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了信任,做起事情来就很容易,一旦连队里出现一些状况,处理起来就比较顺利。有一次,有个老班长想不开,手里挥舞着一颗手榴弹,口里嚷着自己有家归不得,年纪又大,后半辈子的生活没有指望,等等,要炸死所有人,与连队同归于尽。连队的长官就叫我前去劝说。这位老哥平时对我的印象很好,对我很信服。我冷静地应付,耐心地分析当时的局势,鼓励他重振生活下去的勇气。听了我的劝说,他终于放下手榴弹,大家也松了一口气。
又有一次,连队的一个战友发现房间里的钱包被偷了,战友相互猜疑。有一名战友向长官说,李昌钰是警官,为何不让他来查案,弄个水落石出。长官觉得不妨试一试。我马上将被害人的房间封锁起来,细心地将存放钱包的地方周围的指纹取下。然后,我请长官要求所有可能到过房间的士兵都按指纹留下纪录。经过仔细的比对,果然发现有一名士兵的指纹相符。“嫌犯”起初还抵赖死不承认,但当我拿出指纹来对照,他不得不供说是他偷的,而且还供出他将偷来的钱包藏在地雷区中。为了证实其说法,我们来到了地雷区,小心翼翼地越过地雷,才找到了这个钱包。自此之后,弟兄们都知道了指纹鉴定的神奇。
1年多的前线从军生涯,就这样在紧凑的节奏中过去了。1年以来,我目睹了不少战友受伤或身亡,我常常在想,人的生死是否命中注定,匆匆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为了什么?有些人为了利,整天做钱的奴隶;有些人为了名,整天奔波不停;有些人为了权势,绞尽脑汁;有些人有了钱,有了名,有了势,但是仍不肯松手。为什么人要这样自私?正是因为许多人自私自利,而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假如我们每个人都能知足,都能适可而止,也许人生会变得更美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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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结一生(1)
当完兵后,我回到原来的台北市警察局外侨刑事组工作,负责处理外籍人士的居留手续等事务。在这工作岗位上,我结识了后来成为我妻子的宋妙娟。
1961年的一天,我正在值班,一位身材苗条、容颜清丽的女学生前来办理签证延期手续。我一看她的申请表,发现她是在马来西亚出生长大的华侨子女,中文姓名叫宋妙娟,正在台湾师范大学攻读教育学位。与她交谈后,发现她竟说得一口流利的国语,而且只身前来台湾求学,我对她的聪明才智及胆量十分佩服,敬慕之意也油然而生。略谈一会,竟然发现她也十分喜爱打篮球,还是师大女篮队的主力队员。
我曾一度渴望成为篮球队员,得知妙娟是一名篮球女将时,我和她的话题自然多起来,我们交换了电话号码。以前我没有交过异性朋友,刚好高中同学吴东明也从陆军军官学校毕业,有空常和我见面,我便经常找他当电灯泡,请他出主意,帮我追求妙娟。渐渐地我和宋小姐的接触机会就多起来,我从未曾对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深厚的好感,也从未发现自己与一位异性朋友有那么多的共同兴趣。我们一起看球赛,看电影,一起吃饭,度过了许多甜蜜的日子。
有一天深夜,我和几位警员临时漏夜出动,一起去逮捕嫌犯。当我们撞门时,嫌犯正准备逃走,幸好我们及时将他团团围住,他在黑暗中挥着一把利刃。当他的背朝向我时,我猛地冲上去,将他双手和身体紧紧抱住,其他几位警员趁机将他制伏。一位警员用手电筒在现场查看时,发现地上有许多血迹,他高声问道:“有谁受伤了?”我看了看其他警员,发现他们都安然无事,再看看自己时,我惊叫一声:“糟糕!我受伤了。”我发现手掌上的刀伤仍在流血,赶紧将伤口包扎起来。
我尽量不让妙娟知道,但是她仍然发现了我的伤口。她对我说:“我愿意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但是,不愿意与一具尸体在一起,你答应我以后都不要再被人刺伤或受伤了,好吗?”她深知我对警察工作的喜爱,她的关怀让我心里很温暖。
从金门返回台北后,我并没有放弃写作投稿的副业。在工作之余,我经常阅读海外的报章杂志,接触到不少新知。当时薪资仍很低,家里的收入十分有限,我抽空就将这些英文文章摘录翻译出来,然后向《警光》杂志投稿,没想到稿件经常获选,每1000字的稿费有15元,在当时来说是相当丰厚的。结果我越写越上瘾,除科技新知外,我还写评论性文章。不过,由于经常接触外国的各种新知,我发现自己的知识仍远远不足,从而产生了到美国留学深造的念头。母亲立刻举双手赞成,并马上写信给在美国留学的三姐,请她帮忙办理申请手续。但要到美国留学,就意味着要放弃自己逐渐爱上的警察工作。
在我决定留学的同时,我与妙娟也论及婚嫁。当妙娟将我们的结婚计划跟父母商量时,她父亲极力反对,因为他对警察根本没有好感,觉得当时警察都是一些不学无术、仗势欺人之辈,万万嫁不得。我妈妈也反对我们结婚,她责怪我当初曾答应过她,要拿到博士学位后才结婚,怎么现在这么年轻就谈恋爱结婚?
她爸爸发现女儿意志坚决,便亲自赶到台北。与她父亲见面时,我坦诚地表达了我和妙娟的感情以及计划,我们一问一答地慢慢谈起来了。他对我的表现似乎满意。在停留台北的两个星期内,他对台湾现代警察有了认识,便同意让我们结婚,唯一条件是必须回到马来西亚再举行一次婚礼。
我妈妈当时在美国,但是为了不让她担心,我写信给她,解释说我们结婚并不等于放弃我的承诺,我一定会完成博士学位。不久,我妈妈也答应了这门婚事。1962年春天,我和宋妙娟在台北办理了结婚手续,虽然双方家长都不在台北,但是我们的同事和同学协助我们筹办了一场简单但温馨的婚礼。
婚后,我们租了一个小房子。由于要办案,我经常起早摸黑,有时台风来时,都要加班出勤。此外,当时有许多海外元首到台湾访问,特勤任务也特别繁多。妙娟当时仍在大学念书,功课很紧。两个人都很忙碌,但是我们这个小家庭却过得很愉快,许多单身的朋友常常到我们家聚会吃饭,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是这个家天天都充满着笑声。
缘结一生(2)
当时警界高层警官都由军方转调,警校背景的学员虽然工作很出色,但是由于背景不同,升迁困难,前途十分有限。虽然当局有意改革整顿,但是我觉得有必要对自己的人生进行再次规划。刚好妙娟大学毕业,我觉得应趁机攻读博士学位,展开人生新页。
就这样,在妙娟毕业后,我辞去了警官工作,告别了生活了近20年的台湾,前往马来西亚沙捞越。妙娟的父亲宋光荣是当地侨领,颇受侨社尊敬,我们首先在沙捞越举办一场婚礼,这次婚礼办得热闹非凡。因为我在台湾也办理过结婚手续,现在又在马来西亚的婚礼上再度宣誓。有人笑我是重婚,但毕竟我两次都是和同一位自己心爱的人结婚。
我们本来计划,在马来西亚举行婚礼后就动身前往美国留学。不过,有关留学的手续仍未办妥,我们便决定先留在沙捞越等候,闲在家里不是办法,我便出外工作。马来西亚的大部分华人都说广东话或客家话,不过,大家所看的报纸都是华文报。
我便向当地的一家名叫《华联日报》的报社申请工作,结果被聘请为记者。在恶补广东话后我就到社区采访,报道侨社相关的新闻。同时我还写一些短评等,不到3个月,升为助理编辑,5个月后,我被任命为总编辑。真没想到过去我只是业余的撰稿人,而在台北培养出来的写作技能,竟让我成为专业的编辑……
1965年,我收到住在纽约的三姐李小枫的来信,获知已办妥所有到美国留学的手续。我们马上将所有的钱都汇集起来,打理好行囊就踏上留美之途。
我们刚到美国时居住在纽约,付完机票及房租后,身上只剩下50美元,三姐和姐夫也都是学生,很难在经济上资助我们。我们一安定下来就马上出去找工作,终于在纽约大学医疗中心找到一份化验员的工作。妙娟也和我一样起早摸黑,兼差替别人带小孩,有时到餐馆做服务生。
我在台湾虽然花了很大工夫学英文,并且在阅读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毕竟没有受过正式的训练,刚到美国听到别人叽哩咕噜地说话,我听得都呆住了,虽然听懂一两个字,但是仍难以理解别人说些什么。自己要跟别人讲英文时,也总是在脑中想了老半天,将想说的话想好才敢开口,有时开口说了别人也听不懂,只好比手画脚地慢慢向人解释老半天。我发现自己英语的听说能力仍需加强,便在大学选修一些英文课,在课余及上班时一有空就训练自己的听说能力。刚开始时会说错一些句子,但经过多次训练,慢慢地发现自己不再需要在脑子里先翻译才能开口说英语。
我们住的地方很狭窄,公寓内只有一张床、一张书桌和一个书架,这些简陋的家具都是从救世军的廉价商店购买来的。有一次,在沙捞越就认识并成为好朋友的马来西亚众议院院长到纽约顺道来探访我们时,摇着头说:“亨利,为什么你们要选择离开沙捞越,您已经是一家颇具影响力的报纸的总编辑,您太太也升任妇女部的部长,你们在马来西亚的前途十分看好,你们在沙捞越的住宅这么宽阔,依山傍水,而现在这里如此简陋,你们何必自讨苦吃?”
我回答说:“您可能永远也不能理解我们的决定,我们的前途就在于充实自己,多念点书。”说实在的,我很怀念在马来西亚的日子,生活很清闲,前景也很美好。但是在东南亚,虽然华人有经济实力,但是并没有任何政治及社会地位,一直是其他族群排挤、歧视和打击的对象,而美国生活虽然艰辛一些,但是毕竟有海阔天高任鸟飞的空间。
院长见我们毫无返回马来西亚发展的意愿,就顺水推舟地说:“我想你们宁愿做大海里的小鱼,也不愿做小池塘里的大鱼。”
留学生的生活清苦忙碌,昂贵的学费更让我们捉襟见肘。有时,为了节省5分钱的地铁车票,下班和下课后我都走路回家。夜深人静,独自一人走在灯光暗淡的马路上,四周是黑漆漆的大楼,路显得格外的长,走累时停下来喘口气,心情十分低落,总是自问道:“何时才能走完这段路?”但是我总是鼓励着自己,路虽然很漫长,很孤单,但是只要你走出一步,你离目的地就近一步,千万不能停在原地叹息,否则永远都无法到达目的地。
缘结一生(3)
但是生活并没有给我们喘息的机会。不久,太太怀孕了,为了赚钱养家及缴纳学费,我不断加班,别人不愿意去做的苦工我都接下来做。幸好我在警校与服役时养成了早起晚睡的习惯,每天只需要睡3到4个小时就起床读书,然后整天出外工作,晚上再上课,回家后又埋头读书。
就在这种环境下,长女孝美呱呱落地。有了小孩后,经济压力更大,生活也更加忙碌,但是在外面忙碌一天,回到家里,看到小孩脸上如天使般的笑容,所有的劳累就烟消云散了。
尽管生活艰苦,但是我始终没有放弃攻读博士学位的念头,但攻读哪一门科目,让我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我决定到纽约市立大学化学系从大一念起。但是我不能像普通大学生一样慢慢念,因为毕竟时不我与,与其他学生相比,我的起步明显慢了许多,同时没有人帮我付学费,我没有足够的钱来让我慢慢念。大部分学生每个学期都选12到14个学分,我决定赶紧将课程念完,便注册登记20到26个学分。注册组的职员说:“没有人能在一个学期念完20个学分的,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回答说:“让我试一试。如果你不让我试,你怎样知道我办不到呢?”经过我的一番苦求,这位职员勉强让我注册20个学分。
我知道我在和时间与金钱赛跑。我在第一个学期念得很好,成绩全都是A,第二学期注册时,学校就不再找我麻烦。从此之后,我体会到,千万不能因为别人说“不可能”就放弃自己的目标,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找到出路,使不可能的事变得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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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美奋斗(1)
1960年代后期,美国学术界开始流行一门名叫法庭科学的学科,后来被惯称为刑事鉴识科,它将物理学、化学、医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的原理及方法应用到刑事及法庭工作上。这门应用科学颇受刑事界及法律界的重视,因为它是通过先进的科学方法来进行刑事鉴识,以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此外,美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嫌犯在未经陪审团的审判前都被视为清白,检方必须在12名陪审员之前提出不会让人产生合理怀疑的证据,来说服所有陪审员使之相信嫌犯是有罪的。如果其中有1名陪审员不为说服,整个案件就会流审,检方就得重审或决定不起诉。这种制度与中国历史上的“宁枉勿纵”截然不同,美国十分尊重宪法给予被告的权利,有人称这个制度就是“宁可误放4个罪犯,也不冤枉1个清白人”。因而,检方要起诉被告,必须具备充足的证据。
以往的主要证据就是目击证人。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人际关系的淡薄,证人频遭报复,越来越多的人都不愿意出庭作证。另一方面,有许多案件是根本没有任何目击证人,只能依靠在现场所留下的间接证据来追索犯罪事实。
俗话说:“事实胜于雄辩。”刑事鉴识能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证据说话,提出被告有罪的间接证据,也可以证明被告不在现场或被告无辜。因而,法律界及刑事界对这门新兴学科的需求越来越大。其实,早于14世纪,中国就有一本名为《洗冤录》的著作,是世界上的第一部法医专书。到了17世纪,欧洲开始盛行以法医手法来做刑事鉴识。18世纪时,尸体解剖已成为侦破刑事案件的主要手段之一。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科学研究的突破性成果开始延用到刑事案件的侦查上,血型及指纹辨别的侦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