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我是村长》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别拿村长不当干部:我是村长-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立原叔在旁边感激的差点要给小芹跪下,我也很感激,说:“老同学,真是太感谢了,你什么时候有空,我请你吃饭,咱们发好叙叙旧。”

  小芹笑:“好呀,我也想嗟你一顿,你以前是个小气鬼,用一下橡皮都不给,现在我看你变大方没有?”

  小芹领着我去交罚款,在交罚款的时候,她说:“嗳,对了,你现在干什么哪?”

  我说:“……”我不太想让小芹知道我做村长,这个村长并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在村民前面还可以炫耀一下,在一位警察前面,还是不要炫摆吧。

  还没等我开口,立原叔在旁边马上接过来了:“大众现在是咱们村的村长!”声音很是自豪,很以这个村长侄子为荣。

  小芹回过头来,微笑着望着我,仔细的看了我一眼,说:“行呀,当官了!这顿饭,你更要请了!”

  我说:“嗨,什么官呀,支麻粒大的小村官,提起来脸红。请你吃饭肯定会请,不能以村长的名义请警察,要以老同学的名义。”

  我和小芹相互交换了手机号码,我说现在刚上任,有些工作还要安排一下,等把手头的工作忙完,就来请小芹吃饭。小芹高兴的答应下来,还把我们送到门口。

  人人都痛恨贪污的官员,却又恨不得自己做个可以有贪污实权的官员;人人都痛恨*的官僚机构作风,却又恨不得自己的亲戚好友就在这个机构之中,给自己帮助。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六章   村班子
“大众,你在哪里,我和文彬都等你了。”

  用摩托车载着立原和文岗父子两人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我接到了李林的电话。

  我一手掌握着摩托车的车把,一手接听手机,简明扼要的发布命令:“你先把村民代表都叫齐了,我一会就到。”

  我放好手机,开始转向下道口,行驶向进村的土路。

  我们村子的路,是全县唯一一条没有通公路的土路,每逢阴天下雨,村民要上公路,就要在泥泞中挣扎一里多的土路,每每累到盘疲力尽,对着土路咒骂。曾有外村的媒婆说:“小梁村的小伙子长的都挺精神,就是路太差劲,没有人家的闺女愿意嫁过来。”这是事实,曾不止一次有外村的闺女对着我们这条路望而却步,也不止一次有走亲戚的人对着我们这条路望洋兴叹。

  这条土路,成了村里每个村民的恶梦。

  村官是五年一选举,但我们村的干部,这五年来换了三届了,都没有干到满任。五年前上任的一届,干的还算不错,当时还要交公粮,他们几个村干部是贪污了不少,但也算在村民中有点威望,名声不是太坏。当时正值县政府和上级领导支持全县村村通公路,各村村民集资一部分,上级再拨一部分款项,就可以修了。那一届领导在收村民集资款的时候,刚收了一半,就逢上不交公粮没有什么可贪,正好又有人告发他们贪污,这几个人就趁着这个台阶,“名正言顺”的下台了,把修路的事扔下来了。

  第二届是临危顶上的,当时信誓旦旦,说的比唱的都好听,但是上任不到三个月,把另一半村民集资款收齐之后,那个村财计忽然玩起了失踪,带着一家老小,卷了村民集资款五万块钱,跑了!(五万块,值当的吗?)不但村民大骂,镇领导也是瞠目结眼,村长也跟着臭了,从此抬不起头来(可能也是没贪到钱心里不爽,),也不问过问村子上的事了。

  事情就是恶性循环的,村民对村领导失去了信任,不再集资修路款。款项不够数,公路局不给修,部分款项还在公路局放着。没有人再敢当村干部出头办修路的事,村委会处于瘫痪状态。

  所以,全县都修了公路,只有我们村子没有修,原因就是在此。

  别的村子的路都修上四五年了,有的甚至还翻修过,但我们村的路一直是这样土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虽然没有人再对村干部有信心,但还是要有人来干这事,所以在村委会瘫痪了近一年之后,在镇上领导的支持下,村长选举又开始了。

  新的领导班子,就是我,文彬,李林。

  我是一把手,年轻也最大——我是村长!

  文彬是我本家的堂弟,也是本村的企业家,比我还小一岁,却有十多万元的身价(可以在村子里排前五,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中可以排到前三甲),他是我的副手,也就是副村长(其实是副主任)。

  李林和我同岁,生月比我小,和我是死党,一块玩到大的光腚伙计,他的官职是村会计。李林个人没有什么大能力,但有一个会能力的叔叔,在省城铁路局任科长,李林就在铁路局承包一些小活,一年下来很轻松的搞个十多万,他是本村第二富翁,三十岁以下的富翁,他排第一。

  在我们三人之中,我的年龄虽然是最大的,但钱是最少的,之所以我来当老大,一是我闲:文彬和李林都有企业在管理,事多,我现在是闲人一个,居家男人,用时髦的话说,就是宅男,所以我有空,所以我当老大。二是我有人缘:比他们两人要好,从小到大都有老年人夸我是个懂事的孩子,比我小的伙伴还说我是个老成持重的人,平时村子的大事小情,三长五短,都有找我出面,俨然是个“名流”。我其实是个很有爱心的人,像扶老太太过马(土)路这种好事,我基本是一星期做一次。三是形像好:一句话,长的帅,很有领导者的风范和大气(其实我感情挺细腻的),比起文彬的肥胖,比起李林的干瘦,我这个浓眉大眼的家伙,绝对是个正面主角。

  咱说话这工夫,摩托车就到家了。

  进了胡同,我把立原叔和文岗放下来。在路上的时候,我们三人就统一了口径,今天的事,绝对不能有第五个知道的,文岗要快点警告小辉,不能让小辉传扬出去。

  送走两人之后,我把摩托车放在院门口,因为马上就要去开村委代表大会,还要用摩托车,所以就不向家里推了。

  走进院子,静悄悄的,早上九点钟的太阳,照在我这个虽不宽敞却很干净整洁的农家小院,让我心中一阵舒爽。

  家,真好!

  小嫣在城里的一中门口开了家杂货铺,每天早早去,晚晚回,所以白天都不在家的。

  儿子小帆七岁了,读一年级,也去上课了。

  我走到水井前,拉开电源,从水龙头中流出清凉清凉的地下水。我用脸盆接了凉水,在凉水中泡了一条毛巾,然后脱下外面的白衫衣和里面的白背心,用满蘸着凉水的毛巾,向赤膊的上身一浇——

  “爽呀!”

  我被冷水冰的一激灵,全身的毛孔一齐倒竖起来,这样大叫了一声。

  是*,在炎热的六月天,用刚出土的地下水洗身子的感觉,绝对是只有一个字:爽!*!爽歪歪!

  就在我吡牙咧嘴满脸痛苦的享受着这种舒爽的时候,院子外面忽然传来一个清脆悦耳的女性声音:

  “大众,大众……”

  我一激灵,心想,坏了,我没关大门。

  我听出来人是谁了,这个人,就是我们村子的妇女主任王芙蓉。

一  妇女主任的那些事儿 一
王芙蓉今年只有三十二岁,是个很漂亮很风情的女人。

  她男人叫李三,是个老实巴交的瘦小男人,在村东开了个代销点,整天围着代销点打转,每天从城里起来货,就在代销点蹲着,两点一线,可以说是居家男人。

  王芙蓉的娘家是在离我们村子十多里远的一个村子,为姑娘时人很*,很有点那方面的名头,所以找不到好婆家,李三的兄弟五人,家里穷,不嫌弃,就嫁给了李三。过门之后,王芙蓉也很做了几件出格的事,据我所知,在我村里至少有五六个男人和她好过。

  王芙蓉长的很漂亮,用出水芙蓉来形容一点不为过,又喜欢打扮,别说现在三十多岁,但看来还像是二十出头的女人,可以想像她二十出头时,是何等漂亮!

  她的第一个相好的,就是我们本村第一大富翁,某纺织厂老板樊广成。十年前樊广成就已经身缠百万,三十多岁,春风得意,王芙蓉又是正当好年景,寂寞难耐之下,两人一拍即合,成就了好事。

  但好事不长,不久就败露了。据说有一次是两人在傍晚时分约会,就被当时还没开代销点还在建筑上打小工的李三提前回家,堵个正着。这事,樊广成理亏呀,钱多也不敢发横,人家李三人再瘦小,也有兄弟五个呀,樊广成只有兄弟二人,大哥还在外地作官没在家。没办法,拿钱吧,不多,一万块!

  这件事当时很轰动,说什么的都有,有好几个不同的版本。

  不论是何种说法,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樊广成肯定掏钱了,因为他被人敲诈之后,心情很不爽,曾不止一次在公共场所指桑骂槐。

  那件事之后,没有人再敢碰王芙蓉了,就算她再风情,也太贵了,一次可是一万呀!所以王芙蓉就这样闲置了两年。李三得到了一万块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赔偿”之后,就用那些钱当本,开了家代销点,又买了输摩托三轮车,开始做起了掌柜的,那笔也算是他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王芙蓉是个耐不住寂寞的女人,如果真是她和老公密谋敲诈樊广成的话,她肯定现在后悔了,因为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再也勾引不到男人了,更勾引不到像樊广成那样有身份有地位有金钱的男人,找不到年轻的,年老点的也行,只要是男人,六十岁以下的,都会比李三强!所以王芙蓉把目标又对准了本村的光棍汉李保柱。

  李保柱无父无母,无儿无女,小时候家里是地主。他没摊上享受地主的福气,却赶上了论成分的年代,就因为是地主成分不好,才没娶上媳妇,后来不论成分了,他又没钱,好不容易到了快四十岁的时候,花了八千块钱从人贩子手中买了个媳妇,人家跟他过了不到一个月,偷跑了,还把他多年辛苦攒的余下的三千块钱也偷跑了,从此之后,李保柱再也不找媳妇了,他也一贫如洗,找不到媳妇了。

二   妇女主任的那些事儿 二
李保柱长的并不好看,除了有劲之外,可以说没有别的好处,一笑起来,更是露出一付猥琐样,而且浑身上下常年散发着一种怪怪的骚味。

  当我听说王芙蓉和李保柱好上之后,差点惊掉了下巴,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女人的品味,怎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差哪?

  如果说本村最帅最有风度的男人,我会说二个人,一是我,一是樊广成。如果让我说出本村最差最猥琐的男人,则只有一个:李保柱!

  有人说曾经沧海难为水,王芙蓉和樊广成这样的*男人相好过,怎么还会看的上李保柱?

  王芙蓉和李保柱相好,在我看来,不只是美眉和野兽这样简单的组合,而且一种美与丑的一次强有力的碰撞和溶和。

  李保柱在和王芙蓉相好之前,还和本村一位退休男教师的老婆相好,那个女人,比李保柱还要大上五岁,臃肿不堪。还和一位寡居多年的寡妇相好,那个寡妇,比李保柱足足大了十岁。

  李保柱人比较懒惰,别的男劳工大都是在建筑班上打个杂工挣钱,他不,他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所以不用累死累活的挣钱,他只在村西种了一亩菜园,蔬菜成熟时,就在菜园里睡觉看园。

  据李保柱醉酒后透露,王芙蓉的第一次,就是和李保柱在菜园里发生的。

  那是个大热天的午后,李保柱只在菜园里那个简陋的屋子里睡午觉。说是屋子,过奖了,应该说草棚,其实就是用四根木头搭起来的一个草棚,冬冷夏热,幸好两头透风,还算不错。

  李保柱刚刚梦到一个女人,也看不清相貌,正在迷迷糊糊中,听到有人在叫他,是草棚外边传来的,声音很好听,还有点耳熟。

  他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

  “哎,哎,二叔,在不?”

  外边的声音还在喊着,李保柱听出来了,竟然是他经常梦到的本村的李三媳妇王芙蓉!

  李保柱是光着膀子睡的,就把搭在旁边的衫衣拿过来,向腰间一围,一系,这才放心的走出草棚。

  一出草棚,就看到了迷死人不赔命的小妖精王芙蓉。

  因为天热,王芙蓉上身穿了个时髦的吊肩背心,露着两只嫩藕一样粉白细腻的胳臂,下面是墨黑色的短裙,虽然不是超短的,但也只到膝盖上面,墨黑色的短裙和雪白的肌肤,形成强有力的对比,组成强有力的视觉冲击。

  绿色背心和黑色短裙,颜色搭配很好,所以说王芙蓉不是普通的村妇,她很会打扮,落在农村这地方,亏了她了,如果在大城市里,她一定能混成个名模或者明星,不说别的,就凭她一身媚骨,就是个做明星的料,如果落在香港胖子王晶手中,一颗璀璨的明星诞生了!

  王芙蓉正在吃着一个西红柿,她*纤细的四根手指轻轻捏住西红柿,一根尾根轻轻翘起来,那姿势,那风韵,真是美的没法说,李保柱虽是粗人一个不懂风情,当时也有吟诗的冲动——啊,那轻轻翘起的尾指呀!

  王芙蓉听到脚步声,知道李保柱出来草棚,她风媚入骨的眼睛微微一瞟,望着李保柱嫣然一笑:“二叔,起床啦?我吃了你一个柿子。”

  被王芙蓉轻轻一瞟,李保柱的魂儿都飞上青云和白云一起唱歌去了,当然不会嗔怪,连声说:“吃吧,吃吧,自家种的,又不是好啥。侄媳妇,你怎么有空到我这破地方来了?”

  按本家的辈份,李三是要叫李保柱叔叔的。李保柱本还有一哥哥,不到十岁时就夭折了,估计李保柱都不记的哥哥的样子了,但他却沿袭下来当了老二。

  王芙蓉吃完了最后一口西红柿,低下身来在菜叶上擦了擦手,说:“我这几天没买菜了,来你菜园里摘点新鲜的菜。那豆角,还有茄子,还有西红柿……”

  李保柱笑着说:“你看中啥,就自己摘,摘了拿走就行。”

  王芙蓉又是一笑,瞟了李保柱一眼,说:“那可不行,要给钱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