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雪莲,你总听说过吧?”
“哦……雪莲就这味道?”
“天山上有种鸟,就吃这雪莲。”
“不会是……把鸟‘咔嚓’了,磨成粉……再做成小丸吧。”
“这是鸟的分泌物。”
“鸟屎?我的天!”
“答对了。”
方沐优惊讶地看着张艺宝,嘴巴张得老大,半天不敢说话。此时,那两个原本去找山泉水的人也回来了。
阿贺提着一壶水:“山泉水,绝对正宗,可甜了。”
小九一把夺过张艺宝的罐子:“这是什么?”
方沐优笑道:“你那张老师全指着它长命百岁呢。”
“还给我。”张艺宝急了。
“好东西,大家分享嘛。”阿贺从小九手里抢过罐子,“来,小九,我们也吃点。”
方沐优已经笑得不行了,趴在草地上,前俯后仰。她拉扯着小九的衣服:“别……别吃……哈哈……”
“为什么不吃,就许你们偷偷吃啊?”
说话间,小九和阿贺已分别吞了十来颗小丸下去。
“那是鸟屎!快吐出来!”方沐优连忙去拍小九的背。
小九和阿贺各自扶着树,吐了个底朝天。
张艺宝趁势拿回了罐子:“你们呀,就会糟蹋好东西。”
这帮人就这样磨磨蹭蹭,直到晚上9点多才到山顶。途中张艺宝多次想支开小九和阿贺,但他们就像甩不掉的不干胶,死死粘住他,说什么也不肯就范。
虽然累得抓狂,方沐优还是被热闹的山顶晚会感染了,有种不虚此行的感觉。没有音响、没有舞台,二十个人围成圈,中间是燃烧着的篝火。在张艺宝的怂恿下,她还唱了首歌。
唱完后,她默默坐在一边,欣赏着驴友们的表演。一个中年男子坐到她边上,拍拍她的肩膀:“还认识我吗?”
“这个……还真有点眼熟。”
“五六年前,你参加过我们组织的选秀活动,这些,你都忘记啦?我是黄开平。”
“黄导!”她不敢相信。
“你还朝我脸上泼冰水,所以我对你印象深刻。在山脚集合时,我就认出你了。”
她尴尬地低着头,坐在她对面的张艺宝透过篝火看到了这一幕,心急火燎地跑过来:“怎么了?”
“这位是……”黄导问道。
“我叫张艺宝,搞文艺的。”
“艺宝……搞文艺的活宝,是这个意思?”
。。
六、缘分是一门未知学科(5)
“我说你这人,你怎么说话呢?”
方沐优推了张艺宝一把:“干吗?这是黄导。”
“我跟你说,现在说自己是导演的人可多了,到处招摇撞骗。”
黄导摇着头:“方沐优,你这个男朋友可不太地道。”
“他可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说张艺宝,你别没事找事,好不好?黄导怎么会是骗子呢?六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时,他还想让我去演戏来着。”
张艺宝情绪复杂,但他握住黄导的手,上上下下摇了好一会儿:“失礼、失敬……”
黄导还是像以前那么有涵养,微笑着表示原谅。
与黄导的忽然相遇,不免勾起了方沐优很多关于过去的回忆。她想起那个“女四号”,也想到了很多“如果”和“假如”……
她叹着气,26岁了,来不及了。
黄导递给她一张名片:“说起来,我们还挺有缘分。你现在从事哪一行呢?”
“OL啦。”
“OL?”
“Office Lady。”
“哦,白领。”
黄导笑着站起来,用力拍拍屁股,转身去扎帐篷。
4
小九的帐篷坏了,她钻进方沐优的帐篷,提出合住的请求。
方沐优很乐意,毕竟是第一次野营,她多少有些怕,小九能陪她,是最好不过了。
躺进各自的睡袋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叹着气。
小九问:“你怎么也叹气?”
“那你呢,是为什么叹气?”
“沐优姐姐,你是个好人。”
“因为我是好人,所以你叹气?”
小九从睡袋里钻出来,盘起腿坐好。看起来,她显得十分为难。
方沐优也躺不住了,只能坐起来:“怎么了,有心事?”
“你愿意听我的心事?”
“当然愿意。”
“从来没有人会关心我是否有心事,沐优姐姐。”
“怎么会呢?”
“我很孤单,你没看出来吗?”
“可是你那么开朗……”
“我是外向型抑郁。”
方沐优笑着,她搂住小九的肩:“你喜欢张艺宝,对吧?”
小九摇头:“我怎么会喜欢他呢?唉,不说了,我不能再和你聊下去了。总之,你要记得,千万不能太接近他。看起来,他对你有几分意思。但……这很危险。”
“在我眼里,他就是个怪人。再说了,大家也都是朋友,有什么危险呢?”
“你知道他有老婆的事情吧?”
“知道。”
“那就行了。他老婆是很厉害的……沐优姐姐,我得睡觉了。将来你要是因为张艺宝而受了什么委屈,你……不能怪我……”
“小九,你说什么呢?我越发听不明白了。”
小九重新钻进睡袋:“沐优姐姐,晚安。”
“安啦。”
“姐姐,可是我想家,我失眠。”
“我也想家。”
“你也不是湾城人?”
“不是,我的家乡在茗城。”
“那为什么来湾城?”
方沐优没有回答,闭上眼睛,没有睡意,回忆便像浪一样翻滚上来。
为什么来湾城?
在上海念大学时,她和常夕有个约定:现在当同学,以后当同事,不离不弃。
她相信常夕是真心实意的,可方沐优多半是为了康乔才来的湾城。
常夕和康乔都是湾城人,当然,刘之双也是。在湾城时,常夕和康乔并不相识。说起来,也还是方沐优给他们牵线搭桥的。
康乔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方沐优是拉拉队员。一来二去,两个人就熟悉了,方沐优知道他是湾城人后,就把同样是湾城人的常夕扯了进来。
正当方沐优想告诉常夕她对康乔有好感时,常夕却先说了出来。而康乔也告诉方沐优,他喜欢上了常夕。既然他们互有好感,那么,方沐优就只能悄悄出局了。
。。
六、缘分是一门未知学科(6)
方沐优其实想留在上海,常夕和康乔却想回湾城。临近毕业时,方沐优作出了决定,跟着他们走。后来,刘之双念完研究生,竟然也回到了湾城。
刘之双回湾城合情合理,那是他的家乡。但方沐优来湾城,仅仅是因为她舍不得常夕,更舍不得康乔。她想参加他们的婚礼,做他们的伴娘,也许她还可以做他们孩子的干妈。
自我牺牲的伟大感胜过了一切,她放弃了在上海发展的机会、放弃了回茗城的机会,也只是为了这虚无的伟大感。
命运是不可预料的。就如她在东山顶上遇到的黄导,她从没想过这辈子还能见到他;她没想过常夕和康乔会分手;更没想过,常夕竟然会和刘之双结婚。
方母时常打电话来,叫女儿回茗城,不许她再留在湾城。
有次方母发了脾气:“你是要嫁在湾城,是不是?”
“是!”方沐优的火气也不小。
母女俩像对冤家,每次都为在湾城还是回茗城的事情吵闹。
方沐优也想家,也想茗城。但是在湾城,她还有一些事情没完成。她隐隐有着不甘心,有着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勇气。
总有那么一天,她要告诉康乔,她爱他。
他必须给她一个回答。如果她得不到想要的答案,那她就回茗城。
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谁怕谁?厚着脸皮往前冲呗,这年头,女追男,根本就不稀罕。
5
张艺宝失眠了。
他想着白天发生的种种,想着和方沐优的再次邂逅。
艺术家的浪漫,让他浮想联翩。
这是上天的眷顾,他对自己说。
他必须从那段糟糕的婚姻中脱离出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
那个世界里,得有个女孩,有个像方沐优那么健康、积极向上、美丽大方的姑娘。
他要和她在“独1980”里作画、生活,过着神仙般美好的日子。
她是他的鸳鸯。
曾经,他以为麦麦是他的鸳鸯。
酒吧小舞台上,那个穿着细高跟凉鞋、红色超短裙、染着一头红发、斜着眼睛看人、有把好嗓子的麦麦早就变了。
变得物质、庸俗,彻底成为了性格极端、性情善变的小泼妇。
他原是欣赏她的,当她梨花带雨地趴在他胸口,说她怀了他的孩子时,他的内心激动无比。他要和她结婚,从此做个好丈夫。
他们的洞房之夜是在医院里度过中。
当晚,她告诉他,其实她并没有怀孕,那是她想和他结婚的一个伎俩。
他目瞪口呆地望着她,眼泪一点点流出来。为了和她结婚,他抱着“为一棵树而放弃一片林子”的决心,舍弃了那些花花草草,打算从一而终、浪子回头。而她,居然欺骗了他。
他砸破了他们的巨幅结婚照,镜框的碎片飞溅到他脸上,血水混合着泪水,他凄惨得像个末路英雄。
她不知从哪里拿到一把水果刀,眉头都没皱一下,将刀尖对着自己的胸口插了下去。他守着她,坐在医院的病房里。他的新郎胸花还来不及脱下,而她也还穿着红色晚装。
她醒来后,拉着他的手:“不要离开我……宝贝……千万不要。”
从此,她的胸口多了道不可去除的伤疤。
他不敢招惹她了,她比他狠。但他要求她去上班,像个正常女人一样。他四处托关系,给她谋到一份朝九晚五的文员工作。公司不允许染发、不允许涂颜色鲜艳的指甲、不允许穿超短裙。
他的麦麦成为了大街上最寻常的妇人。白衬衫、深蓝色西装裤、黑色通勤包,便是她的日常装扮。她给自己买了各种颜色的假发,下班了就戴上,红黄蓝绿青橙紫,每次都吓他一大跳。
这是他要娶的女人吗?很显然,不是,绝对不是。
辞职后,麦麦全身心地投身于炒股这项近乎全民运动的潮流中去。前期投入的三十万很快就翻了倍,她把债务都还清,还挣了不少。不知不觉中,她成了精明的股票行家。她兑现了诺言,给他买了跑车。
。。
六、缘分是一门未知学科(7)
那辆跑车,他才开了一星期,就被她收了回去。原因很简单,她怕他用跑车载别的女人。事实上,他确实想利用这辆跑车来增添个人魅力。而她,像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对他的动机一清二楚。
她说:“想要车也行,那就搬回家住!我想让你开着这辆车回家,而不是让你开着它,然后离我越来越远。”
他当然不愿意和她住在一起,不肯为一辆车而丧失个人立场。
他深吸一口气,终于提到“离婚”二字,她笑道:“没那么容易。”
“有多难?”他问。
“买彩票中五百万,难不难?我们离婚比这个还难。我们的缘分还未尽呢,宝贝。”
想到这些,张艺宝更加难以入睡了。他走出帐篷抽烟,看到燃尽的篝火旁边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沐优!”他兴奋地叫着。
“嘘……”方沐优示意他安静。
“你怎么还不睡?”他压低了声音。
“我想给我妈发条短信呢。”
“这里没什么信号的。”
“也许等等就会有信号。”
“那我陪你等。”
他在方沐优身边坐下,拿过她的手机,两个人开始等待信号跳动。
他们并不知道,在他们身后,有个小小的身影。
那身影立在山顶飒飒的风里,纹丝不动。
七、婚姻是一部经典大片(1)
有人说,失恋是失去了生命中的一种生趣,而失业则是失去了生命中大部分的生趣,那么失恋加上失业是不是就要失去生命中所有的生趣?
1
康乔加班期间,康父和康母双双去长白山旅游了。因为这个,他终于有机会开康父新买的索纳塔了。
夜晚来临时,他开着车,辗转在湾城,悠闲地寻找他的晚饭以及饭后娱乐生活。没有朋友,似乎此时并不需要朋友,他就这样度过了好几个夜晚。
这个晚上,他在之前常去的小饭馆吃晚饭。饭馆虽小,却因为有特色而经常出现爆满的情况。
在排队等候点餐的长队伍里,他看到了常夕。
她不是度蜜月去了吗?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这个才新婚数日的女人。
她穿着简单的黑色衬衫,长头发束在脑后,手里拿捏着几张钞票:“三份番茄盖浇饭!快点,快点哦。前面这位大姐,麻烦你让一下,好像是我先来排队的。”
他没见过这样的她。
以前他们在一起时,排队从来只是他的事。她只负责站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他。
他没办法假装看不到她,便走到她身边,笑道:“怎么,没去欧洲吗?”
她有些许惊讶,回避着他的眼神:“公公忽发心脏病,所以,我们没去成。”
他把她从队伍里拽出来:“你去那边坐着,我来帮你排队。是外食吧?”
“对,外食。你知道的,我不会做饭。婆婆家的保姆回老家了,我总不能让他们都饿着。所以……”
他似乎对这些不感兴趣,有些敷衍地点了几下头:“应该的,应该的。”
很快,他便给她买好了饭。她把钱塞到他手里,他也没拒绝。
“要去医院看看我公公吗?”
“改日吧。”
她没有多少时间闲聊下去了,转身朝门口走去,接着快速地找到自己的车,快速发动引擎。
他看着她如此利落而神速的动作,不禁想起张艺宝的话——婚前女人胆小心善,踩着了蚂蚁都觉得自己像个刽子手;婚后女人胆大心硬,连捕捉害虫的青蛙也要摆到肴桌上来。婚前女人睁着一双清纯的眸子看世界;婚后女人训练成一副精明过人的火眼金睛,护己防人。
可她才结婚几天啊,至于吗?
让自己的新婚妻子出来排队买饭,这刘之双也太不像话了。他并不知道,刘之双并没有支使她出来买饭,支使她的人是她自己。
刘母原是问常夕会不会做饭的,当然,问这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