子做一件力所能及的事情。”
韩洛有一身极好的金手指功夫,自认答应吴顺一件事,那是给了吴顺极大的面子,其实本来他已经决定自己动手,解决掉那个纨绔,但是这样一来,他或许就在这洛阳呆不下去了,可他却有不得不呆在洛阳的理由,而且他也不知道那纨绔到底是什么来头,不过观其嚣张的架势,只觉得来头很大。
本来已经开始仔细策划起这个行动,没办法,他虽然外表看起来很疏离的模样,但心中却包着一团火,那种侠义的精神,已经融入到了他的骨子里,不过偶然间遇到这个吴顺,又看到他貌似也有点小势力,便试一试能不能让这个家伙帮一帮忙。
吴顺神情诡异,倒不是因为他不愿意帮忙,而是忽然有了一种主角的待遇,没错,这种极其狗血的纨绔欺男霸女、强抢民女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了他认可的朋友身上,要知道,别看他小说里总写这样的情节,但事实上,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实在太小,只要稍微有点身份的纨绔,根本就不会做这样的事情,还是抢这种摆小摊的女子。
平心而论,赵芸虽然性格不错,但她的容貌,也勉强算得上中上之姿,完全就是路人级别的,可这样的女子,居然还能遭遇到如此待遇,这让吴顺这个写小说写得入迷的家伙,不得不觉得,这种事情发生在他身上,说明他获得了主角光环。
说不定在去为小赵出头的过程中,还会遭遇到贵人,这是他写小说写出来的第六感。
“你到底帮不帮赵姐,给句话吧?”
韩洛不满的再次发话,心中却是忍不住觉得失望,这个家伙说到底不过是个富商之子,听到是那些真正豪门大族出身的纨绔,肯定就害怕惹祸上身,而别看他嘴上说自己对真正的上层社会多么了解,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并没有融入到上层社会。
吴顺一听,顿时真热血主角附身,哪怕知道找麻烦的人不好惹,他也不畏惧,因为他坚信,自己这个正义的一方,绝对可以战胜邪恶的!
“当然,小赵的忙,我还是要帮的,我可是挺喜欢她那面摊呢,事不宜迟,现在就去!”
吴顺大手一挥,脸上浮现出无比自信的神色,好似自己确实有无数底牌一般,但事实上,虽然他认识不少权贵子弟,但人家和他的交情,实在很浅,哪怕他家财万贯,但身份的鸿沟摆在那里呢,那些眼睛长在天上的名门公子,怎么会自降身份,和这个商贾之家的子弟交往呢?
倒是韩洛,见到吴顺这副自信满满的样子,不由心中诧异,只觉得刚刚自己似乎真的小看了这个家伙,难不成这厮真的是那种隐藏于市井之中,惯于扮猪吃虎的家伙?
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个名为吴顺的男子,虽然长得平凡了一些,喜欢卖弄了一些,但心地却还是善良的。
吴顺的讲义气,让韩洛对他升起了一丝好感,对其那种不知天高地厚的优越感,也稍稍有了些改观,或许这家伙真的有他的优越之处也说不定。
吴顺凭借着一股锐气,带领自己的一帮小弟,来到了青田坊的面摊,果然发现那里围了一群看起来就不好惹的纨绔子弟。
此时正是刚刚开市开坊的清晨,原本应该来这面摊吃早餐的市井小民,却已经消失不见,看来他们也不想沾惹麻烦上身,这自然也就给赵芸的生意带来了打击。
第五百二十一章 热血
吴顺还未有任何动作,只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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