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名家随笔精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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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家随笔精选集-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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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实在是妙。几杯落肚之后就会觉得飘飘然、醺醺然。平素道貌岸然的人,也会绽出笑脸;一向沉默寡言的人,也会议论风生。再灌下几杯之后,所有的苦闷烦恼全都忘了,酒酣耳热,只觉得意气飞扬,不可一世,若不及时知止,可就难免玉山颓欹,剔吐纵横,甚至撒疯骂座,以及种种的酒失酒过全部的呈现出来。莎士比亚的《暴风雨》里的卡力班,那个象征原始人的怪物,初尝酒味,觉得妙不可言,以为把酒给他喝的那个人是自天而降,以为酒是甘露琼浆,不是人间所有物。美洲印第安人初与白人接触,就是被酒所倾倒,往往不惜举土地界人以交换一些酒浆。印第安人的衰灭,至少一部分是由于他们的荒腆于酒。

    我们中国人饮酒,历史久远。发明酒者,一说是仪逖,又说是杜康。仪逖夏朝人,杜康周朝人,相距很远,总之是无可稽考。也许制酿的原料不同、方法不同,所以仪逖的酒未必就是杜康的酒。尚书有《酒诰》之篇,谆谆以酒为戒,一再的说“祝兹酒”(停止这样的喝酒),“无彝酒”(勿常饮酒),想见古人饮酒早已相习成风,而且到了“大乱丧德”的地步。三代以上的事多不可考,不过从汉起就有酒榷之说,以后各代因之,都是课税以裕国帑,并没有寓禁于征的意思。酒很难禁绝,美国一九二〇年起实施酒禁,雷厉风行,依然到处都有酒喝。当时笔者道出纽约,有一天友人邀我食于某中国餐馆,入门直趋后室,索五加皮,开怀畅饮。忽警察闯入,友人止予勿惊。这位警察徐徐就座,解手枪,锵然置于桌上,索五加皮独酌,不久即伏案酣睡。一九三三年酒禁废,直如一场儿戏。民之所好,非政令所能强制。在我们中国,汉萧何造律:“三人以上无故群饮,罚金四两。”此律不曾彻底实行。事实上,酒楼妓馆处处笙歌,无时不飞觞醉月。文人雅士水边修禊,山上登高,一向离不开酒。名士风流,以为持螫把酒,便足了一生,甚至于酣饮无度,扬言“死便埋我”,好像大量饮酒不是什么不很体面的事,真所谓“酗于酒德”。

    对于酒,我有过多年的体验。第一次醉是在六岁的时候,侍先君饭于致美斋(北平煤市街路西)楼上雅座,窗外有一棵不知名的大叶树,随时簌簌作响。连喝几盅之后,微有醉意,先君禁我再喝,我一声不响站立在椅子上舀了一匙高汤,泼在他的一件两截衫上。随后我就倒在旁边的小木炕上呼呼大睡,回家之后才醒。我的父母都喜欢酒,所以我一直都有喝酒的机会。“酒有别肠,不必长大”,语见《十国春秋》,意思是说酒量的大小与身体的大小不必成正比例,壮健者未必能饮,瘦小者也许能鲸吸。我小时候就是瘦弱如一根绿豆芽。酒量是可以慢慢磨练出来的,不过有其极限。我的酒量不大,我也没有亲见过一般人所艳称的那种所谓海量。古代传说“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王充《论衡·语增篇》就大加驳斥,他说:“文王之身如防风之君,孔子之体如长狄之人,乃能堪之。”且“文王孔子率礼之人也”,何至于醉酗乱身?就我孤陋的见闻所及,无论是“青州从事”或“平原督邮”,大抵白酒一斤或黄酒三五斤即足以令任何人头昏目眩粘牙倒齿。惟酒无量,以不及于乱为度,看各人自制力如何耳。不为酒困,便是高手。

    酒不能解忧,只是令人在由兴奋到麻醉的过程中暂时忘怀一切。即刘伶所谓“无息无虑,其乐陶陶”。可是酒醒之后,所谓“忧心如醒”,那分病酒的滋味很不好受,所付代价也不算小。我在青岛居住的时候,那地方背山面海,风景如绘,在很多人心目中是最理想的卜居之所,惟一缺憾是很少文化背景,没有古迹耐人寻味,也没有适当的娱乐。看山观海,久了也会腻烦,於是呼朋聚饮,三日一小饮,五日一大宴,豁拳行令,三十斤花雕一坛,一夕而罄。七名酒徒加上一位女史,正好八仙之数,乃自命为酒中八仙。有时且结伙远征,近则济南,远则南京、北京,不自谦抑,狂言“酒压胶济一带,拳打南北二京”,高自期许,俨然豪气干云的样子。当时作践了身体,这笔帐日后要算。一日,胡适之先生过青岛小憩,在宴席上看到八仙过海的盛况大吃一惊,急忙取出他太太给他的一个金戒指,上面镌有“戒”字,戴在手上,表示免战。过后不久,胡先生就写信给我说:“看你们喝酒的样子,就知道育岛不宜久居,还是到北京来吧!”我就到北京去了。现在回想当年酗酒;哪里算得是勇,直是狂。

    酒能削弱人的自制力,所以有人酒后狂笑不置,也有人痛哭不已,更有人口吐洋语滔滔不绝,也许会把平夙不敢告人之事吐露一二,甚至把别人的阴私也当众抖露出来。最令人难堪的是强人饮酒,或单挑,或围剿,或投下井之石,千方万计要把别人灌醉,有人诉诸武力,捏着人家的鼻子灌酒!这也许是人类长久压抑下的一部分兽性之发泄,企图获取胜利的满足,比拿起石棒给人迎头一击要文明一些而已。那咄咄逼人的声嘶力竭的豁拳,在赢拳的时候,那一声拖长了的绝叫,也是表示内心的一种满足。在别处得不到满足,就让他们在聚饮的时候如愿以偿吧!只是这种闹饮,以在有隔音设备的房间里举行为宜,免得侵扰他人。

    菜根谭所谓“花看半开,酒饮微醺”的趣味,才是最令人低徊的境界。



………【第十五章 买书】………

    叶公超

    以译《鲁拜集》传名于后世的Fitzgerald,有一天呆坐在他的小书房里,怒视着围绕他的书。愤怒之下,致书友人云:“我写这信告诉你我最近的决断。我想把所有的书都卖去,或烧去,只留下《圣经》、字典、《失乐园》,颇普的诗各一部,放在我书案上,最好都就在手边,那样,我再不会找不着我要用的书了,至少我会知道我此处只有这四部书,别的,世间别的书都在别处,不在我的架上。你一定觉得可笑,假使我告诉你我刚才白生一阵气,找了半天一部我并没有的书……我忽感到我书架上无用的书实在太多了……”这是一八七三年写的,这位先生已然是六十四岁了。他买了我想至少有四十年的书才悟到这步,未免令人感觉此道之难也。最苦恼的是,他决不忍真的卖去这些“无用”的书的,至于烧那更不必追究了。不卖不烧就是继续的保存着它们的“无用”,其实也就是它们的“用”。书的有用与无用者不在书而在人。人用着它,它便有用,大有“相公厚我,相公厚我”之势;人用不着它,它便无用,顿时变成寄生虫一般的可恶,甚至要为人变卖,付焚,其潦倒狼狈之状犹不足击动我们的同情与容忍。我要替书说句公道话:不要这样没有良心。书是有生命的东西,有脉博有知觉的朋友。朋友也只有一时之用,或仅仅一度的关系,但日后遇见总不免打个招呼,甚而停下寒暄一阵。你想他总算朋友,他想你居然以朋友看待,于是彼此拿出笑容,彼此容忍,彼此拉手再见。这样之后,便算朋友了。既为朋友,见面自必招呼,自必寒暄,自必拿出笑容,自必容忍。书从铺里到我们的架上不能说不是一度的关系,至少你曾看过它,看过之后,或敬它,或爱它,或憎它,或恨它。既有这种经过,我便主张容忍它与你的关系。

    藏书家我想一定不会有这种麻烦,至少如汲古阁、海源阁、百百宋楼等等的主人们决不是我们这样慈悲的善心人。在他们,取舍一经决定似乎就不再有别的问题了,除非后来发现自己被骗了,但这也容易解决,只是难过而已。买书来看,或预备来看的人,久而久之总得容忍一些“此刻无用”的朋友们,否则一面买,一面卖,或一面烧,生活更不堪忍受了。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而已。同样困难的还有买什么,或先买什么再买什么;对于惯于树立原则的人,就是,哪类的书应当自已买,哪类的书应当到图书馆去借。这样一来,问题马上就严重起来了。古人没有图书馆的方便,反倒容易处置;有钱见着要的书就买,买了不用,安排在架上,望望也好,再为子孙留下一点书香,更觉可为。二十世纪的读书人可苦了。除非你住的靠近伦敦博物院,或国会图书馆,或牛津博得利安,总有你要的书图书馆没有的。就是明知道它有,你也未必总愿意去借,况且还有许多不许你借回家的书,而惯于在孤静的斗室中看书的你又不肯天天按着钟点到那公众阅览室里去看。同时,个人的经济能力又有限,禁不住要妄想买到一部永久有用的书。前几年我曾把个人的书分放在三面书架上,一面是要读的各种书,一面是备查的参考书,再一面是既不读又不查的书。我当时并且立下一条原则:参考书以后不买了,不读不查的书决不买,要读的书,非读不可的,先到图书馆去借,没有,再决定买不买。今天,三年后,三面书架上的书已不分彼此了,同时放不下的书又另占了一整面墙的架子。关于买书,我如今只有感慨,没有原则了。

    (原载1936年11月26日北平《世界日报》副刊)



………【第十六章 菱角】………

    周作人

    每日上午门外有人叫卖“菱角”,小孩们都吵着要买,因此常买十来包给他们分吃,每人也只分得十几个罢了。这是一种小的四角菱,比刺菱稍大,色青而非纯黑,形状也没有那样奇古,味道则与两角菱相同。正在看乌程汪曰桢的《湖雅》(光绪庚辰即一八八〇年),便翻出卷二讲菱的一条来,所记情形与浙东大抵相像,选录两则于后:

    “《仙潭文献》:‘水红菱’最先出。青菱有二种,一日‘花蒂’,一日‘火刀’,风干之皆可致远,唯,‘火刀’耐久,造春犹可食。因塔村之“鸡腿’,生唆殊佳;柏林汗之‘沙角’熟渝颇胜。乡人以九月十月之交撤荡,多则积之,腐其皮。如收贮银杏之法,曰‘阖菱’。

    “《湖录》:菱与芰不同。《武陵记》:‘四角三角日英,两角日菱。’今菱湖水中多种两角,初冬采之,曝干,可以致远,名曰‘风菱’。唯郭西湾桑读一带皆种四角,最肥大,夏秋之交,煮熟鬻于市,曰‘熟老菱’。

    “按,鲜菱充果,亦可充蔬。沉水乌菱俗呼‘浆菱’。乡人多于溪湖近岸处水中种之,曰‘菱荡’,四围植竹,经绳于水面,间之为界,曰‘菱竹’。……”

    越中也有两角菱,但味不甚佳,多作为“酱大菱”,水果铺去壳出售,名“黄菱肉”,清明扫墓时常用作供品,“迨春犹可食”,亦别有风味。实熟沉水抽芽者用竹制发蓖状物曳水底摄取之,名“掺芽大菱”,初冬下乡常能购得,市上不多见也。唯平常煮食总是四角者为佳,有一种名“驼背白”,色白而拱背,故名,生熟食均美,十年前每斤才十文,一角钱可得一大筐。近年来物价大涨,不知需价若干了。城外河中弥望菱荡,唯中间留一条水路,供船只往来,秋深水长风起,菱科漂浮荡外,则为“散荡”,行舟可以任意采取残留菱角,或并摘菱科之嫩者,携归作范食。明李日华在《味水轩日记》卷二(万历三十八年即一六一〇年)记途中窃菱事,颇有趣味,妙录予左:

    “九月九日,由谢村取余杭道,曲溪浅湛,被水皆菱角,有深浅红及惨碧三色,舟行掏手可取而不设碳堑,僻地俗淳此亦可见。余坐篷底阅所携《康乐集》,遇一秀句则引一酹,酒渴思解,奴子康素工掠食,偶命之,甚资咀嚼,平生耻为下义,此其愧心者也。”

    水红菱只可生食,虽然也有人把他拿去作蔬。秋日择嫩菱润熟,去涩衣,加酒酱油及花椒,名“醉大菱”,为极好的下酒物(俗名过酒坯),阴历八月三日灶君生日,各家供素菜,例有此品,几成为不文之律。水红菱形甚纤艳,故俗以喻女子的小脚,虽然我们现在看去,或者觉得有点唐突菱角,但是闻水红菱之名而“颇涉遐想”者恐在此刻也仍不乏其人罢?

    写《菱角》既了,问疑古君讨回范寅的《越谚》来一查,见卷中“大菱”一条说得颇详细,补抄在这里,可以纠正我的好些错误。甚矣我的关于故乡的知识之不很可靠也!

    “老菱装篡,日浇,去皮,冬食,曰‘酱大菱’。老菱脱蒂沉湖底,明春抽芽,搀起,曰‘搀芽大菱’,其壳乌,又名“乌大菱’。肉烂壳浮,曰‘氽起乌大菱’,越以讥无用人。搀菱肉黄,剥卖,曰‘黄菱肉’。老菱晾干,曰‘风大菱’。嫩菱煮坏,曰‘烂*七’。”



………【第十七章 南北的点心】………

    苦雨

    中国地大物博,风俗与土产随地各有不同,因为一直缺少人纪录,有许多值得也是应该知道的事物,我们至今不能知道清楚,特别是关于衣食住的事项。我这里只就点心这个题目,依据浅陋所知,来说几句话,希望抛砖引玉,有旅行既广,游历又多的同志们,从各方面来报道出来,对于爱乡爱国的教育,或者也不无小补吧。

    我是浙江东部人,可是在北京住了将近四十年,因此南腔北调,对于南北情形都知道一点,却没有深厚的了解。据我的观察来说,中国南北两路的点心,根本性质上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简单的下一句断语,北方的点心是常食的性质,南方的则是闲食。我们只看北京人家做饺子馄饨面总是十分茁实,馅决不考究;面用芝麻酱拌,最好也只是炸酱;馒头全是实心。本来是代饭用的,只要吃饱就好,所以并不求精。若是回过来走到东安市场,往五芳斋去叫了来吃,尽管是同样名称,做法便大不一样,别说蟹黄包干,鸡肉馄饨,就是一碗三鲜汤面,也是精细鲜美的。可是有一层,这决不可能吃饱当饭,一则因为价钱比较贵,二则昔时无此习惯。抗战以后上海也有阳春面,可以当饭了,但那是新时代的产物,在老辈看来,是不大可以为训的。我母亲如果在世,已有一百岁了,她生前便是绝对不承认点心可以当饭的,有时生点小毛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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