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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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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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出意外,这枚果实会熟透掉落,转化成最纯净的异形源力,令高登速度激增。而通常,只有武技达到白银级的修炼者,才有机会借助源力的滋养,培育出魔命树的果实。

    突然间,高登的息微术滚动如沸!

    奇变陡生!

    魔命树上的果实倏然裂开一道细缝!

    迎合着息微术的呼吸起伏,裂缝中飘出一个个细微难辨的风孔,受息微术驱策,纷纷钻入皮肤的毛孔。

    这些风孔与毛孔相互渗透,彼此交融,进行着深奥离奇的蜕变。而魔命树上的果实开始黯淡起皱,连同枝条、花叶也渐渐萎缩,显然正在被息微术抽取精华。

    高登惊异地发现,一个刚刚完成蜕变的毛孔,竟然化作了风孔,像口鼻一样可以呼吸了!

    按照目前的速度,大致需要一年,魔命树的果实会被息微术彻底吸干。到那时,身上所有的毛孔都将蜕变成风孔。

    这种蜕变,高登闻所未闻。

    可这种蜕变令他毛孔畅通,呼吸量扩大,全身仿佛生出一道道涌动的波浪。

    他甚至生出整片沙漠都随着呼吸起伏的玄妙感觉。

    随着风孔一个接一个生成,高登本能地熟悉了风的习性。迎着沙暴,高登一会儿侧身,一会儿后仰,循着风力不断调整上身的姿势。往往只要改变一个细微的角度,就能卸去大半风力。

    尽管如此,他还是被狂风卷得摇摇欲飞。

    幸好沙暴持续的时间不长,十多分钟后,风沙渐弱,景物隐约可辨。

    “好了,阿泰,松手吧。”高登声音嘶哑,喉咙里灌满沙子,全身裹了一层厚厚的粉,稍微一动,沙尘就簌簌地掉下来。

    阿泰没有反应,高登侧过头一瞧,才发觉他昏迷了。

    高登愕然片刻,吃力地扳开对方的手指。那双手指节怒突,粗糙结实,抓得可真紧,他的手指快被扭断了。

    高登跨出沙堆,一步竟然窜出三尺远,随即小腿肌腱一阵抽痛。他随即明白,呼吸量的扩大使身体变得更轻盈了,速度自然也加快了,比过去几乎快上一倍。然而,他薄弱的肉体无法承载这种速度,导致肌肉挫伤。

    如此看来,果实未能转化成异形源力,反而是一件好事,否则他的身体根本适应不了风驰电掣般的极速。像现在这样,风孔一点点蜕变,速度的提升也会循序渐进,他也能慢慢增强肌肉的承受力。

    高登帮阿泰解开绳索,往背上重重拍了几下。

    “阿嚏!”阿泰喷出口鼻的沙土,呛着醒过来。他揉揉眼睛,迷迷糊糊地问道:“兄弟,我们活着吗?”

    高登凝视着手指上紫肿的淤痕,沉默了一会儿,反问道:“你觉得自己活着吗?”

    这时,远处猛然滚来三个大沙团,颠簸了几下,“砰”地撞在阿泰身上,停止了翻滚。

    双方不约而同地叫起来,阿泰痛呼:“现在我觉得我活着!”

    “我们活下来啦!”一个大沙团哈哈大笑,抖落满头沙尘,露出鲜艳如火的红发。

    “你这混蛋,先解开狗屎的裤带!”另一个大沙团嚷道,用活动的右手去解手腕上的布条。他们三个用裤带相互绑住一只手腕,就像连体婴儿。

    高登慢慢退开,不露声色地观察对方:一个洋洋自得的红发少年,一个骂骂咧咧的雀斑男孩,一个扎羊角辫的羞怯少女。

    “我早说了,我是注定的史诗主角,怎么会死?知道什么是主角吗?就是美女我上,奇遇我得,反派我打……”红发少年用抑扬顿挫的音调吟诵道,神采飞扬,唾沫横飞。他这才瞥见高登和阿泰,楞了一下,兴奋地扑上来,“天啊,这里还有两位幸存的朋友!你们好,我是番红花,曾经的流浪艺人学徒,未来的传奇英雄。抱一抱吧,让我们庆祝大难不死,从此改变自己改变世界!”

    “我叫阿泰,蛮人。”阿泰迟疑着和番红花拥抱,他还没遇到过这么热情友好的童奴。

    “叫我雀斑好了,我是个流浪儿。”

    “我,我叫翠茜,父亲是商人。”

    “朋友,你呢?”番红花又去抱高登,后者看似迎上相拥,实则膝盖微抬,抵住对方裆部。番红花一旦异动,保证他痛不欲生。

    “我叫高登,很高兴认识你。”高登从番红花的臂膀间轻轻挣脱,笑着说道。番红花显然颇有心计,自称史诗主角,无非是暗示别人应当以他为主,好处也该由他独享。可惜,这种拙劣的手段书中早有记载。

    雀斑男孩满怀戒心地看了高登一眼,把番红花拉到角落,咬着耳朵说:“小心点,红毛,这家伙的笑容里藏着刀子。”

    番红花不以为然:“小雀雀,你又嫉妒了,长得没他帅不是你的错。安心啦,小矮凳看起来不像是反角。”

    雀斑嘴角抽搐:“我说过很多遍了,别叫我什么狗屎的小雀雀!还有,‘反角’两个字不会写在脸上!这一路,要不是我机灵,你早被许多反角干掉了!喂,你这狗屎的听我说完!”

    番红花早就转过身,和高登、阿泰热络攀谈起来。他们本有一大伙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分散,后来被沙暴卷到了这里。

    高登越发觉得红毛小子心计厉害,他只有阿泰一个炮灰,可红毛竟然纠集了一大群炮灰!

    “红毛,我们要抓紧时间赶路了。沙暴刚过,现在不会有什么凶兽。”雀斑朝番红花使了个眼色,暗示双方分道扬镳。

    “好!小雀雀、翠翠、阿泰、小矮凳,大家一起出发吧。向前进,向前进!我们的征途是星辰大海!”番红花挥挥拳头,斗志昂扬。

    雀斑绝望地揪着头发,自从认识损友,头发掉得好快。

    高登对阿泰点点头,跟随番红花三人同行。他觉得有必要弄清,红毛小子到底想在他眼皮底下搞什么阴谋。

    众人辨清方向,开始赶路。

    番红花兴致正高,沿途指点风景,高谈阔论,嘴巴一刻不停,嗓音动听得像一只夜莺。

    “阿泰,秃顶的蛮人怎么梳小辫?戴假发吗?”

    “阿泰,蛮人拉出来的屎也比我们粗吗?”

    “小矮凳,你为什么个子这么矮,名字却姓高?”

    “小矮凳,你别眼睛瞄来瞄去的,太猥琐了,要抬头挺胸拿出气魄!”

    高登心中雪亮,红毛是以闲聊的方式,摸他们的底细。好在自己受过家族的特训,对此应对自如。

    “红毛,你的嘴巴不干吗?”阿泰舔了舔干涩的厚嘴唇,困惑地看着滔滔不绝的番红花。

    “智慧的泉水永远不会干涸。”番红花婉转吟唱。

    天色渐渐泛青,临近拂晓,戈壁的温度急剧降至零下。高登还好一些,其他人冻得直哆嗦,番红花的舌头也冷得打结,说话都不利索了。

    “好冷啊,大家热乎一下吧!来,抱紧了暖和些!”番红花打了个响亮的喷嚏,伸臂搂住雀斑,另一条手臂抱住高登。高登瞄着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手肘微横,以防万一。

    雀斑犹豫了一下,伸臂搂住阿泰,阿泰又红着脸搂住翠茜。

    “啊哈,就像跳踢踏舞一样噢!”番红花一边走,一边踢脚欢跳,扬起一路飞沙。

    四周一片寂静,天地空旷幽冷。

    无边无际的戈壁映出少年们小小的影子。五个人肩靠肩,挤成一排,身上散发出热呼呼的酸臭味。

    这股酸臭令人窒息,却又温暖萦绕。无论走多长,走多久,他们都无法忘记这样的味道。

第一卷 第十一章 无人不知白朗宁

    天际慢慢发红,朝霞破出云端,戈壁滩像一面起伏的鲜艳旗帜。

    “各位,我为大家奉献一首《我的太阳》!”番红花振奋地清清嗓子,歌声饱含热诚,“啊,我的太阳,多么辉煌,光芒万丈,暴风雨过后天气多晴朗??????”

    高登看着曙光一点点照亮红发少年,激情飞扬的脸庞沐浴在金红色的朝辉中。

    他唱这首歌目的何在?高登暗自寻思,他听到雀斑、阿泰、翠茜发出爽朗的大笑,黎明在笑声中到来。

    旭日升起,光芒璀璨,照亮了前方的破败小镇。

    阿泰、翠茜和雀斑轰然欢呼,番红花却捏紧拳头,挥向小镇:“我恨那些人,是他们害死了很多伙伴。”

    阿泰神色一悲:“他们也害死了阿杜。”

    雀斑不安地瞄了高登一眼,高登没放过给血狱会树敌的机会,挑唆道:“菜肴不怕热,复仇不怕凉。”

    雀斑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怕这个小白脸去告密。

    “小矮凳,你还真有暗黑类主角的潜质呢!但这句话是民间谚语,你抄袭了噢。”番红花大大咧咧地拍了拍高登。

    他们一起向着小镇奔去。

    这是个荒弃的镇子,街道大半被沙砾覆盖,屋舍残破,早已没了人家。

    高登望见血鸦和大汉们就守在镇口,他们背后,悬浮着一艘黄色的“白朗宁”小飞艇。

    几个童奴坐在飞艇下方,狼吞虎咽地大嚼。他们周围摆着四只大木桶,一只堆满麦饼,另外三只盛满清水。

    “大人。”高登率先走过去,恭敬地道。

    “恭喜你们了。”血鸦点点头,态度比过去好了不少。“去进食吧,好好休息。”

    他们跑向木桶,那几个童奴抬头望向他们。高登看见了格鹰,后者仇视的眼神中带着一丝忌惮。他又看到番红花、雀斑和一个留着洋葱头发型的少年狠狠对视,显然也有积怨。

    “那个洋葱头太狠毒了,要把翠翠扔出去喂土狼。”番红花忿忿不平地对阿泰、高登解释原委。

    “先吃饭。”高登走到水桶边,埋头狂饮一通。这几个童奴能比他们早到,肯定有两手,他没必要和对方结怨。

    番红花不情不愿地坐下来,一边吃,一边怒瞪洋葱头,瞪着瞪着居然睡着了。其他人也开始打瞌睡,唯独高登一直保持警醒,身体外松内紧,像随时可以激射出去的弓箭。

    “你不错。”血鸦突然回过头,对高登说。

    “能得到大人的赞赏,是我的荣幸。”高登受宠若惊地走过去,脸上露出畏惧、谄媚和一丝炫耀的复杂情绪,这个表情在家族训练了好几天。

    血鸦饶有兴趣地审视高登:“听你说话的语气,你念过书?”

    “先父是一位男爵,他为我请过几位家庭教师。”

    “你撒谎,贵族不可能被卖为奴隶。”

    高登结结巴巴地道:“大人,我,我是私生子。”

    血鸦想了想,忽而冷笑:“小子,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我想报仇。”高登面色忽红忽白,半晌道,“父亲死了,他的夫人怕我瓜分财产,把我卖给了奴隶贩子。我,我要向那个狠毒的女人复仇!”他并不担心血狱会查验此事,因为的确有这么一位男爵,也有这么一个私生子,只是男爵把私生子藏的很好,他的夫人对此一无所知。眼镜蛇家族干掉了男爵和私生子,安排高登顶替后者的身份,再将私生子的消息巧妙泄露给男爵夫人,接下来的事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血鸦阴恻恻地笑了:“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才刻意在我面前表现。哼,只要忠心做事,不出几年,你就能以血还血。”

    高登信誓旦旦:“全听大人吩咐。”

    血鸦意味深长地瞥了高登一眼。这些年,血狱会的势力急速扩张,内部的权力斗争也日趋激烈。他需要收拢一些有潜质的新人,培养自己的势力。

    高登见血鸦不再多说,识趣退下。

    他并不赞同家族的卧底策略,那些元老要求“钉子”尽量低调,尽量平凡,以免引起血狱会的疑心。

    可前几枚“钉子”还是未能幸免。

    高登决意反其道而行。他要高调,他要突出,他要以最耀眼的成长爬上血狱会的权力巅峰。

    刺探情报只是小打小闹。把血狱会掌控在手,才是对付其幕后势力的最好方式。

    讨好血鸦只是第一步。

    过后,又有一些童奴陆续赶来。血鸦从白天一直等到日落,总共有四十九个童奴成功抵达了小镇。

    高登仔细观察着其他童奴。血狱会从各地奴隶市场交易了五千多只猪仔,经过三个月的残酷淘汰,活到现在的只有四十名少男和九名少女。

    他们无一不具备超人的体质和意志,将成长为血狱会的精英。

    “我宣布,即刻起,你们不再是猪仔。”血鸦阴冷的目光扫过所有幸存者,四周顷刻无声,一双双眼睛闪烁着亢奋的光彩。

    “你们将加入血狱会,成为一名行走在阴暗里的刺客。”

    “今天,你们两手空空。没有金币财宝,没有显赫家世,没有权力地位。”

    “血狱会能给你们的,只有刀与剑,血与火,主宰他人生与死的强大力量!”

    “拥有力量,就拥有一切!”

    血鸦说完,领着众人登上飞艇。

    少年们坐在狭小的皮椅上,稀奇地打量着飞艇的吊舱,小声议论。尽管飞艇问世经年,但对平民来说,仍然是个新鲜玩意。

    “我们将来,一定会比白朗宁更伟大!”番红花看着舱壁上涂绘的“白朗宁”三个字,信心十足地道。

    “口气比力气还大。”洋葱头少年听到了,讥笑道。

    番红花不屑地对他摇摇手指,说出了一句白朗宁的名言:“麻雀安知老鹰之志?”

    这句话,是白朗宁发明飞艇时,对一帮嘲弄他的炼金士说的。当时大家没听懂,后来才明白其中含义。这句话最终被列为当世百句名家典言,其中,白朗宁的名言占据了一半。

    即使夜空中最闪亮的流星,也无法比拟白朗宁的横空出世。

    他最初只是香之国内,一个游手好闲的纨绔公子哥。有天赛马,他摔落昏迷,醒来后忽然洗心革面,闭门潜学。

    一年后,白朗宁设计的新奇服饰引发贵族的时尚革命。两年后,他编写的《王子复仇记》、《茶花女》、《三个火剑手》震惊戏剧界,掀起文艺复兴大潮。三年后,他谱写的《英雄交响曲》成为武骑士联盟的宣誓曲。四年后,他开办一种叫做“夜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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