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看到他,喝酒喝到难受。
“没事,我送你回家吧。”程正没说话,任凌越扶着,到自家门口。
凌越问他密码是什么,他支支吾吾半天说不上完整的话来。
凌越似乎听到他说了什么退役,救人,胡乱输了个日期,开了。
还真是那个,凌越顿时有点难过,有点内疚。
把他拖到厕所里,找了两套程正的睡衣出来,凌越换了两人的衣服。
换程正衣服时,凌越仔细看了一下他的身体,仔细到全身上下一处没落下。
他皮肤很白,可能是最近一大段时间没晒太阳,呈现出病态的白。触感极好,只是一身伤疤,新旧重淡,最多的是枪伤,还有两处刀伤。
凌越在他翘臀上重拍了下,留下一个突π的红手印,作为他暴敛天物的惩罚。
不过很快他就后悔了,手印迟迟不能消退,好像下手重了点,凌越无奈,还以为像程正这样的,伤多了,好得也该比常人快,失望之余有些心塞,这么努力的人,突然因为受重伤被逼迫退役,该有多伤心。
其实,这些伤也没有那么难看,真的,还很有味道。
把程正放在床上,凌越参观了程正的家,吃惊。
除了卧室厨房和厕所有用过的痕迹,整个公寓像极了参观品,难道那个笨蛋在自己家也这样拘束吗?凌越想到。
看着自己亲手布局的房子,凌越无语,那家伙居然完全没动过,枉费了自己的一番好意,凌越没有继续参观,没那必要。
回到房间里,躺在那个令人又爱又恨的人身旁。
程正睡得很安静,眉头微微锁着。凌越也学程正用手指去舒展他的眉毛,一碰上去,美好的触感就让人上了瘾,无法停下。
凌越静静地看着程正,不带有攻击性,皮肤很白没有一丝瑕疵,配上深邃的五官。精致的鼻子,不薄不厚的唇线条恰到好处,长而浓的睫毛,上面是同样浓厚的眉毛,耳朵透着淡红,很帅,更多的是耐看,因为真的很好看,宛如一块上好的美玉,被能手尽其所能地细雕,美好而自然。
凌越的手不自觉就伸到了程正腰上,探进衣服里面,抚摸他的皮肤睡着。
程正是一个睡眠浅的人,昨晚却睡得不错,醒了头就开始隐隐作痛了,但长时间的严谨作息,让他六点准时起来受罪。
睁开眼,凌越放大的脸在自己面前,温热的手掌放在自个腰上,警觉地要推开他,突然想起来昨晚的事情,有些不忍心打扰他的睡颜。
昨晚自己答应了他吃晚饭,结果因为喝酒,放了他鸽子,好像他等了很久,自己还吐了,然后他带自己回家,换了两人的衣服……
程正身体一硬,掀开裤子,果然,屁股上一道手印还未消去。
脸部抽搐,原来,昨天晚上不是做梦。程正顿时感到气愤,被人猥亵的那种,一道怨愤的视线对上刚睁开眼的凌越。
“这是什么?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咬牙说道,程正讨厌别人碰他的身体,特别是陌生人,会让他感觉恶心。
凌越视线往下看去,程正褪下半截裤子,不仅能看到自己的手印,更重要的是,昨晚自己没给他穿内裤,整个□□,一览无余。
乖乖,一大早就给人看这种限制级的画面,这样真的好吗?更难得的是当事人还一脸不自知。
凌越本来苦恼怎么解释,这会儿解释神马的都不重要了,反正做都做了,没必要多余的解释。
凌越顺势抱住程正,贴上了他湿润的唇,送上一个香甜的早安吻。
凌越吻得投入。
程正不得不承认,他吻技真的很好,以往出任务也会和人接吻,所以接吻是特警部队的一节必修课。但即便如此,还是被吻得麻麻酥酥,七荤八素。
程正眼睛圆瞪,想用力推开身上的人,但不知因为宿醉无力,还是凌越力气太大,反正就是推不开凌越,又无法拒接,程正的职业素养让他自然的选择了享受。
既然无法拒接,那就闭起眼来享受。
程正很生气,在凌越送开自己那一刻,程正条件反射站起来,凌厉地看着凌越。
程正不是在气凌越吻了自己,不是厌恶他摸自己,也不是因为身为男人的他强吻了同为男人的自己,而是因为面对他的吻,自己竟有片刻迷茫,丝毫不觉厌恶,昨晚他碰自己也是如此。
这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
只有避开。
凌越愣了,就在刚才程正还回了他的吻,把裤子抽上就忘了厕纸的好,厌恶地扔掉,没良心的家伙。
凌越起身,低着头看程正,依旧一脸高傲。程正抓住他的手,一个过肩摔把他摔到了地上,一气呵成,落地的响声很大,程正害怕把他弄伤,想把他拉起来,结果凌越不重地一甩,程正重心不稳倒下,腿上的伤被拉扯得生疼。
凌越离开了,他没程正那么好心,也去扶他一把。
果然,好人确实没有好报。
只有自己才会去做那该死的好人,别人都巴不得你早点死。
程正爬到床上,腿上的痛让他快要失去知觉,不是已经康复了吗?为什么还是这么痛?不是说神经都坏了吗,为什么传递痛的时候,依旧不停不止?
程正没力气动,疼痛抽走了他最后一丝力气,接着是温度,再是水分,最后是生命,慢慢消逝。
无法抵抗的感觉很不好,手机就在不远处,程正拼尽最后一点力气拿起它,按下几个键,还没来得及全部按完就摔落在地,程正听到掉落摔破的声音,他发誓,这手机质量真是差得没话说,如果还有选择,一定不买这个牌子的手机了。
可是,还有如果吗?
程正眼前一黑,便不省人事。
他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好像很美,又好像让人难过,只是他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好像有父亲,如果是这样,那就无疑是好梦了。
终于知道为什么医院要弄成一抹白,从黑暗中醒来的时候,由黑到白的强烈反差,证明你还活着。
还能闻得到难闻的苏打水味。
旁边趴着的头是凌越的,头发依旧柔软光亮。睡着的侧面宛如游走的雕像。
凌越察觉别人视线正盯着自己,警觉醒来。
“你已经睡了三天了,有哪难受吗?”凌越丝丝喜悦。
程正摇头,别开视线。
骄傲如凌越,哪受得了别人不待见,沉气不做声,一时间场面冷清。
那天他走后不久,想到了程正摔倒在地,貌似他腿伤还没好。
又折回,看到程正躺在床上,马上意识到不对劲,打通了120。还好他及时赶到了,医生告诉他,程正腿部神经还没痊愈,别看是轻伤,可神经的压迫,随时都有需要截肢的可能,甚至于生命危险。
凌越吓到了,他真的不知道会这么严重,要是他死了,自己该过怎样的一生,活在悔恨当中。
那个笨蛋,疼也不早说。
他在医院照顾了他三天,却换来个不待人召见,不爽也是必须的。
凌越又走了。程正气,要凌少稍微低头道歉那是决不可能的事,起码他程正是做不到。
等等,凌少?
他也姓凌,之前没深思,凌仲丘儿子好像也是两个字的名。凌什么他倒没留意,不过他凌氏未来总裁会来当个小小的保安,说出去谁信。程正暂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陈伯,买到了吗?”问话的人是凌越。
“买到了,少爷。”答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一脸严肃模样。
凌越接过陈伯手中的保温盒,要走时说了句:“对了,跟老头子说下,过两天我会回去,程正伤好得差不多了,叫他别担心。”
“是,少爷,进去吧,他该等急了。”
说话间,凌越在陈伯注视下离开。
医院。
“小正正,饿了吗?”凌越晃晃手中的保温盒,坐在他身侧,打开保温盒,一股香气袭人,东祥楼的皮蛋瘦肉粥,程正可以马上猜到是东祥楼的,因为他常在那里吃皮蛋瘦肉粥。
凌越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程正看着凌越的表情,英俊里有些可爱。他应该是在放低自己道歉吧,程正想到这,有些感动。
但他是觉不会表现出来的。
“我喂你吧。”凌越对自己的长相那是相当自信,见程正盯着自己看,凌越稍有得意地问道。
程正点头。然后他就看到,凌越自己喝了一口粥,迅速贴到他的唇,用舌头撬开他的嘴,粥灌进口中。
很香,还有凌越的味道。
一口毕,程正急忙推开凌越。凌越刚才压得他太紧,准是压到了什么神经,才会让他心跳拼命加速。脸红也是因为刚才的激烈动作,再正常不过。
程正是这样告诉自己的。
可凌越不是这样认为的,那分明是情动和害羞的表现。
见凌越在打量自己,程正心虚地说:“放那,我自己来。”
他都不敢看自己,凌越故意问道:“不用我喂了?”
“不用。”
然后凌越看着程正喝完最后一口粥,用指腹抹掉他唇角的米粒。
程正脸又红了几分。“你去休息吧,我想一个人静静。”多年的非人训练,此刻哪怕是难掩的情动,也很快就镇定自若。
“好,那有什么事打我电话。”凌越拿给程正一个新手机,如果程正没有看错,那个和凌越的应该是情侣的。
程正第一次发现了凌越的细心,然后把小小的感动掩藏于心。
程正有些迷茫,他知道自己对凌越是有感觉的,要不也不会让他三番两次碰自己不说,还把情绪放在面上给他看。
虽然出任务的时候,接触过不少要牺牲色相的任务,接触的男人女人不算少,可他都没有丝毫慌乱的心动,面对凌越就不行了,他随便一点恩惠都能让自己觉得感动。
他也看过很多男人之间的爱情,一如航子和方思其,可以在经历很多磨砺后幸福相拥,他不讨厌男人间的爱情,因为他相信男人之间也可以有爱,所以他可以由衷去祝福他们。
凌越的出现让他懊恼,他清楚凌越是直是弯,也清楚凌越对自己接近表明,他对自己也是有感觉的。
可是,他在被同化的边缘徘徊着,不愿再欺骗自己的感觉,另一方面又想着自己是要娶妻生子。
迷茫。矛盾。不知所措。
作者有话要说:
☆、喝醉
在医院里住的那一个礼拜,是程正和凌越感情升温最快的一段时间。
凌越有些失望,两人的感情升温是好事一件,可是程正开始收敛自己,先前可爱的表情已经不复。
该死的职业习惯。
程正的伤在凌越的照料下好得很快,被告知能出院,程正毫不犹豫办了出院手续,他讨厌医院,一刻也不想呆下去。
回到久违的家,其实程正并没有把它当成真正的家,不知为何,只是感觉它不是自己的。
不是自己的,他也不想要。
所以他没动那些设备,反正那些华丽的装修,他确实用不着。
可打凌越来了就不一样了,他丝毫不生分,每天一有空就钻进程正家,该吃吃,该喝喝,压根没把自己当客人。
“凌越,起来!”
程正少有坐在沙发上,今天屁股刚粘上去,还没捂热乎了,凌越就压住了他。
霸道,强势。
强壮的体魄压的程正有些气喘,还是压到了神经,让他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凌越看着程正一脸认真叫他起来,顿时玩味十足。
“要我起来也行,你吻我啊。”
赖皮,无赖,他程正谁,怎会轻易投降。
手伸到两人中间,一用力,撑住了凌越的体重和他强悍的力气,另一只手趁势一把推出去,凌越摔在地上,很重。
和上次一样,只是他没打算去扶。
凌越站起来,一脸不爽,阴暗的气息尴尬了场面。
凌越也觉得没趣,转身离开,那眼神里似乎有些难过,恰好被程正看到了。
走前的最后一句话,很小声,让程正以为是错觉,他说:“不识抬举。”
是啊,他程正谁啊,和凌越最多算是普通朋友,除去凌越还会对自己毛手毛脚,连朋友都谈不上。
凌越可能压根就没有把自己当什么吧,连一个保安也怕是看不起自己吧,要不然,他问的问题什么都告诉他了,他也不会告诉自己任何。
或许,程正根本就不认识凌越,他是谁,他家庭怎样,他喜欢什么,一概不知。
都是自己自作多情。
程正出门了,因为凌越他已经耽误很多天去找工作了。
作为一个男人,他有义务去找工作。
“对不起,我们这里不需要伤残人员。”这是他去警局一类的场所,得到最多的答复。虽然曾经是他们的长官,甚至退役时依旧光荣。只是过去再美好也只是曾经。
程正不想去找以前那些朋友,深知只会让人为难,其实本来受伤还可以在所里当文员,但是他于心不忍,不想在里面继续伤心。
没准他该去找着别的工作,想想自己要装能装,要素质有素质,能力也不缺,做点什么不好。
于是他去了几家大公司应聘,失败。小公司,失败。商场,失败。酒店,失败。
能想到的都去了,就是没一处容纳得了他,甚至连当个服务员都嫌他不够格。
他哪知道,这些都是某人从中作梗。让他一度以为考建安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那张文凭放到生活中来,大专都比不上。
想想也是,谁会要一个从军校里出来的退役长官,还是受了伤的。
程正很沮丧,奔波了一天,饭都没吃上一口,就是没一点成效。
他还记得他在应聘时,一个中年男子跟他说:“你说你这长相,就是去找富婆包养,也没必要来为难我们这种小公司吧。”
程正不解,只是感到气氛,难道自己就是被富婆包养的料?!这是严重侮辱他的人格,所以他一时没忍住,一拳砸在他脸上。
出门时,他想,难道自己落魄了,连人品和素质也大不如前了?
海葬。
“再给我一杯橙名。”调酒师无奈看了眼程正,他是认识程正的,因为他是老板的朋友。
可他喝太多了,橙名是老板调制的酒,橙色的液体甚是诱人,温馨而甜美,只是他前劲足后劲大,有人说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