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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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意-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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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感性的生物,有时候会为了一点小事而做出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

    然而,当庄半梅知道了她这善意的举动却为自己摘来一场无妄之灾后,不知道她作何感想。

    庄半梅缓慢的行走在人流涌动的大街上,感受着偶尔从身边传来的异样目光。想了想,决定先去吃午饭,等吃过午饭之后再到处去逛逛。于是随意找了间餐厅走了进去。

    庄半梅所在的这家餐厅的名字是喜鹊餐厅,很有趣儿的名字,庄半梅之所以选择它也是因为这个。当庄半梅走进来的时候,餐厅中已经有不少人在用餐了,三三两两的遍布着。

    找了个没有人的位置先坐下,随意的扫视了一下四周,发现正在用餐的客人大部分竟然都是女人。然而令庄半梅在意的却是她们的面前餐桌都有一个像是水晶般的圆球工艺品,此时正散发着莹莹绿光,甚是好看。又好奇的看了两眼方才收回目光,转过头,发现自己面前的餐桌上也摆放着一个同样的工艺品,只不过却是没有像那些一样发出绿光。

    这让庄半梅感到很好奇,抬起头再次扫视了一下四周,在她的观察下发现,原来这间餐厅的每一张餐桌之上都有一个同样的水晶球,有的餐桌之上亮着绿色的光,而有的餐桌上亮的是红色的光,而那些空着的餐桌上的水晶球却没有颜色。

    庄半梅收回目光,仔细的打量了一下眼前的水晶球,在它正下方的位置有一个有些翘曲的小箭头,略一思索庄半梅似乎明白了什么,伸出手指放在那水晶球上,然后轻轻的转动着。果然,随着她手上的动作,面前的水晶球开始亮起了红色的光。片刻之后,一名穿着整洁的女服务生走了过来,对庄半梅微笑地说道:“小姐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

    庄半梅见状,感到很惊奇,这真是太有创意了!

    庄半梅指了指面前亮着微微红光的水晶球,问道:“你们这是?”

    女服务生似乎很乐意为庄半梅解释,只听她说道:“这是我们老板的创意,每一个来这里吃饭的客人只需要转动一下桌上的水晶球,就立刻会有人过去询问。而当客人所点的菜上齐之后我们服务生就会再转动一下水晶球使它变成绿色,这就说明客人所点的菜全部上齐了。”顿了顿,只见她指了指一旁亮着绿色光芒的餐桌,对庄半梅说道:“您看,那些亮着绿色的地方,光芒都很微弱,这能够让客人在用餐的时候感觉心情愉快。而那些亮着红色光芒的地方则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更加明亮,这个时候就说明客人已经等了很久了。”

    庄半梅看了看四周,虽然偶尔会有红芒闪烁,但大部分都很微弱,不过比起那些绿色光芒却要明亮得多,的确,用红色似乎更能刺激眼球。

    那名女服务生问道:“您一定是第一次来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许多来我们餐厅的客人在第一次用餐之后都会选择常来。”

    庄半梅笑道:“是的,我是第一次来。你们老板出的这个点子真有创意。”

    “谢谢您的夸奖。”说着,女服务生递给庄半梅一张单子,顺手掏出上衣口袋的纸笔,说道:“请问您要点些什么菜?”

    庄半梅接过那张做工精美的清单,暗想:看来这里的老板对细节方面的要求还蛮高的,难怪来这里用餐的客人大部分都是女人。随手指了几个菜名,庄半梅将清单递还给女服务生。

    女服务生重复了一遍庄半梅所点的菜色,庄半梅没有来过这里,对这里的菜色并不熟悉,所以也没有仔细的听,等待她重复完毕之后,庄半梅点了点头,女服务生方才说了一句:“好的,请您稍等。”说完,退了下去。等她走后,庄半梅转过后又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水晶球。

    庄半梅抬头看了一下时间,发现现在已经是下午1点过了。不禁暗暗咋舌,原来自己睡了这么久啊。

    离开餐厅之后,庄半梅开始漫步目的的在大街上走着。心里突然想到:呆会儿要不要买些冰袋或者消肿化瘀的药酒回去?晚上在家里时可以自己揉捏一下脚,这样会不会好得快一点?虽说自己的工作平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坐着,但是脚伤要是能够早点好的话自然最好。打定主意,于是庄半梅一边走一边留意着药房或者门诊之类的地方,这样的小伤并不需要去大医院就诊。

    沿路走来,时不时的会有一些年轻男孩捧着一束鲜花从身旁擦肩而过,鼻尖传来一抹抹浓郁的花香,庄半梅感到奇怪,平时虽然偶尔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但是今天似乎比平时多出很多。难道是什么节日吗?庄半梅如是想着。

    走了一会儿,庄半梅就看到了一个药房,店面不是很宽,对于喧闹的都市来说,像这样的药房随处可见。

    由于对这些东西很生疏,瞧着各式各样的药品名称,庄半梅感到有些头晕,于是不得不向医生求助。

    “请问庄半梅话未说完,立刻被一个惊喜的声小倩打断。

    “庄半梅。”

    “恩庄半梅感到有些惊奇,是谁在叫自己的名字?抬头望去,只见一名身穿白色褂裙的女人正一脸惊喜的看着她。

    “秦岚?”庄半梅惊讶道。

    “哎呀!好久不见了!你在哪儿工作呢?”对方说着,急忙从柜台里面走了出来,一把拉住庄半梅地手,仿佛怕她跑了似的。

    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庄半梅不禁联想起上学的时候。这就要从庄半梅的性子说起了,庄半梅的性子从小就十分孤僻,对于同龄的小朋友非但没有和她们在一起玩的兴趣,反而对她们无论男女,一概回避。后来读书上了学,也是同样如此,所以不管是学生还是老师都不太喜欢她,而庄半梅也没有去刻意的讨谁欢心。就这么一直到了大学,庄半梅的性子还是没有任何改变。所以哪怕是到了大学,庄半梅也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孩。不过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倒也不乏有不惧严寒的寒冰圣斗士来触碰她这块能冻死人的冰山。不过对于那些,庄半梅总是不屑一顾。因为在她看来,读书就应该好好的读书,而不是为了那些无聊的事情浪费时间。然而,虽然有许多男孩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庄半梅,但这就引起了同样身为女性的许多同学的不满,至于为什么,庄半梅从来没有去想过,但是遭到排挤倒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譬如说,在她背后腹议诽谤、趁她不在将她的东西乱扔乱丢等等。不过,对于这些庄半梅从来没有在意过,她从不去理会那些非议,更不屑去解释什么,被仍乱的东西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收拾好。这些仿佛成了她读书时代生活的全部。然而庄半梅的不作为仿佛刺激了那些人的嚣张气焰,她们非但没有为此收敛,反而更加放肆起来。变本加厉不说,有一次,趁着放学的时间,一群人在一条小道上围住了庄半梅。

    不但说了一大堆难听的话,更有甚者竟然冲上来想要对庄半梅动粗。不过就在此时,一只脚飞快的踢了过来,将那只狠狠砸向庄半梅的拳头踢了开去。那个女生顿时捂住红肿的手痛哭起来,后来庄半梅才知道,那个为自己打抱不平的女孩就是眼前的秦岚。

    秦岚同样是大家闺秀出身,但和靠着家里关系进来那所学院读书的那些公子小姐们却不相同。她非常优秀,不仅成绩出众,而且在许多兴趣爱好上都颇有成就,跆拳道就是其中一项。秦岚的出手无疑震慑住了那些富家小姐们,毕竟她们可没有秦岚这样的身手,而且秦岚的家境并不比她们差,要真打起来吃亏的反倒是她们。所以后来对于庄半梅的排挤倒是收敛了许多,像这样动手动脚的事情自那以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起初庄半梅并没有因此领情,她的那份高傲反而更加勾起了秦岚的好奇心,所以秦岚对庄半梅不但处处护着,更是不惜主动接近她,按照秦岚当时的话来说就是热脸贴她庄半梅的冷屁股。不过庄半梅倒也没有激烈抗拒什么的,相处久了庄半梅反而发现秦岚不仅性格开朗,而且丝毫没有小姐脾气,人也很真诚。所以后来,两人渐渐的成为了朋友,也是庄半梅唯一一个读书时代的朋友。直到秦岚毕业后去了美国留学,期间庄半梅也曾试过联系秦岚,但均告无果。没想到却在这间小药店里碰上了。

    瞧着秦岚死死抓着自己的手,庄半梅没好气儿的白了她一眼:“你想干嘛?像上学时候那样占我便宜?”

    秦岚闻言,并不在意,二话不说拉着她走向一旁的休息室。

    “哎,哎,你慢点,我的脚还没好呢!”庄半梅惊呼道。

    秦岚闻言立刻转身问道:“你的脚怎么了?”说完,就要俯身去察看。

    庄半梅连忙拉住她,说道:“别啊,你看周围那么多人。”虽然话是这样说,但是秦岚这番动作令庄半梅没有丝毫生疏感,不禁让她心里升起一抹温暖。

    秦岚点了点头,眼睛忽然盯着庄半梅。

    庄半梅看着秦岚的神色,愣了一下,仿佛明白过来,立刻变色道:“如果你要是现在那样做我就跟你翻脸!”说完,还故意将脸板了起来,做出一副自以为很‘凶恶’的样子。

    庄半梅所说的是指当时读书的时候,秦岚和她后来熟悉了起来,举手投足间自然就没有当初的许多拘束。秦岚有时候会仗着自己‘力气大’不经庄半梅同意,学着男生抱女生的模样擅自将她横抱起来,俨然一副‘男朋友’的派头。每当这个时候,庄半梅是即懊恼又无奈,而秦岚就会笑她:谁让你自己长得跟根柳条儿似的。

    按照庄半梅对秦岚的了解,她能从秦岚的眼神里读出某些信息。

    “不抱就不抱嘛,凶什么凶!”秦岚‘委屈’地崛起了小嘴。

    庄半梅不禁翻着白眼,这个秦岚去了一趟美国回来变得比从前更爱耍宝了。

    “好了,别闹了,快找个地方让我坐下。”庄半梅说着,走了那么久也感觉有些累了。

    “好吧好吧,唉!真没劲儿!”嘴上这么说着,手下倒也没有停下,秦岚将庄半梅拉到一旁的休息室里坐下,两人开始聊了起来。

    秦岚的性子开朗,所以不等庄半梅说话,就抢先问道:“你在哪儿上班?住哪儿?这几年过得好不好呀?有没有交男朋友?”

    庄半梅刚一坐下,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儿,就听见秦岚一连串的问题朝她扑腾而来。不过她性子沉稳,不似秦岚那般急躁,所以听了之后并没有立刻回答,揉了揉有些酸麻的脚,片刻后这才不急不缓地说道:“我呢,现在住在XX小区,在XX公司上班,这些年过得说好不好说坏不坏,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男朋友。不过嘛瞧着秦岚急切的神情,庄半梅感到一丝好笑,说到这里,于是卖了个关子。

    果然,庄半梅此话一出,秦岚立刻问道:“不过什么?”

    “不过庄半梅还是不说。

    “哎呀,到底什么啊?你要急死我啊?”秦岚耐不住性子,抗议道。

    庄半梅满意的笑了笑,这才说道:“什么也没有。”

    秦岚一愣,片刻后脸色一变,故作神色道:“好啊!你这妮子竟然敢骗我?”说完,扑到庄半梅身上,一把将她搂在自己怀里,对她使用着自己的‘拿手绝活’。

    庄半梅被秦岚制住,只感觉浑身上下的皮肤仿佛都在颤抖一般,一阵阵酥麻的感觉不断传来,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哈哈哈哈……哎呀,哎呀……哈哈……别……别……我投降……我投降了秦岚连连问道:“看你还逗我,看你逗我!哼哼!还敢不敢了?”

    忽然感觉腰间一松,庄半梅感觉身子被秦岚用力拉的直了起来,这才能够重新坐好,不过那股麻麻的感觉犹自逗留在身体里。重重的舒了口气儿,庄半梅不禁给了秦岚一个大大的白眼。诶,没办法,谁让自己根本不是秦岚的对手呢!

    秦岚舔了舔自己的*,嬉笑道:“没想到你这妮子的身材还是这么好,那小腰滑的跟小蛇一样。就连胸也是涨大了不少。啧啧啧啧……真是女大十八变啊!”

    庄半梅听后秦岚毫无顾忌的话,不禁有些面红耳赤,考虑到这个家伙说起话从来都是口没遮拦,遂不跟她计较。想了想,问道:“刚我进来见你在上班,没影响么?”

    秦岚听了,无所谓的摆了摆手:“嗨!这能有什么影响,那些个小感冒小疼痛的,交给他们就行了。”

    庄半梅听了,想起秦岚出国留学似乎学的就是这医学方面的东西,一想到要秦岚去帮忙给那些略感微恙的人看病不禁感叹道:这可真是杀鸡用牛刀啊。

    于是不再在这个话题上纠缠,转而问道:“你在那边呢?过得怎么样?”

    秦岚耸了耸肩,答道:“还好,就是每天摆弄那些尸体挺无聊的。”

    摆弄尸体?庄半梅忽然感到头皮一阵发麻。

    “你实习了?”

    “恩!”秦岚点头:“早就实习了,毕业之后本来想在那边发展的,如果不是我老爸叫我回来我可能还要过几年才会回来。”

    说道这里,两人都是感慨了一番,如果不是因为这次偶然的相遇,谁又知道下一次的见面又会是什么时候呢?

    秦岚起身为庄半梅倒了杯水,忽然想起什么,走到秦岚身旁蹲*,指了指她的右脚问道:“你刚才说你的脚扭到了,是这只吗?”

    “不愧是学医的天才少女,一眼就看出来了。”庄半梅接过秦岚递过来的水杯,赞叹道。

    秦岚没好气儿地说道:“还少女呢,都快变成熟女了!”说着,小心翼翼地抬起庄半梅的脚,仔细观察了一番,试探性地问道:“你的这只脚应该是才扭伤的吧?”

    庄半梅点了点头。

    秦岚说完,又观察起庄半梅的脚,仿佛自顾自地说道:“这手法,不错不错有句俗语说得好:所为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像庄半梅这样的扭伤不过是种小伤,不过三五天便会痊愈,当然,若是有熟悉推拿活血手法的人一阵揉捏*,自然会好得更快,但是一个晚上便能够恢复得这么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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