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说!”
李世民有些不耐的摆了摆手道。
知道李世民心情极不好,赵毋也不敢再啰嗦什么:“臣在想……刺杀韩世萼那人,或许根本就不是燕云贼军稽处的密谍。”
“你的意思是?”
“臣斗胆揣测……那人,会不会是韩世萼安插在主公身边的?然后韩世萼让那刺客刺杀自己,再杀人灭口。当然,他对那刺客肯定许诺过不会伤了刺客的性命。可这个人怎么可能不死?只有刺客死了,而且查不到头绪,人们才会胡思乱想……若这件事从头至尾就是韩世萼策划的,那么便解释的通了。”
赵毋小心翼翼的说道:“先是来找主公您,借撤兵与攻城之事与主公争论,然后他故作负气而去,然后安排刺客……”
李世民脸色一变,随即低声呵斥道:“不可胡言乱语!韩将军与孤虽然有军务上的分歧,但韩将军对孤的忠心不要轻易怀疑。若他有反的心思,何必在西城郡等孤?他打下了整整一个郡,自可以拥兵而立。然后他又主动坦承他是李闲安排过来的人,他自己若不说,孤如何能知道?”
“此一时……彼一时。”
赵毋索性将自己想法全都倒了出来:“当初他跟随主公,或许本就抱着什么不可告人的心思!”
李世民脸色一寒,本想发火却忍了下来。他看了赵毋一眼,却没有言语。
赵毋知道秦王殿下已经动了心思,所以继续说道:“当初他在西城郡接应主公,然后又坦承自己是燕王李闲安排的人……无非就是为了取信于主公您,主公说他没有自立的心思,臣不敢苟同。”
“他之所以选择跟随主公您而不是自己拥兵以抗大唐……其实分析起来,原因不过两个。”
“其一,他资历威望不够。韩擒虎死了之后,韩家的实力已经名存实亡。韩世萼知道,靠着他自己的影响绝不会引来太多人的辅佐。而若是依靠主公,以主公的名望,必然能引来不少人投靠……主公在,则大军实力必然越来越强。而若仅仅是靠着他自己,他怎么可能如此快的打下这么大一片领地?”
“其二……此人心思诡诈,表面上效忠主公,以臣自居,实则居心叵测。臣斗胆说一句,若是万一主公兵败,他韩世萼随时都可以降!主公乃是三军之主,而他不过是个臣下,即便败了,对他来说并不是绝路。他躲在主公身后,却是得利最多之人!”
赵毋一口气说完,垂下头等着李世民说话。
“你……”
李世民张了张嘴,却没有说出什么来。赵毋一番分析之后,李世民的心里早就翻江倒海一般了。不得不说,赵毋的推测极有道理。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能解释的通韩世萼为什么偏偏要跟随自己。
“可他为何现在要这样做?”
李世民终于还是忍不住问道。
“因为他与主公意见不合……主公坚信可以在襄阳城下以逸待劳,击溃远来劳顿早就疲乏不堪的梁军,若是梁军援兵大败,那城中梁军必然士气衰败,再一鼓作气攻克襄阳便不会有什么问题。主公之思虑,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妥,实则若是准备妥当,最少有七成胜算。千里奔袭必撅上将军……梁军千里迢迢马不停蹄的赶回来,士兵哪里还有决战之力?主公率军迎头击之,必能大胜!”
“然……韩世萼却没有决战之胆气。为什么他不想决战?”
赵毋顿了一下,斩钉截铁的说道:“因为他舍不得!他将这十几万大军视为他的私产!”
“他舍不得去赌,他想带着人马远走。可主公不答应,他又不能轻易和主公闹翻,所以就要想办法去抓住军心,让士兵们以为他才是占据道理的那个人。抓住了军心,他才敢和主公您决裂!”
李世民倒吸了一口冷气,脸色立刻就变得苍白起来。
若真是如此……
李世民在心里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韩世萼确实已经抓住了军心,士兵们也多有厌战之情,连番恶战,天气又已经转寒,士兵们都盼着休养一阵子,韩世萼之所以当着众将之面做出那样的姿态,就是为了博取将领们的支持!
……
秦王军最偏僻一个角落处,几百名唐军骑兵百无聊赖的聚在一起谈天说地。他们这些人跟着嗣十三到了秦王军中,其实谁都知道不过是大将军李道宗两面站队的一个手段罢了。燕王李闲如日中天,天下大势已经定了七分,李道宗重新归入大唐几成定居,可李道宗又怕李世民会真的能崛起,所以才会派了他们这区区几百人来,无非就是一个态度罢了。
他们不需要去攻打襄阳城,秦王军中上至李世民下至普通士兵,似乎都已经遗忘了他们的存在似的,他们也索性乐得清闲。
到时候若是秦王得胜,他们跟着进了襄阳城,大将军李道宗的命令也算完成。若是李世民兵败,凭借着他们坐下的战马,他们要冲出去逃走也不是难事。所以,他们并没有什么担心。
嗣十三坐在军营中一块大石头上,喝着酒看着面前那座最高的帐篷,脸色平静,不言不语。
“将军……最近营里好像有些不太平。”
他手下将领贺平凑过来,压低了声音说道:“韩世萼遇刺,秦王军中诸将明显分成了两派,一派主战,一派主退……看起来很平静,只怕一个火星就能引起一场滔天大火!咱们是不是也要准备一下?”
“没什么可准备的。”
嗣十三摆了摆手,将酒壶递给贺平:“秦王军中还远没有到乱的不可开交的地步,火候还不够……李世民如果能看清,索性果决一些,冒着哗变的危险将韩世萼宰了,还有控制局面的可能。若是由着韩世萼的人这么闹下去,他必败无疑。”
“但还不够,一次刺杀怎么够?”
嗣十三嘴角挑了挑:“我这个旁观者看的清楚,李世民未必看的清楚。”
“军中已经有人在散布消息,说李世民打算牺牲三万人为诱饵,与千里迢迢赶回来的梁军援兵决战。”
“这就这不多了。”
嗣十三眼神一亮,笑了笑道:“韩世萼这一手玩的漂亮。”
他站起来,再次将视线定格在那座最高大的帐篷上:“若如此,咱们倒是真的要准备一下了。”
“趁乱杀人?”
贺平将声音压得极低,但难掩兴奋。
“大将军对我有救命之恩……报仇之前,我先要报大将军予我的恩义。趁乱杀人是必然要杀的,但要看怎么杀,什么时候杀。这几百兄弟跟着我来了这里,他们不知情,但我却不能让他们陪着我送死。所以还要等时机,等一个非但能报恩,也能报仇,更能保住这几百兄弟的时机。”
“难!”
贺平低声道:“咱们若是杀了李世民,在燕王面前自然是帮大将军立了大功,这恩义您也报了,若是再等……万一有什么变故……”
嗣十三摆了摆手,语气清冷道:“我不急,报仇这种事不是非得急着去办的。要报仇,就要彻底。”
他将酒壶要回来,灌了一口酒道:“贺平,你要是信我,不管我以后做出什么决定,都不要怀疑我。”
“嗯!”
贺平点了点头道:“大将军派我过来,咱们两个的命就栓在一块了。这个时候,我不信你还能信谁?”
嗣十三笑了笑道:“那就好,你就陪着我赌一把。”
……
长安
天策上将军府
青鸢和凰鸾帮李闲将黑甲穿戴好,然后为李闲系上一件明黄色的披风。青鸢捧着黑盔递给李闲,李闲接过来拿在手里却没有立刻戴上。
“你们两个还是留在长安城的好,此去襄阳千里迢迢,而且天气转寒,行军途中你们两个女子多有不便。”
“您习惯往左边一伸手,就能拿到这黑刀。”
青鸢笑着说道。
凰鸾接过来说道:“习惯往右边一伸手,就能拿到这古剑。”
“虽然天气转寒,可大黑伞不但能挡雨,还能挡雪。”
“军阵冲杀,还是铁枪更适合一些。”
两个人一个说一个接,毫无缝隙。
李闲笑了笑,不再坚持。
他转身看了看坐在一边的叶怀袖,又看了看站在叶怀袖身边的叶怀玺。
“你不必看我……两步之内。”
叶怀袖伸出两根手指晃了晃,嘴角带着笑说道。
叶怀玺攥了攥拳头道:“我是学生,先生出征学生自然要跟着。先生说过,以后我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你,看到的听到的都记在心里。这样才能学有所成,成有所用。”
“你本来就是要跟着的。”
李闲笑了笑道。
他将巨阙剑要了过来,递给叶怀玺道:“这剑你带着,但却不是送你的。这是中原人的古物,若是送了你带去草原我怕遗失了。待有空,我让人为你打一柄弯刀。你是突厥大汉,还是用弯刀的好。”
叶怀玺将巨阙剑接了过去,抱在怀里:“谢谢先生。”
“走吧。”
李闲将黑盔戴上,缓步走向门外。
天策上将军府的广场上,两万燕云精骑,一万陌刀营重甲已经列队以待。程知节,雄阔海,罗士信,裴行俨,张公谨五人站在军阵前面,面容肃穆。
大街上,数万百姓自发的涌上了街头。
“愿燕王凯旋!”
也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随即呼喊如雷。
百官恭恭敬敬的站在南门外,以杜如晦为首为燕王送行。
燕王南征!
第七百二十八章 策乱(三)
金秋时节,虽然景看起来略显萧条,但白日里气候正是让人觉着通透舒爽的时候,风拂过人们的脸颊,就好像情人的手指轻柔缓慢的划过。虽然乱世已经即将结束,但出兵征战对于士兵们来说依然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会对出征有什么抵触心理,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
在长安城里几个月的休整,对于士兵们来说已经是难得的享受。如果说他们会有所期盼,那便是燕王殿下早一日涤荡整个中原,将所有对手都踩在脚下,只有这样他们才算真的能放松下来。
幸好,这一日似乎看起来并不远了。
如今这天下间,还有资格和燕王对立者,不过窦建德和萧铣再加上一个李世民三人而已,李世民和萧铣激战,鹿死谁手犹未可知,不管他们两个谁输谁赢,对于燕云军的每一个人来说这都不是一件坏事。最好两败俱伤,这样也能省一点事。
至于河北窦建德,军师徐世绩亲率三十万大军,若是再算上李道宗那十万唐军,再加上巨野泽中的守军,兵力超过四十万。以四十万虎狼之师反攻河北,在所有燕云军士兵们的心中,并没有对胜负的推测,而是在想窦建德能挡得住多久?
这便是燕云军的骄傲,他们固执到了骨髓里的骄傲。
一个优秀的统帅可以改变一支军队的气质,毫无疑问,因为李闲的存在,燕云军士兵们就是一群骄傲到了极致的家伙们。
大军自离开长安城之后便开始急行军,燕王严令,要在入冬前赶到襄阳,算起来,他们也就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可对于急行军来说,燕云军士兵们没有一点惧怕和抵触心理。燕王是个喜欢奔袭战术的人,突击行军对于燕云军来说就好像家常便饭一样。用一个月的时间赶到襄阳,在他们看来这并不是什么艰辛困苦的事。
因为很久没有出征的缘故,在官道上的大黑马显得格外兴奋。
它骄傲的昂着下颌,就好像一个战无不胜的大将军一样。
毫无疑问,它也是骄傲的。
“先生,这匹马可有名字?”
骑马在李闲身边的叶怀玺好奇的打量着大黑马问道:“便是我王庭之中,怕是也难以挑出这样一匹雄骏的战马。我草原上盛产良驹,我在王庭有一匹纯白的特勒骠,已经是万众挑一的极品,可比起先生您的战马来说,好像少了些威武的气势。”
“名字?”
叶怀玺的这句话勾起了李闲的回忆,记忆中似乎很久远又似乎就在眼前的一幕出现在他脑海里。那一日在草原上,还没有完全长大的大黑马已经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实力,那一天,他给大黑马取了一个极俗气的名字。
“它叫黑硬。”
李闲认真的说道。
想起这个名字的时候,李闲才忽然想起,大黑马已经陪伴了自己十年,一般马的寿命有三十几年,而战马服役的最佳时期是两岁到十五岁左右,再过几年,大黑马就要退役……想到这里,他便生出几分怅然。
“黑影?”
叶怀玺重复了一遍,随即赞道:“好名字!这战马跑起来确实就好像一道影子似的,快的不可思议。”
李闲懒得释什么,不管是黑影也好,黑硬也好,大黑马就是独一无二的大黑马。
“先生,咱们要多少天能到战场?”
“骑兵二十天之内就要赶到武当山汇合罗士信和宇文士及,步兵一个月内也要赶到。若是在武当山不耽搁的话,一个月多些便能到达。”
“要一个月……先生可否传授学生一些兵法?”
叶怀玺认真的问道。
“兵书你自己随意取了去看,随军带了不少。至于我能教你的,现在说起来也没什么意义。”
“哦……”
叶怀玺有些失望,但却没有继续说什么。
李闲笑了笑,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先生,您打输过么?”
沉默了一会儿,叶怀玺忽然问道。
“输过……”
李闲想起那次在燕山上,第一次和文刖交手时候,血骑和铁浮屠近乎全灭,正是因为自己的年少轻狂。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李闲都认为自己在那个时候表现的虽然不算完,但已经足够好。血骑和铁浮屠的战没,是因为敌人太过于强大,而且当时已经和突厥人厮杀了一场,无力再抵抗数十倍于己的龙庭卫。
只是经历的越来越多之后,李闲才发现自己当初是多么幼稚。如果他当时有现在的认知,有现在的阅历,说不定血骑和铁浮屠不会近乎死绝。
“谁都输过。”
李闲想了想,看着叶怀玺说道:“这个世上没有人永远处于不败之地,每个军人都以成为百战百胜的将军为最高荣耀。可谁又能保证第一百零一次会不会输?有些人,输很多次都能再爬起来继续战斗,而有些人……输一次就会再也站不起来。”
“我很少会输。”
李闲认真的说道:“或许不是因为我有多强大,而是因为我敬畏战争。还可以说,我是一个输不起的人,所以不能输……”
他知道,这次他要面对的,是一个同样已经输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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