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重生之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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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重生之跟风-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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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传开了,我变成这附近的大名人。
  我一出门,三大姑,八大姨,一窝蜂围上来,“哎呀,大作家出来了,最近在写新作品没有啊?”
  我回答:“ 一直都在写。”
  “那什么时候再出书呢?”
  郑重其事,“这个,写书不是一天两天能完成的,要慢慢来。”
  “就是,”另一个挤开她“如果小说是这么好写的,岂不是人人都成为了大作家。〃
  我谦逊道:“其实也还好,最重要的是坚持。”
  “没这个能耐,坚持顶个屁用。对了,小良,成了大作家,也不要装作不认识我们哈,你还记得我小时候抱过你吗?。”
  “怎么会?记得,当然记得。”我无奈,小到要人抱,我还在吃奶吧,谁会记得?“再说我也没有出名,就是出来一本书而已。”
  “你就不要谦虚了,你看我们这些人,大字都不认识几个,更别提出书,了不得啊。”
  “呵呵。”我干笑。
  同一个小区的小孩子看见我,都用崇拜的眼神,“黄良哥哥你出书了,真了不起。”
  不怎么沾边的远房亲戚,很久没有联系的同学,都打电话过来问候。
  面对周围人的注视和溢美之词,我飘飘欲仙,如今,我也算得上是名人了,此生无憾了。


  第五十九章 开始兽人 。。。

  在家里受够了别人崇敬钦羡的眼光,回学校还真有点不习惯。
  关于我的书,大家也就是刚开始讨论了几天,后来就不知道丢到什么角落去了。毕竟,大学里,优秀的人才多的是,人家还有出版诗歌的,我有什么了不起。对于爱看小说的女生还好,男生嘛,顾着打游戏谈恋爱去了,才不想管其他事情。
  至于在网络世界,出书对于以前的我明明是那么遥远的事情,可是认识的人都在说交稿上市,跟吃饭喝水一样自然,最不济也是定制,早就没有什么刺激感了。
  哎,真是寂寞如血啊。
  要不是流氓兔每天催,要不是开学,我真不想回去。
  回家这些天,流氓兔平均三个小时一通电话,说一些生活、工作中的琐事,说得最多的就是:“亲爱的,我想你了,你快点回来吧。没有你的日子,我吃不好,睡不香。”
  真是,而不恶心,都老夫夫了,说这些不嫌肉麻。可是,如果他没有在固定的时间没有打电话,我必定做什么都不安心。哎,不得不承认,我也怪想他的。
  转眼间已经大四,课少了很多,压力却在不断增大。每个人都在迷茫,毕业了,要干什么?或者是,能干什么?
  眼看学长学姐们一个个离开,为生活而奔波,再回想很久以前的自己,真是苦恼啊。
  刘尹也苦恼,苦恼万一考不上研究生怎么办。所以大四刚开学,他就把肩上的担子卸了下去,每天跟土木系帅哥形影不离,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去图书馆的路上。
  千万不要误会他们两个好上了,咱们的傲娇刘尹说:“如果我们都考上了同一所学校的研究生,我就接受你的追求。”虽说只是接受追求,也算是跨出一大步了。于是学着刘尹变成书呆子,两个人有伴,舒缓了些许紧张。
  刘尹有土木帅哥的陪伴,我也就没有那么顾忌,时常往流氓兔那边跑。
  流氓兔摸着我的背,对我说:“不是还没有毕业吗?着急什么,你看我不是混得挺好。”
  “你那是有技术、有才华,我什么都没有。”
  流氓兔哑然失笑,“你有我啊,万一找不到工作,我养你。”
  将头深深的埋进他的胸膛,“说好了,不许反悔。”未必真的要他养,要的,是这份心意而已。
  “绝对不反悔,以后,我挣的每一分钱,都是你的,你爱怎么花就怎么花?”流氓兔说得大义凛然。
  “哼,我自己有钱,才不要你的。”
  “我就想给你,不行?”专制的大老爷。
  我斗不过他,“是,是,既然大爷您想给,小的不敢不拿。”
  “这还差不多,本大爷恩准你睡觉。”
  “是,小的遵命。”觉没有睡好,床单是滚了好几圈。
  前段时间在言情的出版上花费了很多精力,是该将重心转移到耽美上面来了,毕竟,这才是我的主业。
  最近,也终于把重生文给完结了。
  身为一个合格的情人,必须要了解对方的一切,能够通过对方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看到情人内心的想法。林正奕这个情人很合格,所以,他第一时间发现了夏天的不对劲。
  夏天不傲娇了,安静了,懂事了,每天来医院探望他,给他削苹果吃,温柔得像只绵羊。本来应该是好事,林正奕却不这么认为。
  终于有一天,林正奕逮到机会,询问他怎么回事。
  夏天呐呐开口,“林正奕,我输了,我爱上你了,可是,我恨你,上次在酒店,我们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是我在骗你。”人一旦爱上,就可以为了那个人,抛弃一切,更不会欺骗。
  “嗯。”林正奕没有多大的反应,而是揽过他,吻了上去。这个吻很温柔,温柔得让夏天沉溺。
  放开夏天,林正奕说:“你永远不会明白,我有多么爱你?”
  “啊?”林正奕傻了,他对自己,不是只有责任?
  林正奕眼神柔和的说:“夏天,我什么都知道,可是,我爱你,我什么都不在乎。”林正奕指的是夏天的欺骗,他在背后的使坏,他什么都知道,但是,他爱他,所以,宠溺着他的任性。
  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林正奕从看到夏天的第一眼开始,就是搬进林家的那一次,就爱惨了这个任性倔强的人儿,决心一定要好好守护他。
  虽然机会来得有点晚,可他还是看成了是老天的恩赐。
  现在听他说喜欢,如何不兴奋,如何不高兴?
  夏天有点不相信,“你真的是对我一见钟情?”
  林正奕非常肯定的点头。
  夏天却在纠结一个问题,为什么重生一回,自己的哥哥自己一见钟情,极尽宠爱之能,而上一次,他抢了自己的未婚妻?
  于是夏天问了一个问题:“如果,我和安娜订婚,你会怎么做?”
  林正奕听罢,也不管是不是公共场合,将夏天好好的疼爱了一番,然后狠狠的说:“我会让她爱上我,使得你们分手。”
  夏天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么,以前的哥哥,必定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吧。哈哈,原来是这样。
  夏天抱着林正奕亲热的叫了声“哥哥”,原来这一切,都回到重生之前了呢?没有安娜,只有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他感到无比幸福。
  正文完结之后,送给读者们一个小小的福利,林正奕和夏天在病房里的实况报道。哈哈,总算给这篇清水文画上了不清水的句点。
  流氓兔怀着无比期待的心情去观看,结果,对我牢骚:“你干嘛把我们的程序写到小说里面去?”
  我争辩:“我哪有?”
  “怎么没有,几乎一摸一样?”
  “怎么会一样。我们是在家里,他们是在病房里,比我们刺激得多。”
  “呵呵,亲爱的?”流氓兔笑得阴险,“我知道了,你想在医院里来一次,好吧,走,咱这就住院去。”拖着往前走。
  我死死的拉着门板,“你个变态,我不要,H过程还不是差不多,是你自己想太多。”
  “我不管,我就要去医院。”
  最后,在我的坚持之下,流氓兔终于停止了发疯的行为,乖乖的待在家里。只不过,我们在家里进行了医生和护士的角色扮演。他是正直古板的医生,我是性感魅惑的护士。
  呜呜,这个死兔子哪一个细胞古板正经了,我哪一根神经魅惑了,死兔子,占我便宜,呜呜。
  因为玩得太开心,流氓兔兴奋地睡不着,当即起来画了一组组图,医生和小护士的故事,强迫我附在番外的后面。
  看到番外的内容和附图,大家跟打了鸡血一样,纷纷表示好精彩,强烈要求再来一篇。尤其是流氓兔叫嚣的最凶。
  我给了他们一个白眼,想要吃肉,哼哼,休想,等我心情好了再说。
  网站年初的时候进行了一次改革,将最有特色的耽美和同人分离出来,言情和耽美分为两个大块,再在这两块下面分成小站。
  分站之前,很多作者激烈反对对,认为弊大于利,分站之后,我们的点击和收藏果然少了很多,更是怨声载道。
  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已经是这个情形了,已经改不过来了。
  现在许多新的网站不断崛起,被分去了很多流量,而越来越多的学生、上班族选择把业余时间拿来码字。竞争太大了,我们这些老人,一个不注意,就会被新人挤了下去。
  要向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要推陈出新,标新立异。 而大家的口味也越来越奇特,我知道,该是写兽人的时候了。
  想我的2011 年,兽人人兽统治天下,不知道现在我能否带领新的潮流。
  听到兽人两个字,流氓兔装作很惊讶,哇,“你的口味也太重了吧?”
  “怎么,你不喜欢?那我不写了,想别的题材。”
  “不要,”流氓兔扑上来,“我很喜欢,快点写,马上动笔。”
  “你个臭流氓?”
  “那有,人家很乖、很纯洁的。”做害羞状。
  不理他,他爱演自己演独角戏去,我要好好想想故事要怎么进行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等一下要去坐火车,去参加朋友的婚礼,6号才回来,所以,要6号才能更新,大家国庆节快乐,如果有在国庆节结婚的,也新婚快乐。
 


  第六十章 引领潮流 。。。

  本以为确定了题材,接下来码大纲什么的,就非常轻松了,最多一天的时间,把大纲码出来,然后开始动笔。
  却没有想到,在电脑面前坐了三天,一个字都没有写。我才意识到,我真真是兽人无能。
  以前我见过的兽人基本上是一个套路,小受一不小心穿越去了兽人部落,发生一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兽人部落分成两种兽,一种是可以变身的雄兽,一种是不能变身的雌兽。雌兽也就是人形的男人,可以生子。话说,兽人生子当时很多人喜欢啊。总之呢,穿越过去的小受被当成了雌兽对待,整天被XXOO来,OOXX去,被当成发泄对象,然后怀孕了,待遇享受180度转变,然后生包子,,养包子,恩恩爱爱,如此等等,当然里面争地盘啊,吃醋啊之类的情节是必不可少的。
  身为一个男人,我是不能接受被当成女人来对待和使用的,即使是被动的一方,也不是女人,而是相爱两个人的身心结合,所以,我万万写不出来雌兽生子之类的情节。
  得,写不出来会变身、会生子的兽人,我就写半兽人吧。如果不受待见的话,我也就没有办法了。
  紧跟着花了两天的时间,码出大纲,我开始往里面填充血肉。
  当然,穿越是必须的。倒霉催的王小乐想不通,不就是不小心踏空摔进了下水道内,为什么会无止境的往下掉,最后掉进了一个类似原始森林的地方?手机没有信号,蛇虫鼠蚁到处爬,野兽的嘶吼声从远方传过来。
  王小乐认命的想,自己大概会命丧这里,二十岁出头还没有享受到精彩的人生,看到外面多姿多彩的世界,就这样死了,真不甘心。
  王小乐终究没有死,当然只是暂时的安全,因为他晕迷的前一秒,看见一群巨大的怪物向他走过来。
  王小乐所说的怪物,是定居在这里的半山人。半山人体型巨大,身高2。3米上下,1米75的王小乐在他们面前,就像成年人跟儿童。他们全身长着厚厚的火红色皮毛,连脸上也不例外,只是脸上的要浅一些,露出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厚唇。他们只用小块的兽皮遮住重点部位。他们靠打猎为生,用武力解决问题,谁最强,谁就是领导者,就可以分到最多的猎物,就有权利挑选伴侣。
  王小乐看半山人是怪物,其实,半山人看王小乐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这里是他们打猎回部落的必经之路,看见一个很奇怪的,从来没有看见的东西软趴趴的倒在那里,就顺手带了回去,当然是放在族长单烈的家。
  单烈用藤条把他绑起来,丢进一个山洞里,他在思考,这个东西能不能吃,应该不会有毒吧,而且也没有什么攻击力的样子。
  单烈蹲下来仔细研究,真的好奇怪啊,为什么其他动物的四条腿差不多,而他的差别好大,有两条腿还用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东西包着,身上也是,穿的是他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材料,他看起来跟自己一样,使用两条腿走路。为什么他只有头上有毛发,其他地方的都好少,而且还是丑陋的黑色,纯正的红色才是最美的颜色,单烈无比自恋的看了看自己的身体。
  为了研究得更加透彻,单烈解开他的衣服,好白,好嫩,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单烈研究了半天,依旧迷惑。
  最后,他下决心,不管是什么,尝尝他的肉再说。
  可怜的王小乐,昏迷后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单烈想要一口将他吞下去的眼神,再次昏迷了过去。
  问题是他到底会不会被吃掉呢?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是在以后以另外的方式被吃掉,现在的话,应该不会,因为,他刚刚昏迷,半山族第一美女兽人出现在了同一个山洞。
  女兽人属于稀有品种,漂亮的女兽人更是少得可怜。
  刚好单烈想要追求这位美女兽人,刚好她觉得这个从来没有见过的生物看着可爱,讨了回去养。
  原来,任何地方,都有养宠物的习惯。
  就这样,王小乐被丢进了离得不远的另一个山洞。
  作为一个现代社会高等物种,悲催的原始部落生活,就这样开始了。他会怎么生存下去呢?他会一直被当成宠物圈养吗?
  为了防止他逃跑,单烈用藤条将他的手个脚绑住,套在石块或者是大树上。
  美女兽人叫做丽莎,对他很是疼惜,不惜将分到的猎物丢给他吃。这里没有香料,也没有盐,刚开始的时候王小乐一口吃都不下去,但是不吃就会饿死,也就慢慢习惯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王小乐自知不是这群怪物的对手,表现得异常温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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