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恃宠而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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恃宠而娇-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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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都是你吩咐我做的!”李溪川又害怕又愤怒。
  “你可以选择不做的。”天机毫无怜悯,“但事实却是,你不但做了,还一直在做,借此换取更多的钱财,更多的女人,更多的权势……”
  他笑了一声,犹如渡鸦俯视地上将死的猎物,残忍而又冷酷。
  “你已得到一切。”他笑着说,“现在,到了偿还一切的时候了。”
  李溪川的眼神十分绝望。
  过去,他还是个前途无亮的药童的时候,天机出现在他面前,给了他选择,他可以选择做与不做,前者代表飞黄腾达,后者代表一文不名。
  现在,他已飞黄腾达,天机却再次来到他面前,给了他选择,他可以选择做与不做。前者意味着生,后者意味着死。
  他又怎么舍得死。年纪越大越怕死,哪怕是苟延残喘,饮鸩止渴,他也想活着,于是李溪川低下头来,满脸疲惫的问道:“你要我做什么?”
  天机满意的笑了。
  他收起匕首,俯视他道:“别担心,我不会让你做超出你能力之外的事。”
  李溪川听了,心中不由得升出一股希望,抬头看着他。
  “若你乖乖照我的吩咐去做,你兴许可以再一次飞黄腾达,比现在更进一步。”自下而上,李溪川能够看见天机的眼睛,那一双总是藏在兜帽下面的,渡鸦一样可怕的眼睛,他盯着李溪川,冷酷笑道,“这是一件小事……正适合你这样的小人物去做。”
  第三十九章酒后化作西门娇
  李溪川跪在地上,双手托起一只药匣。
  一名嬷嬷接过他手中的药匣,然后退到贵妃榻旁。
  贵妃榻上歪着一名盛装妇人,穿着百花齐放大红宫装,飞仙髻上插着耀眼夺目的金色凤簪,一派雍容华贵,姿色却很普通,甚至可以算得上丑陋,其眼角嘴角已经生出细细皱纹,眉眼间更是含着一股戾气,看人的时候,眼睛里像是有两把刀子,要夺眶而出,伤人性命。
  第一眼看见她的人,很难相信眼前这中年妇人,会是宠冠后宫的万贵妃。
  “崔嬷嬷,把药发下去。”她吩咐完,身旁那嬷嬷便捧着药匣退了出去,她又挥挥手,其他宫人也都纷纷退了下去,顺手关上房门,留她与李溪川两人在屋内说话。
  “娘娘可是有什么烦心事?”李溪川关切问道。
  “你起来,坐吧。”万贵妃单手支着脸颊,有些心不在焉道,“哎,这么多年了,皇上一个子嗣都没有,后宫死气沉沉的,有时候本宫会忍不住想,这些年来,本宫是不是做错了?”
  李溪川心里冷笑,他伺候万贵妃很多年了,对她的了解已经深入骨髓,要是她真有悔意,就不会让他送避孕药过来,更不会让嬷嬷给宫里的得宠妃子人手一份送过去。
  但这话说出来就是找死,于是李溪川连忙一副焦急的模样,劝道:“娘娘,既然已经走了这条路,就不能回头了啊,您不为自己想想,也要为小皇子想想,如果不是后宫那班妃子使手段,您又怎会没了小皇子?”
  “……你说的不错。”万贵妃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我儿既然没福气继承王位,其他人也别想!那些贱人想生,本宫偏偏不让她们生,就让她们陪着本宫一起,在这宫里面老迈腐朽,最后无人送终!”
  她当然可以这么说,也可以这么做,皇上独宠她,所以她做什么都行。后宫嫔妃也是冤枉,当年她的孩子是难产没的,此乃天意,并非人祸,但她硬要迁怒旁人,把气撒在别人头上,别人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能受着,忍着,熬着。
  而李溪川,则是她最大的帮凶。
  他心里只有钱和权,没有丝毫医德,当年太医令石青山不肯开这缺德药,他肯开,他敢开,结果却被其他药童举报,院使令人毁了他的药,还要将他逐出太医院,万念俱灰之际,天机出现在他面前,给了一只药匣,里面放着万贵妃想要的药,然后问他做还是不做,不做的话,他会选其他人去做。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他又怎会让给别人?李溪川接过了药匣,从而有了今天的太医令李溪川,有了万贵妃的头号走狗,有了通身的荣华与富贵。
  若说万贵妃没了退路,他比万贵妃还没有退路。
  她荣则他荣,她损则他亡。
  “娘娘。”李溪川跪地不起,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微臣有一事,不知当说不当说……”
  “什么事?”万贵妃问道。
  李溪川略微犹豫了一下,他知道天机是在利用他,也知道自己若照着天机的吩咐去做,照着他的话去说,会掀起怎样的腥风血雨,可这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
  天机的眼光很准,他早就看出自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只要万贵妃能继续屹立不倒,只要他还能继续享受荣华富贵,其他人的死活与他何干?
  于是李溪川再不犹豫,抬头看着万贵妃,满脸严肃道:“事关娘娘的地位与性命。”
  万贵妃眉头一簇,坐直了身子:“究竟什么事,你有话快说。”
  “娘娘啊。”李溪川声色忧愁,“皇上并非无后,他还有一名子嗣流落在外啊。”
  万贵妃脸色一白,忽地从贵妃榻上站了起来,厉声问道:“你说什么?”
  李溪川又将话重复了一遍,万贵妃尚未听完便已两眼冒火,指甲事实抠进掌心内,脸颊上的肉微微抽动,冷冷道:“人在哪里?”?

☆、酒后化作西门娇

?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在万贵妃与李溪川杀机四伏的时候,唐娇与天机却在院子里美酒佳肴,以庆《美人话本》终于成功出版。
  “可算是拿到钱了。”唐娇歪在竹席上,面色酣红,手里摇摇晃晃的举着一只酒杯,“京城米贵,出版一部话本,竟只够买三瓶女儿红。”
  天机抬手按住她的手腕:“大小姐,别喝了。”
  “这都是你的错。”唐娇反手抱着天机的胳膊,七分醉意三分娇态道,“你为什么还不醉?你醉了我才好问你话,来,干了这杯酒。”
  “……”天机就着她伸来的手,喝了她杯中酒,心道对不住了大小姐,经历过严格的训练之后,他既不会说梦话,也不会说醉话……
  唐娇打了个酒嗝,半个身体缠在他手臂上,忽然咿咿呀呀的唱起黄梅戏来:“小娘子留步,在下西门娇,敢问小娘子家住何方?我看小娘子姿色出众,却穿得如此寒酸,实在心痛怜惜,不如从了我,与我回家做一对夫妻,生时共享荣华富贵,死后共眠温柔冢,不知小娘子意下如何啊?”
  “……大小姐,你醉了。”天机有些汗颜。
  “我没醉!”唐娇醒着就已经不好惹,醉了更加胡搅蛮缠,身体不停往天机怀里蹭,扭来扭去,胡乱囔囔,“别喊我大小姐,喊我西门大官人!快,伺候老爷宽衣解带!”
  “……以后别跟男人喝酒了。”天机叹了口气,将她打横抱起,走回屋内,放在床上。
  唐娇的酒品虽然很烂,但有一点值得称道,无论浅醉深醉,她沾了枕头就能睡。在床上挣扎了两下,便嘟嘟囔囔的把被子牵过来,乖乖把自己裹好,抱着枕头睡得不省人事。
  别院深深夏席清,石榴开遍透帘明。
  唐娇的呼吸渐渐变得缓慢悠长,窗外石榴花开得正盛,花红似火,绿叶如剪,将阳光剪成点点碎光,洒在唐娇裸露的锁骨上,以及露出袖外的一截皓腕上。
  天机盯了她的锁骨许久,慢慢俯下身,嘴唇悬在她的锁骨上,将吻未吻,似啄未啄,最后终是偏过头,在她腕间亲了一下。
  “……也别找我喝酒了。”天机直起身,有些低哑的说了一声,然后转身出门,到院子里收拾碗筷。
  女儿红只喝了一瓶,剩下的两瓶尚未开封,天机摇摇头,把封口拆开,也不用杯子,直接将瓶口举到唇边,一口一口喝了起来,面色平静的犹如喝水一样,眼神由始至终没有改变过。
  若是唐娇看到这一幕,或许这辈子都不会再找他拼酒了,因为会沉醉的人永远是她,而天机,他永远不会醉,他永远都是清醒的,。
  将最后一口酒喝完,天机放下瓶子,将之与碗筷一起收拾好,带到厨房内清洗,酒瓶子他没丢,放在灶台边上,心里知道唐娇不喜欢浪费,这瓶子也许会被她用来放醋放米酒。
  琐事做完之后,他才回房换了身衣服,然后出了门。
  附近的枣树下坐了卖豆腐花的小贩,担子放在脚边,似乎正在乘凉,天机走他身边路过,停下脚步,平静道:“回去告诉温良辰,我去李溪川家了。”
  小贩愣在原地,直到他走远,才挑起胆子,回温府汇报情况。
  听了他的报道之后,温良辰再次陷入猜忌的深渊不可自拔。
  “李溪川是万贵妃的走狗,找他等于找万贵妃,天机究竟想做什么?”天气有些炎热,温良辰肩上披着一件紫袍,纳着祥云纹的襟口拉得很低,歪在凉亭里吹风,眼珠子转了转,思考着要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皇上……这念头刚刚一起,就被温良辰给掐灭了。万贵妃灭绝皇嗣,皇上都没拿她怎样,只让她闭门思过几日,便将这事轻描淡写的揭过去了,温良辰琢磨着,除非万贵妃要弑君,否则这个世上就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扳倒她。
  贸贸然跟万贵妃作对的下场,就是被这个疯女人给缠上,虽说身为如意侯的温良辰并不怕她,但他也不想成天被疯狗咬啊,更何况这条狗又老又凶又丑,若是换条漂亮的小狗,他说不定还能受着忍着逗着。
  “侯爷,要不趁他不在,把他的女主子抓起来?”幕僚见他犹豫不决,便提出一项建议道。
  “你又能确定她是真主子?”温良辰端着白玉烟枪,吐着烟圈道,“他能拿个假货骗了王渊之,就不能拿个假货骗我?保不定真货根本就没露过面呢。”
  “侯爷说得对。”幕僚觉得这话在理,满脸歉意道,“这事的确很有可能,那我们便静观其变,以免步了王渊之的后尘。”
  温良辰矜持的点点头,然后撩了撩微微卷曲的鬓发,泪痣分明,笑容迷人:“况且如我这般的风流佳公子,又怎会去为难年轻貌美的小姑娘,不妥,大大的不妥,实在是有损我的形象。”
  幕僚:“……”
  结果归根究底,温良辰他就是个男人,一个看脸办事的恶劣男人。
  第四十章美人话本现殿试
  家大业大者,难免做事谨慎,但风起云涌,世事变迁,却从不待人。
  温良辰只待多看几天,好找出些端倪,寻出些线索才好,岂料数日之后,殿试开始,全国上下,青年才俊,共聚一堂,只待分个高低强弱,博个前程似锦。
  暮蟾宫便在此中之列。
  与唐娇天机分别之后,他的病已经好了大半,虽然看起来仍有些羸弱,但皎皎如玉,神清气朗,虽身旁才子如云,俊杰汇聚如海,但他往当中一站,便如江海中升出一轮满月,可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令人见之难忘。
  领宫饼之后,他便与其他贡士一起,在殿后等待皇帝的到来。有些人紧张的冒汗,有些人开始交头接耳,暮蟾宫却在闭目养神,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心里却并不平静,他对自己的要求非常高,旁人只要能顺利过关就好,而他心里却在不停念叨着第一第一第一第一……
  一声管弦丝竹声起,当今圣上——唐棣终于在万贵妃的搀扶之下出现。
  那是个犹带病容的中年男子,姿容极为艳丽,恍若开到浓烈即将凋零的荼蘼,莫说男子,就连女子也少有他这样的美貌,但并不显得女气,眼神之阴鸷远胜屠夫,使他的美貌带上了一丝血腥味。
  被他的艳色一压,身旁的万贵妃登时成了地里的泥巴,泛出一股土腥气,令人恨不得找个撮箕将她扫进去,然后找个墙角倒了。
  一美一丑的两人走出殿门,俯瞰眼前文武百官,年轻贡士。
  “皇上万岁万万岁。”众人齐齐跪拜。
  “众卿平身。”威严的声音响起,一部分人跪着,还有一部分站了起来,却目瞪口呆的发现,刚刚说话的人不是唐棣,而是他肩膀上站着的那只虎皮鹦鹉。
  “你们造反啊!”鹦鹉拍拍翅膀,“跪下跪下!”
  刚刚站起来的人连忙又跪了回去,唐棣面无表情的看了鹦鹉一眼,然后以手抵唇咳嗽起来,饮了一口宫人送上来的润喉汤,这才淡淡道,“平身,散卷。”
  众人颇有些意外,那鹦鹉的声音,与他竟有八分相似。
  官员们却习以为常,不以为怪。礼部官员得令之后,开始散发题纸,纸张质地讲究,都是京城墨意坊出的上好宣纸,但贡士们跪接考卷之后,却通通傻了眼,翻来覆去的看了看,发现手里居然是白卷,考题去哪里了?
  “今次不同往常。”唐棣颜色极淡的眼珠扫视众人,道,“朕将亲自出题,你们速速将题目记下来。第一题:君要臣死,臣死还是不死?”
  士子们心里咯噔一声,有些机灵些的立刻去打量几位内阁大臣的脸色。
  原本考题就该由内阁拟定,现在突然换成皇帝口头拟定,其中必有猫腻,答死得罪朝臣,以后在官场上怎么混?答不死则直接得罪皇上,还能活着走出宫殿么?他直接撕了卷子让你去死怎么办?难答,实在难答!
  “第二题。”唐棣又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三百年前,吴灭越,又灭宋,未用一兵之力,便迫使越宋投降。越乃弹丸小国,降之情有可原,宋乃泱泱大国,降之丧权辱国,国中难道无一男儿否?若君为宋之大将,将如何守国?保江山社稷,国中妇孺?”
  众人面面相觑,这一题好答也不好答。唐棣影射的应该是邻国楚,楚国近年来兵强马壮,对齐国屡有侵犯之意,朝臣为此分为两派,一派主张以和为贵,另一派主张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唐棣很显然是后者。
  要赞成他很容易,要歌功颂德也不难,问题是这一题考的不是溜须拍马的本事,而是军事素养。在座的大部分是世家子弟,再不济也是,总而言之大家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每天读书读的都快吐出血来了,谁知道怎么骑马打仗守城啊?大家讲究的都是以德服人啊!
  还好唐棣没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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