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红了脸,她喃喃地说,“他怎会对不起我?他和菲儿……一向对我很好,很好很好……”
原智瑜点头,“嗯,果然很好很好,好到我都想不出江菲哪里来的胸襟,心甘情愿引狼入室。你当然也很好很好,监守自盗也不是有意的,对不对?”
他转身坐入自己车中,说道:“后面车厢太脏,没法坐人了,你打的回去吧。如果打不着,就在这里等着,我把江菲送回去再过来接你。”
水凝烟低头取了一串钥匙,递给原智瑜,“好,我自己回去就可以。这是门钥匙,具体地址在……”
原智瑜接过钥匙,关上车门时,他忽然发现自己真的像女友说的那样,很贱。
江菲和他作对都都作成习惯了,他还去维护她。
马路上那个看来清纯的小女人连好友的男友都抢了,他居然会因为丢下她感到不忍心。
男人的劣根性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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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从水凝烟跟前呼啸而过,带起了一阵冷风,透过湿漉漉的T恤扑到身上,让水凝烟有些站不稳,踉跄地往后退了两步。
并没有觉得特别冷,或许是因为一直就处在深夜的阴冷阴冷中吧?
她感觉得出自己身体的滚烫,甚至连呼出的气息都烫得鼻端阵阵酥痒,想来明天会长出几粒很不雅观的水泡了。
可雅不雅观,漂不漂亮,似乎也没什么重要吧?
当年盛枫弃她而去时,她正明媚得像一朵盛放的莲花,唇边绽开的笑容能在大雪天时掀起最温柔的春光。
那时,盛枫总是痴痴地望她,黑黑的眼珠里满是迷醉,鼻子和耳朵冻得通通红,雪白的羽绒服将他的笑容映得灿烂而纯粹。
她也不知羞。
明知他要转到法国读书,明知他父母做主,他违背不了,她宁愿让他记住自己多一点,更多一点。
校园北面人迹罕至的小山坡上,她不管他是不是因为离别在即而愁眉不展,抱住他俊秀的面颊亲了又亲,亲了又亲,将他亲得痒痒的,忍不住便笑起来,然后抱紧她,将她压倒在雪地里相拥。
曾经的美好
雪花透过围巾钻到了脖子里,有着南方冬天特有的刺冷,可她却觉不出。
盛枫温暖的鼻息在温柔的亲吻间扑在脸庞上,扑在脖颈里,温馨而宁谧。
他在她耳边呢喃:“凝凝,我不想走,其实我不想走。”
她知道他不想走。
他虽是南京人,可常年住校,很少回家,说是父母和他本人都想锻炼其自立能力。
大约,从他才入学,他的父母便在做着让他留学法国的准备吧?
在离开前的两个月,他常常会回家,一住几天不回来,回校后就闷闷不乐,说是父母想让他去法国,而他不想离开南京。
水凝烟没有见过他的父母,但盛枫曾经很多次提起过他的家庭。
三口之家,有一间公司,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这个独苗身上。
水凝烟曾为他家有自己的公司惊讶,同时想起了自己平平的家境,很为两家门不当户不对烦心,听说后很久都不开心,还给盛枫取笑了一番。
盛枫说,这年头,一只皮包就能装一间公司了。就是大街上走着的行人,十个有九个是经理,还有一个是总经理。而他家的公司,只是比皮包装的公司多了一个小小的门面而已。
也就是说,也不是非常宽裕的人家,支撑一个孩子出国留学,并不容易。
因此,水凝烟从不阻止他出国,只是担心分开以后的岁月会变得漫长,漫长得让她受不了。
在那样明洁晶莹的冰天雪地里,水凝烟红着脸,抱着那少年的脸低低地说:“晚上……你到外面开个房间吧!”
“不行!”盛枫扬着修长的眉,眼睛弯作比冰雪更清澈的月牙,“我和凝凝的第一次,一定要在我们的新房!”
他抱着她嘻嘻笑着,在雪地里滚来滚去。
“我们的新房,要有一人高的结婚照,下面放一对绒绒的泰迪熊,上面挂着风铃,风一吹,就铃铃铃地响,像我们凝凝铃铃铃地说笑……窗帘用米色的吧,阳光照进来时,暖暖的……如果太素了,再放上九十九朵像火焰一般燃烧的红色鸢尾。”
他仰躺在雪地上望着阴霾的天,却仿佛有晴天的蔚蓝明亮倒映在瞳仁中,“九十九朵就好。我不想奢求,只要和我的凝凝一起过到九十九岁。我们满脸皱纹,牙齿也掉了……我就唤着你,‘喃喃’,‘喃喃’,你就唤着我,‘哼哼’,‘哼哼’……”
盛枫学着老头儿老太婆没牙时叫着对方“凝凝”和“枫枫”的声调,把水凝烟笑得捧住了肚子,雪花直踢到他的脸上。
她竟从没担心过他会变心。
她始终都不能相信,那个有着和她一样清澈眼神的少年,那个总是一脸阳光灿烂微笑的少年,那个由着她温柔撒娇恨不得将她捧到手心的少年,竟会在短短半年里轻易将另一个女孩捧到手心,那样阳光灿烂着和他拥吻……
八十元的处/女
又有了那年夏天整个人快要碎掉了的感觉。
无意识地沿着江菲他们离开的相反方向,水凝烟慢慢地往前走着。
仰一仰脸,对着昏黄路灯外漆黑的天,她让泪水倒流回眼眶。
江菲总说,她是个愚蠢的女人,感性得可笑;江菲又说,流泪是女人没用的最好标记。
但江菲也会流泪。
水凝烟第一次看到江菲流泪,是在结束大二的暑假回到学校以后。
她手腕上的疤留下了很深的印记,而盛枫的一去不返也印证了江菲的猜测。
见她终日沉默,人也一天比一天消瘦,江菲一有机会就把盛枫贬得一文不值,劝她另觅新欢,快快把那不长眼的负心人扔到脑后。
水凝烟听从了江菲的劝告,接受了一位据说家中有财有势的男生约会。
第二次见面时,那男生便将她带去了酒店,而她也没有拒绝。
已经打碎了的美好,她有种打得更碎的欲望。
盛枫送给她的一切东西,都已经被她烧了,毁了,一样不留。
而她准备留给盛枫的东西,她也决定要烧掉,毁掉,一点不剩。
也许是因为身体还没来得及从更深的痛楚中恢复,那一晚,她并没有感受到做女人的愉/悦,也没有感受到少女蜕变成女人时的痛楚。
那男生兴致高昂地折腾她时,她觉得自己就是一具木乃伊,不哭不笑,不痛不痒,不惊不喜。
天亮,各自分手。
临走时,男生望着床单上的一团殷红,嘲笑着问她:“要不要我给你八十元?”
她不解。
而那男生再也没有找过她。
江菲很疑惑,问水凝烟出了什么问题。
水凝烟便把这夜的事说出来。
至于为什么再也不理她,她也不清楚。
她只是本能地觉得,别人不找她,她也犯不着再找别人。
她原也不过想毁掉一点东西而已。
可江菲听说了那句给她八十元的话,脸色都变了,忽然就抱住水凝烟,热热的泪水直滴到她的脖子里。
她哭着说:“凝凝,是我不好,我不该劝你这时候就去接受别的男生……”
那一晚,江菲没有回来,据说给学校保安逮过去关了一晚上。
她拣了块板砖揣在她的大包里去见那男生,见面后一句话没说,拿出板砖就敲在那男生头上。
头破血流。
据说那男生家本来要告她的,系里因为江菲品学兼优,竭力从中调停;后来男生的母亲又来见江菲,两人好好谈了一次,这事就不了了之了,连医药费都没让江菲出。
后来,水凝烟无意在网上看到一则小说,名字就叫《八十元的处/女》,说一个已经不是处/女的女孩和一个男孩相恋,已经预备结婚了,却因为男孩出差时的一次外遇而分手。分手的理由,男孩的新女友跟他时还是处/女,他不能伤害一个清清白白跟他的女孩。后来这位新女友成了男孩的老婆,因流产去检查时,他们才知道她已流产很多次。
那可能是一句绝望的无期限的诅咒
所谓的处/女,可能只是花八十元在街边情趣店买回的一点障眼法,却毁了男孩女孩自以为坚不可摧的爱情。
八十元,代表的是欺骗,是算计,是不纯/洁。
才第二次见面,水凝烟就很不自重地和那男生上了床,同时也没流露出少女应该有的娇羞和痛楚,让那男生认定,她根本就不是第一次,只是看上了他家的钱财,花八十元买个处/女身欺骗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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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响了。
在夏天的冷夜里唱着《一个人的冬天》。
接通,在电量不足的提示信号中,林茗在说话:“凝凝,不用着急,我已经在1912附近的另一处停车场看到了江菲的车子。她应该在附近哪个酒吧里,我这就去找,你别担心,一有消息我就告诉你。”
林茗还真的出门找江菲了?
从他的话语态度可以看出,他的确在担心江菲,可水凝烟似乎有种错觉。
林茗似乎更担心她,担心她着急。
“不用了。”水凝烟懒懒地说着,声音仿佛漂浮在半空,“她朋友已经送她回去了。”
林茗话语忽然急促:“送她回去?那你现在在哪里?你不在家吗?”
水凝烟没有回答,狠狠按下了挂机键,像是用力大了,按得久了,就更能确保林茗的声音能不再从手机中传出。
茫然又走出老远,隐隐看到前方一辆银白的车辆,在路灯中闪着春日般柔润的光辉,飞快地奔了过来。
几乎来不及考虑,她侧身躲到了一处公交站牌后。
那辆银白色的新君越呼啸而过,以从来不曾见过的飞快速度,风驰电掣般驶开,终于不曾留意到站牌后那道孤凄凄的身影。
而水凝烟还是慌张,慌张得全身都在发抖。
眼看着前方有一条拐弯的巷道,她慌不择路奔了过去,踏着六角型广场砖铺成的人行路,一路向前逃着,仿佛后面有个想吃人的怪兽。
这里连路灯也没有了。
天很黑,两边的房屋和景观树浸在狰狞的黑暗中,像是一群注视着她的怪兽,随时准备张开大口。
那些怪兽似乎在眼前旋转着,让她脚下一阵阵地浮软虚飘,便跑得更快了。
气喘吁吁不知奔了多久,终于看到了一点灯光。
居然是个小小的花店。
几个牌友刚刚散了,店主正用钩子够着卷帘门,预备关门睡觉了。
水凝烟正要奔开时,眼睛忽然瞥到地上的水桶中浸着的几枝鸢尾。
是蓝色鸢尾。
水凝烟是在很久之后,才知道世上根本没有火红色的鸢尾。
那种有着烈焰一样颜色的鸢尾,只在沧月的小说中出现过;现实中虽有火焰鸢尾这一名称,开的却是黄色的花。
据说,那是一种长在尸体上的花,代表绝望的爱。
九十九朵火焰鸢尾,是不是代表九十九年绝望的爱?
新房里打算放这样的花,难道盛枫在那时便料定了最后的结局?
那可能是一句绝望的无期限的诅咒。
路和夜,一样地长
水凝烟赶在店主把门全拉下来之前买下了一小束蓝色鸢尾。
宽阔而修长的翠绿叶子像刀锋一样笔直锐利,簇拥着鲜艳妖娆的蓝色花朵。
店门关上时,街上又是一片黑暗。
鸢尾也看不出本色了,黑黢黢地消融在周遭的黑暗中。
愈是妖娆,便愈是觉得忧伤。
水凝烟嗅了一嗅,什么味道也没有。
她把鸢尾拿得离自己的皮肤远一点,怕自己皮肤上散发的可怕热量烫坏了它们。
继续往前走,还是孤独。
只有手中的蓝色鸢尾伴着,像谁在轻轻叹息。
叹息一场迷离的爱情,叹息一场破碎的激情,叹息一场浮世的梦境。
路,还很远,很黑,已经看不出会通向哪里。
也许没有尽头,不知会不会有天明?
老天其实很公平。
它让爱情的甜蜜收缩了每一寸的光阴,让每一天变得短暂。
作为反比,它让爱情的悲伤拉长了每一寸的岁月,让每一瞬变得漫长。
个中甘苦,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却只能在无可奈何中随波逐流。
路和夜,一样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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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智瑜送江菲回家的路上,她倒也没有撒酒疯,可惜真的只能用烂醉如泥来形容了。
将她抱出酒臭熏天的车厢,又抱上电梯,打开门抱她进房间,原智瑜决定以后再和江菲争吵时,一定要把她的体重作为很有震慑力的反击要点提出。
就冲着害他出了一身汗,都该劝她减减肥。
将江菲放到床上,脱了鞋,开了热水器,取了热水来给江菲洗了脸,草草擦去裙子上的秽物,他后悔没将就些让水凝烟一起坐车回来。
他一个大男人,总不能为江菲换衣服吧?
到时雷锋没当着,色/狼的称号可就逃不脱了。
无可奈何地吸气时,江菲在迷迷糊糊中嚷着渴,他只得倒了水来服侍这个前世里的冤家对头,只盼着水凝烟快些回来,也好把这烫手山芋尽快扔下,安心回家睡觉。
门铃终于响了。
原智瑜松了口气,知道水凝烟没钥匙,忙丢了水杯前去开门。
门开了,他和门外的男人都是一怔。
门外的男人率先向他伸出手,友好一笑,“你好,我是林茗。”
原智瑜看清他后面并没有跟着水凝烟,皱了皱眉,同他握了手,简洁地自我介绍:“原智瑜,江菲的同事。”
林茗点头,走到江菲敞开的卧室前,只看了一看,已皱起眉:“凝凝……水凝烟还没有回来?”
原智瑜淡淡一笑,“她和江菲发生了一点不愉快,我不方便带她同车回来,让她自己打车回家。”
关机
他向外看了看,懒洋洋道:“到现在没回来……恐怕那个路段车少了点,有点难打。林先生,你应该尽一尽男朋友的责任,去接她一下吧?这时候可是好机会,她正需要你的帮助呢!”
林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