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之盛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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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之盛唐- 第2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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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场相互揭短争吵起来,再被某为女子一句话平息安抚下来,说着说着就到我和最近封锁公安的江面的事情,然后高谈阔论的说,我是当政者该如何如何,一边用眼神偷偷瞄上席的永王等人,颇有后世愤愤一族纸上谈兵的风范。

本来听他们表演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不过看他们顾望左右,有拉更多的人来验证自己的倾向,我赶紧走到另一边的另一群人中。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壮载,胜栽”

“三十年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他还真是周游列国的人物”

他们议论的居然是满江红,想不到一向文风鼎盛的南方,也有人会喜欢这种慷慨激昂的词,看来民气和风骨这种东西,是不分地域的。

“这也太残忍了”

我的感叹和自得还没过,就听见一个女声,却是华髻高鬓宫裳罗裙,被称为第一才女的刘王傅的女儿。

“圣贤教化百姓,这位还做那率兽食人之举。。哪怕这些是胡人。。。”

“说的太对了”

“大小姐说的是”

“简直可憎之极”

于是话题,马上转变成对这种野蛮行径的口伐笔诛,对这种灭绝人性的反人类诗文的大举声讨,然后开始论证我的祖先,是否和匈奴人那些批着人皮的野兽,有什么干系。。。。。。。。。

我听的一片汗然,赶紧离开。

作为军旅生涯的点缀,一些足以流传后世的脍炙人口的作品是不可或缺的,既可以振奋和鼓舞士气,也可以让追随的人有宣扬和自励的资本。

但自从我假脱不存在的老师之名,将满江红流出来后,南北两个朝廷的君臣们,倒没有怎么拿这说事,甚至也懒得有人去苦心营钻出一个所谓莫须有的罪名,不过却带来另一个严重的后果。

所谓我暗中好食人的传说,因为这首诗某些字眼的描述,而再次喧嚣尘上,只是菜谱的对象,变成了塞外胡人。

甚至煞有其实的传闻说,在龙武军中存在一支类似食尸鬼部队,根本不用消耗粮食,专门用人肉来喂养,因此作战生死无畏,可以长途奔袭而无须供给,最有力的证明就是,明明是步军为主,但是龙武军总能比别人更快更有效率的先行一步到达,而每次打扫战场后,也基本没有留下什么尸体。

天地良心,这种荒谬的东西居然还得到许多人的印证,就因为在大家都习让敌人惯弃尸荒野的大环境下,龙武军这个异类,出于卫生防疫的习惯,只要一有闲余就把尸体什么的做火化或者填埋处理,结果就惹出许多是非来了。

而那些失踪的胡人,更没得辩说了,矿山险道,用来往死里驱使的那些免费的劳力不是那么好用的。

如果抛去背后那些让人烦恼的因果,这倒是让人纵情放松的场合。

起来放水,却见插着茅房里排队排了好些人,我干脆找个更幽远的地方,转过一个墙角,钻进一从竹子,对着放起水来

却听到一个急促的声音。

“小雅。。。。你知道我的心意”

“世子,尚请自重。。。。”柔柔切切的声音,虽然很轻却一下把人好奇心,给撩了起来。

男子的声音一下变的暴躁起来。

“自重你个头,你因为我不知道父王的看你的眼神么。。。。。”

“。。。。。。”听见这话,那女人一下失去了声音。

然后是扑倒,喘息和衣裳揉动的声音。

我暗骂了声,狗男女,真会找地方,沿着墙角蹑手蹑脚的赶紧避开,这种内宅的事情沾上都是天大的麻烦。却发现转了两圈迷路了。

突然墙头上哗啦一声,我一抬头,只见一张大的裙摆,披头盖过来,瞬间陷入黑暗中,还有滑腻花呢体香,两只粉嫩的大腿一样事物,直接沉重压在我脑袋上,顿时湿润了。

。。。。。。。。。。。。。。。。。。。。。。。。。。。。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不但留言和推荐严重缩水,连评论一边倒的狂跌啊,我承认,这是最初的设定,现在用来不合时宜了,但既然写出来了,暂且让我自圆其说一些的把事情结束掉。永王最后的结果,绝对回让人意外。

唯一的好处就是盗贴似乎不见了。

作品相关 第二百八十六章 翘家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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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八十六章 翘家与广州

从身体到精神沉重的刺激,让我许久不见的鼻血再次汹涌而出。弹力十足的的大腿每动一下,就将我勒的象上岸的章鱼一样直翻白眼。

“有贼啊。。。。”不待她要惊慌失措的尖呼起来,贼你个头啊,我本能一把挺起身来,却踢蹬挣扎的腿儿在头上重重敲了一下,又重新被压倒。

片刻之后,我好容易搞清楚了状况,对方是一个粉装于啄雪娃娃一样的小姑娘,黑白分明的杏眼儿正在瞪着我骨碌的转。

“不准说出去”她满脸通红的压着我,丝毫没有骑在我脖子上的尴尬和的自觉“听见没有。。。。。”

虽然她使努力自己看起来威严,并且努力装出一副很凶狠和严肃的样子,可是她用力扯着裙角的手指,暴露出她的紧张。

我反而松了一口气,不是恐怖袭击,也不是桃色陷阱,更不是半路劫色。只是一个显然被闷坏的漂亮小姑娘,在学人家跳墙的勾当,砸到了我这么倒霉鬼。

“那么,你要用什么代价来封我的口呢,小姐。。。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

我缓过一口气来,喘着气说,

“你真的不知道我是谁”

我分明看见她小脸闪过一丝的惊喜、狡橘之类的东西。

“那。。。你可以不可以先放开我,这么压着人会内伤的”

她地小脸刹那红透了脖子。吐了吐舌头,象小兔子一样从飞快我身上跃起来,低头整理起群摆来。

“小姐,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啊”

我揉着脖子,坐起来。

“哼,姐姐都可以带了一群男人到处玩耍,我却被家里看的紧紧的。说什么外面危险,很多坏人。我就想出来看看。。。大叔。。。。你也是坏人么”

大叔,我顿时受到沉重的一击,很有翻白眼的冲动。来到这世界以后,还真没人这么叫我的。

“我怎么会是坏人”我赶紧否认“这里的人怎么会轻易让我进来,我也是府里地新人”

看她撑起下巴想了想,我赶紧道问一个问题

“那个,我真的很老么”毕竟被一个小姑娘叫大叔。还是很让人介意地。

“姐姐说看见长胡子的,都要叫大叔”

“我倒。。。”决定事了回去一定要把这胡子处理掉。

不过,说到她的姐姐,永王是没有多余的女儿,看她的面容倒是依稀有几分那位刘王傅家的才女的影子。

我对这号青苹果没兴趣,不过正好可以给我带路出去,于是我便做出一副循循善诱地模样。

“小姐啊,你想翘家也太不专业了”

“专业?”

“是啊。你打算就这么穿一身出去,没走两步,就被人抓回来”

“是么。。。。”

“还有这香囊,味道这么重,你想让全街上的人,都知道你是王府里溜出来的”

“还有你这发髻、你这头饰。哪样不是有钱人家才用的。。。。。。全部要换掉”

“还有你有钱么,外面的东西都要用钱买的”

“这个。。。”

她掏出一个精致袋子,倒出来,里面都是些金玉一样的精致小物件

“这个可以么”

“快收起来,你想被抢劫么,拿这个去买东西。。。你想被抓起来啊”

我快被她打败了,难道不知道财不露白这东西么。

“要用钱”我掏出一串制钱,摊在手上“就是这样的”

“晤,都给你拉”

她一把抢了过去,把小袋塞给我。我苦笑了一下。继续道

“还有,你有目标么。知道要去什么地方么,城里这么大。。。。你走路受地了么”

“我想吃,千层酥、翡翠饼,烧鱼面。。。。。。。。”她掰起指头来,神态竟然有几分近似小丫头。

“算了,先给我带路出去。。。。。。”

“然后,我们要做什么”

“去下人的房子里,找一套你合身的干净衣服”

。。。。。。。。。。

“我这样还可以把”

“恩,放心把,现在你这样子,要胸脯每胸脯,要屁股没屁股,拐出去也卖不了多少价钱的”

“我哪里小了”

她象被踩到尾巴的小猫一样,顿时捏着小拳头张牙舞爪的跳起来,果然未成年地雌性,最介意的都是关于她如何小的话题。

用类似的话题拌着嘴,我们有惊无险的走到街角。

“终于出来了”她欢呼起来。

“是啊”

我也没想到我会熬不过她的哀求,居然真把她给带出来了,不过,想想她的所谓才女姐姐居然说我是食人生番,我心中就一阵痛快。

不过她的欢呼声,很快就终止了。

“这就是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看她有些嫌恶的翘起好看的小鼻头,我淡淡地说

虽然还不是冻死人地季节,但是随处可见倦缩在墙角街边的流浪汉,和见到人就一轰而上地乞儿,与处处张灯结彩,满堂华宇的高门显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外面的世界太危险了,你还是回去作你的大小姐把”

“我不要”她虽然被吓的不轻,还脏兮兮地手摸了好几个印子。表情却相当的坚决。

“那就欢迎你,来到这既美丽,又丑陋的现实世界把,这将是一个很漫长而难忘的夜晚。。。。。”

。。。。。。。。。。。。。。。。。。。。。。。。。。。。。。。。。。。

千里之外的广州,天刚蒙蒙亮,太阳照常伸起,阳光和海水咸腥的味道随着渐渐淡去的雾。一点点地渗透在星罗棋布的码头上,彻夜不眠。寻欢作乐地人们多数已经在太阳出来前回家了,赶早的鱼市和早海市也正在散去,一些苦力的正在码头汗发如雨的清理人群留下的垃圾和污物,众多的劳力和水手,睡眼惺忪的伸着懒腰搭着汗巾,纷纷走出棚窝和私寮,准备迎接新地泊渡。

随着海风的冲刷。最后一点松明和油脂燃烬的味道,在这座南海地一大港口和不夜城上空散去,全新而繁忙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广州港,自南越王开埠番禺至今也有近千年历史,无论历朝兴衰更替,似乎都很难能影响到到极南的一隅,城市一直随着繁荣和人口的发展在扩张,一直扩张到山边。然后又转向海里扩张,在滩涂上围堤排水,填造出新的土地来,在上面衍生大量各国风情的聚居区来。

当然,乏味而忙碌地清晨是属于贫民的,除了值夜的门卒。连最勤快的税吏,也躺在相好的被卧里。这时而大半个早晨是属于各家奴仆的,当太阳高过杠头后,街市上便充斥了这些穿着各色家徽图样仆人和伙计;当开市地登闻鼓响过后,一些商号的马车,穿着绸布的帐房和管事等高级人员,才在街面上汇集成车流人流的景观,沉寂的城市也渐渐恢复了活力,才算是大多数商肆崭新一天的开始。当太阳靠近中天后,一些还需要主人亲身奔波劳事的中小商号。这时也姗姗来迟的在店铺中出现一些穿袍戴巾的身影。

至于。作为城中稍稍有资格称的上富有之家地生活,是与整个上午无缘地。对大多数人来说,早饭才是一天最重要和丰盛的一餐,而午后地时间才是他们开门会客的时间,至于他们一天生活中的精华和高潮,那还是在深沉的夜里。

随着太阳高起,在这座黄金与香料堆砌起来,充斥着机遇与欲望、野心的城市中。

新任不久的广州刺史冯崇道,也刚刚从象牙软床上爬起来,回味无穷的看着纠缠在一起的雪白肢体,心中很有一种自得,天竺大商人送的这两个胡姬是太疯狂了,据说学过天竺的柔体术,折腾起来查点连骨头都被拆散了。或许该找那群安息人,要点提神的龙脑香,毕竟家里还有群还要应付。

推开窗扉,看着冉冉生起的红日,轻轻眯起眼睛,晕红霞光下的城市,如神光笼罩的黄金之城,相比晚上万船云集,号称百里灯海的码头夜景,又是另一种他总是不看不厌的风情,这就是我的城市,他对自己说到。

能在这座城市里立足的人免除了长袖善舞的八面玲珑,还要有足够面厚心黑的手段。

冯崇道是一个喜欢财货和享受,却知道什么叫做节制的人,虽然同样也营私结党,但是却不是特别贪得无厌的人,有巴结的手段也有治理的吏才,所以可以一直做到雷州刺史。但命运再那一年突然出现了一个转折,他最得意的一笔投资,就是关于那个在已经没落的冯氏家族中,从小饱受族人欺负的破落子弟冯越身上。

这个年轻人有头脑,肯读书、善于度支,因此写荐书举他做了个小吏,结果世事难以预料的是,当今天子身边最红的近臣高力士,居然是冯家长房的子孙,而冯越居然也被高力士另眼看中,选为继嗣的养子,结果当初族里那些目光短浅的家伙,反过头来,还要求自己做为他们与新贵冯越之间的缓颊。

然后冯越奉命开府海南,为皇家经营封地,虽然只是一个海岛,但作为近咫尺的雷州之长,自己知道那可是小比一国的领地啊,一马平川,沃野万里,气候温宜。虽然有一些土人,却多是已经温熟驯化的岛僚,离陆地又近,长期用来做流人之地,也有好些治理地底子,只要有足够的人口开荒,就是一个长久经营的好地方。

对于这个前途看好的族弟。他自然不会错过继续结交的机会,不过相比别人送钱送地送人这些锦上添花的手段。他显然更会做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人脉和职务之便,雪中送炭地买船募人,采购食粮,征调流囚,急其所需。

于是收到了同样丰厚的汇报,通过冯越适时地对背后难位贵不可言的大人表示了效忠和输诚后。他就接到了转调市舶司的诰命。

这可是天下掉下的大馅饼的。

广州,开什么玩笑,虽然也叫州,却是南方第一大埠,比近在咫尺的雷州,一个是天上一个是底下,各种名目的衙门林立,光刺史就是岭南道独一无二地正五品。所有官职比其他地方高一品半品的,想当一个小吏,也得有非同寻常的关系,冯氏虽然号称曾经的岭南第一大族,但如今也没有这种能耐。

而市舶司掌海外营市往来,过手巨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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