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祸--太女请上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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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祸--太女请上榻- 第1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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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湉儿,今天玩的过不过瘾呢?”女子伸出一只纤长的手指,轻轻点在女孩的小鼻头上。女孩皱了皱鼻子,抓住女子的手咯咯笑了起来,一双黑眸,弯如月牙。

☆、第94章 白头发的叔叔

再次踏足京城,面对记忆中的一景一物,有种仿若隔世的感觉。舒槨w襻

昊天攻打龙华的消息,在她带着女儿,离开生活了整整两年的岛屿时,就已经听说了。

祁墨怀究竟是什么心态,她不想去探究,也懒得去探究,现在她唯一感兴趣的,就是被重新洗牌的世界格局。宛东后来居上,反而让天下三分的局势变得更加稳固,龙华心高气傲,自然不愿与宛东联手,以祁墨怀的心性,必然也不会与宛东联盟,经过两年的时间,宛东虽然国力增强,但仅凭一国之力,也不敢同时与两国为敌,三国势均力敌,宛如一个坚固的三脚架,想要打破这种格局,势必要出现一个可以与之抗衡的第四方。

等待不如主动,既然能够打破稳固的第四方左等不来右等不来,那不如就由自己亲自创造一个。

当然,在羽翼丰满之前,她必须步步为营,小心谨慎。

以前就是亏在了自负上,鼻孔朝天,谁都不放在眼里,枪打出头鸟,她自发自动冲上去给人打,还能怨得了谁?人怕出名猪怕壮,还是悠着点为好。

所以,她才选择了一个最简便,也是最安全的方法。

找枪手。

枪手到哪找?枪手到这里找。

幸亏她记得,当初美女救英雄时有附加礼品赠送,虽然是两个不起眼的玩意,被她随手扔到了太女府的某个角落,但物尽其用,再不起眼的玩意也有派上用场的时候。

尖刀堂和血冥教,就是最好的枪手人选,烧杀抢掠,她自个儿不能出面的,都可以让他们去做,譬如现在,她要抢人,光明正大的抢,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她暂时还不能露面,所以,今天的主角,不是她。

但主角不是她,看戏的总可以有她,于是,她带上了小丫头,一起来到京城最高级的酒楼,坐在临窗的位置,一边吃着山珍海味,一边等戏看。

小丫头不足两岁,却比任何孩子都要聪明,不但早早学会了说话,连唐诗三百首都会背了,简直是神童再世。不知是遗传了自己的优秀基因,还是遗传自某某人……嗯,应该是自己,绝对是自己,必须是自己。

当初生下这孩子时,她竟然不是哭着来到人间,而是笑着来到人世的,这一点让她很诧异,曾几何时,她以为小丫头和自己一样,也是穿越人士,毕竟这种戏码听得多了,再结合自身,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所以,在女儿出世的三个月中,她不停地和她讲话,问她从哪里来,是不是穿越的,以前是做什么的,穿越之前多少岁,有没有男人,做婴儿的感觉怎么样,诸如此类。她不禁怀疑,女儿比同龄人过早地学会说话,是不是因为自己那三个月间不停发问的结果,总之,多项实验证明,这孩子确实不是穿越者,只是个智商比较高的普通孩子罢了。

因为孩子喜欢笑,所以,她就为孩子起名为笑湉。

笑湉笑湉,轩辕笑湉,希望她永远都能拥有美丽灿烂的笑湉,快乐无忧。

她对女儿做的每一件事,穆采颐都不怎么看好,甚至她让女儿学背诗,都被穆采颐唠叨了好几天,说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让她受苦。只有这个名字,她比较喜欢,每天小湉儿小湉儿的叫,害得自己不知不觉也跟着她这么叫了。

看得出,她很喜欢湉儿,如果有机会,她肯定愿意一辈子做湉儿的奶奶,看着她长大,看着她娶夫生子,可那个女人,终究还是骗了她,女儿不到一岁,她就离世了。走的时候很安详,没有痛苦,没有哀伤,只是,当看着她那一头白发和皱纹丛生的脸时,自己差点崩溃。

一声师父,三个响头,不足表达她对穆采颐的感激,如果没有她,这世上就不会再有轩辕梦。

她将穆采颐埋在小木屋前,与那个曾在岛上与她生活了十几年的男人埋在了一起,她只是不想让她太寂寞。

穆采颐走后的一个月,她点燃剩下的柴薪,整整二十九天,终于有路过渔船看到了岛上的黑烟,将她带回了这里。

人生从现在起,才算是真正开始,过往的一切,都已烟消云散,曾经的痛苦,曾经的绝望,曾经的背叛,现在只是她用以激励自己的一个故事而已,人需要向前看,而不是一味的缅怀过去。

经历过一场战事,龙华京都显然不如以前繁华,轩辕梦托着腮,有些心不在焉地看着窗外。

这时,对面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妈咪,那个叔叔在看你。”

叫她妈咪,完全是小丫头自己的选择,当初轩辕梦对她说,妈咪和娘亲两个称呼,她喜欢哪个就叫哪个,小丫头显然比较前卫,喜欢现代的称呼。

听到小丫头的声音,轩辕梦扭过头,顺着一根短短胖胖的手指看去,果然,在酒楼的楼阶口那里,一名男子头戴幕离,背上背着一把包在布里的长剑,脸的方向正朝向自己这边。

男子幕离遮脸,非说他在看自己也说不通,或许他也如她一般遥望窗外的风景呢?但直觉告诉她,这个男人,视线确实是落在自己脸上的。

两人一个面具遮脸,一个幕离遮脸,谁也看不清谁,有种狗看猩猩的感觉,却都看的聚精会神,异常专注,好像目光能透过对方脸上的遮挡物,直达心灵一般。

半晌后,男子率先移开了目光,轩辕梦得意一笑,小样,跟姐比定力,你差得远呢!

男子似乎有些失望,站起身,将一锭银子放在桌面上,便准备离开。宽大的衣袍,遮盖住了男子颀长挺拔的身姿,却遮盖不住他俊朗如月的气质。背上的那把剑,被一袭蓝色绸布包裹,就像他的人一样,都看不到本来面目,不过,从男子离座后,小心翼翼扶了扶长剑的动作来看,不难知道男子定然非常爱护那把剑。

忽然,她对这个男子生出了一股强烈的好奇,这种好奇,强烈到她几乎想要冲上前,将男子脸上的幕离掀开,看看他的庐山真面目。她知道自己的这种想法很荒诞,但却怎么都无法抑制,像是一种发自于心底的驱使,不断地在催促她激励她,去了解那个男子。

事实上,她真的站了起来,并已经打算拦住男子,将心底的冲动付诸于实践。但就在她起身的刹那,酒楼外的长街上,忽然传来一阵锣鼓的响声,原本走在路中央的百姓,也自发自动地向两边靠去,让出中间的路。

轩辕梦已经迈出的脚,就这么硬生生收了回来。

今日是皇帝祭天祈福的日子,每年的这个时候,京城都会很热闹,但今年不同,听说代行祭天的,是被皇帝封为护国法师的转世灵童,也就是前太女的第六夫,因为身怀预知未来的本领,所以,皇帝特意将他迎入皇宫,供为神祗,此次的祭天大典,也由他来执行。

对这样一个能够预知未来的人物,人们皆怀着憧憬的心情,在载有灵童的轿辇行过身前时,纷纷低下头,虔诚地叩首,以示对神灵的尊敬。

白色的轿辇,白色的衣服,白色的灵幡,不像是去祭天,倒像是在出殡。

小丫头也很好奇,趴在窗户边,指着一排身着白衣的侍者,黑溜溜的大眼里满是好奇:“妈咪,是不是有人死了?他们全都穿着白衣服。”

轩辕梦将小丫头抱到怀里,柔声道:“湉儿,有人去世就一定要穿白衣服,但穿白衣服却不一定是有人去世,就像天上下雨地面一定会湿,但地面湿却不一定是天上下雨,懂了吗?”

小丫头咬着短短的小指头,似懂非懂地点头:“嗯……有点懂……又有点不懂……”

轩辕梦低头在小丫头的额头上亲了一下:“没关系,等小湉儿再大一点就会懂了。”

“哦,那我要快点长大。”小丫头很兴奋。

轩辕梦搂紧了小丫头,没有说话。

因为此刻,街道上因为突然窜出的一群黑衣人而乱成了一锅粥,用鸡飞狗跳来形容最恰当了。

街道上的战况越演越烈,甚至有人打着打着,就打到了酒楼上来。

负责保护南宫灵沛的侍卫也不是那种打几下就散了的豆腐渣,所以这场戏还算有看头。但这么个打法,能有心情看戏的,估计也就只有轩辕梦了,不,还有坐在轿辇中一动不动仿佛雕塑的南宫灵沛。

那边打得热火朝天,她却一边悠哉悠哉地用餐还一边和小丫头聊天,“小湉儿,这里是不是比岛上有趣多了?”

小丫头点头:“嗯。”点完头,自动张嘴,轩辕梦夹了一只水晶虾仁,塞到小丫头的嘴里。

轩辕梦继续道:“小湉儿喜不喜欢轿子里那个白头发的叔叔?”

小丫头扭头朝外看去,因为轿辇四周的帘子是透明的,所以可以清楚地看到南宫灵沛的长相。

“好啊好啊,妈咪快把他送给我!”小丫头显然很喜欢南宫灵沛,这一点出乎轩辕梦的意料。

“小湉儿为什么喜欢那位叔叔啊?”

小丫头的回答简直让她哭笑不得,“因为穆婆婆也是白头发,所有白头发的叔叔我都喜欢。”

囧,照她这么说,这天下所有的老太婆老头子她全都喜欢?

不行,以后要教育,现在嘛……先算了。

“那一会儿妈咪把他包成礼物送给小湉儿好不好?”

小丫头拍着手,像是生怕她会反悔一样,用力点头。

轩辕梦倾过脸:“亲妈咪一下。”

小丫头很爽快,当即就凑过红嘟嘟的小嘴巴,可当嘴巴碰到一个冰凉的物体时,小丫头顿时不满意了:“妈咪拿掉!”

轩辕梦知道她说的什么意思,笑笑道:“不行哟,如果妈咪拿掉脸上的面具,会有很多人来找妈咪打架的。”

“为什么?”

“因为……他们嫉妒妈咪,要把小湉儿从妈咪身边抢走。”任时间流逝,自恋永不改。

小丫头立刻慌了:“我不要跟妈咪分开!”小丫头占有性地张开两条短短的手臂,将轩辕梦牢牢抱住,小脑袋在她胸前蹭来蹭去。

轩辕梦摸摸她的小脑袋,重新将视线投向窗外,戏很好看,但结束得也快,就在她跟小丫头聊天的空当,街道上已经空无一人,只余下几只被踩烂的筐子,踩扁的香蕉,摔破的鸡蛋,还有几只颜色各异风格各异的鞋子。

不知是尖刀堂的人动的手,还是血冥教的人动的手,这效率也太快了吧。

看了眼桌上只动了几筷子的饭菜,轩辕梦坚决贯彻勤俭节约的优良美德,让小二给自己打包装上了。

“走吧。”一手抱着小丫头,一手拎着饭菜,轩辕梦作为在混乱发生后唯一没有离开酒楼的客人,在小二敬佩的注目礼中,缓缓离开了酒楼。

小丫头今天陪她看了一场好戏,却比她还兴奋,一路上都在嚷嚷想要那个白头发的叔叔,轩辕梦无奈,只好把她塞到斗篷里。小丫头还不到两岁,却十分活泼好动,哪有一岁多的孩子就像她这样的,一点也不老实,这一点,肯定遗传自邵煜霆。不过还好,她这小身板,轩辕梦一根手指就能将她制服,牢牢抱在怀里,单手箍住她不停乱动的身子,一路上倒没引来多少注意。

刚穿过一个街角,之前在酒楼遇见的那名头戴幕离的男子,正巧从对面的岔路行来。

春季风大,在两人交错而过的瞬间,男子脸上的幕离被风扬起,一刹那间,清俊的面目被曝天光之下。这时,一个小乞丐突然跑来,脏兮兮的手拽住轩辕梦艳丽的裙摆,可怜道:“这位好心的姐姐,给我点吃的好不好?我已经三天没吃东西了。”小乞丐的目光,怯怯地落在她手里的食盒上,眼中满是渴望的光彩。

这样的眼神,让她想起了两年前的自己,那时候的她,也同这小乞丐一样,只是渴望吃一顿饱饭而已,但这点小小的愿望对她来说,只是一个奢望而已。

将手里的食盒递过去,轩辕梦微笑道:“拿去吧。”又取出一个银锭,塞到小乞丐手里。

那小乞丐简直不敢相信,这世上竟会有这么好的人,说了许多感谢的话,又叩了一个头,这才感激涕零地离去。

与此同时,一名无意中看到了男子幕离下面貌的女人惊讶地喃喃:“天呐,世上竟会有这么美的男子,眼睛是竟然是紫色的。”

“你说谁眼睛是紫色的?”女人正处在无限震惊中,忽然感觉自己的胳膊被人给扯住了。

她转脸看去,差点被眼前一张带着冰冷面具的脸吓呆,这落差也太大了吧。

“是个男人。”女人倒也不隐瞒。

轩辕梦心头怦怦直跳,这世上有紫眸的男人可不多啊,难道是她的小楼?一别两年,也不知他现在怎么样了,想得紧啊。

“他人呢?”

“往那边去了。”女人伸手指了指对面,眼中的惊艳如荡漾的涟漪,一圈一圈又一圈。刚才那惊鸿一瞥,对她的影响实在是太大了,见过那样优秀绝顶的男人,其他男人还算是男人吗?如果老天能把他赐给自己做夫婿,那该有多好啊……

女人想着想着,口水都流下来了,好半天后,她才猛然想起自己身边还有人,连忙收起自己的花痴相,刚准备说两句替自己刚才的不雅行为做掩饰,却发现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

白发胜雪,圣洁高贵。

望着眼前的一团人形棉花,轩辕梦的嘴角禁不住越扯越大。

两年不见,这家伙还真是一点没变,那张脸,永远都只属于十几岁的少年。

她忽然想到,这家伙今年也三十好几了吧,却永远都是一副十六岁的面孔,这不是坑爹嘛!

于是,一直不安分的小湉湉童鞋,扯着南宫灵沛长得拖地的白发,一脸的天真无邪:“哥哥,你长得真漂亮。”

幸好啊幸好,这时候她没喝水,否则肯定没形象地喷他一脸。

轩辕梦将一口一个哥哥的小丫头拽回来,死死摁在身边,然后看向对面的棉花团:“南宫灵沛,我们又见面了。”

她承认,这句开场白实在狗血了一些,但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开场白,索性就狗血吧。

南宫灵沛抬头,雪白的睫毛颤了颤:“你……还活着。”生涩的言语,笃定的语气。

废话,她这么一个大活人坐在这里,傻子都知道的事实好不好!

“南宫灵沛,你不守约定,不是说灵契是不能违背的吗?”敢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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