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还不如登徒子的夫人过的舒坦,丫头,这是向你表白心迹呢,糟糠之妻不下堂,多好!”
想不到陆轻盈一瞬间就变得咬牙切齿起来:“我是糟糠吗?”
婶婶立刻就哈哈大笑,指着陆轻盈笑道:“呀,呀,呀笑死婶婶了,这么快就拉扯到自己身上了,人家说的可是尉迟恭旧事,你确定人家嘴里说的糟糠之妻就是你?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扶着点,笑倒了……”
陆轻盈黑着脸扶着不断抽搐的婶婶,想要喊小虫过来,却看不见一个人,总觉得有人看自己,猛一抬头,就发现云峥手里拿着一把银壶正在对面的喷水兽头底下洗濯银壶,两颗很大的门牙被云缝里钻出来的阳光照得闪闪发亮。
第一百四十章 青狼,情郎
陆轻盈尖叫着从睡梦里醒来,一番手足无措之后,终于安定了下来,用手背抹去了脸颊上的泪痕,披衣而起,赤着脚踩在刷了漆的木地板,走到了外间。
小虫的睡相很难看,被子散落在一边,自己缩在床脚瑟瑟发抖,陆轻盈给小虫盖好了被子,就一个人坐在绣楼的轩窗旁边,看着外面的那轮明月发愣。
刚才的梦境实在是恐怖,花海中一匹青狼冷冰冰的看着自己,不论自己如何的大声呼唤,都没有人过来,而那匹青狼却带着诡异的狞笑一步步的逼近……
以前做梦做到这里就会被吓醒,但是在今晚,梦境似乎变得长了一些,一只长着一对大白牙的兔子突兀的出现在梦境里,所以那匹青狼舍弃了自己,向那只朝自己呲牙的兔子凶狠的扑了过去……
自从看到那对大白牙,陆轻盈就明确的知道那只兔子就是云峥……
“原来命运终究不能改变,我的解脱需要别人的性命来祭奠……”
陆轻盈慢慢的挺直了身子,取过一把洞箫放在嘴边,吹起了那首不知道已经吹奏过多少遍的《梅花引》。
箫声呜咽,却带着几分决然,第一段溪山夜月竟然带着一股子杀伐气,少了往日的清幽,正在青灯下打谱的陆翁,不由得放下手里的旗子,闭目细细的倾听,这孩子从小就会做噩梦,只要做了噩梦就会吹这首《梅花引》安魂。
往日里的箫声大多柔弱悲凉,今日的箫声与往日有大不同,冬之肃杀,酷寒凌虐天地,一枝白梅在雪中盛开,白雪掩映下,唯有长叹息。
然而箫音不绝,有金石声,梅花一弄疏枝横影,抖落一身雪还自己一身轻盈,寒风中瑟瑟发抖却随风飘荡,花瓣虽然柔弱,纵然飘零,也自含香。
陆翁的寿眉抖动了几下,原本该有的隔江夜叹竟然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树白梅有的含苞待放,有的迎风舞羽翻银,如在眼前,生动而形象。
“这妮子到底要干什么?”陆翁不能再听下去了,如此的箫音过于费心神,梅花共有三弄,这第一弄就已经有了金石音,第二弄出现了裂帛,第三弄岂不是要穿云裂石?
陆翁匆匆的走向陆轻盈的绣楼,还未到楼下,就大喝一声,老头中气很足,一语喝断箫音,而此时,陆轻盈的嘴唇已经被高音刺破,鲜血直流。
“夜了!安寝吧!”陆翁朝坐在窗前的陆轻盈低声说了一句话,转身就回到了自己的北屋,心中已经下定了主意,明日就去试试云峥是否对轻盈有意,如果有意,婚事安排的越早越好,否则再这样下去,这妮子,恐怕就会伤情伤肺。
小虫终于被惊醒了,抱着被子看着自己的小姐脸色苍白的坐在轩窗边上,一时不知道说甚好,小姐吹箫的时候最忌讳别人打扰。但是小姐现在的样子很吓人。
陆轻盈用一方丝帕擦拭掉了嘴角的血渍,又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对小虫说:“睡吧,记得起夜。”
说完就拎着洞箫回到了里屋,躺在纱帐里,喃喃自语道:“该我去喂狼的!”
狼生来就是要吃人的,陆轻盈接触到的典籍都是这样告诉她的,不管是中山狼还是别的什么狼,都代表着邪恶。想起那只有着一对闪亮门牙的兔子勇猛的冲向了青狼,陆轻盈就感到一阵阵的温暖,温暖过后就是无限的苦涩,这还是这么多年,第一个胆敢向自己表达爱意的少年。
想起他手里的那枚双环佩,陆轻盈就非常的恼火,这算什么,私相授受吗?
烦躁过后,理智渐渐地回归,梦中的青狼毕竟不是一只兔子能够敌得过的,或许自己离这个年轻人越远,他就越安全,黑夜里,陆轻盈用手画着那只兔子的形象,不知道划了多少遍,直到自己的胳膊酸痛的抬不起来才抱着被子沉沉的睡去。
云峥也没有睡觉,笑林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只黑狗,勒死之后就挂在树上剥皮,这家伙很显然对于此道非常的熟悉,整个过程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用到。
本来狗肉就非常的燥热,需要在清水里浸泡一天才好,但是笑林不同意,认为狗肉现杀现煮滋味才是最美,所以全家就蹲在大锅边上等着吃狗肉。
“以前在豆沙寨,我在打柴的时候遇到了一头豹子,差点丧身在它的口下,好在我机灵,打跑了豹子,其实我很想抓住豹子的,因为那张豹皮很值钱,笑林,你说人穷的时候是不是胆子特别的大,都要被豹子咬死了,我心里居然还想着要那张豹子皮,是不是很可笑?”
云峥一边往往外撇煮肉时浮起的泡沫,一边问笑林。
苍耳笑道:“没啥,其实我们都遇见过,那只豹子吃过两个打柴的娃娃,尝到了人肉的味道,所以就喜欢袭击人,我们抓过它好几次,都被它溜走了。
告诉你,人肉是咸的,在野兽眼里,就是最好的食物,大山里可不讲究这一套,只看谁能打得过谁,你打得过豹子,它的皮就是你的,豹子咬死你,你就是人家的一顿饭,没什么可笑不可笑的,大山的规矩就是这样。”
笑林把最后一块肉分解开扔到锅里,慢慢的说:“苍耳说的没什么错,这实在是没道理好讲,你以前常说穷生奸计,富涨良心,我也不太认同,我虽然说不出大道理来,只知道你说的这句话有问题,有非常大的问题。”
大月亮底下,一群人等着吃一条狗,确实算不得风雅,却非常的应景,马上就要满月了,现在的月亮只有大半个,就像是被狗咬掉了一块。
苍耳他们不断地说着寨子里的事情,看样子他们已经想家了,人就是这样,身在一个环境,就总觉得人家地方比较好,等自己到了别人家的地方,又开始怀念自己的狗窝。
一坛子酒很快就着乡愁被喝完了,而狗肉还是没有煮熟,云二已经在腊肉的怀里睡着了,睡着之前很认真的对腊肉说肉熟了一定要喊他起来。
苍耳又搬来一坛子酒,这一次干脆倒在一个大盆里,每个人一把木勺舀着喝,腊肉都喝了两勺子,如今小脸红扑扑的。
云峥基本上喝不醉,这种和啤酒度数差不多的酒浆,对他来说实在是算不得什么,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所有的脸庞,狗肉在大锅里翻滚,笑林不时地用筷子插一下看就看熟了没有。
等到他点头说已经熟了的那一刻,云峥反而有点失落,等待其实是最美的。
笑林没有说错,他煮的狗肉味道确实不错,云二嚎叫了两嗓子想要振奋一下精神,但是依旧难以抵挡睡眠的诱惑,一头栽了过去,嘴里含着狗肉睡着了。
腊肉把云二嘴里的狗肉掏出了来吃掉,抱着他进了屋子,这孩子已经极度的困倦了。
等到第二坛子酒被喝干的时候,大锅边上就剩下云峥和笑林了,云峥不说话,一直在等待,等待笑林张口说话,今晚的狗肉宴席是他安排的,他就必定是有话说的。
“我要回豆沙关了!”
“我知道,你还是不属于成都,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一定要回豆沙关,我只希望你走的时候告诉花娘一声!”
云峥低头撕咬着狗肉,声音有点低沉。
“不要指望我去帮你向花娘告别,这是你的事情,很私人的一件事情,必须要你自己去做,花娘是个豁达的女子,不会缠着你的。”
笑林咬了一口肉费劲的咽了下去对云峥说:“我知道,我只是觉得我去和她告别之后,就走不成了,知不知道,其实我一直等着你给我下春药,但是你一直没有那样做。”
云峥鄙夷的看了笑林一眼说:“你当花娘是什么?还真把她当成妓子了?”
笑林摇着手说:“不是这样的,我只要看着花娘的眼睛,总是把那句话说不出口,有了春药我说不定就能说出来了。”
“有什么难说的,我爱你,我喜欢你,我要娶你,我要和你困觉,无非就这么几句话,有什么不好说的,笑林,别说你活了快四十岁没有和女人说过这些话。”
“没有,真的没有,前天我已经打算说了,最终还是没说出来,我看得出来,花娘很失望,回来之后,我在自己的身上揍了很多拳。”
云峥站起身子,把手里的肉骨头扔回肉锅,打了一个哈欠说:“你要逃走也好。留下也罢,不关我事,我现在就只想睡觉,其余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对了,我这里有一面玉牌,原本是我打算送给陆轻盈的,现在给你了。双心环佩,交给花娘她就明白什么意思了,好了,这个朋友我算是做到仁至义尽了,后面的就看你自己的了。”
云峥咣当一声,关上了房门,为了一个无聊的男人,浪费了自己整整一晚上的时间,把自己扔到床上,不一会就进入了梦想,云峥的梦里只有十里桃花。
第一百四十一章 疑窦丛生
早上吃早饭的时候,笑林不见了,腊肉去笑林的房间看发现被子叠的很整齐,就是不见人,墙上的那把剑也不见了。
云峥沉默了良久,摆摆手,示意腊肉不要操心了,笑林走了,流浪的人只要停下来,就感到难受,云峥听过一个美丽的传说,说有一种鸟,从不肯停下流浪的脚步,累了就在睡在风里,当它落地的时候,也就是他死亡的那一刻,或许笑林就是那种传说中的鸟。
饭还没有吃完,花娘就匆匆的走了进来,见到云峥也不打招呼,直接就去了笑林的房间,不一会,就回来了,走到云峥的身边坐下,端起一碗荷包蛋开始吃,一个不够,整整吃了三个才罢休。
“荷包蛋做的咸了,知道你家盐多,一次不要搁那么多。”花娘擦着嘴巴,神不守舍的说。
云二惊讶地抬起头瞅着花娘,云家的荷包蛋从不放盐,一般都往里面加糖霜。
云大也不辩解,从怀里掏出那枚双环佩递给花娘说:“这是笑林留给你的,早上看到的。”
花娘接过双环佩,仔细看了半响,走过来拥住云大说:“不用安慰我,这是你的东西,送给陆姑娘挺合适,笑林不会送玉佩的,他送了我半条煮熟的狗!”
云大“哦”了一声就不言语,将玉佩重新揣进怀里,半晌之后才问:“我看到糖糖了,确实是一个美人坯子,歌唱的也好,就是多了一股子风尘味道,你如果把她打扮成大家闺秀,你们的生意一定会更好。”
花娘粗鲁的揉揉脸颊说:“我不知道大家闺秀是什么样子的,你给我说说。”
“傲气凌人!站在那里就像一尊佛,满身带着光环,没有底气的人连跟她说话都提不起勇气,风尘里的女子要是有了这种气质,就会有很多人想要攀摘,还都是真正的富豪,因为真正的大家闺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就算是有幸娶回家也只能当成一尊佛爷供着,灵犀阁的红牌花魁就不一样了,这是能攀摘的,你也知道男人很贱,越是得不到的就觉得越好。”
花娘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一刻都不停的就走了,云峥发现赶马车的就是带着范阳笠的浩二,帽檐压得很低,跟做贼一样。
花娘走后,云峥就带着全家去自家的地里去看看,原以为桑树会很高,就像豆沙寨的老桑树一样,谁知道去了地里才发现,桑树很矮,只有一人多高,这里的人有时候会把蚕散养,放到桑树上就不管了,任它自己觅食。
不过腊肉说这样不好,好多蚕会死掉,有的还会被鸟吃掉,结的茧子也不好,懒人就不配有一个好收成,桑树上的叶子并不多,原因就是原来的主人家已经卖了一批桑叶。
八十亩地很大,几乎占了大半个山坡,唯一的好处就是离家近,不怕受涝,腊肉很有经验的摘下来一个嫩叶放进嘴里嚼:“少爷,甜甜的!”
胡说八道,这完全是心理反应,喜欢蚕的人家都会说桑叶是甜的,有了桑树的腊肉和没有桑树的腊肉几乎不可同日而语,小小的脸蛋上满是红晕,抚摸桑树的样子比给云二洗澡还要轻柔。
苍耳和他的兄弟也喜欢桑林,见到桑林已经有些干了,就认为应该浇水,回家拿了工具就掘开水渠开始放水。
结果很麻烦,因为有乡农认为云家对这条水渠没有贡献,不许云家浇水,或许知道云家不好惹,纠集了一大群人扛着农具过来,从他们的称呼来看,这也是一家子人。
乡党,乡党,这是中国最顽固的一股势力,一千多年以后,也没有多少改变,或许见到自家人多,为首的老汉就走出来对云峥说:“渠是大家出劳力修的,云家初来乍到没有修过渠就想用水,这世上哪有这么便宜的事情?”
云峥拱手道:“这就是云峥的不是了,只是不知上一任主人家参与了没有?”
“自然参与了。”
“既然参与了,就好,我买这块田地,就是连浇水的权利一起买下了,再说这条渠年头久远了,秦王开六合的时候就有了吧?这里是蜀中水利枢纽的一部分,属于这里的每一亩田地,从今往后修这条渠的人工和花费云家都不会短少,现在,我用的是上一任主人的权利,老头子,赶快走开,你家是大族,估计欺负人欺负习惯了,一般情况下,只有我欺负别人,别人不许欺负我,要是斗殴死几个人就不好了,这事官府都不会管。”
老头子被逼的往后退,一个壮汉站出来喊了声三公,一群人就围了上来打算动粗,苍耳他们现在的职责是云家的护卫,自然是刀不离身,雪亮的刀片子一抽出来,那些人就跑了一大半。
云铮拉住要跑的老头对他说:“我知道你们难缠,现在跑了,晚上说不定会来祸害我家的桑树,我先把话说清楚,我家的桑树要是毁了,我就找你算账,少一颗,我就去你家的桑田挖一棵回来,你信你就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