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居然还有如此大的冰蟾蜍,叶辰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灵觉。
冰蟾蜍的外貌类似青蛙,全身银白sè,体形却比青蛙大很多,一般的冰蟾蜍只有拳头那么大,但眼前这个冰蟾蜍却有脸盆那么大,就算是蟾王也不过是比拳头大一圈而已,难道还有蟾王之王?
叶辰风眼中泛起一股贪婪,因为这冰蟾蜍实在太yòu人了,并不是长的yòu人,甚至很丑,而是冰蟾蜍本身的功效yòu人,可以说全身都是宝……
冰蟾蜍在古代都是稀罕物,一般是可遇不可求,它的唾液不但可以解百毒,还可以让人容貌不衰,体内的血液可以增加功力,治疗百病,炼制各种丹药……
这让叶辰风有种掉了绿豆捡了芝麻的感觉。
但很快,叶辰风这种贪婪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因为,随着冰蟾蜍的bī近,他周围的潭水也越来越寒冷了……
虽然冰蟾蜍本身没什么攻击力,但它全身散发的寒气足以让一般人退避三舍,当然了,一般的冰蟾蜍是威胁不到内修者的,但眼前如此大的冰蟾蜍所散发的寒气就恐怖了,最起码不是现在的叶辰风所能抗衡得了……
呱呱……
一阵像从牛肚里发出的声音传进了叶辰风的耳中,接着,冰蟾蜍的血盆大嘴一张,朝叶辰风吐出了一股白sè的水流……
霎时,一股冷侵骨髓的寒气包围着叶辰风,让他不禁打了个寒颤,忙运起全身的功力抵御这股刺骨的寒气……
畜生!叶辰风也怒了,就算暂时斗不过它,但临走也要出口恶气。
呼!功力发挥极致,内力齐聚拳头顺着潭底的吸力,如一根利箭般猛地朝银白sè的冰蟾蜍shè去……
对着冰蟾蜍的头部就是一阵暴打……
呱呱……
冰蟾蜍准备张开血盆大嘴再次突出冰寒之水时,叶辰风用脚猛地一蹬冰蟾蜍的上腭,血盆大嘴终是没有张得开,借着这一蹬之势,叶辰风赶紧逃之夭夭……
开玩笑,要是等它反应过来还不被他冻成冰棍,出了口恶气就算了,再加上水压太重,吸力太强,根本无法施展,而且功力也消耗的差不多了,再不出去被缠住就完了……
呱呱……
冰蟾蜍似乎被jī怒了,一条条白sè的水流狂喷而出,紧追着叶辰风不放……
看样子惹到麻烦了,叶辰风大惊,赶紧憋足了劲往上冲去……
此时的场景就像是一条大白狗在大街上追着人咬,不同的是,这是在水里。
呼,叶辰风从水底终于冲了上来,一个鹞子翻身,落在了岸边。
却见冰蟾蜍也跟着高高窜起,可惜他不会鹞子翻身,上升三米高后,很不甘心地掉落潭底……
迟早把你nòng到手!
看着掉下的冰蟾蜍,叶辰风邪恶地笑了笑。
如果冰蟾蜍听到这话,本身就浑身jī皮疙瘩的皮肤恐怕会掉的光洁溜溜……
虽然没有找到紫灵珠,但有这个冰蟾蜍也算是小小的安慰了一下,虽然现在还没有办法捉住它,但并不代表以后没有……
也只是安慰,但却远远比不上紫灵珠的珍贵。
怎么办,难道还得去暗河去找,可谁知道那暗河有多长,又会不会被冲的无影无踪了?
说不定被冲进某个夹缝也不一定?不可能一直冲到尽头,我不会这么倒霉的!
叶辰风暗暗安慰自己。
人到了极度失去希望的时候,总会找些理由来安慰自己,叶辰风也不例外,抛开紫灵珠的功用不说,也是他这辈子唯一值得纪念的东西!
………【第三十六章 危机】………
难道真的要炼制那种丹药?
叶辰风骑着自行车在回来的路上想着……
在第一次因为功力不够,没能沉入潭底,他就想炼制一种暴增功力的丹药,这种丹药叫补神丹,可以瞬间暴增本身数倍的功力,但只能维持半个小时左右,而且药力散尽后副作用很大。
当时叶辰风并没有这种打算,还是想凭本身的修为来打捞,但现在想进入那条暗河如果凭本身的功力似乎不太现实,日期恐怕也是遥遥无期,现在为了紫灵珠和冰蟾蜍,叶辰风豁出去了,只要找到了紫灵珠,就算副作用再大也得用。
接着,叶辰风马上想到了两个难题,那就是炼制丹药的药草,而其中一味主药更是难得,赤精,生长于干燥之地,药性十分暴烈,一般人误吃会在十分钟内气血冲顶,七窍流血而亡……
这种药草在古代当然不是问题,但现在的人类足迹几乎踏遍了所有森林各个角落,一些珍贵的药草早就被采摘一空,甚至连根拔起,想要得到这味主药的难度似乎不小……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钱!
目前叶辰风的总财产就身上五十多块钱,虽然熊宇那里有百分之十的股份,但也要等熊宇的病情好转才能兑现,要想得到这笔钱似乎还得等上一段日子,虽然叶辰风还是可以提前叫他预付一些,但他不想这样做。
回到小区,时间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刚到小区门口,就见大姐唐舒雅动作优雅地从一辆价值不菲的宝马车上下来,同时下来一个相貌不凡的青年男子……
不,用相貌不凡来形容似乎力度不够,实在是这男人太完美了……
精雕细琢般的脸庞,英tǐng的鼻子,嘴chún的弧角相当完美,似乎随时都带着自信的笑容。
这种微笑,似乎能让阳光猛地从云层里拨开yīn暗,一下子就照shè进来,温和而又自若。
他身材欣长优雅,穿着得体的米sè休闲西服,手上一枚黑金闪闪的戒指显示着非凡贵气,整个人都带着天生高贵不凡的气息。
叶辰风不得不承认这男人是他见过最完美的男人,和大姐站在那似乎天生的一对,很完美的契合,让人感觉只有这个男人才配得上大姐这清雅高华的气质,让人同样有种,只有这个气质高贵女人才配得上这个浑身充满贵族气息的男人……
来往的过路人无不被这他们这摄人心魂的气质所震慑,都偷偷看一眼,自惭形秽一番后,默默地避开了……
莫名地,叶辰风心底升起一股危机感,像是有什么心爱的东西要被夺走了……
“小风,下班了。”见叶辰风推着自行车过来,唐舒雅微笑着说道。
“嗯,下班了。”叶辰风有些心不在焉。
“这位是?”气质不凡的男子嘴角噙起一丝温和的微笑,看起来很有亲和力。
“这是我弟弟,叶辰风。”唐舒雅介绍道。
“你好,鄙人柳随风。”说着伸出了修长白皙的手,举手投足都散发着优雅而高贵的气息。
“嗯,你好。”出于礼貌,叶辰风也伸出了手,如蜻蜓点水般,一触即放,虽然柳随风看起来是那么的彬彬有礼,完美到无懈可击,但他心里总有种不愿意接近的感觉,叶辰风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也许就是某种心思作怪吧。
“唐老师,你就住这里?不介意我上去坐坐吗?”柳随风抬头看了看眼前有些年头的建筑。
“这……”唐舒雅有些犹豫。
“呵呵……开玩笑的,我就告辞了,唐老师,你们上去吧,”柳随风说完仍然保持一贯绅士般的微笑,朝叶辰风打了招呼便驱车走了。
“这谁啊,帅的有点过份了吧,而且看样子是有钱人啊,简直是现代版开着宝马的王子,杀伤力很强啊,姐,你别告诉我你没有什么感觉?”
“什么什么感觉啊,我和他并不熟悉,是校长介绍认识的,只见过两次,刚刚他说顺路送我回来,我也不好拒绝。”
“是这样啊,你这校长还tǐng热心的嘛。”叶辰风暗想,这校长应该去当所长————婚姻介绍所!
“你回来怎么不提前打个电话,我现在都没有买菜。”
“没关系,现在买也一样,反正不是很远。
“还是算了,到饭店随便吃点吧。”
“那怎么行,外面饭店不卫生不算,也没有什么营养,另外顺便给你买件衣服,你看你现在的衣服都穿的掉颜sè了,记得还是我去年给你买的吧,这个样子那个女人会看上你。”唐舒雅柔声说道,眼眸里满温馨的责怪。
叶辰风心暖的同时,有些不满她后面说的话:“难道穿的好,或者有钱就会让女人喜欢吗?”
“也不是这样说,但个人形象也很重要,最起码表现出了本身素质,当然了,有点事业就更好了,最起码让人感到生活有保障,不会为了生活而奔bō。”
“那姐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如果有感情但没有钱你会和他在一起吗?”叶辰风看着唐舒雅一本正经地说道。
“怎么扯到我头上了?我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唐舒雅嗔道:“不过你既然说了,那我就说说吧——如果是我喜欢的男人他没有钱不要紧,就算是落魄了也不要紧,但也要有颗求上进的心,如果每日不思进取,浑浑噩噩度日子的话,我根本就不会他交往,更别提有感情了,如果他拼搏了,但失败了,我也会和他在一起,至少他努力了……”
“姐,你这样说,我怎么感觉像是在说我?”
“你?”唐舒雅一愣,接着笑道:不过你也是,这么大个人了,还总这样放làng形骸,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到时候真的连女朋友都找不到。”唐舒雅很婉约地说道。
“如果我努力,拼搏了,你会嫁给我吗?”叶辰风石破天惊地说道,这句话已经在他心里憋了很久了!
“啊……”唐舒雅芳心一跳,没料到叶辰风突然会崩出这么句题外话,霎时让她心如luàn麻,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记得你曾经答应嫁给我的,你不会反悔了吧。”叶辰风突然笑嘻嘻地说道,似乎不想把气氛搞的让人太纠结。
“啊,我答应你了?什么时候?”
“小时候。”
“小时候说的也算?”
“当然算,我从来没有忘记过。”
“呃。”
“你曾经教育我说,做人要老实本分,说出去的话就要做到,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我可是谨记你的教诲,你,不会是想反悔吧?”叶辰风一脸的惊讶地说道。
“我有说过吗?”
“说过!”
“我没有!”
“肯定说过。”
“嗯,那行,那我看你怎么努力,怎么拼搏,那天我等你开着奔驰来迎娶我,呵呵……”
“啊,奔驰?”叶辰风大惊。
“怎么,没信心了。”唐舒雅呵呵笑道。
“不是没信心,我觉得奔驰不够档次,最少也得是直升机,那样才符合我美丽高贵大姐的身份,不然岂不是让我未来的老婆很没面子。”叶辰风一本正经地构筑着未来,好像他真的是未来的亿万富翁一样。
“贫嘴,你还是赶紧想着该怎么去创业吧,别到时候我七老八十了你还做梦,我可告诉你,时间不等人哦,说不定那天我就是别人的人了。”唐舒雅巧笑晏晏道。
“你这辈子注定是我老婆!谁也抢不去!”叶辰风心里还加了一句,谁要是敢来————殺!
如果是没有重生前的叶辰风,打死他也不敢说这话,但自从融合记忆后,叶辰风懂得了什么叫珍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吃,就比如前世的‘灵’,现在后悔有用吗?
有些事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侥幸!
这辈子,大姐同样是叶辰风无法割舍的,他,不允许自己再犯同样的错误!
珍惜眼前人!
………【第三十七章 逛街风波(上))】………
“试试这件,那件我觉得还是不好看。”
传说和女人逛街和买衣服是最累的事,原先叶辰风不相信,现在叶辰风如果听到谁说不累,保证会立马暴揍这厮一顿。
不就买件衣服吗?至于逛三条街,试三十件衣服?而且还没有买到一件。
“我说大姐,未来老婆,随便买一件就算了,又不是我们结婚要穿,干嘛要讲究这么多。”
对于叶辰风冠以未来老婆的称号,唐舒雅一点也不在意,甚至对旁边导购小姐惊讶的目光也视若无睹,仿佛默认了似得,其实也是习惯了叶辰风这种肆无忌惮的性格,她也只能坦然笑之!
看到叶辰风哭哈的脸,唐舒雅笑道:“好了,看把你委屈的,就在这家店挑吧。”
“啊,真的,谢谢,非常感谢。”叶辰风霎时眉宇舒展,雨过天晴!
折腾了好久,谢天谢地,终于被唐舒雅看中了一件。
这位先生,你女朋友为你精挑了这么久,不如也帮她买件吧,”导购小姐很合时宜地说道。
“是啊,姐,你也买件吧。”
“不用了,我还有。”
“还是买件吧。“叶辰风劝道,他看唐舒雅每进一家店,总会在女服饰区看看,有时候眼眸还会闪过一丝亮光。
“好吧,就那件吧。”唐舒雅指了指旁边衣架上的一件贴身短款拉链式短袖上衣,看样子唐舒雅早就看准了。
衣服虽然不是名牌,但设计时尚、大方,不失典雅气质,婉约含蓄,看起来简洁而干练,穿在身上肯定活动自如,让人倍感轻松!
在叶辰风心目中,大姐不管穿什么衣服都好看,话说,三分靠天生,七分靠打扮,但唐舒雅却颠覆了这个说法,她的美丽与气质是天生的,不是靠打扮来的,不管是什么衣服穿在她身上都那么耀眼夺目,衣服的款式美感会依附唐舒雅的高贵气质而提升品味,成了她的附庸,她的点缀……
唐舒雅没有试衣服,直接叫导购员打包。
付钱的时候,叶辰风掏出钱,却悲哀地发现钱不够——囧!
一直保持着微笑的导购小姐此时终于敛去了笑容,眼中闪过一丝不屑,对唐舒雅抱以同情的眼神,意思是,你遇人不淑啊!
叶辰风现在心里很难受,并不是在意导购员的眼光,而是觉得自己太窝囊了,想想这么多年来似乎还从来没有为大姐买过衣服,更别提其他什么贵重物品,一直都是大姐在默默付出,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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