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深深淡淡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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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深深淡淡蓝-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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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平安夜也是极热闹的,送苹果的送苹果,收苹果的收苹果,谈恋爱的谈恋爱,该分手的还是分手。
  本来我以为这一天也会如以前每一年那般简单的过了,吃个苹果,睡前聊天,打闹,然后互道晚安。
  没想到方宁居然会来看我,听传话的同学说“校门口有亲戚来找”时我还有些懵,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才看到方宁从一辆白色的车上下来,手里还提着东西。
  我是真的惊讶了,她却把东西递到了我面前,笑着说“平安夜快乐”,我也回了一句平安夜快乐,却不知道之后要说什么,只好问“怎么突然想到来看我?”,她笑笑说,“以前就跟你说过,不过拖到现在了。”莫名就有些感动。白色车子突然摇下了车窗,露出一张大概二十几岁男人的脸,朝我笑道,“这就是宁宁的妹妹了。”
  我不知道这是谁,方宁也没说,男人反倒又说了,“这位妹妹是从没见过我的,我呢,是宁宁的老公,姐夫尽管的叫!”
  他说话带几分轻佻,我一向是没和这种人打过交道的,也不知道他是在开玩笑,竟真的叫了声姐夫。
  他自然是笑,方宁就有些恼了,也没说什么,只朝我道,“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你进去吧。”
  我为刚刚做的傻事窘得脸都红了,只点头道,“……那你路上小心。”
  等我从校门口走进去时,只见一道灯打了过来,不一会,方宁和那辆白色车子就消失了。
  我拿着手上的东西,还是有些反应不过来,总觉得今天是不是太过幸运了。
  从苏暮森那里剥削掉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再收到安虹的,还有林彤的,……这些我都预料得到,但没想到会收到方宁的,在以为我们之间已经淡的比普通朋友还不如的时候。
  但不管怎样,我总是觉得感动和温暖的,也想到初中时候一起过平安夜时的日子,太过幼稚,却没有什么烦恼,虽然收到的苹果很小,可纯粹的高兴,并不会比现在淡。
  或许一切都没我想的那么糟,那时候太消极,这时候我却又盲目乐观了。
  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个平安夜,过得很快乐。
作者有话要说:  

  ☆、秦岸与余霜

  平安夜过得很快乐,但是圣诞节我却过得很惊悚了。
  原因无二,难得趁着佳节,我拉着安虹去教学楼前边转转,居然撞到一对野鸳鸯,还是亲在一起的,我严重受到了惊吓,但是还没出声来,但安虹却出声了,虽然只是小小的惊呼,那一对也顿时发现我们了。
  但这个还不叫惊悚,真正惊悚的是,那对野鸳鸯中的男主角——居然是秦岸!
  身为学生会干部,又是文学社社长,这厮也太不顾忌了,要亲也可以换个地方亲啊,这里走路的人,稍稍就能注意到……虽然弱弱的说,是没有几个会像我一样大晚上在这边散步的……但是,咳,还是得注意影响嘛。
  虽然这边光线不怎么好,但是我还是知道秦岸是在瞪着我的,也不能怪他,要是换个男的这样被人打扰了,估计不仅得瞪,还会动手……
  我只好首先出声道歉,“我是来这边散步的绝对没有打扰你们的意思,你忙你的,我马上就走。”
  我拉着安虹就要离开,他却出声喊住了我,“你先别走,有事跟你说——”
  我无奈的停住了脚,只好让安虹也回去,回过头来看秦岸,他也让他怀里那位回去了,于是这‘情侣圣地’剩了我们两个在这里。
  我张口打哈欠,懒洋洋道,“你到底什么事,快点说完,快要熄灯了。”
  他皱着眉头,嫌弃的语气,“真不知道苏暮森那家伙怎么会跟你一起。”
  “有什么好惊讶的,他比我好到哪里。”我没好气,反正望着秦岸这张怨男脸,我就忍不住烦躁起来了。
  听我这样说他反倒点了点头,赞同道,“说的没错,半斤八两。”
  我翻了个白眼,不耐烦道,“你到底是要说什么?”我可不相信他就是为了损损苏暮森。
  他竟然难得的脸上露出了几分尴尬的神色,问道,“你以前是不是和余霜做过同桌?”
  余霜?这个名字突然被翻出来,我一时间还有些茫然,却听他在一旁恼了起来,“她那么特别的女孩子你不会忘了吧。”
  大眼睛,厚粉底,深眼影,关于余霜的记忆慢慢回笼,我只摇了摇头,不明白秦岸怎么会突然问起她,只回道,“我以前是和她做过同桌啊,但她不是转学了吗,你问这个做什么?”
  秦岸竟有些支吾的起来,脸色怎么看怎么不对劲,我突然想起来他先前那声恼,像是如果我忘了余霜的话简直是罪无可恕,心头渐渐有些明了,只望着他啧声道,“原来如此……你喜欢她。”
  我用的是陈述句,想必他也听出来了,但他并没有否认,虽然没说什么,但那表情,却是默认了。
  我却真的吓了一跳,没想到他竟然真的喜欢上余霜,虽然两个人都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但我真的从没把他跟余霜联想到一起过……咳,虽然那时候我并不认识他,但是就算真认识了,我觉得我也不会把这两个人想到一起,因为,她们两个,让我想到武侠小说里面的正邪两个字,余霜自然是属于邪那方面的,因为太过特别,而秦岸自然是属于正那方面的,虽然他一向高高在上,脾气也不如表面好看,但是什么学生会干事,文学社副社长的头衔放在他身上,只会显得这个人简直根正苗红,天之骄子。
  但现在他已经承认了,那就不会是假的了,但余霜喜欢他吗?我想到路维以前跟我说的,余霜的男朋友是学校老大,而学校老大,自然不是秦岸。
  我觉得我的八卦之心都要被勾了出来,不由催道,“你要问什么,快些说,没多久就真要熄灯了。”
  这真的是皇帝不急太监急,秦岸竟然不说了,只说,“离熄灯真的没几分钟了,关于她的事,我下次再问你,你回寝室吧。”
  他说完之后就转身走了,我忍不住想骂人了,好浪费表情啊!简直要抓狂了,干嘛要挑起我好奇心,偏又不说。
  不过他说的倒准,等我走到寝室楼前面,正好熄灯,楼梯间此时倒是空的很,零星几个人,看来,这样踩点回寝室的人,还是不多的。
  回到寝室,只能潦草的刷牙洗脸,回到床上的时候,就听王悦戏谑道,“秦社长没把你怎么样吧,你也太不厚道了,居然打扰别人亲嘴。”
  楼下的探照灯一闪一闪,我只低声道,“我是无辜的好吗,谁知道随便一走会有这样的‘好事’。”
  王悦此时也只自言自语道,“没想到秦岸看起来那么正直一个人,竟然也会做这种事,真是真人不露相……”
  听她这样一提醒,我才想起,秦岸这人也太混蛋了,他不是说喜欢余霜吗,一副痴情模样,但先前是在做什么,是在跟别的女孩子亲密!
  这个人,简直糟糕透了。
  我心里暗暗下着结论,回过神来恰好听见余霜三个字,只忍不住问道,“余霜什么?你们刚刚说的什么?”
  说的人自然是王悦,她只无语道,“你刚刚耳朵打蚊子去啦。”
  “余霜实在是很厉害,视老师与无物,想上课就上课,不上课就睡着,老师都不管她,而她的桃花也开得很旺,学校老大整整追了她半年,她依旧理都不理,但又不知道为了什么,在短短几天答应,又在一个星期后分手,真不知道怎么会有这样的女生……”
  王悦低声感叹着,安虹也插了进来,“她这样的女生,就叫长了刺的黑玫瑰,特别又神秘。”
  我听到的重点却不是这个,而是“不知道为什么,短短几天答应,又在一个星期后分手”,她应该不喜欢那个学校老大的,但为什么又要答应他,总是因为什么事的,而刚刚听王悦说起,没有半分提及到秦岸,他们之间,难不成真是秦岸在单相思?
  我忍不住开口道,“跟余霜有关系的男生就只有学校老大吗?”
  王悦点头道,“她对男生冷淡的很,一向只有男生追着她跑,反倒对女生,还算可以,也许,即使不需要恋爱,但是朋友还是需要的,毕竟太孤独了。”
  王悦说的时候带了些微微的怅惘,我知道她也是在说自己,因为是向来人缘很好的女生,所以更害怕孤独,路维也这样说过。
  仔细想来,余霜只和我做过不到一个月的同桌,但是这个人给我的印象,却有许多种,而且相矛盾,自那件校园暴力之后,我就不再提起她,不想再触及这个人,可是她依旧会从别人的口中提及出来,即使她不在学校已经这么久。
  这个人给别人的潜在影响,简直可怕,我现在倒对秦岸喜欢她这件事,不那么惊讶了,毕竟如果我是男的,而且是秦岸这种高高在上,眼光很高的人来说,余霜就是高岭之花,不,还不止高岭之花这么简单,他说她很特别,所以这就算得上是——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寝室里渐渐安静了,王悦没说话了,也就没了话题,大概都处于渐睡状态了,可是我现在倒有些睡不着了,开始是被秦岸喜欢余霜这件事刺激了,现在却是被余霜整个人勾起的神经有些睡不着了。
  还真是有些期待秦岸来找我了,难得的好奇心。
  不过,揉揉眼睛,这些风云人物就是这么多事,复杂得很,吸引了别人太多眼光,有时候也不会觉得幸福吧,反而是负担,唉,虽然平庸就是没出息,但是没出息的人也许还活的开心些吧,毕竟不用想那么多。
  今天想这么多,想得我都睡不着了,这也真没出息。
作者有话要说:  

  ☆、“善解人意”的老妹

  眼看都快到放寒假了,都不见秦岸来找我,我觉得他应该是把这事忘了,我那本来无比强烈的好奇心也渐渐平息了下来,开始想着寒假要怎样怎样过了。
  其实也没什么好想的,无非是呆在家里,偶尔勤快的时候就去别人家里串串,但是毕竟对于过年,还是有些期盼的。
  现在刚刚好上完体育课,围着操场慢吞吞跑一个圈,体育老师就叫我们解散了,安虹拉着我往篮球场那边跑。
  但是她并不是为了拉我去看打篮球,而是去占篮球场旁边的秋千架。
  她最爱到这里荡秋千,今天也是刚刚好还剩一个秋千架,她一把坐在那上面,笑容灿烂,冬日里的阳光暖融融的,舒服极了,我就在一旁随意找地方坐了。
  篮球场有我们班的男生在打着篮球,不过实在很不养眼,想到高一的时候,各种类型的好看的男生,高二简直就太平乏了,只有美女,没有帅哥,多的就是衰男,但是衰男也有衰男的优点,就是会耍宝,班上的总体气氛,还是很好,男女生打成一堆,偏偏是哥们关系。
  我蹲在这里半眯着眼睛,觉得没多久就能睡着了,安虹却同我说着话,“蓝蓝你看没看三毛的书,真想像她那样,去许多地方……”
  我抬头望向她那边,她坐在秋千架上,轻轻的荡,我点头道,“看了啊,她那样的生活确实很精彩,看她写撒哈拉的那本,弄得我好想去啊。”
  人对于远方,或者看似遥不可及的地方,总是很轻易的向往,三毛的书成了契机,让我对撒哈拉产生了向往,跟路维这样说时她只给我白眼,说我神经,说沙漠有什么好去的,到时候一定会后悔,我知道沙漠不会太好,可是没去之前,总是想得最好的,所以我认认真真的把“去撒哈拉”列入了梦想之一,虽然也不清楚自己到了某个时候是不是还会记得,但是自己想去做的事情,哪怕别人不认同,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以为安虹的回答也会跟路维差不多了,可是她却只冲我笑道,“好啊,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
  我呆了呆才高兴道,“小虹你真好!”
  她眨眨眼,“必须的呀。”
  自己的想法被人认同,怎样都是值得高兴的事,不管到时候是不是还记得,又是否还在各自身边,可现在这刻,感动是最真实的情绪。
  放假前夕正好是安虹的生日,我们寝室一起跟她庆祝,买了一大堆吃的,可偏偏没买蛋糕,安虹倒是笑道,“没有蛋糕也没事,反正到时候被你们用来打蛋糕战了,我可不想等会还洗个澡。”
  王悦只指着地上的啤酒,“这个比什么都好啦。”
  现在已经是熄灯之后了,大概是我们弄的声音有些响,所以门被敲了一下,我们连忙捂嘴,等脚步声走了,把东西都放在中间,然后围坐在一起。
  自然不能唱生日歌,但是我们每个人都端了一罐啤酒跟她说生日快乐,没有开灯,我们都只能看到对方一双乌溜溜的眼,相视笑了起来。
  我这是第二次喝啤酒,第一次还是初中时候,因为聚会,大家都喝,自己没理由要扫兴,所以就喝了,那时候只觉得真的难喝,以前外公说啤酒的味道像马尿,但是爸爸特别喜欢喝,还问我喝不喝,我连连摇头。上次只喝一杯,这次却是一罐,依旧觉得难喝,不过寝室这么多人,一起做‘坏事’的感觉很不赖,一口气灌下去除了脸上有些发热肚子有些涨之外,也没太多感受。
  王悦我不知道她喝了多少,总之到最后,我觉得她绝对醉了,嘴里一直没停,说的虽然清晰,但是乱七八糟,我们捂着嘴笑。
  寝室里狼藉一片,但是我们也只抹黑草草收拾了,准备第二天再弄,因为实在很晚了。
  第二天起床我们都赖到不得不起来的时间才爬起来,然后都是齐刷刷的揉额头的动作,虽然只是啤酒,但加上熬夜,暴饮暴食,头痛绝对免不了,我更惨,居然在鼻子上长了个痘痘,看到的时候我还以为我眼花了,要知道我自从初中过去后,就不怎么长痘了,结果在放假这天,给我长个痘。唉,真是。
  我指着我的痘痘哀叹,她们却是幸灾乐祸的笑,“谁叫昨天你吃那么多。”
  我很无辜,“你以为你们吃的很少吗,我绝对没你们吃的多好吗。”
  安虹安慰我,“没事啦,反正不碰它过几天就没了。”
  其实我也没怎么在意,还不至于为了一个痘痘而伤神,只是没想到苏暮森也看到了我这个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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