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部立刻就会遭受灭顶之灾。”
“黄先生难道就没有听说过瞒上不瞒下这句官场名言吗?元山都是些什么人?对大宋来说都是盗匪,豆沙县这么多年一直任其肆虐乡间,前不久他们更是丧心病狂的攻破豆沙关造下了滔天的血债,豆沙县的人无不恨的咬牙切齿,如果这个时候雄鹰部出动猛士攻克了元山,拔掉了元山这颗钉子,您说,豆沙县的县丞会像上面禀报雄鹰部入侵呢,还是向上面禀报自己攻克了元山,剿灭了百年的山贼呢?
至于元山的资财,当然全数归雄鹰部所有,只要行动快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光盗匪,掠其钱财,云某敢打包票,不但黑水,花嘛二部来不及反应,就是豆沙县的人想要知道估计也是半个月以后的事情了吧?
黄兄有了这笔钱财,再慢慢经营黑水,花嘛二部不迟,吐蕃民风彪悍,但是心思却不够用,正是我兄大展宏图的地方,至于小弟能附于兄长骥尾赚点钱财就心满意足了。”
黄又廷瞅着天边的薄云摇着头对云峥说:“世兄为了开拓自己的商道。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啊,不过这个计划还真的不错,雄鹰部得到钱粮,可以经营草原,世兄的商道也能畅通无阻,最有远见的就是将来雄鹰部的马蹄所到之处,都会成为你经商的地点,云家的壮大繁盛几可预期啊,世兄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心机,诚为可叹啊!”
云峥把皮口袋在黄又廷的皮口袋上撞一下说:“云家做生意从来不会将利润独吞,总需要大家都有好处才是,这个计划您看如何?如果觉得可行就迅速的行动,君不密失臣,臣不密失身,这件事讲究的就是一个快字,犹犹豫豫的想要成事,才是白日做梦。”
黄又廷没有立即回答云峥,其实云峥看的出来,头人只是在把他当仆人使唤,他并没有成为那个雄鹰王的谋主,云峥不需要他去谏言,只需要他将这个想法告知雄鹰王知道就好。
阴谋需要慢慢地发酵,只要长出第一根绿毛,后面就会有无数的绿毛长出来,黄又廷就是发酵吐蕃人野心的第一根绿毛。
晚上躺在帐篷里,透过帐篷的缝隙就能看到漫天的繁星,在豆沙寨观云,那么,来到草原就必须要看看星星,云峥不打算一次就将所有的美景看完,只看了一小片星河,自己年纪不大,没必要一次就把这样的享受催生到极致。
第一百零五章 蛊惑
赖八在忙着交易货物,每成交一笔,他都会送给牧民一个不起眼的小玩意,要嘛是一把小刀,要嘛是一把小勺子,看到人家有小闺女的还会送给人家一朵最廉价的绢花。
很快,他慷慨之名就已经传遍了草原,他能和吐蕃的汉子靠在山一样高的货物上磕磕巴巴的用吐蕃话讨论今年牛羊的肥瘦,也能将自己装酒的皮囊笑着甩给对方,等对方不顾一切的痛饮之时,又会跳着脚往回抢……
每个人都有一个最适合自己的舞台,赖八就已经找到了自己的舞台,在这里他不再是一个卑贱的逃户,而是草原上著名的慷慨商人,在这里他也不再是那个抱着生病的闺女上天无路入地无门,虽然自己的肉体和以前同样的疲惫,他却希望这样的疲惫能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死亡将疲惫的权利夺走。
看着在草原上纵马驰骋的云峥他心中充满了感激,就是这个大声吆喝着骑马的少年,在不经意间,就彻底的改变了他的生活,那是一个有智慧的人,赖八从第一次见到云峥的时候就知道。
骑马也会受伤,当三个少年人从马上跳下来以后,叉着腿鸭子一样走路的时候惹来牧民们善意的嘲弄,至于那些把草药放在嘴里嚼碎了,要解开他们裤子给他们敷药的妇人云峥三人能做的就是落荒而逃。
还是不会骑马啊,人和马配合不好,大腿内侧不断地在粗糙的马鞍子上摩擦,不大工夫身上这片最细嫩的皮肉就会被摩擦的红肿,而后溃烂。
吐蕃人虽然很多,却非常的贫穷,一次只能交易一样东西,最能提起他们交易兴趣的就是盐,茶叶,和铁锅。
盐有很多种吃法,用绳子拴着在锅里涮一下,就是其中的一种,当然,还有一种更加夸张的吃法叫做“望望盐”把盐块吊在头顶,吃一口没盐的肉汤,就看一眼盐块,然后在脑子里将盐的味道和肉汤的味道合二为一,最是经济实惠。
所以说只要有储存盐的机会,牧民们是绝对不会放过的,牛羊都知道去舔舐那些带着盐碱的石头,更不要说人了。
偏偏在云峥的安排里面,盐恰恰是最少的,在山的那一边,梁家运来的盐足够云峥装满整整一个驮队,但是,来到草原的驮队只有五匹驮马身上背着盐……
赖八不止一次的恳求云峥多带些盐,在他的意识里,那些牧民们非常的需要这东西,而且盐也能带给商队最大的利润,可是云峥却在不断地缩减盐在货物中的比重,虽然比上一次多一些,开始和整个驮队的货物想比就显得毫不起眼。
宋国对吐蕃唯一占到优势的地方就是富足,就是物资的丰富,越是敌人急需的货物,就越是要加紧控制,这本来就是正常的应对手段,云峥在严格的执行这一点。
麻布才是驮队需要拼命推销的东西,这东西在大宋已经烂大街了,所以只要有机会,就一定要帮着大宋的百姓将麻布换成钱,或者自己急需的东西,这样做才是负责任的商人在对外交易中该做的事情。
三天过去了,商队的货物少了三成,但是牛马却多了起来,这一次雄鹰王允许云峥从这里换取一百匹战马,这还是看在云峥丰厚的礼物的份上。
阴谋迟早是要发酵的,但是发酵的速度之快超乎了云峥的想象,这几天不断的有武士和上了年纪的牧民进出雄鹰王的帐篷,他们都有同一种特质,那就是凶悍,和肮脏。
“给我准备一百贯钱,最好是交子,你说的事情我帮你办妥了。”黄又廷从大帐里出来之后就小声的对云峥说。
“胡说八道,一百贯钱?老黄你有点格局行不行?一百贯钱你能干什么?在成都府你连一座稍微像样点的宅子你都置办不下来,给你,这是十张十贯钱的梁家商号的交子,信誉堪称泰山石敢当,拿去成都府就能兑换成铜钱,记着了,别让人家哄你,给你换成铁钱,这些钱你拿着当零花,这趟回去后,把战马卖了,我打算在成都府买宅子,有没有兴趣和我做邻居啊?
浣花溪边上三进的宅子只要一千贯钱就能拿下来,你我都是读书人,岂能住到闹市区?每日里与贩夫走卒混在一起?
且不说杜甫草堂犹在,薛校书遗香犹存,光是春日里飘花的九曲溪流就值这个价钱,雄鹰王想要抢劫强盗窝,与你我何干?咱们是小人物,在舒张胸怀之外,必须要有钱。
你今年有四十了吧?可曾有家眷妻小?没有?没有你还等什么?你打算就在这里和那些味道很重的吐蕃女人睡一个帐篷了?然后生一个,或者两个只会流着鼻涕放羊的脏娃娃?你满肚子的学问就换来这东西?亏不亏啊。”
黄又廷长大了嘴巴看着口沫横飞的云峥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八角床、轻纱帷幔、豆沙关新出的红木桌椅、婢女,小从,门房,厨娘,牛车,书房,焦尾琴,白玉籽,这些东西你难道就不需要?一百贯?哼哼哼……”
“善美身无长物……”
“先听我说!”云峥粗暴的打断了黄又廷的话,前几天说的什么理想和抱负根本就是扯淡的话,通过这几天的了解,这个人根本就是一个视财如命,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之所以混到吐蕃人这里,唯一的原因就是在元山混不下去了,无奈之下才跑到藏区仗着自己会说吐蕃话搏一把,结果雄鹰王最近要不断的和汉商打交道,恰好差这么一个人,就把他留下了,根本就不是他说的什么雄鹰王看重他的满腹才华。
“你如今在雄鹰王这里混的风生水起的,别告诉我你连几匹马都弄不到,老天爷啊,你知道开封汴梁城里的好马都卖到什么价钱了?这么说吧,你骑上一匹战马,再牵上一匹战马光屁股到了汴梁城,第二天就是城里的富户!
好好想想,只要干掉元山的强盗,这条大路就是我们兄弟自己的,你想要多少钱没有?不过你也要注意了,千万别把战火烧到豆沙县,一旦烧到那里,整条路就他娘的变成战场了,我们还发个屁的财啊,不被砍脑袋就算是祖上烧高香了。”
“不能,绝对不能!”黄又廷的脸逐渐变得狰狞,好日子刚刚在向他招手,谁要破坏他的计划,绝对会成为他的生死大敌。
原本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的交子,这时候也就不太在意了,随手揣到怀里,长吸了一口气再一次钻进了雄鹰王的大帐篷。
趴在后面听他和黄又廷说话的猴子用畏惧的目光看着云峥,原来跟圣人一样高大的黄先生,被云峥的几句话就糊弄的晕头转向,估计要为这件事情出死力了。
不过他的下场,猴子并不看好,一想到云峥骗自己和憨牛吃毒药,又丧心病狂的踩着自己和憨牛的肚子洗胃的场景,他后背的寒毛都已经乍起来了,别人看不出来,可是自己和云峥朝夕相处了这么久,他的喜恶还是能看得出来的,云峥只要看黄又廷的背影就毫不掩饰的流露出厌恶的表情,并且从他的眼睛里还能看出来一丝丝的杀机。
猴子对危机非常的敏感,虽然这一次危机不是自己的,但是猴子已经可以预料,这个黄先生的下场一定会非常的凄惨。
骑马,再骑马,云峥在把骑马当做一种生活的技能在训练,所以只要有片刻的空闲,他就会留在马背上,哪怕胯间的皮肉稀烂黏在裤子上,每天都需要拿水清洗才能将裤子脱下来,他依然苦练不辍,在他看来将来有一天需要逃命的时候,四条腿怎么都比两条腿跑得快。
这一天云峥正在练习骑马,忽然买卖的人群里起了骚动,一个吐蕃人激动地拉着赖八的衣服领子激动地说着什么话,赖八则是一副苦笑的神情,并没有和那个吐蕃人起争执。
云峥下了马走到跟前问赖八:“怎么回事啊?”
赖八先把那个吐蕃人安抚好才对云峥说:“少爷,这个吐蕃人想要卖马。”
云峥皱着眉头说:“我们的马还不够一百匹,他要卖就买下来就是了,争执做什么。”
“您不知道,他的马也太差了,您看看,这是一匹马么?比驴子大不了多少啊,根本就是马里面的废物,都一岁口了,就长了这么大点。”
说完,就把那个吐蕃人牵来的马拉过来让云峥看。
真的很惨,这匹马和别的牧民拉来的一岁口的马相比根本就是一头驴子,浑身上下全是脏不拉几的红毛,就这,脾气还坏,脖子被赖八扯得老长,脚底下却一动不动。
这下子,不光是赖八气的发笑,别的牧民也跟着哄堂大笑,不断地朝这匹马指指点点,云峥不用懂吐蕃话也知道他们说的意思。
那个牧民被嘲笑的无地自容,猛地抽出刀子就要把这匹害得他丢脸的马捅死。
云峥赶紧制止了,笑着说:“这匹马我要了,你开个价钱,我在自己私人买下来,怎么说都是一条命。”
第一百零六章 最后一块木牌
小马其实很听话,云峥给他清洗了之后,又拿刷子刷了毛,这匹马就显得比刚才漂亮多了,给它喂了一些豆料,小马就一直跟着云峥跑东跑西。
都说缺什么补什么,云峥发现自己现在最缺少的就是仁爱之心,所有的事情在自己眼里其实都是一些冷冰冰的数字,是自己墙上的一个记号,或者是棋盘上的一个棋子,这样做很不好,非常的不好,是一种病,自己就是老师,所以也就很清楚该如何治疗,多养一些宠物或者会有好处。
小马很粘人,前面之所以会跟那个吐蕃人闹别扭,很大的原因和吐蕃人粗暴的饲养方式有关,有些生灵其实很聪明的,对外界的反应非常的敏感,而这匹马就是这样。
草原上下雨了,雨水并不大,不像山那边的雨水是温的,这里的雨水冰凉,浇在身上的感觉更加的让人感到舒坦,云峥在雨地里练习骑马,既然已经开始了,那就不要因为任何事情停下来,否则不如不练。
披风变得沉重,这是因为吸满了水的缘故,沉甸甸的坠在身后,今天的三十里骑术已经练习完毕,云峥从马背上跳下来,卸掉了鞍鞯,将战马拉到棚子底下,倒了一些豆料喂马,见战马开始吃豆料了,自己用麻布开始擦拭战马的身子,擦拭完毕后,就把一块旧毯子披在马背上,这才开始清理自己身上的水渍。
照顾好战马这是吐蕃人教给云峥的,一个好的战士如果没有了战马,就像是飞不起来的鹌鹑,迟早是要被银狐里吃掉的。
向行家学习,这是云峥一直遵循的一个理念,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吐蕃人,首先他是一个行家,一辈子生活在马背上的人,他对战马的认知一定要比一个空空而谈的家伙高得多。
雄鹰王带着黄又廷走了过来,他摸着云峥刚刚收拾干净的战马,带着笑意说了一句话,黄又廷赶紧对云峥说:“王说你已经是一个合格的骑士了。”
“感谢您的盛赞,我将把它当做我的荣耀记在心里。”
“年轻的雄鹰就该展翅飞翔,年轻的男子汉就该让自己的威名在草原流传,少年郎,你真的很希望雄鹰部帮你们除掉元山的盗贼吗?”
“是的,伟大的雄鹰王,那些盗贼已经成为我来到草原的最大阻碍,我就像一只蹲在树枝上的山鸡,眼看着狐狸吞噬我的孩子只能悲鸣几声,想要复仇和恢复家园的平静我只能向伟大的雄鹰王求助,只有您用有力地爪子带走狐狸,我才能继续放心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
为此我愿意竭尽我所有的力量帮助您成为更加广阔天空里的王者,这里所有的财产我也愿意双手奉上,只愿求得您的庇护。”
“勇士杀死恶魔用不着一只草鸡帮忙,雄鹰和狐狸天生就是对头,不管他在草原还是在高山,好好地做你的生意吧,年轻的汉家郎,雄鹰想要食物只会用自己的爪子去夺回来,而不是从可怜的山鸡那里得到奉献。安心吧,当你回家的时候,你可以敲着锣鼓回去,也可以向所有人炫耀你从雄鹰部得到的财物,雄鹰保证你将一路平安!”
“伟大的雄鹰王,有了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