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放在腰间的右手上已经多了一样东西。
那柄已经打开保险,上了膛,一直插在我腰间的手枪。
手枪的枪管直直顶在这个人的小腹上。
当时的我不是吓他,更不是开玩笑。
如果他还敢动,我一定会毫不犹疑地一枪打死他。
因为,我没得选择。
如果不摆平他,我永远都上不了这个楼梯。
周围靠得近的几个人都看到了我手里的东西,脸上几乎同时显出了害怕之色,没有一个人强出头,身体在狭小的空间纷纷后挪。
下边的人看不到这处情形,只看见这个推我的人僵在原地。不明原由之下,起哄要他摆平我。
在起哄声中,这个人的脸色更为尴尬复杂,佝偻着腰,靠着扶手站立,呆呆望向我。
通过抓着他肩膀的左手,我感觉到了颤抖。
和我上楼之前一般模样的微微颤抖。
我曲起手臂,把枪抬到了胸前开路,放开这个人。向上走去。
这次很顺利,两三步我就走到了楼梯最上层。
横在我面前的是一条不长也不宽的普通走廊,走廊外面用水泥修着同样普通的灰色护栏。
我左手边的走廊尽头,一个房间的大门打开,灯光透了出来,拉成斜长光影照在走廊上。
方才在停车场给我带路的其中一个人正站在门口,一言不发,看向我。
我把枪别回了腰间,整理下被挤压到褶皱不堪的衣裳。
向着灯光,大步走去。
第332节
一百五十六(9。16)
这个世界上,除了谭嗣同、岳飞这样极为稀有的真正的英雄好汉之外,有谁能不怕死?
不过,人们真的怕死吗?
在人类悠久而漫长的文明中,伴随着与生俱来的杀戮与征服的丑陋本性,诞生过无数千奇百怪的杀人方法。
有些方法大家耳熟能详,比如五马分尸,凌迟处死;有些方法大家也许听都没有听过,比如人彘,檀香眠,过山猴,虎豹嬉春等等。
但是,无论这些方法有多么残酷,会给受刑人造成多大的痛苦,它们毕竟都只是一个过程。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那一刻,痛苦已经过去,剩下的只是平静安详,远离是非。
就像是永恒的睡眠,无觉无嗅,物我两分。
所以,就死亡的本身来说,它是不可怕的,也是不痛苦的,它仅仅只是生命换成了另外一个形式。
如同我们的出生,谁曾记得出生那刻的痛苦与悲哀,仰或是欢乐?
那么,既然死亡本身不值得人们惧怕,人们惧怕的又是什么呢?
失去!
人们惧怕的是失去。
少年得意,锦衣而行的风发;饥肠辘辘时,一顿佳肴的美妙;缠绵刚过,情人温婉的眼神;闲来饮茶,膝下弄儿孙的天伦;绿的草,红的花;天空的蓝色,大海的波涛;翩翩的蝴蝶,傲雪的梅花……
这一切的一切,在最终的那一刻,都会离你而去,不再回来。
带着你如海眷念,似水深情。
纵然宇宙千载轮回,你也不再是那一个“你”。
这就是,我们,一种短暂却渴求永恒的生物,所惧怕的事情。
所以,我们惧怕的是死亡来临之前,而不是死亡已定的本身。
那一天的我也是如此。
当我知道张总失踪的早晨,当我独自开车前来与龙云相见的路上,当我见到楼梯口下站着众多流子的时候。
我都在惧怕。
惧怕这其中带给我的死亡信息,也更惧怕伴随着死亡的失去。
但是,当我踏上楼梯最后一个台阶,整理好衣服,走向龙云的那一刻。
我突然不再怕了,一点都不怕。
因为,我知道,不管死活,我都脱离了那种几乎让我疯狂的等待与忐忑,结果已经正式来临。
那又何必再怕。
我刚到门口,还没有进门就看见了张总。
这是一个很大的休息室,除了门旁边的半边墙之外,其它三面都参差摆着大大小小的沙发与椅子。
张总就坐在离门口两三米之外,靠右边墙壁的一张单人沙发。旁边站着开始带我进来的那两个人。
他没有太大改变,准确说,几乎没有改变。
除了眉眼间能明显看出的一份焦虑之外,脸色如常。身上还是穿着早上出门跑步时的短衣短裤,也许因为凌晨的寒冷,上身多了一件他穿着显得很突兀,不搭,稍微有些不合身的牛仔衫。
手上居然还有一杯热气腾腾的清茶与一根香烟。
龙云是个聪明人,比我聪明。
他没有虐待张总,我想他一定知道张总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有十足的把握一次性搞定的话,是万万不能虐待,也虐待不得的。
如同葛总一般。
当我身体完全挡在了门口的那一瞬间,房间投射出来的光线也随之一变,张总飞快扭过头来。
与我四目相对。
从他的脸上,我见到了从来都没有其他任何人曾经给过我的一种表情。
他的嘴巴张了两张,喉咙里发出了一两声很奇怪的低吟,眼眶睁大到几乎让眼球爆出。然后,双眼突然就红了。
这种红,不是委屈,不是害怕,也不是欣喜万分。
而是感激,一种让他不可思议到有些颤抖的感激。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到做个好人的快乐。
我对着张总点了点头。
那一秒钟,我突然感到身上某种一直紧绷的东西“啪”地一声消失无踪,居然也随着张总的眼神涌起了一种想要哭泣的感觉。
不过,我没有哭,连眼睛都没有红。
因为在那同一刹那,我看见了龙云。
一百五十七
房间左边靠里面的一套组合沙发上,坐着四五个人。
离这四五个人几步之遥的距离有两把对在一起的单人沙发,沙发中间摆着一个小茶几。
正在和另外一个侧面对着我的人一起玩扑克的就是龙云。
“龙老板。”
我在房间中央站住,张嘴叫了龙云一声。
龙云头都没有抬,那个和他打牌的人却扭过来看了我一眼。
当时,看到这个人,我心底真的小小吃了一惊。
这个人居然是省城一个经常在各大小演艺吧跑场主持,偶尔也表演下节目,小有名气的二流笑星。
“看么子咯看,打牌类。我继续闷五百,闷死你个细鳖!”
龙云开口了,说的是“扎金花”的术语。
听到龙云的说话,那个人赶紧回过了头去,边拿起桌上的三只牌,反反复复看着,边说:
“龙总啊,你这鳖怎么这样咯,两个人玩,还闷牌,要玩死我啊。你丢五百,我就要丢一千类。不是钱哦?”
“哈哈,不闷牌?越是人少就越要闷牌,两个人,就硬是要闷到你没得狠为止。不然怎么赢啊?不晓得我一向霸蛮啊,和我搞,就搞到底?不搞到底,哪么晓得哪个底气足些,哪个赢啊?哈哈哈,是不是?”
龙云还是没有看我,就像根本没有我这个人一样,谈笑自如地和那位笑星玩着牌。
我明白,他这段话的意思很多。
不过,他不急,我也不急。要人的不是只有我一个。
所以,我也就安安静静站在原地,不再说话。
在来来回回又下了六次注码之后,那个笑星终于扛不住,开了牌。
自从我进来开始,他一共跟了七次注,明牌,每次一千元,手上一对五,不大不小,单挑来说,可以跟,开牌的时机也很对,打法没错。
龙云也是七把,暗牌,每次五百元,开牌之后,一对九,单挑不看牌,暗跟七把不开,不能说打法错误,但是极为冒险。
龙云赢。
他不急不忙地点好桌面上的钱,再不急不忙地和那个笑星说了几句闲话,又点燃了一支烟,才对我看了过来。
脸上似笑非笑,也不作声,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就像是我脸上长出了一朵花一样,眼皮都不眨地看着我。
好大的派头。
我本来准备开口的,话到了嘴边,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因为,我突如其来地意识到,那一刻我和龙云之间好像出现了一种奇怪的僵持与平衡。
谁先开口,谁就打破了这种平衡。
于是,我也从拎包里掏出了一盒烟,抽出一根,点上,深吸一口,再望向了龙云。
也许是我这个动作让龙云有了一种被轻视的感觉,他的脸终于沉了下去,目光依然望着我,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
“你有种!小麻皮,你有种!”
听到他的说话,我飞快地吐出了嘴里的一口烟,准备答话。不过,龙云没有给我这个机会,我的烟才吐到一半,他马上接着说了。
这次,他的语速要比开始快很多:
第333节
“好讲,我只和你讲一次,葛老板在哪里?”
我终于吐完了嘴里的烟,看着龙云说:
“龙老板,你是大哥,这是你的地方。我调不起皮,张总我只要带走,葛总我就保证没得事。”
“哈哈哈哈哈。”
龙云笑了起来,和蹩脚电视剧里面的反派一样笑得很假很牵强。
边笑他边站了起来,突然停住了笑声,脸色也猛地变得极为凶狠阴沉,对我一指,也没有看任何人,就那么貌似随意地说道:
“帮我打死他,用手!”
我感觉满脑袋的头发在龙云这句话刚说话的瞬间,像过了静电般立了起来。我知道,赌的就是这一把了。
向两边的那几个人看了过去,一如我所料,他们全部都从座位上站起,向我走来。
坐在左边的一个三十多岁模样的老流子走的最快,他也离我最近。
我当时在心里大喊了一声“菩萨保佑”之后,向着他,用尽最大的力气飞扑过去。
一百五十八
在来之前,我就想了很多。
龙云不会低头,我也不能低头。
这是他的地盘,我只有孤身一人。
这种处境下,我想摆平他,只有一种可能。
我最怕什么人?我最怕黄皮!
因为我觉得他比我要狠得多,不要命的多。
我是打流的,龙云也是打流的。
所以,我也要龙云觉得我比他更狠,更不要命。
只有让他这样感觉了,我才能有继续下一步的可能。
当时,我扑过去的那一刻,曾经想过用枪,最终却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第一,我不想死。
开始在楼梯上用枪,是因为龙云不在,我不信有人敢在我和龙云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动枪打死我。而现在,龙云在,如果我用枪,别人也有枪,保护龙云将会是一个打死我的好借口。
第二,用枪很干脆,但是干脆却不决绝,更不直观。
我想要的却是可以让龙云双眼见到就感到恐惧的那种直观。
所以,我扑了上去,没有拿枪。
说老实话,当我扑上去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去做,怎样才能让龙云感受到我想要的那种强烈直观。
直到,那些人给了我时机与灵感。
在我扑出去的同时,我看到离我最近的那个老流子脸色大变,明显惊诧了一下,微微愣了片刻,我的余光也看见其他的几个人在短暂意外之后,身形更加迅速地赶了过来。
下一个意识中,我和那个老流子纠缠到了一起。
我们不是武林高手,也不是江湖大侠,我们不知道如何招来拳往,有守有攻。我们只是用最原始,最粗粝,也最血腥的方法,像野兽一样四肢交缠。
他抓着我的头发,我也箍着他的脖子,在我的拳头砸在他的脸上,感到指骨传来刺痛的同时,我的脸上也因为他的拳头而惨痛万分。
我没有机会再打第二下,因为我扬起的右手很快就被赶来的人拉住了,我的后背、腰间也同时感觉到几只脚的重踢。
但是,他们还没有来得及掰开我紧箍着那个人的左手。
所以,我抓住了最后一线时机。
后面有人抱着我的腰猛扯,借着这个力道,我的左手也用了最大的力气向自己身体这边一收,同时,我将脑袋迎向了那个人。
因为,我全身上下,还剩下的唯一一个武器就是我的嘴,以及嘴里满口的白牙。
我咬住了他。
咬在他偏头躲避,而露出来的下巴旁边。
在传说中,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活在黑暗里面的生物,他们被上帝和光明所抛弃,也不能接受撒旦的统治。
他们有着人类一样的外表和白皙到几乎透明的皮肤,却都是那么高贵、优雅,干净、敏捷。他们活在每一个日落后的凡间,呼吸着红尘中的腐朽,永生不死。
他们的食物就是人类,人类的鲜血。
他们名字叫做“吸血鬼”。
这本是一种肮脏,危险的生物,但是现在在网络上,影片中,却经常可以看到人们对于他们的追捧,对于他们华丽、奢侈、永恒的生命生活的羡慕。
甚至有人宣称,希望可以得到他们的“初拥”。
我想,这些人一定是没有试过黑暗中的生活。
更没有试过鲜血。
人类的鲜血。
不然,他们不会有这样的要求。
我试过。
一百五十九
我想无论经过多少年,就算到我马上要进入死亡的那一刻,我都不会忘怀,也无法忘怀那种感觉。
魔鬼的感觉。
当那个老流子下巴上的那一片肉被我紧咬在口中之时,他下巴上没有刮干净的胡茬子摩擦着我的舌苔,粗糙与轻微地刺痛,一种混杂着陈旧烟草臭味、油烟气,以及语言无法言表的人体气息充斥在我的口腔。
被上下门牙锁紧的整坨肉不断在口腔里滑动,如同一颗已经开始腐败还包裹着一层有些发腻猪油的蘑菇,让我不能呼吸。滚烫,粘稠,滑腻,带着很大铁锈味道和肉膻气的血液从牙齿边上流出。
合着我因为不能闭合口腔而大量产生的唾液一起,或顺着嘴角缓缓流出,滴入脖子根部;或随着紧促艰难的呼吸、轻微的吞咽滑入食道。
那种想呕吐到极致的感觉,你永远不能体会,也千万不要去体会。
那就是地狱。
可惜我却不能吐,就算是所有毛孔张开,身上一阵阵地发麻,牙根一阵阵地发酸,手臂上的鸡皮疙瘩一层层地出现。
我还是不能吐。
因为我吐,我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