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门口,犹豫了一会,叹了口气,最终还是回去拿起了那把钥匙。 。。
十五
游荡,漫无目的的游荡。
路上看见了许多熟悉的天津小吃,睹物思人,这又让我想起了许多往事。至此我才深刻的体会到,历史,事物,积淀三者之间的关系。想想那些学历史的最后有可能变成令人讨厌的“猴精”,便又打消了熟读《二十四史》的念头。
黏糊糊的猫耳朵眼炸糕,让我想起了大贱人范建。这小子是天津人,当初请我吃这玩意的时候,我们刚刚认识,当着他的面,我不好意思说我不喜欢吃黏糊糊的东西,便强忍着呕吐欲咬了一口,然后在他不注意的时候,转身吐在了路边的草丛里。现在想想,远在哈尔滨,身边大把鬼子妞且疯狂自恋加臭美的范贱人,当初真应该吐到他脸上;十八街大麻花,香脆酥甜,个头狂大,就好像某人的麻花大辫子一样。但是这某人是谁呢?想不起来了。也许根本就没有这个人,只是我臆想出来的;再或者是受了“你那美丽的麻花辫”的影响,睹物思梦人了吧;狗不理包子,哎呀!这已经算不上小吃了,搞得跟FUCK一样!哦,不好意思,是KFC,老是,老是,老是弄错,真对不住那个总是笑眯眯的可爱老爷爷!
看着这些熟悉的小吃,从美院一路走来,竟然走到了滨江道步行街的入口。地上的积雪明显已经被清理过,太阳照着湿漉漉的地面,热量似乎被雪堆吸收殆尽,偶尔会有小风吹过脸庞,便一下子冷到牙龈。但是这么冷的天,人们逛街的兴致却丝毫不减,那些卖假阿迪假耐克的,咧着嘴低着头数着手中的钞票。这年头,卖假货比卖真货赚!好像这个社会就喜欢假的东西!东西假,人更假!
街上还是太冷,我跺跺脚朝手心哈了两口热气,走进了“伊都锦”大卖场。好家伙!里面人更多,三三两两的,成群结队的,或买或看或吵,当然也有一些是像我一样独自来此取暖的。
看看这些名品服饰,真他妈贵。这也难怪,人家卖的不是衣服,而是品牌。伸手摸摸这动辄上千的面料,都感觉有些烫手。拉到,小爷很穷,还是到顶楼喝杯咖啡取取暖来的实在。
拨开人群杀到顶楼,找了个靠窗的角落。突然觉得有点不自在,第六感告诉我,有人在看我。结果抬头的时候就看见了一双熟悉的眼睛。
“叔叔?!”小竹冲我招招手。
我冲她笑了笑,扫了一眼坐在她旁边的几个人。朴MM依旧那么冷漠,轻轻抿了一口咖啡冲我莞尔一笑。张贱人背对着我坐着,他旁边坐着另外一个肥胖的男人,不知是谁。阳光男孩也在,就是张贱人的儿子——张羽,现在看他已经没有那么讨厌了。长得阳光帅气,也不能算错,就积点口德,且饶过他吧。
张贱人回头一瞥,看见了我,有朝我身边的空位子看看,起身说道:“小辛啊,真是巧了,在等人?”
我尴尬的笑笑,说道:“没,没有。我一个人闲逛。”
小竹噗哧一笑:“叔叔好高的兴致呀!要不,过来一起坐坐吧!”
张贱人点点头示意我过去坐坐。
要是搁在平时,我才懒得鸟他。不过现在他出现的太突然,我得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唉,好奇害死猫啊。
过去坐下,才看清那个肥肥的男人,貌似在什么地方见过。
张贱人看见我在打量他的朋友,便介绍道:“呵呵,这位也是你的校友,是你们学校*舞蹈团的团长,胡青牛。”
我双手一抬,假作一揖惊讶的说道:“哦?原来是牛哥,失敬失敬。”话罢心说:靠,还真是个“团”长。要不是介绍说你是舞蹈团的,还以为丫是二炮的一管炮弹的呢。
肥仔笑了笑,说道:“客气,客气。大家同为校友,都是提着学校的名号出来混饭吃的,以后还请多多关照。”
靠,这孙子说话真恶心人。
小竹见我面露不悦,打了个圆场说道:“我马上要考专业了,来请胡叔叔给点意见的。”
张羽补充道:“我表妹是学舞蹈的,只是目前也不知道什么学校什么专业对自己才好,所以来请教一下胡叔叔。”说完,两眼炯炯有神的望着我,我从他眼中发现了一丝敬重的味道,估计这小子把我当成传说中的大侠了。我不自觉的摸摸脸颊,不像啊!不过这种目光却让我很受用,便顿时对这个外表爽朗的男孩产生了兴趣。大家不要误解!懂得欣赏自己的人,要尊重!妈妈教的。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十六
正在我瞅着朴MM准备流哈拉子的时候,听见了一声“表舅”。接着,张贱人就站了起来,在接着,我就看见,昨天晚上开车抢我妞妞的猥琐男牵着菲草的手站在了我们的面前,菲草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靠,原来世界上真就有这么巧的事。想要的不想要的全来了。不知道过一会林博士、刘大仙等众MM会不会一起跳将出来。
张贱人抬头说到:“噢,是郭田啊。真巧,我本来打算下午去看你爸爸妈妈的。来,一起坐啊。”说完又看看菲草,继续说道:“这是你女朋友吧?长的可真漂亮。”
菲草可能也是在这个时候才看见我,面色显得极不自然。
郭田?这个名字好像在什么地方听说过啊。哦,想起来了,林旭在浪尖上喊出的名字就是这俩字。也就是着俩字,让我又背上了一个“混蛋”的骂名。
真他妈的,我是上辈子欠你的还是怎么地?怎么跟我有点关系的妞,你都要插上一腿?你开法拉力你就牛逼阿,老子……我无语了。
不知道在心里用了多少种恶毒的语言来诅咒他,总之就是俩字——不爽!十万分的不爽!
这孙子大概还不知道我跟菲草的关系,居然还傻了吧唧的冲我笑笑,坐在了我的对面。菲草则顺从的坐在他的身边,一句话也不说。这让我很是怀疑,这还是她吗?以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啊。难道金钱的力量就这么大么?我便突然间觉得自己很无助,一切语言都会显得苍白无力,所以我选择了沉默。
我低着头,摆弄着手里的杯子,勺子有节奏的敲击托盘,发出清脆的“乒乒”声。这个声音在如此嘈杂的环境中显得异常悦耳,就像在黑夜中划过的流星,带着尖锐的呼啸,刺痛某些人的心。
我抬头看了菲草一眼,她端着杯子的手微微发抖,面色苍白。这竟然让我有些不忍,算了还是不要用这熟悉的尖锐来刺痛她了。或许她真的有什么难言之隐。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伪善。同时也为自己的座右铭感到悲哀:人何以待我,我以何待人。而如今……难道真的老了?随随便便的就大发慈悲了?偶不知。
百无聊赖的晃着大腿,把手插进大衣口袋,却无意间碰到了临出门揣上的钥匙。于是乎,昨天晚上的种种恶行,便历历在目了。看着面前貌似镇静的菲草,我越发的觉得林旭说的那话确实有道理——我不是人!毕竟人家也是博士,读的书比我走的路还多,尤其是我很懒,不愿意走路。
空气中充满了尴尬,我想这个时候我应该逃走,或者拽住那小子的领口,给他两个大嘴巴子,然后拉起我的妞裸奔而去。哦,不对,是狂奔而去。但是,当我站起来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条没种的泥鳅,不好意思,又让林博士说对了。
“我还……有点事,先撤了,你们慢慢聊。”说完冲大伙敬了一礼,并意味深长的看了菲草一眼,转身而去。这要是放在以前,我会觉得这个扮相很酷很帅。但是现在却让我觉得十足的*,整个就一落荒而逃的胆小鬼。
外边的阳光比刚才暖和了不少,我信步走到卖炸糕的地方,买了一块。放在嘴边咬了一口,却也觉得不那么难吃了。看来人真的会变。
没地可去,想找答案可偏偏又出现了问题,穷极无聊,像只被打个半死的蚊子一样,到处乱撞,偶尔也哼哼两声缓解一下疼痛,不至于让自己马上崩溃掉。
转了一大圈。
先是去天塔底下滑了两个小时冰,期间摔的鼻青脸肿,爽到极点。
然后又一头扎进网吧,大玩CS,把那些枪毙我的人骂的狗血喷头,体无完肤。
再然后,又跑到水上公园去看老虎,很可惜,那只老虎老的不能再老,毛都快掉光了。从远处看像一只青毛小驴子,唯一缺少了一对冲天竖起的耳朵。老虎看到周围的美女们都没什么反应,只是伸伸舌头舔舔嘴唇,不知道是不是在叹息自己的“力不从心”。只有那些猴子们,大冷天的还光着屁股,红扑扑的,让人浮想联翩。这让我想起以前看得一个短笑话,说:以前咱们是扒开*看屁股,现在是扒开屁股看*。不知道猴哥的屁股里面有没有暗藏玄机。我很想上去查探一番,可惜一来是因为大铁笼子很结实,二来我也怕被猴子抓破脸皮丢掉饭碗。因为曾经有人说我是靠脸吃饭的,我想这个说法也不算坏,也就默认了。
十七
雨夜总是那么迷人。
我躲在八里台立交桥底下,看着被霓虹灯照的一片橙黄的大学校门。突然觉得,我从未属于过这里,我只是在这里踩了一脚,然后转身离开了。哪里才是我的家呢?
下生的时候,算命的说我一生流浪,四处漂泊。我妈跟我说起这事的时候,我还以浪子自居,心中颇美。但是那个时候哪里知道,喜欢这种凄美就注定了孤独。我不敢停下,只能前行,怕一停下就会破坏了身边的风景。纵使前面是刀山火海,也得咬着牙挺过去,万一哪一天真的要死了,也要死在路上。
看着雨中夹杂着的雪花,仿佛看见了自己。穿梭在茫茫人海,一直在寻找,寻找,却不知道在寻找什么,或许寻找的只是早就已经丢失了的自己。或许找到的时候,就“啪”的一声,像雪花一样融化在了大地母亲的怀抱。
雨雪在路灯的照射下,闪着银光缓缓而落。这让我想起了小骚曾经写的一首诗:
“雪啊,你是狗。。
雨啊,你是*。。
你们交融了。。
被我看了。。
刺的我生疼。
我抬起手准备擦擦眼睛。。
却发现双眼早已失明。。
我才发现。。。
我是用心在看。。
这个该死的世界……”
是呢!我操这该死的世界。
打开手机,想看看时间,却发现时间是错的。漆黑的夜空告诉我,这不是下午三点半。发现有三个未读短信。一个是同事老善发来的,问我在哪逍遥快活。这狗日的!第二个是办证的!第三个是酒店招鸡鸭的。我怀疑我已经被所有人抛弃或者遗忘了,我的出现只是他们生活中的调料。乐呵一笑,完鸟走人。
路边音像店里飘来了《李香兰》的歌声,以前我不明白一个男人怎么能如此哀怨,现在我明白了,那不叫哀怨,是无奈。于是我踏着这无奈的歌声走进了雨雪里。
雨雪锁住了行人的脚步,仿佛只有我一个人在独自行走,穿过每个人的身旁,感受真实的陌生,体验喧闹的孤寂。我想此时昏黄的路灯下应该有一个咖啡茶座,桌上摆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一个身着旗袍的美丽女子坐在竹椅之上,手中夹着雪茄,翘着腿,露出雪白一片,嘴唇是一片绯红,吸一口烟,然后在雪茄上留下绯红唇印一个……这种意境美的足够让人自杀。
越过路灯,也越过了自杀的边缘。这是一个路边的小公园,与八里台立交桥隔半条马路相对。白天这里是老人休闲的天堂,要么下棋,要么打牌,再或者垂钓津河。越过津河就是大学校园,一河之隔便是几十年相差的两个世界。其实生活中许多事情都是一线之差,但是线的两面差别确是如此之大。善与恶,美与丑,好与坏,诸皆如斯。
我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转身回头看了下那个充满了神秘的路灯,盼望能如我所愿,将我凄美致死,可是幻想毕竟是幻想。失望之余回过头,便开始回忆起与菲草在这个小公园的种种。我想那个时候我应该是快乐的。虽然她一直说我是个痛苦的人,甚至怀疑我有抑郁症,但是当我摸到她曾经坐过的地方以及亲过的地方,我觉得我还是快乐过的。
雨似乎受到了我的感染,变的越来越争气。我忍不住抱住了双臂,打了数个冷战,才发现自己是活着的。于是站起来跺跺早已冻僵的双脚,抬起头,却无处可去。
夜已深,小骚或许正在战场上冲杀,顺子大概也在梦会他的鬼子妞,至于林旭,我不想再去打扰她了,伤害过的人,总是无颜面对。如果她想我,自会给我电话,博士没有傻人。再有那些八竿子打不着的贱人,MM,旧爱,情敌都他妈见鬼去吧~~
突然间我便想逃离这个地方,永远不想再回来,永远不想再见这些熟悉的人,永远不再去爱,不再去爱。
便打车直奔火车站。
到了车站,当牛气冲冲的卖票婆问我去哪的时候,我憋了一会,说道:“拉萨,北京转车。”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十八
听说拉萨有一条令人心驰神往的大街,很是神妙,但其结果却没法勾起我心驰神往的情绪。女人也就那么回事,警察也就那么回事。只是感觉在海拔如此的高原上做此剧烈运动有点心跳加速,面红耳赤,气喘如牛。唯一能够算得上新鲜的就是奔驰在马背上,听着风从耳边呼呼吹过的爽朗。
男人都是爱马的,男人都是喜欢速度的。所以在现在这些个钢铁林立的城市里,众多男人总是钟情于速度舒适的“爱驹”。明白人知道这只是音鸠止渴,难得糊涂的落得个逍遥自在。
疯了几天,折腾了个筋疲力尽,再也无法对那些皮肤或白嫩或黝黑的妹子动半点*。当然我在这里说这个并不是搞人身攻击。大家都在拼命的活着,只是生活方式不同,不存在谁歧视谁。
突然电话响了,居然是顺子打来的,还是兄弟好啊,“在哪呢你?赶紧过来。”
我说:“啥事啊?别整的丫跟个领导似的。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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