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说明即可表达对此问题的阐释。那就是,作为民众个体以及民众的社会性,我们尊重因文明繁衍性衍生出的民族性,也就是说,在民众个体和民众社会性之基础上体现出的民族性,除已有的有关政治权利的平等、自由和均衡之外,国家会根据民族性的现实情况在经济、文化教育(包括语言、习俗、宗教信仰等方面)等方面给予民族性表现的民众个体和民众社会性相应的一视同仁的生存性、安全性、尊严性和自由性的强化性支持。但对于政治基础之上的国家而言,无论是民众个体还是民众社会性,都只有公民,并无民族性。以上之民族性和公民性的结合便为国民性,但基于现实的操作性,国民性此一概念在政治表现力方面使用频率不会很大。依此原理,这之后,民众(国家)赋予之地方自治不在特设民族自治区以及特别行政区,只维持历史惯性之类似性传承下来的省、直辖市(以及详分的市、县、镇、村)之地方自治建制。这一原理同时也明证,我们的国家(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是以民众作为主人为基础(表现为民众生存之地及民众生存之地扩展区:包括领土、领海和领空等)的主权国家,这就意味着,在我们的国家,只有根据国家治理和管理的需要而设定的相关机构和自治地方,而并无所谓邦联和联邦之说及相关设定,更无所谓地方主权之说及相关设定。
到此,自然而然及必须阐释的一个相关设定便已在我们的眼前了:民众天然享有的迁徙和居住自由权。作为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利主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迁徙和居住自由权不但保证了民众天然权利中的自由权,而且保证了民众天然权利中的平等权,同时,也保证了民众各种权利的均衡性发展。民众天然享有的迁徙和居住自由权不但表现在以民众为基础的国家主权范畴之内(即我们通常所说我们自己的国家)(唯相法则所赋予),同时,也表现在以民众为基础的国家主权范畴之外(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外国)(造化法则和唯相法则完美结合所赋予)。此证:凡限制民众之迁徙和居住自由权之行为,都属对民众天然权威挑战之行为。这就意味着,我们目前所实行的户籍制和地方性居民登记制都属对民众此一权利的公然侵犯,也就是说,我们目前实行的户籍制和地方性居民登记制必须予以取缔。直白说,我们将不在设立所谓农民和市民之说,只有公民,而且,公民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所要居住之地的权利。同时,公民也有自由选择自己职业的权利,并以自己天赋的能力和后天学习的技巧充分发挥而成就自己生活期望的权利(最近数年来,中国共产党对本文作者之所作所为就是对此一权利的最严重的侵犯)。如果生活在北京的某一哥们大声说自己想自由迁徙到高雄(或香港、澳门等)去居住,是否可行,当然!这是你的权利,若有人侵犯你的这一权利,你可依据迁徙及居住自由权所赋予你的天然权利对侵犯你之权利之对象进行起诉。若有人说自己想自由迁徙到美国或澳大利亚,答案是一样的——也许某些哥们要偷笑,对不起,无论你怎样偷笑,答案仍然一样。
下面,我将另附一段有关民众作为政治信仰的内容,虽然从表面看她似乎与《论国家》无关,但实际上她与国家之统一和分裂问题是息息相关的:
政治信仰可以明确的证明所有建立在以民众授予权力之基础之上的机构和组成个体自身对民众和国家的依附性,也就是说,他们乃是为民众和国家服务的——此条可保证任何有能力的人不会因自身的能力而演变成对民众有害的*者等并因此而损害民众(国家)的利益。民众授予相关机构和民众个体以权力就意味着其必须承担起对民众(国家)的责任。
民众授予相对独立且能在独立基础之上维持他们之相互之间的平衡制约性的机构和个体就是要通过他们的睿智和能力来作好民众之个体利益和民众之整体利益之间差异的最高利益调谐性的工作,以便防止民众因无法明晰自身之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之差异性或民众被有野心之个体、机构或党派进或外国势力的利用和煽动而作出有违民众自身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荒唐之事来。这就意味着,民众授权(定期选举)并令被授权者担负起责任可避免有野心之个体、机构或党派利用民众所授予之权力作出对付民众危害国家之行为来——此条可防止民众因自身局限性的原因而造成对自身的伤害。这也是宪法存在的原因之一。
国家,作为民众归属(肉体、精神和灵魂)之生存、安全、尊严和自由的保障,她已然成为我们之生命体现的不可磨灭的印记,至少在人类灭绝和地球毁灭之前是如此。
作者题外话:——让我们向在法西斯大屠杀中罹难的《榕树下》默哀!作者谨以作品《边缘空间》献给《榕树下》,愿《榕树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将已有作品单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简)版、英文版、日文版、韩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莱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语国之有实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于作者之作品在母国的出版者,请相关负责人直抵杭州与作者面商出版事宜 电子书 分享网站
之【论国家武装力量】
国家武装力量作为一种表现力存在,她之出现较国家之出现要早很多。当然,此时,她是因自身的性质而体现的,而非是因她的政治形态而体现的:众所周知,无论武装能量等级的状态如何(原始的、现代的等),武装力量的出现都是基于人类自相残杀而存在的。很显然,当我们茹毛饮血的祖先集合起来使用无论怎样等级的武器对动物(食物的获取)实施杀戮之行为时,那都与我们现在所设定的武装力量之概念沾不上边,但当人类初次使用任何能量等级之器械对同类发动任何级别的威胁和伤害的时候,我们现在意义上的武装力量便自然而成了,即便那只是两个基于任何形式之情感而对对方发动恶性攻击之行为的徒手搏斗者我们都可以认定他们乃是武装力量之表现。随着人类繁殖的加速,人与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诸侯与诸侯之间,进而国家与国家之间因生存权的争夺或者仅因为某种荒唐情感的支配而更多表现为前两者因素(因果等)的交错而对自己所认定的某一方(国;或兄弟阋于墙)发动攻击和杀戮,此时之攻击和杀戮的表现载体便是国家武装力量了。根据演变的宏观次序,无论冲突发生之原因多么复杂,人与人之间的战争最本质的目的乃是为保护自身;家庭与家庭之间的战争最本质的目的乃是为保护家人(及自身——后面等同);部落与部落之间的战争最本质的目的乃是为保护部民;诸侯与诸侯之间的战争最本质的目的乃是为保护子民;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最本质的目的乃是为保护民众。在战争的冲突过程中,表现上看乃是基于群体(单体)集合征象作为战争双方武装力量表现的载体(人以及各种武器)的,但本质上则是人与人之间力量(肉体力量、精神力量和灵魂力量)的表现,而人从何而来,当然是从民众之中来,这就意味着,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和体现都是通过民众力量的表现力作为本质成分的,这种本质成分即包括武装人员,同时也包括诸如由民众所创造的各类武器、装备设备等硬件,更包括基于民众精神和灵魂之表现力的武装表现力量之意志以及这种意志对民众(国家)的忠诚和生命奉献。民众是国家主权和国家权力的唯一主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和体现是通过民众力量的本质成分来表现的;国家武装力量所拥有和发挥作用的硬件设备(武器、后勤供给等)是民众所创造的;国家武装力量在保护民众(国家)以及为民众开拓生存空间的过程中所运作的智慧是民众(哪怕表现为个体)智慧的反映;国家武装力量在担当自己责任和使命过程中所拥有的永恒意志乃是民众意志(灵魂)的凝聚。无民众则无国家,同样,无民众则无国家武装力量,很显然,国家(民众)武装力量来自民众,其之责任和使命乃是保护民众(国家)以及保护民众生存之地以及为民众生存拓展空间的。这就意味着,国家武装力量是直接听命于民众的,在概念上表达,国家武装力量只能由民众组建并接受民众的控制(方式是民众通过授权将军队招募组建、统帅和管理运作之权分别授予相应的机构进行实施),也就是说,国家武装力量是属于国家(民众)的,而不是属于某民众个体或某机构,更不可能是属于什么妄图于想要篡民夺权之任何政党的。基于现实情况而言,就是目前我们国家之武装力量(即所谓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军)必须国家化:国军已然国家化了,但中国人民解放军却仍被篡民夺权的不合法之中国共产党所控制着。
追溯历史,我们国家历经战争磨难(外敌入侵,兄弟阋于墙)并导致目前国家仍然处于荒唐的分裂状态之中。也正是因为这种原因,国家武装力量也处于荒唐的分裂状态之中,而且一部分是国家化的(国军),而另一部分则还是被不合法之中国共产党作为私家看护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之形式而存在着——这很荒唐,来自于民众,作为民众力量之表现力的国家武装力量不但不被民众所拥有和控制,反而随时都有可能被大逆不道不合法之中国共产党用来作为对付民众并伤害民众的工具,天下再也没有比这更荒唐和诡谲的了。所以,从此刻(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晚21:18分)起,被不合法之中国共产党所控制的国家武装力量(即所谓中国人民解放军)即刻国家化,若中国共产党或什么人想要誓死捍卫中国共产党在国家武装力量中的不合法之权力和利益者,很简单,三个字加一个惊叹号(或无穷惊叹号):成全它!…若中国共产党执迷不悟,顽固不化,民众可直接授权国家武装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军)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死硬分子进行血腥*,即便杀完八千万中国共产党者也在所不惜——任何人,任何政党别妄图和民众(国家)作对。
既然国家武装力量之责任和使命乃是为保护民众(国家)和民众生存之地(国家主权)以及为民众生存拓展空间而存在的,那就意味着,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人员(即军人)便是随时准备为民众(国家)献出生命的民众成员。所以,作为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者,每一位军人——尤其是军官:元帅、将军,依次类推,直到士兵——都必须在肉体、精神和灵魂方面具备坚强之意志方能担当起民众所期望的责任和使命。这就会表现为一个矛盾:作为随时为民众(国家)献出生命者,他们应当在肉体、精神方面享受优厚待遇,但问题是,作为军人,若在肉体和精神的欲望上过于享受,会严重腐蚀他们的意志而不能担当起作为民众(国家)保护者的责任和使命。所以,民众(国家)必须要求军人在肉体、精神和灵魂方面保持意志的高度坚强性,必须拒绝军人因欲望的放纵而导致坚强意志被腐蚀的情况发生。为了弥补军人在服役期间维持坚强意志以及随时可能献出生命的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国家(民众)可在民众个体服役期间以及因军人自己的责任和使命而失去生命后以各种形式予以补偿,以体现每一个军人担当责任和使命的崇高价值。我想这点目前国家(民众)已有相关规定了,不再自设。
国家武装力量,作为民众(国家)的保护神,她既是我们生命性、存在性和意义性的矛,也是我们生存、安全、尊严和自由的盾。
作者题外话:——让我们向在法西斯大屠杀中罹难的《榕树下》默哀!作者谨以作品《边缘空间》献给《榕树下》,愿《榕树下》英魂不息
——作者有意将已有作品单行或成集出版。版本如下:中文(繁简)版、英文版、日文版、韩文版、德文版、法文版、西班牙文版、俄文版、希伯莱文版及世界其他仍具生命力的文字之版本。各版本母语国之有实力及在出版界具知名度之出版商若有意于作者之作品在母国的出版者,请相关负责人直抵杭州与作者面商出版事宜。 最好的txt下载网
《彩虹》之【论国家经济】
所谓经济,就是吃、喝、拉、撒而已;所谓国家经济,就是民众的吃、喝、拉、撒罢了。专业点说,经济无非就是我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各类欲望而建立起来的流动性食物链,仅此而已。所以,当我们平日里戏弄经济实践时;当我们平日里崇拜经济理论时;当我们平日里悲喜经济舞剧时,那只不过是一个纨绔登徒子调戏一良家妇女或是一个穷酸落魄者迷恋一皇室公主时将心理上的寻乐子有效转化为生理上的悸动罢了。哎呀!那个悸动向我侵袭上来:偶尔,我那可怜的虚荣心会怂恿我感知某种遥远的真相——对经济的这种认识无疑是有损我经济学学士的名头和尊严的。但转眼一想,自己在那个乡下学校四年中无论学期、学年还是作为那证书最后的成绩都未能摆脱倒数第三名或倒数第四名的天然命运来说,这名头和尊严并不象人类所想象的那样理直气壮,瞬间,也就脸不红心不跳的将自己高大伟岸的崇高形象给矗立在了与珠穆朗玛峰同样海拔的玄武岩基座上傲视群雄了。而且,自我感觉相当不错。
但真要追溯经济之历史的话,我们还真的很难界定到底要以哪一时间点或空间面来作为经济表现力所赋予经济以意义性的转折性呢。当我们今日贪婪的摩挲色彩各异的纸质大钞时(金属硬币更象是一枚枚谦卑的奴隶,甚至想要从我们这里博取点同情和怜悯之心都成为一种不切实际的妄想),我们肯定不会在我们的经济头脑里将自然所赐食物与我们肠胃所需之间正好达到平衡的食物链时代性表现谓之为经济的:即便那与我们的吃、喝、拉、撒大大有关。于是,经济作为一个概念和作为一个我们所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