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的婆子还不得闹腾开了。
老奶奶每隔几天就来搜刮一次,原来她本姓宋,自小就是个孤儿,一辈子不曾嫁人,专搞点封建迷信活动骗吃骗喝,谁知有次竟还真让她给蒙对了,牛家村被她做过法事的三户人家,竟都生了儿子,如此一来,宋奶奶就名声在外了。
我估计是我无父无母的谎言,勾起了她的童年回忆,所以这个以抠门出名的人才愿意帮我,但好歹是我的恩人啊。于是她每次来,我都偷偷多往食盒里塞东西,她自然是心领神会,于是和我更亲近了,每天瞎扯她的“迷信行业发家史”,我本着尊老爱幼的原则,时时点着不大的脑袋瞎嚷嚷:“嘿~宋奶奶,您真是神了,太厉害了!这简直太邪乎了,怎么您说什么就中什么啊。”
宋奶奶塞了满满一口食物,吧唧吧唧使劲儿嚼,喉咙咕咚一动咽下肚后,才满足地咂吧咂吧嘴巴开口:“那是,老婆子我是谁哦~~观世音转世哪!”
于是乎,我一个爱钱的小女人和宋奶奶一个爱钱的老女人,乐颠乐颠地过着高山上的原始人类生活,说起来还真是挺原始的,早上起床基本靠牛二媳妇人工吼的,衣服是扯了几块粗麻布自己缝的,八卦新闻是靠杂使婆子口口相传的。
第二卷:出逃篇 四十一章:掉落山崖
只是在偶尔的夜深人静时,我会想起李壅铭,想起我们一起喝茶时,他付钱的慷慨样子;想起我们吵吵闹闹过年后,他欠着我一直没还的银子。这我都挺好理解的,因为我爱钱啊,可是,我越来越不明白的是:为什么我还会想起他的笑;想起他被我捉弄后的窘样;想起守岁时,他解扣子被我误解后的气急败坏;想起他把镯子戴到我手上时的温柔叮嘱。久思无果后,我又放弃了思考,也许所谓的爱爱恨恨,都应该在我踏出京城大门的那一刻,全部从大脑中剔除出去。
如上,厨房小丫头我的日子,在这样身体疲劳,心灵愉快的环境下和和美美地过着。
话说,这几天厨房忙的不可开交,因为净月庵来了个富商,据说还携妻带眷的,捐了净月庵不少香火钱。对于衣食父母,净月庵可得好好供着,我觉得就这一点来说,净月庵和我的八字很和,亏了谁也不能亏了自己的钱袋啊。
我嘿咻嘿咻干活干的正起劲呢,一个尼姑急匆匆地跑进来道:“你们勤快点啊,动作麻利些!还有啊,钱富商的夫人也来了,秋师姐正领着她到处参观呢,万一到了这儿,你们可得有点儿眼力劲儿!”
“哟,瞧您说的,这我还能不懂吗?您啊,尽管放心。”牛二媳妇牛气哄哄地开口回道。刚刚的尼姑闻言点点头离开,没一会儿,果然一阵女子的说话声传来。
“夫人,等会儿就到厨房了,那地方啊,吵得很,要不您就别去了。”一个女声讨好地道。
“不碍事的,还是有劳师太带我去吧,正好可以看看今儿都有什么菜肴。”一个温柔的女声回道,我总觉得这声音有点儿耳熟,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夫人,这边就是厨房了。”
忽然一道阴影挡住了我头顶的光线,“你?!你怎么会在这里?”温柔的女声诧异地开口。我怕怕地抬起头,看见一张倾国倾城的绝色容颜。远离京城这么久,差点叫不出她的名字——湘雪!
我呆呆地望了她一会儿,反应过来后,起身笑着问:“夫人你咋认识俺的?”湘雪上上下下打量我一番,忽然弯起嘴角笑了:“是啊,我怎么会认识你,是我弄错了,姑娘和我的一个故交长得很像呢。”
“是咩~那可真是俺的福气。”我土里土气地回道。
“恩,是真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的,”湘雪顿了顿,笑容更甜地凑到我旁边,耳语道:“一样的很贱!”说完,神情不变地转回身走出了厨房,我蹲下身继续干活,心里琢磨此处怕是也不能久待了啊。
“你认识她?”一个婆子蹲到我身边问。
“哪能啊,春香阁的姑娘,我哪有机会认识。”我冷冷回道,冷笑完后才发现,我已经好久没有用这样的神情和语气讲话了。湘雪,你还真是能勾起我做坏人的潜力啊。身边的婆子却被我勾起了八卦的yu望,“你、你刚刚说什么?她是春香阁的姑娘?她不是钱富商的夫人吗?”
“干活!”我一声巨吼,我在净月庵的一段时间都很听话,这会儿,婆子被我反常的举动吓得一哆嗦,咚地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愣愣地打量我几眼,灰溜溜地自个儿干活去了。
干完活我就到自己的住处整理衣服,打包行李,正想出门,门外却想起一阵吵闹声。
“夫人,师太,就是这里了。”紧接着一阵噼里啪啦的敲门声响了起来,“快开门,快开门!”
我赶紧塞好银子,将门打开,问道:“什么事啊?”却被敲门的尼姑一把推开,我站立不稳地摔在地上。“你给我让开,来啊,给我好好搜!”
一番翻箱倒柜后,我的银子和包裹的都被搜了出来,我嗖地爬起身上去想一把夺下:“你们想干什么?抢劫吗!堂堂净月庵,居然以多欺少,欺凌一个手无寸铁的孤儿吗!”
几个姑子一把挣脱开我,这几个姑子大概是砍柴等杂货做的多了,一甩手,我就被甩到了地上,其中一个姑子叫嚷着开口:“你也说自己是孤儿了,你一个厨房干杂活的孤儿,如何能得这么多的银子?还说我们抢劫,分明是你偷了夫人的首饰和银子,还敢狡辩!”
说完,提起脚就想踹我,我大概是被李壅铭打出经验来了,身体在地上咕噜一滚,躲过这一脚,并且马上一骨碌坐起,伸出双手抱住姑子踢出的脚,使劲往外一扭。姑子一个站地不稳哎哟一声摔在地上,我立马上去抢回了银子和包裹,抱在怀里转身往外跑去。众人大概被这样的突变震惊到了,直到我跑出快五十米了,才传来大喊声:“快!快给我抓住她!”
我撒开脚丫子死命死命地跑,可能是粗活做惯了,身体结实了不少,居然还真让我甩掉了大部分的人,只是还有三三两两的脚步声紧追不放,我不敢回头细看,只管迈着双腿往前冲。
可是马上后衣领被人一抓,我一个踉跄,向前摔去,后面抓我的手被这力道一带,手抓的不稳松开了我的衣服,感觉到身体的自由,我喘着粗气呼呼笑了。边跑边回头看一眼被我甩开的几个姑子,冲着她们得意地傻笑,她们一脸惊恐地回望我,我就奇怪了,我的牙齿早就已经长好了啊,为什么她们还要一脸惊恐的表情呢?很快,我就知道了答案,右脚忽然踩空,我重心不稳地向前倒去,身体却并没碰到地上,而是骤然一轻,风声在耳边呼呼地巨响,我终于明白了,我在半空中飞,不不,更确切更科学的说法是,我正在做着自由落体运动。我跑得太快又不看路,坠下悬崖了……
身体下坠的刹那,脑海里一片空白,我不自觉地握紧挂在胸前的手镯。在即将落地前,思绪终于有点儿回来了,我纳闷我不抱紧银子,握紧镯子干什么?!
身体仿佛被重复拆开又被组装,不断经历着各种疼痛,意识恍惚中,只觉得生不如死。鼻子里闻到各种药味,耳边是几道粗鲁的说话声,我似乎能感应到周围的一切,然而,具体到要我弄清楚周围的详细情况,却实在是很困难,更不要说睁开眼睛了。
我痛苦不堪地想,莫非我成了传说中的植物人吗?只能躺着维持生命,却无法再有伸展伸展手脚,数数钱展现生命活力的时候。原以为我穿越成为乞丐就已经够苦了,这下倒好,直接成为植物人了,这么一想,不禁苦笑。
我总以为我虽然心里苦笑了,但脸上应该是没表情的。不曾想,自己现在还可以有力量带动面部肌肉,形成一个笑容;更不曾想,这一笑居然引来一个粗鲁的大嗓门在耳边轰隆隆直响:“快来看,她笑了,老子就说她没死,你们还不信,赌输了吧!哈哈哈……”
这是什么声音?赌?赌什么?赌输了?!踹我的一脚?谁?我馄饨不清的脑子里,闪过断断续续的画面,一个名字电闪雷鸣般划过脑海:李壅铭!我终于唰地睁开了眼睛。
入眼的是一只硕大的番薯脸,面颊上泛着番薯的红光,两只铜铃大眼睛,凶神恶煞地盯着我的脸细瞧,宽厚的嘴唇一张,露出一口明晃晃的黄板牙:“哈哈,太好了,老子说你没死!你果然没死啊!老三那死小子,老三,老三!”大番薯脖子上青筋暴露地,对着门口的方向大吼:“老三!你看她没死!哈哈!你输啦!”
屋外却毫无动静,只有风儿一阵一阵地刮,刮的我的心儿都凉了,我抬头小心地观察,大番薯果然急了,鼻孔一张一合地扩张起来,活像只巨大的红色水牛。我惧怕地想,番薯水牛妖不会是想吃了我吧?正这么想着呢,大番薯伸出硕大的拳头一把掀开我的被子,拎起我的胸前的衣服,将我提了起来,我视线随着身体翻转了三百六十度,脑子反应过来时,已经以面朝地面的姿势被扛在大番薯的肩膀上了。
“大哥,你快放下她。”我奋力抬头,看见说话的是个穿着半旧不新的青色长衫的男子。
“你说,是不是俺赢了?你要不说,俺就不放下!”大番薯牛气轰轰地嚷嚷起来,抱着我的手也紧了紧,我疼地嘶嘶吸了口冷气。
“是,大哥赢了,可是你再不放下她,她恐怕真的就要死了。”青衫男子平静的回道,看来,人果然就是貌相的!大番薯就是一个暴力怪兽,青衫男子就是帅气的奥特曼,我是可怜的人类人质,我心里祈祷着,奥特曼你快打败怪兽啊!
青衫男子将一碗药放到桌子上,紧接着往椅子上一坐,长袍唰的一翻,右脚呈九十度往左膝盖上一搁。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后才不紧不慢地说道:“大哥你再不放下她,她就真的只有死路一条了,从那么高的悬崖上落下来,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大番薯看了青衫男子几眼,似乎在猜测他话里的可信度。我赶紧适时地哎哟哎哟喊上几声疼,证明下我是真的快要死了。大番薯这才将我往床上扔去,我又是凌空一个三百六十度,面部朝下跌回了床上,现在我是真没力气动一下了。
第二卷:出逃篇 四十二章:山谷多怪人
感觉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将我翻转过来,又给我盖上被子,我嘶嘶吸着冷气,眯着泛泪的眼,终于得以看清了青衫男子。他三十上下,五官俊朗,虽比不上李壅铭那妖孽的长相,也没有小黑子的刚毅。但胜在意态洒脱,嘴角含笑,令人望之如沐春风,看到他似乎才明白了什么叫世外高人,什么叫闲云野鹤。
他一手扶着我,一手将我身后的枕头竖起,半扶起我靠在枕头上,端了药碗到我面在坐下道:“喝药吧。”我想抬起手,可是却什么都没感觉到,我开始恐惧了,我的手该不会是断了没了吧。
“放心,你的手还在,只是以后动起来没那么利索了,不过多锻炼锻炼应该会好的。”青衫男子看一眼我的脸色后解释道,之后舀起一勺药,轻吹了口气放到我嘴边,我乖乖地喝着药。大番薯在一边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我抖抖身上因为恐惧而竖得笔直的汗毛,小心翼翼地带着点儿讨好谄媚地问道:“要不,您也来点儿尝尝味儿?”
大番薯和青衫男子莫名地对视一眼,都将困惑的视线转向了我,我赶紧开口解释:“咳咳……我还以为你想喝呢。”大番薯摇摇头,吼吼道:“不,俺要看着你喝下去才放心,俺怕三弟动手脚故意弄死你,那俺可就得当寨主了。你赶紧喝赶紧喝啊!”
闻言,我二话不说,张大嘴巴一口口喝下去。不过我总觉得似乎哪儿不对劲,直到喝完药了才发现我的衣服都被换了。于是斟酌着开口问道:“那个……”
“在下孙梓鸣,姑娘有什么事吗?”青衫男子停住即将迈出门槛的右脚,转过身柔和微笑着问,我看着他一脸舒适的笑意,忽然觉得自己真是卑鄙龌龊,还真当自己倾国倾城了呢,于是自嘲地笑笑回道:“没什么,谢谢孙大哥。”
青衫男子笑着和大番薯一起转身离开,可是我怎么觉得他的眼里藏着几分戏谑呢,大概是我掉下悬崖时把眼睛给摔坏了吧。不过这人的名字还真怪,孙子名,告诉别人“孙子是他的名字”?看来,山沟沟里果然多怪人啊。
我乖乖地在这间破屋子里养起了伤,手臂上脖子上都缠着厚厚的纱布,活像个木乃伊。可我这日子是越过越担忧,这几天的药都是孙梓鸣端来喂我的,除了他,我只见过大番薯,怎么没见到个女的呢?于是这天喝完药,我就旁敲侧击地开始发问:“看孙大哥照顾人如此细心,孙大嫂可真是有福了。”
“哦,是嘛,可惜梓鸣尚未娶妻。”孙梓鸣淡淡地回道。
“那个……孙大哥啊,我怎么都没见到过其他人啊?”
“哦,因为这儿就我和大哥两人,现在多了个你。”孙梓鸣还是回答地波澜不惊。“就、你们俩?”我结结巴巴地征求答案。孙梓鸣古井无波地点点头。
“那,我的衣服是谁给我换的?”我挥舞着刚刚能动几下的,被纱布缠的硬邦邦的白手臂,大声威胁着怒问。
“是我,说起来实在是唐突了姑娘,只是当时情况紧急,梓鸣本着悬壶济世的原则,以为生命比一切都重要,如今看来,实在是对不起姑娘。”孙梓鸣一脸内疚地解释道。
嘿,这“孙子”!以古代对女子的三从四德来判断,就算孙梓鸣以这种方式救了我,我也只有死路一条,我就不相信这个一副斯文败类样的“孙子”会不知道。还好我受的是现代教育啊,生命无价,既然给我捡回了条命,我哪里就舍得去死捏?这么一想通,我也就不纠结了,笨拙地放下行动不便的手臂,抬起头扬了个甜甜的微笑:“恩,孙大哥说的对,生命诚可贵,是我犯傻了。只是,这事还是不要和别人提起的好,免得让孙大哥被千夫所指,明明一心救人却被当成采花大盗。”
孙梓鸣眼里的趣味一闪而过,礼貌地笑着回道:“不不,还是梓鸣思虑不周,难得姑娘小小年纪却心思豁达,不拘小节。”我笑着举起白晃晃的手臂,报复性地对着孙梓鸣的肩膀,砰砰地敲了两下,没把他洋洋洒洒的笑容敲掉,倒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