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也许爱过吧。可是,婚姻已经把我们所有的爱都磨灭了。麦麦不会做家务也就算了,过年过节也不肯去看我父母,而且花钱大手大脚……唉……我容易吗?我……”
“可是男人不该对自己的妻子好吗?要是我结婚了,我一定会好好对待她。他们给我介绍的女人,我都不满意。唉,什么时候才能遇到理想的伴侣呢?”
康乔没有参与他们的讨论,只是一杯接着一杯地喝酒,到最后,变成了吹瓶。
康乔和常夕冷战之后的第二周,他被公司派到外地去做市场开拓。他在这家品牌运营公司就职两年,也被提升过一次,没什么意义的一个职位——市场部副主管。公司帮一些企业做品牌运营,同时,也开发着自己的产品。这次新开发出的化妆品,据说有神奇的焕肤功效。产品顺利研发出来,广告也轰轰烈烈地做起来了。剩下的跑腿的活,就交给了康乔。
他拿了几瓶样品给康母和方沐优。很显然,方沐优对这个更感兴趣,她灵机一动,拿了一瓶给常夕,说是康乔叫转交的。常夕以为康乔有认错的倾向了,高兴了一会儿。次日,她决定打电话给康乔。
“康乔,那瓶焕肤霜挺好用的,谢谢!”
“哪瓶?”
“你叫方沐优拿给我的啊……”
“……我没叫她拿给你。”
“那她……”
“小夕,我马上要登机了,不能再和你通话了。”
“你要去哪里?”
“我这次要去好几个城市,做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大概要去一个月……”
“那我们之间的问题就不解决了吗?”
“这一个月,我们都冷静考虑一下吧。我要挂电话了,小夕。”
“等一下……那你会想我吗?”
“会吧,如果不忙的话,应该会。”
常夕先挂了电话,她觉得这完全是自讨没趣。她将只用了两次的焕肤霜扔进垃圾桶,走出房门,对常母说:“妈妈,黄太太上次不是说要给我介绍男朋友吗?”
“你愿意去?”
“我很愿意。”
“小夕,我太高兴了。我这就给黄太太打电话!”
一通电话之后,黄太竟然兴冲冲跑来了。他们两家住在同一个小区,不同的是,常家住的是普通三居室,但黄太家住的是别墅。两家距离五百米,这次,黄太太是骑着新买的保健自行车来的。
三、恋人是一把细软黄沙(5)
常母有个梦想,那就是让女儿也住进那样的别墅。她想,只有住别墅的人才认识那些同样住得起别墅的人吧。于是,她把女儿的婚事托付给了黄太太。
黄太太住到这个小区一年多了,很少和邻居打交道。看到常母亲自找上门来,黄太太半是感动半是兴奋。她说自己只有一个儿子,送到国外去念书了。儿子念完书,娶了洋媳妇,横竖是不肯回国了。每年两次探亲,根本就安慰不了她。她的老伴平时也挺忙的,一天到晚不在家,据说是做大生意的。平时,她身边只有一个保姆陪着。
说到亲事,黄太太有些伤感,但她很愿意帮忙。当初就是儿子没听自己的话,不回国来成家,她才落了个“思儿成疾”。说来也巧,她有个干儿子,刚刚研究生毕业,在证券公司上班。那孩子不但模样讨喜,还特别求上进。
“家境呢?家境怎么样?”
“还凑合吧,那孩子的父亲是我丈夫的朋友。”
“那他们住哪里?”
“城西。”
常母心里一喜——住在城西的人非富即贵,要是女儿能嫁给这样的人家,再好不过了。
两个女人象征性地握着手,仿佛这次相亲已经取得了圆满成功。
4
黄太太决定把两个年轻人初次见面的地点安排在自己家里,时间是晚上7点。她吩咐小保姆准备了丰盛的晚餐,还亲手点了两根玫瑰香味的大蜡烛。
她这个家,很久没有热闹过了。上次儿子带着洋儿媳回来探亲,洋儿媳不管她叫“妈”,这也就算了;但她蹦蹦跳跳,全然没有一个儿媳妇该有的妇道。她也不敢有意见,生怕儿子以后再也不回国了——儿大不由娘啊。
幸好还有个干儿子,这多少能让她宽慰一些。她看过常夕之后,大为赞赏,觉得常夕完全符合她干儿子的择偶要求。
7点未到,男主角先出场了。干儿子想得真周到,买了黄太太最爱吃的豆沙糕。她笑眯眯地说着:“这次啊,你一定会满意。”
女主角来得比较准时,手里拿着一篮新鲜的进口水果。
直直的长头发很有垂感,长长的裙子也很有垂感,眼睛不大。却黑亮有神采。她笑起来的时候眯着眼睛,一副很温柔的样子。
可是,干儿子似乎认识这位女主角,一下子慌张起来。
“怎么是你……”两位主角异口同声。
但碍着黄太太的面子,他们还是履行了一套自我介绍的程序,坚持着把饭吃完,然后就匆匆离开了。
黄太太眉开眼笑:“现在的年轻人哪,做事情都讲究‘速度’。”
这对年轻人告别黄太太后,来到了附近的一家咖啡馆。正如你们推想的一样,这位男主角就是刘之双。
“之双……我没想到是你……”
“我更没想到……我的相亲对象会是你……你和康乔发生什么事了?”
常夕叹了口气:“之双,你爱过谁吗?”
“我和康乔一样,今年都已经27岁。一个27岁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爱过呢?”
“不怕你取笑,我的内心其实很传统。我总以为,我和康乔会结婚,过一些四平八稳的小日子。恋爱的结局是婚姻,我一直这样认为。”
“你的想法没有错,我很赞同。”
“可他似乎很害怕结婚。”
“他从小就这样,很多时候过于谨慎。在他觉得不能给你美满生活的时候,他怕你受委屈。他还怕失去自由,这一点,我也许比你更了解他吧。他喜欢登山,30岁之前想去珠穆朗玛峰;他喜欢旅行,30岁之前想去西藏和新疆。他害怕和你结婚后,你也许不再让他出去冒险。毕竟,结婚后,他将成为有家庭的男人,也许还会成为一个孩子的父亲。这些东西,让他觉得不能承受。”
“他就像一个在饭店吃了大餐,却不愿意埋单的人。”
“他总以为你会理解他,婚姻他安排在30岁之后,他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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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恋人是一把细软黄沙(6)
“我无法等待,我和他在一起五年了……再等下去,我们都会累的。”
“这是你来相亲的原因吗?”
“我……这样做,原本只是为了气气他。”
“要是今天来相亲的不是我,你想过后果吗?”
“后果?”
“你这么优秀,难保其他人不来纠缠你。你把相亲当游戏,也太不应该了。”
“对不起……之双……”常夕红着脸,不敢正视刘之双。
“那么,这件事情,咱们不要告诉康乔,好吗?就当没发生过,行吗?要是他知道了这件事,你们之间恐怕会越闹越大。”
“嗯,之双,你说得对,是我太任性了。”
“听过这样一个故事,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帝在我们每个人的手上都放了一把沙。有的人握的是金沙,而大多数人握的是普普通通的黄沙。日子过去,沙也渐渐从指间漏下。一切的一切,都随指间沙的漏去而逝去。而未漏下的沙,就是我们的末来。当我们手中的沙漏完之后,我们也就永远地躺在了沙漏下的地方,留在尘世间的仅仅是我们漏下的沙!当大风扬起的时候,刮散了它们也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于是,我们的一切都会消失在风里了。只有沙刮散的瞬间,会有轻轻的哭沙声音。那或许是爱我们的人在轻轻地呜咽吧。平淡的日子,就这么过去了……”
“之双,没有想到你的口才竟然这么好。”
“这不过是道听途说的故事。”
“今天的相亲对象是你,我真的很庆幸。不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收场了。你还开导我,真的要谢谢你。”
“康乔是我的哥们儿,你是我未来的嫂子,我当然有责任照顾你。”
“你的未来嫂子,大概不会是我了。”
“谁能预测未来呢?小夕,时候不早了,我得送你回家了。”
常夕仍旧挂着一缕貌似默许的浅笑,却摇着头:“不用送了,我自己打车回去。你若送我回家,我妈肯定会觉得我们这次相亲算是成功了一半。”
刘之双说:“那我只送你到小区门口,然后,我目送你进去,行吗?”
“你没有必要这么体贴的,即使是康乔,也不见得如此呵护过我。”
她推开咖啡馆的门,匆匆离开,他紧跟上前,见她上了一辆的士。她打开车窗,冲他摆了一下手:“之双,再见。”
他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若干年前,这一幕曾经上演过的戏码,直到现在,仍然令他黯然神伤。
5
当常夕问刘之双是否爱过的时候,他其实已经想起了那段许久不愿意提及的往事。爱,或者爱过,它们的区别在于现在进行时和过去时。爱是一瞬间的吧,当人越发成熟,就越明白这些道理。
把“爱”字挂在嘴边,无非是为了应景。
大学时代的刘之双,腼腆又不懂得表达情感。如康乔所说,刘之双的情商和智商成反比——情商是零分,智商却是满分。刘之双不介意这些,颇有几分我行我素的意思,按时上课,连晚自习都不肯落下。年年都拿一等奖学金,镜片从薄变厚,即使后来去做了激光矫正,视力依然不够好。
同学们都喜欢作弄这个书呆子,一次他拿到奖学金,大家执意要他请大家去酒吧消遣。
就是那天晚上,他遇到了阿净。
阿净站在酒吧大厅的正中央,一道湖蓝色追光打在她身上。粉红色的短裙让她娇好的长腿更显魅惑,黑色鬈发闪着夺人的光彩,倒像个做洗发水广告的俏女郎。她用手臂钩住身旁的钢管,露出明媚的笑容来。这笑不性感,却透露着几分知性美。
待追光打到她脸上,刘之双看到了一双蕴涵着温情的眼睛。浓黑的睫毛轻轻扇动着那只属于她的年轻与激情,每一个肢体动作都是语言不能替代的华丽。
刘之双觉得有些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杯子,待猛喝一口后,才发现是一杯烈酒。他咳嗽着,不安地笑着,一双手几乎找不到地方放,只好左手抓右手,局促而颤抖地寻找些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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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恋人是一把细软黄沙(7)
阿净忽然随着音乐的停止而消失了,刘之双有些遗憾,便起身去了洗手间。他想洗把脸,清醒一下。他更相信,刚才自己所看到的只是个幻境。
在洗手间外面的走廊上,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她靠在墙壁上,左手拿烟,右手点火。打火机久久点不了火,她有点泪丧地摇着头。
是她。
原来是她。
刘之双朝她靠近,拿过她手里的打火机,摇了几下,顺手就把火打着了。她一手护着那看似微弱的火苗,一手将烟放在嘴里,凑近火苗,一副终于了却心愿的满足状。
“你好,我是刘之双。”
“我叫阿净。”
“你为什么要跳钢管舞?”
“我喜欢。”
“喜欢?”
“你不明白的,你只是个小男生。”
“我不是小男生,我已经二十几岁了。”
“没有踏进世俗大染缸之前,即使你已经四十几岁,你仍然是个什么都不明白的白痴。”
“我想提个建议,你该去找个正常的工作,而不是在酒吧里跳这样的舞蹈……”
“不要认为钢管舞只是性感魅惑,不要认为钢管舞只是低俗下流,这是一种需要力量的舞。小男生,什么叫力量,你懂吗?”
“那么,你明天晚上还跳吗?”
“怎么?”
“你若还跳,我还来看。”
“呵呵,也许,大概,可能,或者……我还会跳吧。”她掐灭了烟,转身离开。阿净的鬈发在空气里掠过,走廊幽暗的灯光下,余有些呛人的烟雾。
后来的事情可想而知,刘之双深陷于这场爱恋,不能自拔。
在这段近乎于烂俗的爱情故事里,刘之双始终对阿净一无所知。剩下来的日子里,他不再去上晚自习,偷偷去了酒吧。终于有一天,阿净将他带回了自己的住所。
她的家很小,养一只褐色的猫。
他第一次触摸到除却母亲外,另外一个异性的躯体。阿净安抚着他的焦灼,如同邻家可亲的姐姐。
“之双,我们多寂寞。你要记得,我拥抱你,只是因为我们都寂寞。这世界上,所有人都孤单,不过,这一刻,我们至少拥有彼此。”
“可是……阿净,我以为这是爱……”
“我以为不是……爱是需要力量的。”
“跳钢管舞的力量?”
“傻瓜,爱比跳舞要吃力。我很累,不想去爱。”
“我想爱……”
阿净抚摩着刘之双的头:“如果你想,不如……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
“另一种方式?”
“比如……”
猫叫了,天幕低垂,窗外落着一场细碎的夜雨。阿净的粉红色短裙晒在阳台上,有风吹起它的裙角,是一面鲜艳娇嫩的旗帜。
谁都不知道刘之双曾经得到过爱情,甚至大学毕业前夕,仍有人说他是班级里唯一的处男。他不辩解,不参与这样的讨论,保持着一直以来的书呆子形象。
同样,他失恋的时候,所有滋味也是独自品尝。
阿净也只是拎了黑色旅行袋离开那座城市,他执意要送她,被她阻止。她坐上的士,摇下车窗,她说:“之双,再见……之双,你是我唯一的朋友。”
他傻笑着,没有说话,车子开动后,他也没有跟着车子跑,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跑去。他一口气跑回了寝室,蒙上被子就睡。三伏天,汗水几乎要渗湿厚重的棉被。所有人以为他撞邪了,结果,他中暑了,险些丧命。
关于如此跌宕的往事,他绝口不提。在他考上研究生之后,他才和康乔说起这些。
但康乔对刘之双只有一句评价:“你很傻。”
刘之双不知道阿净来自哪里,去往哪里。
可是,他是爱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