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老公那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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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老公那小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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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哼了一声:“我难受。”

  “怎么个难受法?病了?”压抑着心里的不爽,我伸手摸了摸他的头,滚烫,原来是发烧了,真是要命,怎么大男人也学女人生病,男人应该是顶天立地,百病不侵的,生病和柔弱,应该是小女子拥有的特权。

  尽管对他的脆弱极其地不屑,我还是换了衣服,扶他下楼,虽说我不爱他,但我路小漫是个善良的人,如今这个社会,像我这般善良的美女可是不多见,一般美女都是冷漠的,善良的一般长得都很安全,像我这般有才有貌又有德的,可真是*。

  开车将他送到医院,挂了急诊,陪他输液,折腾半天,他的烧慢慢退下来,渐渐恢复正常的他,看见守在病床前的我,眼里竟写满了感动:“小漫,谢谢你。”

  可不是要谢谢我吗?挂号,交钱,取药,折腾了一遛够,这个情,他欠大发了。

  输完液,带他回家,刚进家门,他忽然像箭一样冲进了洗手间,让我不仅怀疑先前缩在床上的是只小狗,还是只猎豹。

  出来后冲瞪着他的我,他尴尬地笑了笑:“输着液的时候就想上厕所,但是又不好意思麻烦你,只好一直憋着。”

  那一刻,我才真的意识到,我们的婚姻,真的只是表面上的,从里子看,还真不是那么回事,看医院的走廊上,到处不都是搀扶着老公上厕所的妻子吗?他们看上去很自然,丝毫没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妥,而他在内急之后,却不好意思跟我提,当然了,提了以后我老人家也未见得心甘情愿陪他去,但出于我善良的本性,扶他起床还是没有问题的,看来,表面夫妻和患难夫妻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我生病后
或许是觉得上次他生病了,我替他忙活,他欠了我一个人情,我可是很少干那种赔本买卖的人,我的身体跟了我这么多年,也完全摸准了我的脾气,它很快就制造了一个让我捞本的机会。

  一天下午,上着班的时候就感到头疼,但像我们这种精英级别的,轻伤,从来就不是下火线的理由,尽管头疼欲裂,但还是装着一幅精力充沛的样子,活力无限地穿梭着,想做精英,就是要处处优秀,包括身体,也不能落于人后,如果让人觉得你体弱多病,你便多了一条早死的理由。

  在公司一路坚强,好不容易熬着下了班,回到家里,卸下伪装,便全线崩溃。

  储启帆忙活着做好饭以后,进卧室叫我吃饭,看见我躺在床上哼哼唧唧,便关切地过来问:“小漫,怎么了?饭做好了,现在吃吗?”

  或许是因为下午忍得太辛苦,我不讲理地冲他就喊:“什么怎么了?没看见啊?头疼得要死了,脑袋都要掉了,拿什么吃饭啊?”

  “头疼吗?累了还是病了?”他伸手过来摸我的头:“好象有一点热,先起来吃饭吧,吃了饭才好吃药。”

  我赖在床上不肯起,继续哼着我的痛苦小调。

  见我又开始使性子,他便默默地去厨房乘了碗粥,端到床前来:“不想吃饭,也得喝点粥,听话,不吃饭就吃药对胃不好,伤身体。”

  我完全没有喝粥的心思,他便把我扶起来靠在床头,拿勺子把粥送到我嘴边,眼见得只需张一下嘴,热乎乎的粥就可以进肚了,我便勉为其难地张了嘴。

  喂我喝完粥后,过了会,他又喂我吃了药,把被子给我盖好后,他才出去吃饭。

  本想吃完药后会慢慢好起来,不想身上越来越灼热,头也疼得像要炸开一样,我由呻吟变成了嚎叫,他便给我量了体温,一看,39度,他慌了神,手忙脚乱地穿鞋,背起我就往楼下跑。

  一路飙车开到医院,他抱着我便冲进急诊室,医生看看已经蔫了的我,倒是不紧不慢:

  “怎么了?”

  “发烧了。”

  “发烧了?烧到38度了吗?要是不到,吃点药就好了。”

  朦胧中听见他急切地喊:“当然超过38度了,都39度了,快给她输液,一会烧出别的毛病来怎么办?”

  医生没好气地回敬他:“你以为你抱的是个孩子呢?放心,成年人发烧一般不会烧出别的毛病来,我给你开液,你去药房拿完药,直接到输液室输液就行了,一看就刚结婚,还拿媳妇当宝呢,行了,别愣着了,赶紧去吧。”

  我已经烧得意识朦胧了,喉咙也软得没了声音,但神智还有几分清醒,我想告诉他,让他把我放在椅子上,然后他自己去拿药交钱,那傻小子却一路抱着我去拿药,要是我有力气,真想揣他几脚,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病得多严重,昏迷了呢,这么大个人,还被他抱着在走廊里窜来窜去,真是丢死人了,把我放在椅子上还怕人偷啊?放心,像我这样病得一塌糊涂的女人,想免费送人估计别人都躲得远远的。

  被他抱着窜了几趟后,终于被他放到了输液室的床上,输上液以后,便迷迷糊糊睡着了,等我被憋醒的时候,发现他正紧张地盯着我:“你醒了?你是睡着了吗?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昏迷了呢,赶紧去找医生,后来医生把我骂了一顿,说你只是睡着了,我还不信,果真是睡着了吗?”

  这只笨鸟,怎么大惊小怪的,难道没见过人生病吗?我挣扎了一下,告诉他:“扶我起来,我要去洗手间。”

  他便小心地扶我起来,给我举着输液袋,让我靠在他身上,慢慢向洗手间走去,走到门口,他把输液袋递给我:“小心点啊,洗手间墙上有挂钩,进去后先把袋子挂在上面,这只手不要举高,以免回血。”

  从洗手间出来后,他又小心地扶我回输液室,我觉得这一切都理所当然,没像他上次那样觉得不好意思麻烦我,我觉得自己非常好意思麻烦他,本来,人在输液以后输进那么多水就是想上厕所,好好地要让自己憋着难受干吗,我病了,他伺候我天经地义,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输完液后,回家上楼,他还是蹲下背我,我推开他:“行了,我现在好多了,可以自己走了。”

  “那哪行,快上来,别罗嗦,外面凉,一会吹风再受凉就麻烦了。”

  我只好又趴上那小子的背,这小子,原来在他背上还挺舒服,刚才去医院的时候光顾着头疼了,没来得及回味。

  进客厅,换拖鞋,才发现他脚上的皮鞋一样一只,肯定是他刚才着急背我下楼,连鞋都没顾上好好穿,我便哈哈大笑,笑完了,便感觉眼角有些异样,女人,就是这么没出息,很容易为了小事而感动,我借口困了,把眼角的泪偷偷擦去进了卧室。

  早上一觉醒来,看他竟在身边和衣而卧,把他推醒,他睁开眼便摸我的头,然后长舒了一口气:“还好,没再烧起来,看来,夜里的水没白喝。”

  我看了看床头的杯子,这么说,我夜里感觉到的一次次喝水不是做梦了?

  这种高烧,一般来得快去得也快,输了液又睡了一觉后感觉好多了,倒是他,胡子拉碴,好象生病的是他,不是我。

  除了身体还是有些软绵绵地,没有其他大碍了,我便起身穿衣服,准备上班。

  他按住我:“不能请一天假,休息一下吗?”

  “不能。职场如战场,一刻都不能松懈。”

  他便忽然哽了咽:“小漫,你放心,我一定会尽快让自己成功起来,到时,你就不用这么辛苦了,你就换份轻松点的工作,当然,如果你愿意,可以不工作,我来养你。”

  “行了,别自做多情了,大老爷们哪来的那么多感触,我这么拼命,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这个家,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而已,和你无关,没找你的时候我也一直这样。”

  不顾他的阻拦,我坚持洗漱以后出了门,他不忘在身后嘱咐:“别忘了多喝水啊,晚上就别加班了,早点回来。”

  我疾步下楼,把他的罗嗦甩在身后,开车上路,不仅想起他上次生病的情形来,两相对比,我那善良的心忽然就跳了一下,好象,他对我,比我对他紧张多了,也体贴多了,但转而一想,我就马上又释然了,幸福的定义有很多种,为我奔忙,也是其中的一种,这么说,他在关切我的同时也获得了幸福,我也是幸福的缔造者,恩,这很公平,互不相欠。

家务纷争
尽管,储启帆那家伙对我算得上是体贴,我也好象更像个冷血的女强人,但是,说到底,他也是男人,我也是女人,男人,好象生来就比较粗枝大叶,而女人,好象生来就比较细腻,不要以为他整天受我欺凌,尽管我们俩有协议,洗衣做饭等家务都归他做,但是,他做出来的质量往往不敢恭维,所以,很多家务最后还是落到了我身上。

  比如,和很多男人一样,他一回家也喜欢把臭袜子乱扔,而在我目光的威慑下,他往往伶着臭袜子拿到洗手间敷衍地一冲,还不等袜子湿身,就拖出去晾上,而我往往忍受不了那上面龇牙咧嘴冲我得意大笑的污渍,而重新把它取下来,狠狠地用洗衣液把那些造反的家伙斩草除根。

  由于觉得全自动的洗衣机太浪费水,出于节约的美德,我便买了台半自动的洗衣机,由此需要操作的环节便多了一些,顺便也给他提供了犯错误的机会,他往往是把水放得还漫不过衣服就开始洗,而且,转不了几分钟便拖出来,竟然不经过再次冲洗便直接扔进甩筒,然后便会看见那些衣服都愁眉苦脸地耷拉在晾衣杆上,而且,更加可恨的是,他在放自己的衣服之前竟然从来不掏口袋,于是,等他洗完衣服我去洗衣机里看时,便经常在里面发现打火机,香烟,硬币等残物,硬币倒也罢了,对衣服杀伤力不大,而我一旦在里面发现香烟,再抬头看衣服时,一准看见一支或几支香烟已经均匀地镶嵌在一排低头耷拉角的衣服上。

  于是,几次下来,为了不让自己的眼球总受到污渍的挑衅,也不忍再看那些衣服受罪,只好把洗衣服的工作揽到自己身上,于是,在每次洗衣服的时候我便忿忿不平,说好了这些事情都由他来做,如今我却自投罗网,而又偏偏还无可奈何,我简直怀疑那小子就是成心的,故意用这招把洗衣服的工作甩给我,他算准了我对此是看不下去的。

  而在清扫房间时,他也痴心不改粗枝大叶的毛病,一切工作好象都是做给我看的,他擦过的家具和电器,不必用手摸,我这近视眼不戴眼镜就能看见灰尘如同山上的梯田,一道一道地摆在我的眼前,让我想吹黑哨勉强给他个及格都不行,于是,在他擦完后,我只好再擦一遍。

  对于地板,他更是蜻蜓点水,拖着个墩布好象广场上蘸着水练字的老大爷一样,刷刷几笔,就从头刷到了尾,我只好愤怒地把墩布夺过来,重新拖一遍,然后再拿抹布趴在地上擦干净。

  每当我累得腰酸背痛冲他呜哇乱喊时,他便用了无辜的眼神看我:“这些活,本来就是我干的,我没说让你干,是你自己非要再干一遍的。”

  又不能按着他的手让他干,所以我干脆撤消了他那毫无意义的清扫前奏,改成自己天天独立演奏,每当蹲在地上埋头大干时,我不仅就想,女人真是贱,天生就是干家务的命,古代都是男人挣钱养家,男主外,女主内倒也罢了,凭什么如今现代社会的女人,既要主内,还要主外呢?但是让他干自己看了又堵心,于是只有在每次清扫完以后趴在沙发上,让他给我按摩来博取内心的平衡。 txt小说上传分享

拖鞋大战
为了保持各个房间的卫生,我在每个房间门口都放了门垫,而且放置了专门的拖鞋,这在我自己独居时便已形成习惯,进一个房间换一次拖鞋,于我来讲,已经成了一种习惯,而对于住男生宿舍习惯了的他,却是一件极难完成的任务,上学的时候拜访过男生的宿舍,知道那些出来人模狗样的男生窝里是怎样地一塌糊涂,所以,他不一时不适应,倒也情有可原,看,我还是很善解人意的吧?然而,他对我的善良却肆意践踏,在我跟他说明了N次后,他依然把拖鞋给我穿了个乱七八糟,或许,这个矛盾在很多家庭并不存在,因为我去过很多家,基本都是一双拖鞋闯天下,但在这点上,我好象有些心理障碍,看见他穿了厕所的拖鞋进卧室,我便感觉在温馨的空气中闻见了厕所的味道。

  为了便于他记忆,我给拖鞋编了号,而且全部更换成了颜色鲜明地情侣拖鞋,我告诉他,客厅是休闲的地方,所以拖鞋是明黄色,代号是休闲1号;厨房是忙碌的地方,所以拖鞋是海蓝色,代号是忙碌2号;洗手间是干净的地方,所以拖鞋是乳白色,代号是整洁3号;卧室是温馨的地方,所以拖鞋是粉红色,代号是温馨5号,而且为了时刻提醒他,我还在门口鞋架处挂了一块白板,对上面的规定又做了详尽解释。

  即便是这样,他依然有条不紊地把拖鞋穿成了反串表演,于是,我们家便整天回荡着我们俩的争执声。

  “储启帆,你神经了?你怎么又把休闲1号穿进了厨房?”

  “没错,为老婆做饭,就是我的休闲运动。”

  “储启帆,你给我滚出来,你是不是穿着忙碌2号进了洗手间?”

  “对,可是我没穿错,因为我现在正忙着呢。”

  “储启帆,你找死,你为什么穿整洁3号进我的卧室?”

  “可咱的卧室也很整洁啊。”

  “储启帆,你有病吧?你穿着温馨5号在客厅里瞎溜达什么呢?”

  “因为你在客厅啊,你在哪,哪就温馨。”

  各位可要搞明白了,我们俩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并不是在打情骂俏,而是硝烟弥漫,每次一看见他穿错了鞋,我在一声尖叫之后就会展开没完没了地炮轰,直到把他轰得灰头土脸,看他悻悻地闭了嘴,又逼着他去把拖鞋刷干净,放在各自正确的位置上才算告一段落。

  而他总是不长记性,明知道我最反感他把洗手间拖鞋穿到卧室,而每天晚上他都习惯上床之前去一次洗手间,然后就穿着整洁3号进卧室,有天晚上实在我忍无可忍,看他又穿着整洁3号进来,便起身把拖鞋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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