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思青青立刻手脚麻利的将李闲的靴子穿上,虽然她个子和李闲一样高,但是她的靴子比李闲的靴子却要小上一圈还多,其实这倒不是李闲的脚丫子比她大,而是李闲脚上穿的是一双成年人的靴子,血骑中可没有人会做用针线,李闲从渔阳来时穿的靴子早就坏掉了,现在他脚上的是朝求歌的靴子,当然也不是朝求歌对他最好,而是因为朝求歌相对来说最矮。
换上了李闲的靴子,欧思青青站起来动了动,感觉很别扭。
李闲快速的将欧思青青的靴子系在一起然后挂在脖子上,他光着脚站起来指着一个方向对欧思青青说道:“你往那边跑,那是你来的方向,应该能遇到你的那个什么答朗大哥。”
“那你呢?”
欧思青青问。
李闲指了指相反的方向:“我往那边跑。”
欧思青青立刻明白了李闲的想法,他是要把追兵引开!
“不行!”
欧思青青喊道。
“没什么行不行的,你死不了记得来还我靴子,我死不了也不会拿你的靴子当纪念品。”
“安静点!”
李闲制止欧思青青的劝说,然后吸了口气认真的说道:“咱俩一起跑,跑不过战马!追兵多,虽然可以分开来追咱们,但分开跑比一起跑活命的机会大的多!你穿了我的靴子,追兵如果傻就会朝着我追过来,如果真的分头来追的话,那只能说你我运气差。”
他揉了揉眉毛:“今天我运气已经很差了,遇上你这么个倒霉鬼,所以你放心,追我的概率要大一些。还有,你爬树不是很快的吗,跑一段就上树,找个隐秘的地方躲起来!如果咱俩都死不了,你再想想无以为报以身相许的事吧。”
不等欧思青青说话,李闲一巴掌拍在她的屁股上:“快跑!”
欧思青青的眼泪流下来,痴痴的看着李闲,身子一动不动。
“你不跑我跑!”
李闲也不理会欧思青青的泪如泉涌,吸了口气,身子猛地蹿了出去。他就这么光着脚在雪地上飞奔,耳边都是呼呼的风声,他没有回头去看,他不想确定欧思青青是不是照着自己说的做了,但他知道自己绝对不能停下来,因为他不想死。
妈的!
我怎么会做了这么件傻事!
一边跑,李闲一边狠狠的骂着自己。
老子小心翼翼的活了十二年,如果这么挂了,那就太冤枉了!
他的动作如同一只捕食的猎豹般迅捷,一头扎进树林子里。
手感不错,挺弹。
这是李闲转身飞奔前对欧思青青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十三章 不脸红
雪地中飞奔的身影,弓着身子,上身伏的很低,光着的脚在雪地上留下一串痕迹。血液已经活动开,这个时候他的脚并没有感觉到十分的寒冷。可只要他停下来,用不了多久他的双脚就会冻成一坨冰块。
李闲第一次停下来,然后飞快的用匕首将欧思青青的靴子豁开了一道口子,坐下来费力的将靴子穿在脚上,然后从衣服上撕下布条将靴子绑好。
真是白痴!
李闲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白痴。
他这么跑下去,就算能活命这两只脚也保不住。
他站起来,将横刀推到后背上缚好。
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近,从高处往下看,已经能看到密密麻麻的黑点朝着这边移动了过来,速度很快。看人数,李闲确定那些人就是奚人的骑兵。不会是欧思青青的同伴,她说过,她父亲身边不会超过二十个人。也不会是血骑的人,血骑的营寨还在十几里外,就算是来救李闲也不会来的这么快。
一千骑兵就是这个样子啊,果然看起来他妈的帅呆了。
李闲挥舞了下手臂,似乎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的处境。他看着山下那密密麻麻的黑点,逐渐聚集成几条黑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咧嘴笑牌鹿皮小蛮靴,李闲比划了一下中指,然后转身冲进林子里。
不能再提高自己的速度了,那就只能降低奚人骑兵的速度。密集的树林是必须要利用起来的,虽然李闲没有欧思青青爬树快,但这并不代表他爬的很慢。只是从进入树林后李闲就一直在树木间穿行,丝毫没有上树躲躲的意思。也不知道他在寻找什么,又或只是已经跑的没了方向感。
就这么一路狂奔出去二里路,后面的号角声已经越来越清晰起来。
李闲咬着牙用冲出去几十步,终于看到不远处那个自己早晨出来路过这里时留下的记号。
那里看起来平常无奇,雪一样的白,一样的平。
但李闲知道,那里有一个洞。
那是很久之前李闲在后山射猎的时候就发现的地方,一场雪下来盖住了洞口。洞口并不是特别大,刚好能钻进去一只熊。而事实上这里确实是一只山熊冬眠的地方,那只熊在一个月前已经变成了一大锅炖肉吃进了李闲他们的肚子里。
李闲停下脚步,快速的刨开洞口然后钻了进去。
李闲用残雪将洞口堵死,然后朝着里面爬去。大概五米之后里面变得宽敞起来,已经能直立行走。走到他和朝求歌杀死那只熊的地方后,李闲在还能看出有残留血迹的地方坐下来。他大口的喘着气,一路狂奔让他的肺变得急需补充空气。这个山洞里的空气并不好,闻起来有一股骚臭味,但这并不妨碍李闲对空气的索取,也不妨碍他坐在地上恢复体力。
三百多匹战马载着奚人骑兵顺着李闲的脚印一直追到这里,为首的骑士是一个看起来四十岁左右的壮硕汉子。他勒住战马后举起手示意了一下,后面的骑兵缓缓的停在他的身后。
“怎么契丹人都这么白痴?”
奚人首领撇嘴,语气中都是不屑。
“埃斤,我带几个人进去把他抓出来!”
一个奚人武士说道。
埃斤是部族首领的称呼,坐在马背上的壮硕汉子正是奚人辱纥主部的首领答乞。
“脚印后来变大了些。”
他没有回答部下,而是说了一句听起来不着边际的话。
“只有两个人,并没有看到其他契丹人的影子。”
他身后的武士点头道:“看来摩会说不定真的过了西拉木伦河,到河对面霫人苏啜部落中去了。这两个人是他的随从,在这里等他回来。”
答乞笑了笑说道:“摩会这次一共带了不到五十个护卫,半路上被杀了超过三十个。他若是过了河去苏啜部,为什么还要留下两个人来等他?如果苏啜新弥想对他下手的话,难不成这两个人还能将摩会救出去?”
他笑了起来,笑得很畅然。
“脚印后来变大了,但还是一个孩子。”
他身后的武士恍然大悟:“是摩会的女儿!摩会知道苏啜新弥不一定答应他的请求,苏啜部和契丹何大何部一直就不和睦!”
答乞赞赏的点了点头道:“他怕苏啜新弥杀了他,所以他把女儿留在了山上等他。”
他嘴角上的笑意很淫秽,看着显然是仓促间堆起来掩盖洞口的白雪,就好像看着一个已经褪去了衣衫躺在他面前的窈窕女子,那雪就是她白晃晃诱人的身子。
“一年前我去过何大何部的草场,见过摩会的女儿。”
他由衷的赞叹着:“那真是一个白天鹅一样纯洁的姑娘,美的令人窒息。一年前的时候我就想跟摩会提亲,可那个家伙闪闪烁烁的不肯答应。留下来的侍卫和摩会的女儿分开跑,是想将追兵引开。不知道是不是就是那个叫答郎长虹的家伙,不过他还真是白痴。我有一千人!难道就不会分兵追吗?难道他忘了?女孩子的脚总是小一些的。”
“欧思青青,我记得是这个名字。”
答乞的眼神中透出贪婪,他指着那洞口说道:“进去,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你们碰掉了她一根头发,我就把你们的脑袋都砍下来。”
“埃斤放心!”
四五个骑士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笑着一边靠近洞口:“我保证抓她出来的时候,她就像您一年前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一样迷人。”
几个人蹲下来七手八脚的将被雪堵住的洞口扒开,然后回头看了看答乞。
答乞点了点头:“记住,我要完好无损的欧思青青。如果做的好,回去之后你们每个人都会得到三十只羊。”
嘘!
后面的骑兵发出一片嘘声,但却并不是对答乞有什么不敬。这嘘声中表达的意思是对抓人那几个骑士的羡慕,是因为自己没有抢到这次发财机会而感到失望。三十只羊,虽然不是很多,但却足够一家人安全的渡过冬季了。
“哈哈哈哈!”
答乞放肆的笑起来,笑声中透着一股自信:“等将契丹人的草场都抢过来,我保证你们每个人得到的绝不会比三十只羊少,只要你们干的漂亮,甚至你们还会分到几个妩媚温柔的女奴,还有几个壮硕的牛一样的牧奴。”
说话的时候,第一个奚人骑士已经钻进了洞口里。
容一只熊痛快的爬进爬出的洞口,成年人甚至能蹲着往前移动。他是一个魁梧的奚人勇士,在他的印象中,几天前在契丹人马队中远远看到的那个娇小的身影,他一只手就能制服。他甚至不愿意后面的同伴跟进来,如果是他自己抓住欧思青青的话说不定埃斤会将赏赐增加到五十只羊!
所以他故意爬的很慢,还故意膝盖上滑了一下后一脚将后面跟进来的人踹了出去。
后面的奚人骂骂咧咧的爬起来,继续往里钻。他知道抢在自己前面的同伴在想什么,要是换了自己的话说不定这一脚踹得更狠。
但是,当前面的人第二脚踹在他脸上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发怒了。
“你要干什么!信不信我一刀砍了你的脚!”
前面那人脚底上沾着的雪融化后混合了洞里的泥全留在了他脸上,他狠狠的咒骂着,然后腾出手在脸上抹了一把,污雪嘴里也有,牙齿一动就觉得满嘴都是沙子一样的恶心感觉。
前面的人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再踹他。
前面的人停了下来,一动不动。
“埃克!你挡住路了!”
第二个奚人伸手往前推了一下。
手上的感觉很奇怪,就好像推在一团棉花上似的。
不对劲!
第二个奚人敏锐的察觉到了爬在前面的埃克出了什么问题!
埃克是族里公认的壮硕,他胳膊上大腿上的肌肉隆起来好像铁一样硬!可刚才推在他大腿上的感觉却好像推在一滩腐肉上似的,软绵绵的令人恐惧!第二个奚人武士也是杀过人的,所以他知道,那是刚死之后的人身体才会出现的变化!先是绵软的好像一滩泥,而后才会逐渐冰冷僵硬。
他抓着埃克的脚腕,一边大声呼喊后面的同伴退出去,一边拖拽着埃克的身子。
很重,埃克的身体重量全部堆积在地上。
“怎么回事?”
答乞皱着眉头问道。
“埃克死了!”
有人大声回答他的话,并且将埃克脖子上插着的弩箭拔出来晃了晃示意自己并没有说谎。弩箭射的很精准,直接射穿了喉管后卡在脖子里。这只弩箭很短,大概也就十厘米左右,并不常见。
“腕弩?”
答乞看到那弩箭的时候诧异了一下,那是汉人才能造出来的精巧东西。射程很短,三米之外已经射不穿厚厚的皮甲。答乞见过这种东西,那是汉人女子们用来防身的东西。造价昂贵,平民百姓根本就买不起。
“顶着盾进去!笨蛋!”
答乞大声喊道。
见到那支短短的弩箭之后,答乞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腕弩几乎可以说是女子的专用防身武器,没有哪个男人会厚着脸皮用这么秀气的东西。扣在手腕上的弩机太精巧,杀伤力也低的可怜。就算面对面站着,弩箭都射不穿两层厚皮甲。
除了女人,谁会这么丢人的用这个东西来御敌?
李闲不是女人,肯定不是。这一点在过去十二年得到了强有力的证明,站着撒尿这事十岁以上的女孩子肯定没有勇气尝试。
但李闲有一个姑姑,一个叫红佛的姑姑。
一个小手段多如牛毛的女子,教一个将保命视为第一重要事的家伙,还会在乎什么女人和男人的区别吗?
所以,别说李闲不知道答乞在想什么,就算知道他也不会脸红。
第二十四章 你妈丢了
顶着盾牌进去的奚人武士很快又被拖了出来,在洞口留下一串血迹。
他的额头上有一个小洞,后脑上也有一个小洞。
盾牌上也是有洞的,很狭小。
奚人的盾牌是木制的,外面裹了一层厚厚的皮子,再外面还有一层毡布,就算是弯刀劈砍在上面也不会将盾牌劈开,就算是隋人两石的硬弓射出来的破甲锥也别想穿透盾牌,奚人中力气最大的武士用足力气也只是勉强能用弯刀将其刺穿一点,要知道那厚厚的毡布和皮子根本就不着力,更别说捅穿盾牌后还要捅穿一个人的头颅。
人身体上最坚硬的地方,就是头骨吧。
就在外面的奚人在诧异,一个才十四岁的少女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将盾牌刺穿头骨刺穿的时候,山洞里的某人也在端详着手里的匕首,微微惊奇。
他临行前红佛姑姑给他的包裹里,有一柄匕首。红佛说那是一柄削铁如泥的利刃,李闲当时还开玩笑问是不是就像韦小宝的匕首一样牛叉。现在李闲终于知道这匕首有多犀利了,他咧开嘴笑,虽然没有发出声音,但放肆的一塌糊涂。
又多了一件保命的利器,他怎么会不开心。
钻进山洞里,李闲不会傻到认为奚人不会发现不了。这山洞口狭小一次只能通过一个人才是他最看重的地方,靠着他身上诸多的小手段足以保命。当然,李闲也在赌博,他赌的是男人的劣根性。
当得知一个山洞里有一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少女,而且这荒山野岭的你就算强暴她虐待她折磨她都不会有人管,只怕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都会抵挡不住这种诱惑,都想一展雄风梅开二三四五六度也不一定。
如果是李闲自己,说不得他都会钻进来试图找个乐子。
当然,前提条件是他再大一些才好。
李闲听说过很多次人在没有退路的时候会爆发出超乎想象的抗争能力,一些平时不敢应对的危险在没有退路之后也会勇于面对。历史上不乏背水一战破釜沉舟这样的经典战例,虽然那些事听起来并不如何靠谱。经典之所以能成为经典,就是后面的人模仿的多了却几乎没有人成功。
李闲总觉得那些经典能成功,有很大运气成分在内。
他一直觉得自己运气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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